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炎: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根本区别
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根本区别
李炳炎
所谓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是相对于老自由主义即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经济自由主义讲的,它是当代右翼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适应当代国家垄断资本向国际垄断资本主义转变的要求而形成的一种理论思潮,一种思想体系和一套政策主张。
尽管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是一个庞杂的体系,但就其主流学派的观点而言,可以将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核心观点归纳为三个“化”。即:一是“市场化”;二是“自由化”或“非调控化”;三是“私有化”。也可以说,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内涵具有市场化、自由化、私有化这样三层涵义。
所谓“市场化”,是指市场是万能的,市场经济是一部能自动运转的配置社会资源的万能的机器。市场“化”,就是生产要素、产品、劳务都商品化,全部经济运行依靠市场机制自发调节。
所谓“自由化”,就是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让市场放任自由发展,认为充分的经济自由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前提。在认为市场机制作用能形成一种“自然秩序”的同时,还认为个人自由是市场制度的保证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只有保证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利,才能使经济效率达到最高。新自由主义将市场规律的作用和个人自由主义奉为至高无上的信条。因此,新自由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国家干预,反对任何形式的计划,推行无政府主义经济模式。
所谓“私有化”,就是极力主张全面的私有制,把资本主义私有制视为唯一合理的永恒的经济制度。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全都是极力主张和推销彻底的私有化的。他们认为,只要实行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就不能对私人的经济行为加以限制,从而可以使个人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极大地提高经济效率。而且实行私有制能够自动实现经济的均衡发展。他们认为私有制比公有制有太多的优越性,因而总是竭力反对公有制,视公有制为万恶之源。他们的目标,总要使全世界的国家都实行私有制,使资本主义制度全球化、永恒化。
由于一些人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本质另有看法,因而主张采用新自由主义的一套来指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产权改革的观点一时很时尚。他们无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存在,不了解其核心观点的科学内涵。我们的回答非常明确: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决不能用来指导我国的改革。只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才是我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基石和理论指导。
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崭新的命题或范畴,包括以下三层涵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或计划市场经济;三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是这样三层涵义的综合。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定性。[1]
从第一层涵义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选择现代市场经济这一类型,而不能选择古代市场经济或近代市场经济类型。这是时代的要求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必然要求。现代市场经济是二战后至当代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市场经济类型,它是一个中性范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当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属于现代市场经济这一类型。通常把我国的经济改革称为“市场化改革”,就是指要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从这一意义上说,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化”对我们的改革有一定程度的借鉴作用。例如,关于强化由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放开市场,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由市场来决定价格,由价格引导要素流动,提高经济效率,等等。
从第二层涵义看,在处理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作用,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我们的观点是与新自由主义直接对立的。新自由主义主张的是“自由化”和“非调控化”,不要任何政府的调控,不要任何计划。改革以来,我们始终清醒地坚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的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不是要削弱而是要改善。取消政府的宏观调控,等于走向无政府状态的自由市场经济,使改革走入歧途。
从第三层涵义看,十分清楚,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决不能搞私有化。新自由主义的导向,是引导中国走向资本主义私有制,实行和平演变。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先进的社会经济制度,这是为历史业已证明了的公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将不断再生产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和不断再生产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保证社会主义的持续发展。
任何市场经济的运行,都是在历史上经济上特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这种特殊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了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这就是市场经济的特殊性。马克思指出:“社会生产过程既是人类生活的物质生存条件的生产过程,又是一个在历史上经济上独特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过程,是生产和再生产着这些生产关系本身,因而生产和再生产着这个过程的承担者、他们的物质生存条件和他们的互相关系即他们的一定的社会形式的过程。”[2]众所周知,任何社会生产过程都必须在一定的生产关系即人们之间经济方面的社会关系之下才能进行。市场经济作为一般社会生产过程,同样必须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运行。市场经济是社会再生产过程借以进行的一定社会经济形式的承担者。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就是指市场经济借以运行的特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在不同社会性质的生产关系下,市场经济就必然具有不同的社会性质,例如,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者的社会性质正好是对立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也就不同。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其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国家在主体上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其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生产资料所有制规定着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
由以上对应的分析可以看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社会性质上是对立的,在改革导向上是背道而驰的。
[1] 参见李炳炎:《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3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1995年第2期。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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