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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及其当代意义——写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150周年之际

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及其当代意义

——写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150周年之际

张作云 陆艳春

张作云 陆艳春: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及其当代意义——写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150周年之际

【内容提要】

科学理解和准确把握《资本论》的研究对象,除了要以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相关著作中的有关表述之外,还应参照马克思经济学说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诸多因素和问题。

马克思《资本论》所要研究的生产方式不是在物质生产中发生的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和联系方式,而是人们在物质生产中发生的社会联系或社会结合方式,也即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方式又演变为以商品为载体、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经济的生产方式。

从空间角度来说,生产方式可由微观组织形式和宏观组织形式构成。社会生产的微观组织形式,也即社会生产的基本经济单位。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则表现为以工厂内部分工协作为特征的企业化经营方式,同时还派生出企业管理制度、管理体制、治理结构等。

社会生产的宏观组织形式,则表现为社会生产基本经济单位之间共同活动或互相交换其活动的社会组织形式。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复杂化,又派生出宏观经济运行体制及其调节机制等。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1]内含的、人们在物质生产中发生的物质利益关系或经济关系。生产关系的法律化形式就是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功能作用是通过其制度体制及其政策机制而实现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相互适应、相互制约所形成的矛盾及其矛盾运动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一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二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前提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或从总体上来理解的生产关系。理解和把握《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更重要的还是一个实践问题。

目前,运用马克思《资本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深入研究作为《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并把与之相关的一些概念严格区别开来,不仅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而且也具有形势上的紧迫性。

张作云 陆艳春: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及其当代意义——写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150周年之际

长期以来,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一直是国内外理论界研究和分歧的焦点之一。科学理解和准确把握《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不仅对于我们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资本论》的研究主题、理论体系、基本观点和核心内容,深刻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特点、本质、历史性质及其发展趋势,而且对我们进一步研究和认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本质特点及其巨大优越性,坚定共产主义的的理想信念,乃至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出版150周年之际,联系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轨迹,结合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对《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作进一步地探讨。

一、从马克思的经典表述谈起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序言和跋中,对《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作了经典的表述。他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对于马克思的这一表述,理论界大都认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二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并且,要科学理解和准确把握《资本论》的研究对象,首先要弄清马克思关于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切含义。

然而,在对马克思关于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含义的理解上,理论界却意见纷呈,至今未得出一致的结论。一种意见认为,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方式,既包括生产力,也包括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另一种意见认为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方式,是生产的技术和方法,实际上就是生产力;还有一种意见认为,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方式,就是社会经济形态;等等。可见,要科学理解和准确把握《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弄清马克思关于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含义,是首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然而,迄今为止,对于这一问题,理论界大都从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相关著作的表述中找答案,这不免有点片面性。

诚然,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相关著作中的表述,的确可以作为理解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依据,并且是主要的和重要的依据。但是,我们看到,在《资本论》及其相关著作中,马克思对于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含义,有着许多不同的说法。面对马克思的诸多表述,我们应该采取哪一种呢?实在难以断言。即使有些名家和权威人士予以结论,但仍然难以服众。笔者认为,要科学理解和准确把握《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尤其是作为研究对象重要组成部分的生产方式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涵,除了要把马克思的有关表述作为依据之外,还应参照马克思经济学说产生和发展中的一些因素和问题,以便从中发现可以作为依据的核心的和根本性的思想和线索,综合加以考虑,以求得出准确而科学的结论。

二、理解和把握《资本论》研究对象需要参照的一些因素和问题

笔者认为,理解和把握《资本论》的研究对象,除了依据马克思《资本论》及其相关著作的有关表述之外,还应参照马克思经济学说产生发展过程中的以下方面。

第一,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最初动因

根据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叙述,促使他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动因,大体有三个方面:

一是在他担任《莱茵报》主编期间,与普鲁士德国官方发生的涉及物质利益问题的四次论战;

二是为回复和揭露当时德国一家反动报纸——《总汇报》对《莱茵报》关于空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潮问题意见的歪曲、攻击和“捏造”[2];

三是为“从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出发,对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部著作中所涉及的、被“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而称之为“市民社会”作进一步解剖。

马克思认为,要解决上述“难事”和使他“苦恼的疑问”[3],需要他“从社会舞台退回书房”[4],以极大的精力,从事政治经济学的研究。

第二,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出发点

从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经历来看,他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出发点的确立,是一个不断探索、循序渐进和不断总结的过程。

1843年10月,马克思在巴黎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当时巴黎正在深入发展的工人运动和极其丰富的藏书资料,为马克思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他一方面深入工人,了解他们的斗争和要求,积极参加他们的革命运动;另一方面,埋头阅读许多经济学著作,并加以评注和摘录,撰写了“巴黎笔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作。其中,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异化劳动”当作基本范畴,从“劳动的异化或异化劳动”这一“经济事实出发”,[5]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分析和批判。

1844年年底,马克思与恩格斯决定合写《神圣家族》一书。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在客观评价普鲁东从“私有制的运动造成贫穷这个事实出发”,对“私有制”进行“最初的批判”,揭示“私有制在自己的经济运动中自己把自己推向灭亡”这一理论的基础上,不仅提出无产阶级“在它自己的生活状况以及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整个结构”中的地位、目的和历史使命问题,[6]而且还提出,要获得对资本主义这一历史时期的认识,就必须在“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而不是“天上的云雾中”,“去认识(比如说)某一历史时期的工业和生活本身的直接的生产方式”。[7]在此后的著述中,马克思多次谈到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出发点问题。

例如,在1845-1846年与恩格斯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他们的“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

再如,在1857年8月所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8]中谈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时,第一句话就是:“摆在目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9]

还如,在1859年1月写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回忆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经历时明确指出,他所研究的是“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10]

这就是说,他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出发点,不仅是物质生产过程,而且是社会的物质产过程。

第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相关著作的许多地方,都明确界定了他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例如,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谈到商品的使用价值时,他说:“表现资产阶级财富的第一个范畴是商品的范畴。商品本身表现为两种规定的统一。商品是使用价值,即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是商品的物质的方面,这方面在极不相同的生产时期可以是共同的,因此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使用价值一旦由于现代生产关系而发生形态变化,或者他本身影响现代生产关系并使之发生变化,它就属于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了。”[11]

再如,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另一个地方,他说:“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是财富的特殊社会形式,或者不如说是财富生产的特殊社会形式。财富的材料,不论是主体的,如劳动,还是客体的,如满足自然需要或历史需要的对象”,“完全处在政治经济学的考察范围之外,而只有当这种材料为形式关系所改变或表现为改变这种形式关系的东西时,才列入考察的对象。”[12]

还如,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进一步说:“实际劳动是生产使用价值的、以与一定的需求相适应的方式占有自然物质的有目的的活动。”[13]“每种实际劳动都是特殊劳动,是与其他劳动部门不同的一种特殊劳动部门所从事的工作。”“研究实际的劳动过程是工艺学的任务。”[14]“可是,政治经济学不是工艺学。”[15]

可见,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研究范围的界定,是严格而明确的。他研究的不是物,不是特殊的使用价值,不是生产特殊使用价值的特殊劳动过程,而是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以及在其中发生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

第四、《资本论》1-3卷的体系结构

大家知道,《资本论》第一卷研究的是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阐明的是剩余价值怎样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重在揭示剩余价值的来源和本质;第二卷研究的是资本的流通过程,从个别资本和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角度,阐明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是怎样通过流通过程而实现的;第三卷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阐明的是雇佣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如何在资本主义社会各剥削集团之间进行分配的,其中前三篇,阐明剩余价值在产业资本家之间的分配,第四篇阐明剩余价值在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之间的分配,第五篇阐明剩余价值在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和借贷资本家(或金融资本家)之间的分配,第六篇阐明土地所有者利用土地所有权,以地租的形式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第七篇,在批判古典经济学家斯密“教条”和庸俗经济学家萨伊“三位一体公式”,从国民经济总体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各种收入及其来源的基础上,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基本结构及其内在联系,最后,在分析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之上的阶级形成的基础上,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分配关系、阶级关系的内在矛盾及其对抗性质,阐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历史的和过渡的性质。

可以看出,马克思《资本论》研究的是资本的生产过程,核心问题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流通和分配过程,阐明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内在逻辑、对抗性质及其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五、恩格斯关于经济科学研究任务的论述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经济科学的任务在于:证明现在开始显露出来的社会弊病是现存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这一生产方式快要瓦解的标志,并且在正在瓦解的经济运动形式内部发现未来的、能够消除这些弊病的、新的生产组织和交换组织的因素。”[16]在这里,“现存的生产方式”和“正在瓦解的经济运动形式”指的是资本主义的“经济运动形式”或“生产方式”。能够消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弊病的“新的生产组织”和交换组织,指的是未来社会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或“生产组织和交换组织”。

第六、恩格斯对《第一卷》所做的总体评价

为了宣传《资本论》和打破资产阶级对《资本论》第一卷出版所表示的“沉默”的阴谋,恩格斯与1868年3月,给《民主周报》写了题为《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书评》的文章。他在《书评》的开头写道:“自地球上有资本家和工人以来,没有一本书像我们面前这本书那样,对于工人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现代全部社会体系所依以旋转的轴心,这种关系在这里第一次作了科学的说明,而这种说明之透彻和精辟,只有一个德国人才能做到。”[17]在这里,恩格斯点出了马克思《资本论》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这一研究对象的重要的和核心的内容。

第七、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及其破产原因的分析

关于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历史,马克思说,“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英国从威廉.配第开始,到李嘉图结束。在法国从布阿吉尔贝尔开始到西斯蒙第结束。”[18]从“法国和英国的资产阶级夺得了政权”那时起,“阶级斗争在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采取了日益鲜明的和带有威胁的形式。它敲响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19]于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分成了两派。一派是精明的、贪利的实践家,他们聚集在庸俗的经济学辩护论的最浅薄的因而也是最成功的代表人物巴师夏的旗帜下。另一派是以经济学教授资望自负的人,他们追随约.斯.穆勒,企图调和不能调和的的东西。”[20]结果“以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为著名代表的毫无生气的混合主义产生”为标志,“宣告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破产”。[21]

关于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破产的原因,马克思认为,就在于作为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后期代表人物的琼斯。他运用还处于萌芽状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观”,“以自己的分析破坏了财富借以表现的那些表面上相互对立的形式”[22];揭示了资产阶级“社会财富”及其在分配过程中的形式和内容以及“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关系的“对抗”性质,使“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被看作仅仅是历史的关系,它们将导致更高级的关系”[23];从而否定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既定”论、“自然”论和“永恒”论。

马克思结论说:“自从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被认为是历史的以来,那种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看作生产的自然规律的谬论就宣告破产了,并且开辟了新社会的远景,开辟了新的经济社会形态的远景,而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只构成向这个形态的过渡。”[24]马克思不仅客观而公正的评价了琼斯经济理论所具有的一定程度的科学性,而且还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告诫我们,在理解和把握《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时,要远离和摈弃资产阶级及其御用学者们“粗俗的唯物主义”或“粗俗的唯心主义”,以及“把社会关系作为物的内在规定归之于物,从而使物神秘化”的“拜物教”[25][26]。

第八、最后,要准确理解和科学把握《资本论》的研究对象,还必须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序言中的一些论述结合起来

例如,马克思明确指出要把《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与物理学家所研究的自然界运行过程区别开来。

再如:马克思在谈到他所研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之后,接着说:“如果德国读者看到英国工农业工人所处的境况而伪善地耸耸肩膀,或者以德国的情况远不是那样坏而乐观地自我安慰,那我就要大声地对他说:这正是说的阁下的事情!”[27]在这里,“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28]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28]”这就是说,《资本论》不仅要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而且要研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中生活的工农业工人即无产阶级所处的境况,并通过这一研究,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中的内在矛盾、社会对抗的发展和正在实现的趋势。

还如,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还谈到德国和西欧大陆其他国家的社会统计问题。他说:“德国和西欧大陆其他国家的社会统计,与英国相比是很贫乏的。”“如果我国各邦政府和议会像英国那样,定期指派委员会去调查经济情况,如果这些委员会像英国那样,有全权去揭发真相,如果为此能够找到像英国工厂视察员、编写《公共卫生》报告的英国医生、调查女工童工受剥削的情况以及居住和营养条件等等的英国调查委员会那样内行、公正、坚决的人们,那末,我国的情况就会使我们大吃一惊。”[29]

马克思在谈到他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所运用的材料时说,:“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例如,英国高教会宁愿饶恕对它的三十九个信条中的三十八个信条展开的攻击,而不饶恕对它的现金收入的三十九分之一进行的攻击。在今天,同批评传统的财产关系相比,无神论本身是一种很轻的罪。”[30]

马克思还用当时英国女王陛下驻外使节和美国副总统威德发表的谈话中对欧洲大陆和大西洋彼岸的美国“劳资关系的变革”及其发展的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境况及其发展趋势。他说:“这是时代的标志,不是用紫衣黑袍遮掩得了的。这并不是说明天就会出现奇迹。但这表明,甚至连统治阶级中间也已经透露出一种模糊的感觉: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31]

马克思的这些分析表明,《资本论》所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经济形式或经济的社会形式,是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和社会结合方式,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是这种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中包含的诸多矛盾、矛盾的社会对抗及其发展趋势,最终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生产关系历史的和过渡的性质。

理解和把握《资本论》研究对象所要参照的各种因素和问题,除上面所述的诸多方面之外,还可列出一些,诸如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性质、本质和特点等等。

总之,我们认为,理解和把握《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不能像一些人那样,脱离“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在抽象的概念上打圈子;不能像一些人那样,脱离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初衷”,割断马克思创作《资本论》所经历的长达40年的艰辛历史,不顾马克思在不同场合、不同前提下关于“生产方式”的不同阐述,而从中摘取与自己主观臆断相一致的论点,并以此去框论“生产方式”、尤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含义;不能像一些人那样,偏离《资本论》的核心内容,以自己的主观意愿,输入物质生产过程的“自然因素”,把“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或“生产力”因素,纳入《资本论》研究对象之中;也不能像一些人那样,不顾《资本论》研究对象、研究材料的特殊性,不顾资产阶级及其御用学者对《资本论》的内容进行歪曲、攻击的卑鄙行为和极端敌视的历史现实,而抹去《资本论》的阶级棱角,把《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和基本理论变成和谐的、对一切阶级都无害、都能接受的东西。

最后,我们认为,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理解和把握,还要坚持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把全面的、联系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和方法,贯彻到整个过程之中。

三,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理解

在阐明理解和把握《资本论》研究对象所要参照的一些方面之后,就来谈谈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理解。

首先,来看作为《资本论》研究对象首要组成部分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于生产方式不是抽象的和虚无缥缈的范畴,而是在物质生产中发生并运行的客观对象,因此我们对生产方式的研究,就从物质生产开始。

马克思认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必须能够生活。”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32]“物质生产的发展,”是“整个社会生活以及整个现实历史的基础。”要使物质生产在实际上得以进行,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人们“有目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33]其中,“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同时,还要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起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结合,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界的联系。

马克思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人们在生产中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能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34]人们与自然发生关系,“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35]对人们与生产资料结合方式的研究,“是工艺学的任务,”[36]“不在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范围之内。”[37]而人们的社会联系,在物质生产中,是以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或社会生产方式出现的,体现的是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就必然成为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对象。

可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社会联系、社会结合方式,作为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即社会生产方式,不是一个物质单体,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生产的有机系统。

从空间角度来说,由社会生产的微观组织形式和宏观组织形式构成。

社会生产的微观组织形式,是社会生产的基本经济单位,诸如,以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为前提、以社会成员的集体劳动为特征的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的生产方式;以金属工具的使用和生产力的初步发展为前提、以奴隶的简单协作劳动为特征的奴隶主庄园的生产方式;以铁器的广泛使用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为前提、以师徒关系为纽带的手工协作劳动为特征的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的生产方式,和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为前提、以家庭内部自然分工为特点的小生产的生产方式;以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使用和生产力的社会化发展为前提、以机器大生产和工厂内部有计划的分工协作为特征的企业化经营的生产方式;等等。

社会生产的宏观组织形式,表现为社会生产的基本经济单位之间以互相交换劳动为纽带的社会规模的经济组织形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社会分工的出现,又出现了横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以商品为纽带、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经济的生产方式。同时,以这种生产方式在社会经济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又分为简单商品经济、发达的商品经济和高度社会化的大商品经济等等。并且在将来,这种社会化的大商品经济还要过渡到以生产条件的全社会所有和高度社会化生产为前提、以全社会的计划控制和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为特征的产品经济的生产方式。

历史已经证明,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变化发展的。变化发展的源泉和根本动力,在于人类社会的生产力以及生产力与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运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是一种“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的经济关系。”[38]并且,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世界上的其他事物一样,其发展的轨迹,也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

说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它不仅与人类社会的其他生产方式一样,是人们为了有效控制和利用自然、应物质生产过程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社会组织形式,而且更重要和更具特征的,它又是以社会化大商品经济为前提、以资本为纽带、以雇佣劳动为条件、以剩余价值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从微观来说,它是资本在企业的组织形式。

从宏观来说,它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规模的的组织形式。资本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业主制和公司制等。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又派生出企业管理制度、管理体制、治理结构等。资本主义生产的宏观组织形式,是以一定的宏观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而出现的。资本主义的宏观经济体制,是社会化的大商品经济体制。宏观运行机制,就是市场化的运行机制,也就是以区域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为舞台,以价值规律等市场运行规律的作用为基础,以市场机制的各种要素为杠杆,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调节机制。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的发展,经济运行内部矛盾的增多及其对抗程度的增强,周期性危机的频繁发生及其破坏性的日益严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弊端日益显现。为了治理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危机,目前,资本主义生产的宏观组织形式,又过渡到市场与计划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混合经济形式。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在奴隶制和封建制等旧的生产方式解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他一产生,就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历史任务”,[39]“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40],“使物质生产变成对自然力的科学统治”,[41]在它争得“统治地位还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所创造的生产力却比过去世世代代总共造成的生产力还要大,还要多。”[42]但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的各种矛盾的对抗性及其自身的限制所造成的生产的无序性和经济危机的周期性,则宣告了“那种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看作生产的自然规律的谬论”的破产,并“开辟了新社会的远景,开辟了新的经济社会形态的远景,”而使自己“只构成了向这个形态的过渡”[43],从而以自己的发展轨迹,证明了自己的历史性、暂时性和过渡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具有一定的形式和内容,都是一定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也是一样。它是作为物质生产过程中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相互结合方式即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出现的。从本质上说,它包含的内容就是和它相适应的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

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和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一样,也是一个由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不同性质生产关系内部的不同层次及其基本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构成的有机系统。

从动态角度看,与社会生产的各个阶段或各个环节相适应,可分解为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关系、分配过程中的分配关系、交换过程中的交换关系和消费过程中的消费关系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关系的横向结构。在生产关系的这种横向结构中,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而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对生产关系也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的这种反作用,有时是分别进行的,有时则是通过分配、交换和消费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按照一定的次序对生产关系起着反作用。当这种合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甚至会引起生产关系乃至生产关系结构的整体状况及其性质的变化。

如果从本质的角度来分析,则无论是何种性质的生产关系,还是生产关系结构中直接生产过程的生产关系、分配过程中的分配关系、交换过程中的交换关系和消费过程中的消费关系,都包含有以下基本要素,即所有制关系、劳动关系、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及其相互关系、运行过程中的管理关系、物质利益的分配关系等等。在这一结构系统中,所有制关系是其根本的、起着主导和决定作用的因素。劳动关系、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及其相互关系、运行过程中的管理关系、分配过程中的分配关系等,是其基本的因素,它是所有制关系在社会生产中的实现因素。当然,这些因素在与所有制的关系中,也不是被动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也会形成一定合力,对所有制关系发生一定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决定着所有制关系的实现程度及其存在的现实性。生产关系结构中的这些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生产关系的纵向结构。

生产关系作为社会生产方式本质内容的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或经济关系,不是直接地而是以一定的经济制度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在阶级社会中,经济制度作为生产关系的法律化形式,其功能作用是通过一定的运行方式即制度体制及其政策机制而得到实现的。从生产关系到经济制度、制度体制及其政策机制,是一个由抽象到具体、从内容到形式的演化过程。并且,在商品经济尤其是社会化大商品经济条件下,无论是生产关系还是作为生产关系具体形式的经济制度、制度体制及其政策机制,无不披着商品经济的外衣,打上商品经济的烙印。因此,作为生产关系结构的这些派生形式或顺延形式,也应列入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之内。

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不是永恒的,而是变化发展的。生产关系的变化和发展,既是连续的,又是有阶段的,是其发展的连续性、绝对性与阶段性、相对性的统一,是其所具有的历史性、暂时性和过渡性的规律性表现。自有人类历史以来,与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相适应,生产关系也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不同发展阶段。目前,正处于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发展和过渡的过程之中,将来还要发展和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社会去。然而,从《资本论》及其相关著作的基本结构和内容来看,马克思所研究的并不是人类社会所经历的各种生产关系,而是经济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剥削劳动者的方式上与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具特征性的区别时,还是要把前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列入自己的研究范围之内的。

具体到作为《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除了上述生产关系所具有的一般结构和一般特点之外,还有着与上述生产关系所不同的典型性特征:

第一,所有制关系资本化,按照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为资本家私有制、资本家集团私有制、垄断资本家财团私有制和代表整个资产阶级利益的资本主义国家所有制等;

第二,劳动关系雇佣化,具体表现为劳动力商品化、市场化,最终表现为资本家、资本家集团和垄断资产阶级的劳动力占有制;

第三,社会成员关系的等级化和阶级化,具体表现为社会成员经济社会地位和权力的差异化;

第四,管理关系(含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和微观经济管理关系)专制化,具体表现为管理权力的独裁化;

第五,分配关系要素化,具体表现为按资分配、按要素分配的公式化;

第六,生产目的利润化,具体表现为资本收益最大化;

第七,实现生产目的手段的劳动强度极限化,具体表现为只受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限制、劳动者劳动内涵量和外延量的最大化;

第八,调节经济运行的基本经济规律是以资本利益为转移的剩余价值规律,具体表现为资本利润最大化规律。

其中,第一个特征是根本特征,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其它特征乃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结构的整体性质起着基础的、主导的和决定的作用。

第二至五个特征是基本特征,它们是资本化所有制关系的实现形式,同时,它们各自的运行及其结果,从个体乃至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等不同角度,对资本化的所有制关系,甚至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结构及其整体性质,起着一定的以反作用为前提的决定作用。

第六至八个特征,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派生性特征,是根本特征和基本特征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重要标志。

必须清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上述特征,也不是直接呈现在世人面前,而是隐藏在资本主义的虚假现象背后的。运用科学的抽象法,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结构的分析,揭示其本质和规律,正是《资本论》所要完成的任务。

依据上述分析,对《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可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由于生产力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力的发展、作用及其客观要求的实现,体现了社会生产的工艺和技术性质,因此,它不是《资本论》研究对象。但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客观要求是生产方式产生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且生产力与生产方式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研究生产方式就不能孤立的进行,而必须联系生产力,通过对生产力与生产方式之间矛盾运动的分析来进行,因此,在这一前提下,也可把生产力列入《资本论》的研究范围之内。

第二,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作为社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社会结合方式或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与社会生产关系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作为内容的生产关系,是通过作为形式的生产方式体现出来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关系的现象形式和物质载体。生产方式及其变化发展,对生产关系的变化和发展,起到一定的规范和推动作用。因此,马克思把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资本论》研究对象的前提和首要部分。

第三,至于在《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中,马克思把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并列起来,而不是一般地谈生产关系。

我们认为,马克思是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序言中阐述其研究对象的,而作为《资本论》总体结构中的第一卷,是研究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并且,对资本直接生产过程的分析,又是从商品开始的,通过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的分析,揭示商品及其价值的内在本质,即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

其次,马克思在第二篇研究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即货币转化为资本,而对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分析,则是通过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力的买卖及其买卖关系的分析而完成的。马克思在以后各篇对剩余价值生产、剩余价值的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分析,都是以资本的交换为前提,并通过对资本交换过程的分析来完成的。从《资本论》第一卷的结构来看,马克思对商品生产、剩余价值生产、剩余价值的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分析,都与商品交换和资本交换交织在一起。

最后,《资本论》第二卷讲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卷讲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中的剩余价值的分配,都未脱离对交换过程的分析。因此,为了突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实现过程最具典型性的特征,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中,则把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并列起来。实际上,马克思的其他著作,恩格斯在谈到这一问题时,都是指的生产关系。

总之,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第一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第二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研究的前提和基础。而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研究,则是《资本论》所要研究的基本的和核心的问题。把二者结合起来就是:《资本论》所要研究的,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前提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或者从整体上来理解的生产关系。

四、《资本论》研究对象的当代意义

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理解和把握,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更重要的还是一个实践问题。它不仅对马克思经济学说的继承和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而尤其对我们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要重视对生产方式的研究

生产方式是马克思《资本论》研究对象中首要的和作为前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关系或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基本矛盾的运动中,也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44]长期以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尤其是始于20世纪中期各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开放中,由于缺乏对生产方式的认识,或者只把注意力放在生产关系的变革上,结果,一遇到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问题,便无所适从。或者把西方经济理论照样搬来,结果使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和设计,深深地打上西方的烙印。在这方面,不仅前苏联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教训深刻,而且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中,也产生和积淀了许多棘手的矛盾和问题。近百年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告诉我们,无论是理论界,还是政府部门,都要十分重视对生产方式的研究。

第二,在理论研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还要把生产力与生产方式区别开来

首先,生产力不同于生产方式。生产力体现的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形成的与自然界之间的联系,是生产力各要素或人们与生产资料相互结合、并发挥作用的形式。而生产方式体现的则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共同活动和相互交换其活动而发生的社会联系、社会结合的方式,是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

其次,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相关著作的许多地方都明确指出,人与自然的联系或与生产资料的相互结合,属技术学、工艺学方面的问题,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只有在人与自然的结合影响和改变生产关系时,才把它列入自己的研究范围,否则,就会喧宾夺主,冲淡对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研究,使政治经济学演化为生产力经济理论。

再次,我国老一辈经济学家熊映梧教授,开拓了以生产力为对象的生产力经济学研究,为生产力经济学学科的构建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长期以来并未得到理论界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如果把生产力列入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则不仅会削弱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及其学科的发展,而且也会把生产力经济学的研究及其学科的构建,淹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红潮大浪之中。

最后,生产力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包括资源开发和利用、环境优化和保护、生态维护和平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把生产力与生产方式区别开来,开辟生产力经济学研究及其学科的构建,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意义。

第三,要充分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二重性

与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一样,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表现为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过程的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又“表现为资本通过提高劳动过程的生产力来更有利地剥削劳动过程的一种方法。”[45]一方面,它是具体的、客观的、具有鲜明特点的、在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而产生的生产方式,另一方面,由于其内在的基本矛盾以及由此派生的各种矛盾的对抗性发展和作用,又具有历史性、暂时性和向新的更高级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过渡性。

依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种二重性,一方面可以使我们认识这种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又可使我们认识这种生产方式是榨取血汗的艺术的进步,具有剥削雇佣劳动的职能;一方面,可以使我们认识这种生产方式产生、发展的物质前提和历史前提,另一方面,又可使我们认识这种生产方式所具有的各种弊端,以及由于其内在的各种矛盾的对抗性所导致的历史命运;一方面,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刻认识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灭亡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胜利同样不可避免这一历史趋势的伟大真理性,另一方面又可使我们充分认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之光荣、伟大及其艰巨性。

第四,要充分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形式诸如经济体制、管理模式和治理结构等的二重性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二重性,同样,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形式——经济体制、管理模式和治理结构也具有二重性。

马克思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旦从属于资本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这种管理、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46]“资本家的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47]“资本主义的管理就其形式来说是专制的。”就其本质来说,则是“对抗”的。[48]他还批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形式时,把“从共同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的管理职能,同从这一过程的资本主义性质因而从对抗性质产生的管理职能混为一谈”的荒谬行径。[49]

20世纪中期以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形式,在宏观方面已经演变成私人经济活动与政府经济活动互为补充、相互结合的“混合经济”形式,[50]在微观方面,也大都采取了“股东至上”的公司制,并且,为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还发明了“股份合作”、“职工持股”的制度形式等。然而,尽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宏观和微观等不同层次进行了种种变革,但在其本质上,却依然未能摆脱“资本”的干系。

因此,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借鉴和吸收西方管理经验时,必须有分析,有鉴别,把“从共同的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的管理职能,同从这一过程的资本主义性质因而从对抗性质产生的管理职能”区别开来,剔除其糟粕,吸取其精华,洋为中用。

第五,要在区分不同性质的商品经济的基础上,把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区别开来。

商品经济是以商品为纽带、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作为社会生产中人们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的生产方式,它既是一般的又是特殊的。说它是一般的,是因为它存在并适应于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说它是特殊的,是因为在人类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又具有不同的特点。

例如,虽然同是高度社会化的生产方式,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所有制前提、商品范围、生产目的、服务对象等方面,却具有不同的特点。

而市场经济,则是商品经济运行的调节机制,也称市场机制。作为商品经济运行的调节机制或市场机制,也具有二重性,有一般和个别之分。说它是一般的,是因为凡商品经济的运行,都需要市场机制的调节。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市场调节的范围、程度和特点,又有显著区别。

例如,在简单商品经济和发达商品经济的初期,其经济运行以市场机制完全的和自发的调节为特点。在已经发展了的发达商品经济阶段,其经济运行,既有市场机制调节又有计划机制调节。不过,这时的经济运行是以市场机制调节为主。在高度社会化的商品经济阶段,其调节机制一般以计划机制调节为主,市场机制调节为辅。并且,市场机制调节和计划机制调节的力度、种类和范围,还要受到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的规定和制约。

在目前的商品经济中,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由于以资本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生产关系结构及其经济制度结构的规定和制约,其调节机制则依然以市场机制调节为主。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则由于受到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生产关系结构及其经济制度结构的规定和制约,其经济运行就既有市场机制调节,又有计划机制调节,两者相互结合,互为补充。但一般说来,计划机制在宏观领域应起主导和决定的作用。

在目前正在进行的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由我们的国情所决定,必须运用二重性的方法,在区别不同性质的商品经济的基础上,把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或市场调节机制区分开来。否则,就会照搬西方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模式,跌入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的陷阱之中。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也主张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但也要反对和警惕把商品经济宽泛化。要充分认识政府职能商品化、产业化和过度市场化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腐蚀作用。

第六,要把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属于生产方式的经济运行体制机制与属于生产关系的经济制度、制度体制机制区别开来

上面说过,生产方式是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而相互结合的方式,是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生产方式有宏观和微观之分,从宏观来说,生产方式具体表现为经济运行体制及其调节机制。从微观上说,生产方式具体表现为企业管理制度、管理体制、治理结构等。而生产关系则是生产方式内含的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或经济关系,作为其法律化形式经济制度的功能作用,则是通过其制度体制机制而得到实现的。生产方式不等于生产关系,属于生产方式的经济运行体制机制也不等于属于生产关系的经济制度及其制度体制机制。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上述具有不同内涵的概念区别开来。如果把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混淆起来,则不是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当作生产方式,加以借鉴或移植过来,从而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演变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就是把生产方式当作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拒绝借鉴和吸收西方生产方式中合理的和有益的成分,搞关门主义。

同样,如果把属于生产方式的经济运行体制机制与属于生产关系的经济制度、制度体制机制混淆起来,则不是把西方的经济制度、制度体制机制当作属于生产方式的经济运行体制机制,借鉴或移植过来,从而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制度体制(如党委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和运作原则(如民主集中制)演变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制度体制机制;就是把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运行体制机制当作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经济制度、制度体制机制,拒绝借鉴吸收其中的合理的和有益的成分,从而使我们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凝固化,不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在近年来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上述不同倾向都曾不同程度地出现过,并且已经和正在给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可见,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把上述具有不同内涵的概念区别开来,具有何等重要意义。

第七,要重视生产关系的系统性、结构性和整体性研究

生产关系的系统性,就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生产关系及其基本要素,按照一定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相互结合而形成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生产关系的结构性,就是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生产关系及其基本要素相互结合而形成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对立统一关系。生产关系的整体性,就是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生产关系及其基本要素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整体。无论是生产关系系统、生产关系结构,还是生产关系整体,都有一个质的规定和量的比例问题,并且都受质量互变规律作用的决定和制约。

据此,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无论是理论界,还是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生产关系变革、调整的政策设计,都要高度关注其中所包含的质的规定和量的比例,都要高度关注质量互变规律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要从生产关系的系统、结构和整体上来观察、分析、安排和处理问题。

然而,几十年来,由于西方经济理论和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侵入,加上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方法论的影响,我们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变革、调整的政策设计上,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性问题。

例如,在生产关系的层次性方面,较多注重所有制关系方面的研究和变革,而较少关注由所有制关系变化所引起的生产关系其他方面,诸如劳动关系、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管理关系和收入分配关系等方面的的变化;同时也很少关注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及其基本要素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以及这些渗透和作用对生产关系系统、结构乃至整体性质的影响等具有较强针对性和现实性的问题。

再如,在生产关系结构方面,淡化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生产关系及其基本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片面强调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企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结果,不仅压缩了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活动空间,而且使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运营处于尴尬和困难的境地。

还有一些政策设计甚至职能部门,不顾生产关系系统、结构和整体中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生产关系及其基本要素之间质的规定和量的比例以及质量互变规律的作用,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和鼓励外国资本和本国“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不限部门,不限领域,不限股权比例;对国有企业或改制后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下放权力,只管资本,不管制度极其运行;结果,不仅削弱了党和政府对企业的领导、监督和管理,使一些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发生变异,而且,也使我国生产关系系统、结构和整体的社会主义性质面临着极大威胁。

上述倾向说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对生产关系进行系统性、结构性和整体性研究,从生产关系系统、结构和整体角度观察、分析、安排和处理问题,不仅具有现实的针对性,而且也具有时间的紧迫性。

最后,还要重视研究《资本论》研究对象的世界观基础和方法论问题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第一卷序言和跋中告诉我们,他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是在他和恩格斯创立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指导下,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进行的。如果没有这一世界观的指导,就无法发现人类社会形态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就无法揭示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轨迹及其趋势。同样,如果不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也无法发现并揭示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尤其是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基本矛盾;也就不能通过对这些矛盾及其运动的分析,找出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直接动力以及变革社会、促进发展的物质力量,也就无法揭示人类社会波浪式、曲折发展的客观规律。

历史和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是我们分析矛盾、认识事物、解决问题的望远镜和显微镜。近年来,我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偏差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无不与偏离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指导和违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有关。可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熟练运用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不仅是必要的,其意义也是深远的。

注 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7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0-91页。

[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3-45页。

[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91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2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8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11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8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55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56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3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63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263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41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7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7页。

[2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III)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634页。

[23]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III)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61、471-474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III)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73-474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02页。

[2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页。

[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1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2页。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486页。

[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9页。

[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6页。

[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3页。

[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8-479页。

[3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04页。

[4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93页。

[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52页。

[4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71页。

[4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III)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73-474页。

[4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9页。

[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2页。

[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能1972年版第367-368页。

[4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8页。

[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9页。

[4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9页。

[50]胡代光:《西方经济学词典》,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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