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权主义无处不在:美国互联网管理的双重标准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一直以“尊重人权”、“自由民主”的道德楷模自居,对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网络建设和管理横加指责。美国一方面扛着“自由民主”的大旗,对别国的互联网管理指手划脚,另一方面却又以“保护安全”为由,对本国的互联网进行严格的规制和管理;一方面控诉其他国家对美国进行网络攻击,另一方面却制定庞大的监控计划,对他国政府和民众的互联网行为严密监控和攻击。“只许自己放火,不许他人点灯”,捏扁搓圆,正义全在己方。双重标准赫然再现。
一、美国对中国互联网管理的指责
对本国互联网进行依法管理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其他国家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力进行干预。然而,美国却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网络管理指手画脚,不遗余力地批评指责。其中,对中国网络的指责,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互联网自由问题,二是网络攻击问题。
1.以“人权”为旗帜,大谈“互联网自由”。
美国对中国互联网自由问题的指责一直都有,但在2010年1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发表题为“网络自由”的演讲之后,这一指责达到了世人皆知的地步。他们利用一切可能的场合高调提出所谓的“互联网问题”,并把中国作为批评的主要对象,美国从白宫到国务院,由官至商,发起了针对中国等非西方国家互联网管理的强势攻击。
希拉里在其演讲中,四次提及中国,批评中国对网络信息进行管制,并鼓励美国的网络公司拒绝审查。而在次年的第二次演说中,希拉里更是将其“互联网自由”的概念做了更为细化的阐述,并且高频次地提及中国。美国国务院计划向倡导互联网自由的群众运动提供财务支持,希拉里认为网络自由对美国政府长期以来在海外推行民主的一贯立场至关重要。其助手亚历克·罗斯更是表示,美国国务院有意向倡导互联网自由的群众运动提供财务支持。这是美国政府支持中国“持不同政见者”的公开表态。
2.在“安全”上做文章,栽赃黑客攻击。
2013年年初,美国网络安全公司曼迪昂特发布了所谓的“中国军方黑客报告”,声称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某部队在世界各地展开计算机间谍活动,窃取了大量美国企业数据。奥巴马政府各部门虽未就该份报告的真实性明确表态,但五角大楼发布的新闻通稿都援引了美国政府此前发布的“中国军力报告”,称“美国政府似乎成为了(网络)入侵活动的目标,其中的一些似乎来自中国境内。”这些看似“不确定”的信息,经过美国媒体的高调宣扬,并且在美国政府有意将黑客攻击定义为对国家安全及经济利益的威胁的策略下,不断放大,成为指责中国互联网管理的又一目标。
而在2013年5月,五角大楼发布了一份准备提交国会的年度报告,并在这份涉及中国军事安全发展的报告中,对中国进行了公开指责。报告写道:“在2012年,全世界无数的计算机系统,包括那些受控于美国政府的主机,都接连不断地受到侵扰,其中一些入侵事件显示和中国政府或军方有直接关系。这些入侵活动的目的在于获取机密信息。”虽然我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军队从未支持过任何黑客行为,目前中国军队没有网络战部队,但其对中国形象的损坏却已不可避免。
二、美国自身对互联网的严格管制
当美国对世界其他国家的互联网管理指手划脚,指责其“不自由”、“网络攻击”时,美国自身的互联网管理呈现什么样的情形,则难免令人心生好奇。纵观这些年来美国的互联网发展及管理,我们发现,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对互联网内容进行规制和管理的国家。而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和国际环境的变化,其对互联网的管理和约束也呈现进一步升级的态势。具体而言,有以下几方面:
1.法制约束,公权干预。
虽然美国一贯标榜民主和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可以毫无拘束地运用互联网。事实上,美国在互联网发展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而且赋予政府部门很大的监管权力。
自20世纪70年代制定《联邦计算机系统保护法》第一次将计算机系统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以来,美国先后出台了130多项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不仅直接约束互联网用户行为,而且为政府利用公共权力管制互联网行为提供了法律基础。尤其是在“9·11”事件之后,国家对互联网发展的管控进一步升级。《爱国者法案》赋予美国安全部门可以以反恐为由不经法院签发令状而监控互联网通信内容等权限;《将保护网络作为国家资产法案》赋予联邦政府在紧急状况下,拥有绝对的权力来关闭互联网;《信息安全与互联网自由法》授权总统可以宣布“信息空间的紧急状态”,在此状态下,政府可以部分接管或禁止对部分站点的访问。而近几年来,随着社交网络等新兴媒体的迅速发展,“推特”、“脸谱”、“维基”等网站成为美国政府新的监控目标。自2010年6月起,美国国土安全部开始对网上公共论坛、博客、留言板等进行常规监控,众多知名媒体及热门博客均被列入监控清单。
2.由软到硬,内外兼控。
一直以来,美国对互联网的管理都采取对内强化网民自我约束能力、对外宣扬网络自由的软性约束手段。然而,随着政府将网络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以来,美国不仅对国内网民的监管越来越严格,而且依靠其在互联网域名管理及技术上的优势,对其他国家也实施强硬的管控措施。
在美国国内,奥巴马政府拟推行的网络身份证战略,也称“网络空间可信身份标识国家战略”(NSTIC),在提升国家对网络虚拟世界管理能力、规避网络欺诈、在线信息滥用、网络恐怖主义等问题的同时,也将使普通网民在政府管理面前呈现全透明的状态。政府对网民的强制监控,常常与其鼓吹并捍卫的公民隐私权主张背道而驰。根据美国司法部调查报告显示,美国联邦调查局通过电子邮件、安装测控设备等方式窃取成千上万份民众通话记录,至少有10 万名网络用户被跟踪;而国家安全局在未得到法庭许可的情况下,对成百上千名境内人士的国际电话和电子邮件进行监控。
而在国际上,美国利用对根服务器的掌控优势,在2003年终止伊拉克顶级域名的申请和解析、将伊拉克从虚拟世界“抹掉”之后,2004年4月又使“.ly”(利比亚顶级域名)瘫痪,利比亚在互联网上消失了三天。之后,2009年5月,美国政府又授意微软公司切断古巴、伊朗、叙利亚、苏丹和朝鲜的MSN即时通讯服务端口,只因“这五个‘敌对国家’会以某种方式危害到美国的国家利益”。而2010年1月,美国众议院通过决议,将三家中东电视台列入黑名单,并表示将“抵制所有助长反美情绪的中东地区电视台”。这几乎成为继军事制裁、经济制裁、贸易制裁之后的又一种制裁形式,即信息制裁。美国一直鼓吹的互联网自由在国际上几乎沦为空谈、笑谈。
3.操纵网媒,管控新闻。
美国政府一方面在公开管理中,利用各种手段对互联网内容加强管制,另一方面在秘密控制中,对网络媒体进行暗中引导和操纵,令其营造有利于自身的舆论环境,获取政策支持,化解政治危机。
其一,直接散布信息,引导新闻走向。白宫和五角大楼经年累月地举行新闻发布会,雇佣大量官员、花费大量金钱与包括网媒在内的各大媒体进行联络。根据调查与估计,美国知名新闻网站3/4左右的新闻都出自政府官员口中。而此前对中国互联网的批评与指摘,就是美国政府直接策划与引导的。
其二,有意“泄露”,选择性地吹风。一些“无意的”提及或情不自禁地“失言”,常常令媒体以为自己捕捉到了难得的新闻。然而,据美国知名杂志记者透露,“美国政府想让媒体为自己说话时,往往会将信息透露给记者”。而这些信息,往往也是经过筛选和加工之后的半成品或成品。当然,这些“泄露”也并非对所有媒体开放。
其三,滥用“安全”理由,揉搓媒体自由与公正。“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美国对互联网的管控措施几乎全都贴上了“保护国家安全”的标签,而其对外国互联网运行的干预常被冠以“防范威胁”的帽子。更有甚者,美国政府利用互联网功能,打击他国政权,扶持反政府势力,搅乱其他国家及地区稳定。例如,2009年6月,在伊朗总统大选之后局势动荡不安时,美国政府下令“推特”网站推迟网络维护时间,帮助伊朗反对派传送信息,为伊朗局势煽风点火。这种行径,将媒体自由与公正揉搓于掌心,与其号称的“传播自由与和平”的“上帝使命”离得何其遥远!
三、美国网络管理双重标准的霸权主义本质
美国一方面对中国的互联网自由横加批评,另一方面却对本国的网络实行严格管制;一方面捕风捉影,诬陷中国进行网络攻击,另一方面却在国内建立专门的网络战部队,保卫自己网络安全的同时,监控和进攻他国网络。这样的双重标准,无不显示出美国在互联网管理问题上的霸权主义本质。
1.将“预防性战争”进行到底。
在美国指责其他国家通过网络获取所需信息时,美国自身对其他国家制定了有规模有系统的信息捕捉计划。外界质疑美国在互联网管理上存在双重标准,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两种情况有所不同。一种是为了窃取经济数据与金融资讯;另一种是为了监控与追查想伤害别人的人。美国总统及政府欢迎就后者进行辩论。”同样的行为,为什么在美国那里就变成善恶价值取向截然相反的两种行为?美国的信息获取是为“监控和追查想伤害别人的人”,那么,如何断定谁是想伤害别人的人?在伤害行为未发生之前先发制人,这一举动与在伊拉克进行的“预防性战争”何其相似。只不过一个在陆地,一个在网络空间。萨达姆政权已经被推翻,关于其有没有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讨论其实已没有必要。然而,在网络空间中,有没有另外一个被美国假想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拥有者”呢?这才令人担心。
2.盟友和敌人共窃听,“太平洋警察”变身“世界警察”。
“棱镜门”事件之后,美国国安局局长亚历山大为此次泄密事件进行辩护。在参议院拨款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亚历山大表示监听项目的实施已帮助阻止或成功避免了数十起潜在的国内外恐怖袭击。但是他同时也警告,这些机密项目的公开,将使得美国与盟友的安全蒙受重大损失。“毫无疑问,我们与盟友将不会如两周前那样安全了。”然而,就在这话说了不久,接连爆出美国对墨西哥、法国、德国、意大利等众多盟国民众和领导人的监控资料。美国声称的不从事针对盟友的商业间谍行为,在美国国家安全局拦截巴西国家石油公司通信记录曝光后,再次成为“一纸戏言”。如果说监听恐怖嫌犯(敌人)是美国所说的安全保护的话,那么大规模窃听盟友又为何事?是说盟国会对美国的安全造成威胁,还是说美国秉承平等正义原则,将盟国与敌人一视同仁?如果是前者,那么无疑是说美国和其盟友的关系并不牢靠,只是流于形式,这与战后几十年来美国及其盟友间的亲密关系的现实并不相符;而如果是后者,那么意味着美国将其原本就定为太平洋警察角色再一次延伸,直接变身世界警察,无论敌友,无论地域,无论普通民众还是一国要人,都将置于美国“铁面无私”的管控之下。试问,这样的管控之下,普天之下,民之自由、国之安全何在?
以上可以看出,美国界定并强调“互联网自由”,其目标并不在于推动全球范围内的“互联网自由”,而在于通过推动“有区别的互联网自由”,强化自身在网络世界的主导权,使自己在全球信息空间免受传统主权概念的束缚,进而拓展美国的国家利益。换句话说,“互联网自由”与其声称的传播“自由价值观”无关,对他国互联网管理的指责,实际上是为了扩大美国主权的应用范围,在网络信息空间进行新的“圈地运动”。这种霸权主义行为不仅对世界其他国家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安全造成了破坏,同时,对其他国家民众的信息安全甚至人身安全也造成了不可预估的负面影响。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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