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相信许昌警方还是金域医学?
昨天郑州许昌警方发布了一个重大通报,郑州金域医学公司区域负责人张某东,因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被禹州市公安局于2022年1月10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调查,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张某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禹州市公安局于2022年1月10日,对张某东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目前还在侦查之中,具体结果还有待调查。但是根据我们对于中国司法体系的了解,公安机关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抓人的。从历史来看,基本上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98%的概率都会被判刑。
然而,禹州警方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郑州金域医学公司的高层就全部出动、全力处理这个事儿,这个我昨天文章里面说了的。郑州金域医学一方面跟媒体说,公司高层均外出处理此事,另一方面又说张某东不是公司高层,只是普通员工。
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个人违规,又何须公司高层倾巢而出处理此事儿呢?而且很奇怪的是,昨天很多媒体报道此事的文章都很快就被删了,包括我昨天的文章也只活了两个小时。
与此同时,金域医学还在一天之内连发了两个声明,这三板斧下来,似乎很快就掌控住了局面,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金域医学这两天的股价居然一个跌停也没有,只是微跌。
金域医学当天发布的第一个声明称,郑州金域在1月2日接到禹州市卫健委通知要求参与禹州市疫情防控筛查,除了当地金域人员投入工作,还从郑州调拨技术人员、物资参与防控筛查。对郑州金域一员工涉嫌违法一事,公司正在调查具体情况。集团高度重视此次事件,正在积极配合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及时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
我们看看上面这个声明,自己公司的人被抓了,一般的上市公司都会向公众表示歉意。然而,我们在这份声明中,不但看不到一丝歉意,反而大谈自己的功劳和贡献,仿佛遭到什么冤屈似的。
然而两个不争的事实是,郑州市很快就因此取消了原定于1月12日对郑州市民实施全员检测的计划,改为针对重点人群的检测;另一个事实则是很少媒体注意到的,原本由金域医学负责整个检测服务的禹州市,也在出事后紧急更换了检测公司。
正是由于许昌警方的通报,以及郑州停止全员检测和禹州更换检测公司,让坊间察觉出来了此次事件的严重性。关于此事,舆论场上流传着三种说法:
第一、投毒说,也就是说郑州金域负责人为了公司效益,故意投毒。这种说法流传最广,也更接近许昌警方的通报,更符合郑州金域医学事后的反应。因为只有投毒,才会牵涉面甚广,毒源从哪里来的?在哪里保存的?如何投放出去的?这不是一个人能做得到的事情,才会让整个公司高层紧张万分。
第二、样本遗失说,此说首见于河南商报,说郑州金域涉嫌遗失检测样本,于是伪造了检测结果上报,结果导致阳性病人没有及时隔离,造成了大面积的传播风险。这个与许昌警方的通报也说得通,但是很明显没有警方说的那么严重了。
第三、敷衍政府说,有消息人士称,郑州金域负责人嫌检测效率太低了,提前伪造数据上报,等真实数据出来后发现有阳性,但是错过了隔离期。
这三种说法都只是猜测,最终的结果显然还是得等到警方公布调查结果才能最终确定。然而,警方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金域医学的调查结果倒是很快就出来了,我们看看金域的两个声明,落款都是1月12日。
这个声明内容很丰富,不但没有丝毫歉意,而且远比前面的声明更豪横,声称要对恶意造谣传谣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来看一下这个声明:
第一,声明开头就与许昌警方的通报相矛盾,警方通报的张某东是郑州金域医学的区域负责人,而声明只说是一员工,也就是说是普通员工,这也是金域医学一直向媒体释放的信息。
第二、针对网络上出现的“主动传播病毒”、“丢失样本”、“瞒报数据”等传言,经公司调查,不存在上述情况,请公众勿造谣传谣,传播不实信息。
第三、郑州金域医学在1月2日接到禹州市卫健部门通知要求,参与禹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后,派出了张某东等6人支援各个乡镇,主要提供系统软件的培训指导及问题处理等工作,并未直接参与实验室检测工作。
第四、我自表扬功劳,疫情发生以来,金域医学集团以守护人民健康为已任,按照各级政府部门的要求,在全国各地积极承担核酸检测重任,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严格遵守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软硬兼施,要求公众顾全大局,同时释放威胁信号。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金域医学集团将继续坚守抗疫一线,助力各地打赢疫情防控硬仗。金域也将继续积极配合警方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及时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对于恶意造谣传谣者,本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两个声明,没有任何歉意,也没有披露任何与案情相关的实情。然而,在没有警方调查结果的情况下,金域公司就言之凿凿地说,网络上出现的“主动传播病毒”、“丢失样本”、“瞒报数据”等传言,都是不存在的,都是谣言?依据何在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对于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根据情节轻重有三种处理措施:
第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第二、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
第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很显然,从郑州金域区域负责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来看,警方初步认定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也就是第三种较为严重的情形,而不是第一或第二种情形了。但具体情况如何,还需要警方进一步查证,公布更多详情。
有意思的是,金域医学声明中所说的微不足道的事情,却引起了美国媒体的注意,据观察者网转发的消息,美国中文网发文为金域医学洗白了:“金域医学:‘丢失样本’、‘伪造数据’等传言信息不实。”
现在的问题来了,我们到底是应该相信许昌警方的通报呢,还是应该相信郑州金域的声明和美国中文网呢?我们的话语权到底应该掌握在谁的手里呢?
如果经过禹州警方的调查,锤实了张某东的犯罪事实,这几乎是铁板钉钉的,那么金禹医学的声明是否涉嫌造谣传谣呢,是否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呢?反过来,金禹医学是否要追究禹州警方的责任呢?
不管怎么说吧,我还是相信警方的通报,毕竟就连安哥都发话了。同时,我们也希望许昌警方能早日公布调查结果,不给资本势力造谣传谣、操控舆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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