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英烈,当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侮辱英烈,当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张凤坡
又是侮辱英烈,不过,这次当事方被立刻约谈了。6月6日,有网民称今日头条旗下的抖音平台在搜索引擎广告投放中,出现对英烈邱少云不敬内容。当天下午,北京市网信办、市工商局依法联合约谈查处抖音、搜狗,责令网站立即清除相关违法违规内容并进行严肃整改。这次事件的“无时差”处理,充分体现了执法部门坚决惩处侮辱英烈行为的决心,给广大网民和媒体服务商敲响了警钟,尤其对一些在侮辱英烈上“犯了改、改了又犯”的行为产生了很强的震慑作用。
英烈是国家的精神坐标,他们为了抗击敌人、建立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作出了牺牲奉献,是值得我们永远怀念、永远敬仰的英雄楷模。现在,我们身处和平年代,享受着优渥的精神和物质生活,国家地位、经济发展令世人赞叹。试想,假若没有先辈们的流血牺牲,怎么会有今天的繁华盛世?吃水不忘挖井人。任何时候,“一边吃饭一边砸锅”的事断不可为。
但是,我们痛心地发现,近几年,抹黑历史、亵渎英烈事件时有发生。一方面,网络技术的发展让侮辱英烈行为有机可乘。绝大多数的侮辱事件都是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像微博、微信、贴吧、论坛等,这些平台的用户自主权很大,可以较为随意地发帖表达个人观点。另一方面,青少年一代远离战火,无法体会战争的惨烈,以致有的人认为战争像游戏一样容易,花点钱买些装备就可以打败一切侵犯之敌。薄弱国防观念加上薄弱的法纪观念,让他们在亵渎英烈时不但浑然不觉,有时甚至为了博取眼球明知故犯。
侮辱英烈行为的发生,无论是出于虚荣浅薄,还是蓄谋炒作得利,没能及时让行为当事人付出相当代价,都是不可忽视的关键一环。不可否认,纠治这些乱象需长期教育引导,但也离不开严肃处理的震慑。对于公开侮辱英烈的行为,不可放纵姑息,当从严从快处理,让当事人痛定思痛,产生敬畏之心,转而才能反思和校正自己的行为。
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这对保护英雄烈士名誉发挥了积极作用。前不久,就有人在微博上公然侮辱英烈,还极具挑衅地向警方喊话:“我看看我发这个话会不会被抓。”帖子一经发出,立刻引起全民激愤,随后该男子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随着法律制度和网络监督机制的逐渐完善,取证和执法越来越快,处理也越来越严,在互联网里遨游或从事互联网经营管理时,责任主体应当常思“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给言行多加装一些自我约束。特别对于那些在侮辱英烈行为中“犯了改、改了再犯”的个别价值观扭曲者,相关部门应给予重点关注,不能因为程度轻、影响小而麻木,应当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侮辱英烈行为,坚决依法处理,以儆效尤。
英烈用鲜血和生命书写历史、铸就辉煌,后人唯有敬仰和传颂。侮辱英烈行为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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