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毛病,这就是“寻衅滋事”!
9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大小公知倾巢出动哭着喊着表示反对。牠们反对的理由也很奇葩,因为很难确定以及很难界定什么才是“伤害民族感情”“在法律上没有可操作性”……当然,公知的反对并不让人意外,就像流氓一定会反对流氓罪一样,“精日”之类的公知要是不反对就怪了。
我不清楚《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正草案)》有没有落地,但在我看来,这真的很有必要。据报道,浙江台州一男子在12月13日、12月14日连续两天穿着贴有日本国旗图案的衣服招摇过市,有市民报警后,警察到场劝阻男子,但该男子非但油盐不进还扬言会继续这么做。
如果《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正草案)》落地了,那民警就可以直接对该男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了,但如果暂未落地,民警只能“劝阻”的话,效果大家也都看到了。
既然公知如此反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正草案)》,那就用牠们喜欢的“寻衅滋事”吧。我不是法律专家,我对“寻衅滋事”的粗浅理解就是“没事找抽”。台州的那名男子故意在国家公祭日“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摆明了就是“没事找抽”,也就是“寻衅滋事”了,还是教科书级“寻衅滋事”。
这两天还有个事,据报道,东京一餐馆禁止中国人入内,目前涉事餐馆已经因歧视被立案。有一说一,我从未对日本鬼子的素质有过幻想,所有牠们怎么做我都不会意外,我意外的是,居然有人要代中国人向那个禁止中国人入内的餐馆店主“道歉”,这就纯属骨子里的贱了。
长期以来,日本旅游业的收入主要依靠中国游客,2019年中国旅游消费占比高达81%,换言之,要是没有中国人去日本旅游消费,数百万靠旅游业谋生的日本人恐怕只能喝西北风了。更不要说,日本2023年刚提出“观光立国”,要是把中国消费者得罪了,日本还要不要观光业,还要不要“观光立国”了?所以,对日本人来说,咱到了日本就是消费的爷,天底下哪有爷给孙子“道歉”的道理呢?
当然,正常人理解不了“精日”的思维是正常的。例如,有“精日”声称,“当汉奸让家人荣华富贵有什么不对的吗?而且当汉奸可以少死人,我就是不理解抗日十四年,中国普通人获得了什么好处吗?”看到了吧,在“精日”看来,当汉奸非但不是什么可耻的坏事,还是可以让家人“荣华富贵”的“好事”,对此,我只能说,人与人的差距,有时候还真比人和狗的差距还要大。
至于抗战胜利对中国普通人的好处,那就太多了,别的不说,尊严是第一位的,当然,对“精日”的汉奸来说,尊严两个字对牠们来说太陌生了。当然,“精日”也不在乎尊严,我严重怀疑,如果有机会的话,牠们会毫不迟疑的把牠们的亲妈亲姐“孝敬”给牠们心目中的“皇军”,说不定在牠们眼里,牠们这么做是让牠们的亲妈亲姐“荣华富贵”了呢。
就像我们理解不了牠们一样,牠们同样理解不了我们。我水平不高,但我自信还不至于“粗劣浅薄”。至于阅读少,没多少人捧场,恰恰说明我追求的不是那些,再说了,这么少的捧场牠们都受不了,要是捧场人太多,牠们岂不是更受不了?我事先声明,万一哪天捧场的人多了,把“精日”给气死了,我可是不负责的。还有,我说过很多次了,骂我可以,骂我的粉丝不行,我的粉丝的水平高不高另说,但论人品,至少甩公知耗材一百条街,所以,还请某些不是玩意的玩意自重。
跪安吧,一切丑陋却依旧活着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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