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帅军:香港司法已殖民化,内地若采用西方司法独立亦会殖民化
香港司法已殖民化,内地若采用西方司法独立亦会殖民化
尹帅军
一个月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那时候笔者写了一篇文章《西方“司法独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批评西方“司法独立”的欺骗性。“司法独立”既不能代表西方人民和美国人民的利益,更不能代表中国人民和社会主义的利益,而只能代表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利益。
不过当时,笔者未曾明确指出,在中国采用西方“司法独立”,只能导致中国司法的殖民化。而最近刚刚发生的香港7名清场“占中”行动的警员被判刑7年的案件,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由头,可以让我们看清楚“司法独立”与“司法殖民化”之间的关系。我们来看一看。
2017年2月17日,香港区域法院裁决香港7名警员涉嫌在2014年清场“占中”期间殴打非法集会示威者,七名警察全部被判入狱两年,该案的审判法官为英国人杜大卫。
这个案子判决过程中,完全没有考虑到警察殴打的对象曾建超,在占中行动中有明显的袭警和侮辱行为。他是港独组织公民党的成员,占中期间向11名警务人员泼粪水和尿液。警员在多天的忍辱负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之后,忍无可忍才对其动手。
而这个曾建超,他的袭警和拘捕行为虽然被香港法院认定成立,但却只是判了五个星期的刑期,仅仅只有三十五天。
在西方国家,尤其是在美国,暴力袭警是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在美国,你若是敢暴力袭警,或者在警察要求你举起手来的时候,做出一些不太规范的动作,随时都有可能被击毙。即使你是无辜的,最终法院也基本都是判处警察无罪。
而香港的英国法官杜大卫的判决,则体现出明显的双重标准。我们知道,香港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其判罚标准理应与西方相近。但是英国法官杜大卫的做法却与此相反。他不仅重判维护香港法治秩序的警员,而且多次以“良善的愿望”为由轻判甚至不判以暴力方式冲击香港法治秩序的暴徒。
法官杜大卫
不仅如此,媒体还报道,在司法领域,从1997年起,香港本地非常任法官的人数一直比外国国籍的非常任法官多,从2003年起,却开始出现扭转,外国国籍的非常任法官比例超过香港本地法官。
香港特首梁振英2016年1月4日签署委任状,任命17人为 2016 年新一届香港终审法院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其中常任大法官3人,分别为李义法官(Roberto Alexandre Vieira),邓国峥法官(Robert TANG Ching),霍兆刚法官(Joseph Paul FOK),非常任法官14人。17人中仅有2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双重国籍或他国国籍。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官情况也类似,多是外籍或双重国籍。
很显然,上面这些情形已经清楚的表明,香港司法已经不是基本法所规定的“港人治港”,而是“洋人治港”。司法是一国的主权,而大量外籍法官担当香港终审法院法官的角色,表明香港的司法权已经旁落,香港所奉行的英美法系的“司法独立”已经变成了“司法殖民化”。
这样的司法体系,必然会导致在占中等敏感时期和敏感事件上,法院偏袒境外势力支持的力量,甚至有些时候直接宣布行政权利和政府首脑违法。这样的法院判决在颜色革命的关键时期常常显得格外重要,足以推倒一个政府的合法性。在东欧和乌克兰颜色革命过程中,法院就曾做出这样的判决,对其前首脑做出判决。
当然了,香港的殖民化倾向并不仅仅表现在司法领域,在教育、媒体、市民的日常生活、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这种殖民化倾向其实都表现的非常明显。香港被殖民了一个半世纪的殖民化,在1997年回归大陆之后,我们本应对其进行充分的去殖民化,但是因为失误,我们不仅没有对香港进行去殖民化,在某些领域反而出现更为严重的殖民化倾向。这一切便是导致今天香港占中和乱象的最重要原因。
回过头来看我们内地。
在内地,我们也有大量的法律界人士非常推崇香港的法治,主张实行英美法系的“司法独立”。这样的法律界人士在我们的法学院校、政法系统、律师界、学术界、体制内外可以说是为数相当之多。
只要对我们的法学院校有个初步了解,就可以看到,今天中国的许多法学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就是把学生送到国外留学。我们的许多一流法学院公开宣称,其人才培养的战略就是国际化培养方式,就是留学国外著名法学院,这样一来他们才能得到全球一流法学教育同行的高度认可。而只有得到全球一流法学教育同行的高度认可,才能体现他们的人生价值。
这样的法学教育有几丝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的味道呢?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与西方法学观有着本质的不同。而我们的许多法学院校却无视这一点。
不夸张的说,中国法学院校采用西方法学思潮教育的行为已经是泛滥成灾,甚而我们很难找到哪个法学院敢于公开宣称,我们的法学教育和西方法学教育有本质不同,我们的学生培养目标不是留学国外。
这样的教育培养出来的法学人士,会不会是黄皮白心?许多法律界人士进入体制内外之后,常常以西方标准来要求中国。在我们的新闻媒体上,常常出现一些以西方利益为重的法律界人士,这样的现象难道和我们的法学教育没有关系吗?
正是在这样的西化法学教育的大背景下,体制内外要求在司法系统实行西方“司法独立”的呼声越来越高。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明确宣布要抵制西方的“司法独立”思潮。
因为,若是任由这种西化法学教育泛滥,那么在中国实行类似香港的“司法独立”亦将是不太久远的事情。虽然不一定如香港那样引进大量的外籍法官,把“港人治港”变成“洋人治港”,明明白白的“司法殖民化”,但是因为我们国内存在大量黄皮白心的西方代理人,所以司法领域的殖民化倾向也是可以预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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