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在沪举行
2017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26日在上海财经大学落幕,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美国佛蒙特州总检察长、法国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所国际部等机构的中外学者围绕“环境管理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展开为期2天的深入研讨。
去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作出部署。根据该方案,未来中国将形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管。
本次论坛讨论的主要议题就包括中国环境监管体制、环境监管具体制度探讨,跨区域协同立法与治理、综合管理与第三方机制、公众参与与司法监督等。
“要搞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和关键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和制度”,出席论坛开幕式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介绍说,目前,“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和“开展环保督察巡查”等重大改革和变革已经拉开帷幕。
蔡守秋说,目前中国环境资源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需要研究的法律制度很多,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对中国环境资源管理体制监管体制加强创新型研究。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介绍了美国联邦环保署环境执法对中国的启示,认为监管的最终目的是让企业来守法,但他也强调,行政机关的权利必须要受到司法权利的制约。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李启家则建议,一定要借鉴环评制度里的公众参与程序,给排污许可制度设立一个固定的公众参与环节,然后帮助公众提高参与能力,最终是希望全民参与许可证实施。
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和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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