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锐:警惕“文明等级论”的自我殖民陷阱
近代列强在宣扬自身殖民扩张的合法性时,经常自称“文明有教化之国”,将征服目标视为“野蛮无教化之国”,强调正是因为后者极为“野蛮”,导致“内政不修”、“民不聊生”,自己才要“勉为其难”地“替天行道”,占取其地、管制其民。这一说辞就是所谓“文明等级论”。它肇始于启蒙运动时期,风靡于19世纪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盛行的时代,及至20世纪前半叶依然影响深远。它以近代西方文明为标准,将广大非西方地区划分为“半文明”与“不文明”(或曰“野蛮”)两个等级,旨在论证列强对这些地区进行殖民扩张的合法性,把殖民活动美化为“教化”非西方地区的“义务”,同时强调非西方地区若想成为“文明”社会一员,必须效仿近代西方的一整套政治、文化、社会体制。
“文明等级论”与殖民扩张活动相伴而行,对被殖民、被侵略的国家和地区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具体表现之一,就是一些在外来殖民者统治时期依然拥有一定政治、经济与文化地位的当地“精英”,非但对殖民统治少有恶感,更认为正是由于殖民统治,他们才能位居高位,享受荣华。在他们的认知里,殖民统治既让自己在本国同胞面前看起来高高在上,更为“文明”,又是使本国实现“现代化”的绝佳选择。他们对反帝反殖运动缺乏共情,甚至还不时怀念被殖民的时光。这样的声音在二战后全球范围内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之时,尚难有较多表达机会,但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潮,新自由主义日渐流行,如此这般的言说便浮出水面,甚至成为有不少受众的思潮。
比较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最近30余年来在我国台湾地区流行的所谓“皇民史观”。它所用的名词和话语或许是新的,但基本逻辑与核心诉求并不新鲜。这些声音与同一时期改头换面、重整声势的日本右翼思潮遥相呼应,成为当前分析东亚政治与社会思潮时不容忽视的内容。
(原题《“文明等级论”与近代殖民史》,摘自《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2024年第2期)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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