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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和发动群众:枫桥经验50年不衰的实招与真经

依靠和发动群众:“枫桥经验”50年不衰的实招与真经

本报记者 杜飞进 温红彦 黄庆畅 彭波

  原编者按: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之际,充满时代内涵、焕发蓬勃生机的“枫桥经验”,再次吸引了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党员干部的目光,他们赶赴枫桥,实地探寻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实招与真经。以此为契机,我们推出“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系列述评,就如何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和方法,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与水平,进行了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的深入思考。敬请关注。

  50年前,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中创造的“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做法,得到了毛泽东同志的肯定。从此,“枫桥经验”走向全国,花开神州。

  今天,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主客体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群众工作对象及其利益诉求更加多样,许多“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群众“隐私”理念和权利意识增强,一些党员干部或多或少地存在不愿、不会、不敢做群众工作的问题。

  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看家本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继承和创新群众工作,为建设平安中国、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力量,是摆在全体党员干部面前的新考卷。

  老办法呼唤新理念

  “也希望有人向我们嘘寒问暖,也希望有人了解我们的所思所想。”说这话的,名叫李兰。她曾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2003年辞职来到北京,一边做家政,一边写小说。如今,像李兰一样的新兴职业人群越来越多。

  网络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滋生了淫秽色情、语言暴力、网络诈骗等乱象。面对虚拟空间的现实危害,群众工作又该有何担当与作为?

  随着群众“私人空间”意识的增强,“家访”等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方法遭遇了尴尬。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对“家访”有个经典描写:党支部书记“家访”陈景润,看到陈景润的宿舍没电灯、没桌子,立即找来工作人员现场解决。然而,这样的群众工作方法,今天很难用得上了。

  生产和就业方式的改变带来了群众结构的改变,经济基础的变化带来了群众诉求的变化,价值多元带来了群众观念的多样化。对此,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有着清醒的认识:越是矛盾突出,越是问题复杂,越要做好群众工作;而要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

  既“面对面”又“键对键”

  现代技术手段的普及和信息传播渠道的便捷,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提供了便利条件,为党的群众工作开辟了新领地。

  把网络空间看成群众工作的新平台,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党员干部把“脚板”与“鼠标”、“面对面”交流与“键对键”沟通有机结合,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回应网民的诉求,诚恳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以平和的心态与网民交流,做到“拍砖”能接,“灌水”能导,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时代在变,方法要变,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精神实质始终不能变。

  从重管理到重服务

  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看待群众的态度变淡,接触群众的时间变少等现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百名书记下基层”等活动持续开展。

  近年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成为现实。顺应“流动时代”的新要求,居民小区业委会等社会组织蓬勃发展,释放出强大活力。

  以“事要解决”为目标,各级政府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干部下访、视频接访、网上信访应运而生;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调解组织蓬勃发展。

  从“我说你听重管理”到“以人为本重服务”,从“唱独角戏”到“社会协同”,从“打情感牌”到“情法融合”……群众工作的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提高了党员干部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附文1:

毛泽东最看中枫桥经验什么?

来源:法制日报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0周年。50年来,“枫桥经验”作为以预防化解矛盾、和谐治理社会为特色的经验一直是中国公安机关实践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是中国基层开展“安全”治理的有效典型,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样板,始终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不断被各地各部门学习推广。

  今天,“枫桥经验”已成为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和有效利器。在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之际,发掘和探讨“枫桥经验”特有的神魂,对于继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民主治理,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有利于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有利于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国梦”提供正能量。

  “枫桥经验”历经50年的风雨洗礼、大浪淘沙,至今经久不衰、历久弥新,始终是公安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靠的是什么?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枫桥经验”蕴含着特有的神魂。

  上世纪60年代,浙江省绍兴市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10月底,毛泽东同志在杭州听取公安部有关负责同志汇报时说:“这叫做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有关部门要好好总结。同年11月22日,毛泽东同志在公安部递呈的书面发言稿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同日,毛泽东同志在与有关负责同志口头谈话时指出,“枫桥经验”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群众为什么懂得要这样做;二是证明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办法。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群众工作做好了,还可以减少反革命案件,减少刑事案件。“枫桥经验”成功诠释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教材。由此可见,毛泽东同志批示肯定并推广“枫桥经验”,最看重的是“枫桥经验”特有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就地化解矛盾”的思想。

  50年来,绍兴枫桥的干部群众牢记和深刻领会毛泽东同志批示精髓,始终打好“群众”牌,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就地治理社会治安,不断丰富“枫桥经验”内涵。根据党和国家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先后实践探索、总结提炼了“依靠群众,为‘四类分子’摘帽”、“党政动手,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教育人、挽救人、转化人”、“依靠群众,就地改造流窜犯”、“依靠群众,帮教失足青年”、“依靠群众帮教一般违法人员”、“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依靠群众,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依靠群众、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经验。

  纵观“枫桥经验”50年的发展历程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结果,但始终不变的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群众首创精神,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开展基层民主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就是“枫桥经验”经久不衰、永不褪色的神魂。

  附文2:

从毛泽东批示到习近平调研:“枫桥经验”再升温:有矛盾在当地解决

来源:新京报

  

  绘有“调解”字样的警车开进诸暨市枫桥镇郭店村,调解员现场调解。

  

  6月14日下午,枫桥镇乐山村低保户杨铁明的住房严重漏雨,得知情况后,枫桥派出所副所长吴嘉军带志愿者前往维修。摄影/田雨

  中央政法委、综治委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推动使用民间调解员等措施,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

  今天,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联合召开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

  枫桥,浙江诸暨的一个小镇。如今,发源于这个小镇的一条经验,已经被全国学习了半个世纪。这条经验治理社会的方式,与习近平倡导的“走群众路线”一脉相承。

  专家认为,当前多方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复杂,社会治理问题日益突出,“枫桥经验”,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思路。

  浙江省诸暨市正在强制拆除城乡所有违建,这项工作引发诸暨上下震动。

  作为全国有名的富裕地区,诸暨集中大量民营企业,小厂房、小企业很多,违法占地和违建不少,一次性拆除,各方抵触情绪很大。

  拆违已持续半年,10月临近截至尾声,没有引发矛盾激化,也没有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上访。

  当地官员将此归结为“枫桥经验”的功劳。

  拆违建,先拆领导的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依靠和发动群众,矛盾不上交

  从年初开始,诸暨全市包括市区和农村所有“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一律拆除,每10天启动一轮新任务,各责任主体每10天必须拆除100平方米,以此推进,直到全部拆完。

  诸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陈善平说,当地在强制拆除开展之前,就启动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走访民意。

  由政法委、综治委监督,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走访,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要求被作为工作要点。

  比如有些拆违中,对确实影响生产,住房困难的居民,按照政策,落实土地或房屋。

  工作启动后,第一步先拆领导干部占用土地违建,其次是党员和普通干部的违建,第三步拆除企业的违建,最后拆老百姓的。

  这与拆迁不透明,不彻底,选择性执法有很大不同,老百姓“不患寡,而患不均”,先有纪委介入督办,前面三类人违建先拆,百姓就没有太大怨言。

  陈善平说,“我们只要依靠枫桥经验开展工作,老百姓不会不满意。”

  枫桥经验源于上世纪60年代。诸暨市枫桥镇是其发源地。

  1963年2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枫桥的干部群众发现,与其把“四类人”抓起来,交上去,不如说理,让他们在当地接受改造。

  最后,枫桥镇没有抓人,让他们在基层接受教育。这与其他地方的做法有很大不同。毛泽东对此肯定说“这就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随后,公安部派调查组到枫桥总结经验,形成了报告。当年11月20日,毛泽东批示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全国”。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依靠和发动群众,矛盾不上交”。

  调解要靠“老娘舅”

  成立调解总会和专项调解中心,成员基本为民间人士,工资纳入财政

  现在通讯发达,人们遇到问题,很容易发微博。要想“矛盾不上交”,并不容易。

  记者调查发现,为此,当地整合20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分解到各级管理部门。

  这些项目包括“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舆情研判导控服务平台”、“基层信访三诊工作法”等。

  为了让矛盾不激化,诸暨市建立“枫桥式矛盾纠纷调解体系”,这个体系的核心是“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诸暨市委、市政府成立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调解指导中心和调解总会。调解指导中心挂靠在司法局,负责对全市的调解机构培训、考核、发放资金等;调解总会则是民间组织,协调工作。

  在这两个机构下,各镇每个村成立一个调解委员会,调委会成员都是当地德高望重、有威信的人士,俗称“老娘舅”。工作不白干,每调解成功一个事件,奖励50元到200元。

  陈善平告诉记者,遇到重大事件或矛盾突出的群体事件,调解总会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听证会。

  医疗、工商、交通事故等矛盾比较集中的领域,分别成立了6个调解中心,它们均为第三方组织,成员也基本都是民间人士。

  陈善平说,如果遇到医疗纠纷,当事人可能会比较抵触卫生局介入,但是对第三方调解中心,就更容易接受。

  调解员的报酬有的按月领固定工资,有的按调解成功的案例奖励,资金纳入市、镇两级财政。

  枫桥镇的杨茂夫退休前曾担任过副镇长、乡党委书记,退休后一直做调解员。

  他说,每个村十户推选一位信息员,每月有事没事,都要向村调委会报告社情民意。平时邻里之间的纠纷、小矛盾依靠信息员化解,“事情在萌芽时期,一次骂人,一次打人就介入”。

  有些调解员已形成品牌,诸如“老杨”、“老朱”、“江大姐”等,他们在当地名声很大。

  处理群体事件不派大批警察

  当地意识到,民众法律意识增强,简单粗暴方式已不合时宜

  今年3月,枫桥镇钟瑛村,一人骑摩托车将村里一男子撞伤致死,因为赔偿款谈不拢,死者家属组织几车人,准备去闹丧。村里平安专管员骆志军听闻后,遂通知镇派出所。

  镇派出所副所长吴嘉军,带上调解员“老杨”,两个民警及村组干部到钟瑛村口,将他们拦下。经劝阻,当事人愿意坐下接受调解。

  如果按照原来执法思路,可能会调集警力赶赴现场,而通过平安专管员、调解员,只有五六个人就化解了矛盾。

  这是枫桥派出所开创的新模式:建立从派出所到群众家门口的联络线,全镇分为三个警务站,共12名民警,28个村建立警务点,由村内选举的平安专管员负责。

  这些平安专管员装备带有定位功能的手机,每个人在哪,警务站均一目了然。平安专管员负责收集信息,上报辖区内的不安全因素,所上报的信息也列入考核。

  当地政法部门意识到,民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简单粗暴的管理方法已经不合时宜,用法治思维,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社会矛盾。

  对调解员来说,调解不是没有原则的“和稀泥”,必须依法调解。

  在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看来,应该让更多的社会管理经验,特别是群众自治的经验法律化、制度化,由经验上升为制度,从而形成公开持久的规范。

  法制化,老经验换新颜

  高层重视依靠群众化解社会治理难题,解决社会矛盾

  “枫桥经验”一直被中央高层重视。但当前矛盾,已与50年前明显不同。

  袁振龙是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也是“创新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大综治’格局”课题负责人。

  他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相比经济发展程度,社会管理相对滞后。我国将长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分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影响大局。

  在他看来,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向创新社会管理要答案。这也是社会管理选择“综合治理”模式的根本原因。

  中央党校教授向春玲曾受邀前往中南海,和中办有关负责人探讨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与对策。她说,近年来,征地拆迁、司法公正、劳资纠纷、医患关系等多方面问题,也是中央如此重视社会管理的催化剂。

  对目前社会治理中的难题,高层也很关注。

  习近平很重视“枫桥经验”。他从福建调任浙江工作后不久,即赴枫桥调研。习近平认为,走群众路线,这是我党的传家宝。在改革开放新时期,虽然面临的形势任务都发生变化,但“枫桥经验”没有过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依靠发动群众,建设平安社会,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2004年5月11日,浙江省委决定建设“平安浙江”,当地相继创造了综治工作中心、综治进民企、“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民主恳谈、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工作,“枫桥经验”也被赋予新的内涵。

  浙江省政法委一位干部提出,依靠群众的“枫桥经验”与依法办事相辅相成,很多民间的问题,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枫桥经验”能够得到化解。

  诸暨市司法局通过对调解员的培训,也提高了调解员的法律意识,在依法的前提下去调解,化解矛盾。

  上述政法委干部说,“这样才不至于走偏。”

  (新京报记者王姝对本文亦有贡献)新京报记者 涂重航 浙江诸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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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10-11 关键字:枫桥经验  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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