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研究院课题组:不能把明清社会标签化为“闭关锁国”
摘要:“闭关锁国”不是中国古代既有概念,也不是西方对中国的固有认知,而是晚清中日语言嫁接产生的历史名词,不是对明清时期对外政策的客观描述。面对咄咄逼人的西方殖民势力,明清时期的中国当政者从军事、经济、文化等不同层面,采取了以“自主限关”为主要特征的限制性政策。这一政策没有阻断明清时期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和中西文化交流互鉴,但造成了消极防御和漠视西方先进科技的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为近代中国陷入被动挨打局面埋下了伏笔。
任何政策都是时代的产物。明清时期,世界处于资本主义上升期,西方列强在全世界加速了殖民扩张的进程。面对国际环境前所未有的巨变,面对汹涌东来的西方殖民狂潮,明清两朝中央政府采取了与之相适应的对外政策。自民国时期以来,明清中央政府的对外政策始终是国内外学界讨论的重大问题。学术界占据主流的一种观点是,明清两朝中央政府采取“闭关锁国”政策,即被迫实施全面关闭国门的政策。这一学术观点背后隐藏的核心文化观念是封闭与开放、野蛮与文明的二元对立,是特定时代欧洲中心主义影响下的文化产物。然而,“闭关锁国”作为明清时期对外政策的标识性概念,长期传承下来,写入了各类教材和学术作品,影响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在广大民众中形成“共识”。
随着研究的深入,明清时期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中央政府实施的对外政策、沿海地区的贸易状况,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在世人面前,这为我们深入思考“闭关锁国”概念及相关问题提供了前提条件。本文拟系统梳理学术界关于“闭关锁国”概念探讨的得失,深入考察这一概念的渊源流变,全面探讨明清时期国际环境和中央政府对外政策及其影响,从政策和实践两个层面剖析当时中国是否实行过严格意义上的“闭关锁国”政策,判明用“闭关锁国”来概括明清两朝对外政策是否准确。
一、学术界有关“闭关锁国”及相关问题的讨论
学术界长期关注明清时期“闭关锁国”及相关问题。早在民国时期,一些学者就对“闭关锁国”政策进行了研究。陶希圣在《闭关政策的渊源》一文中,讨论了历代闭关和开放的外交政策;又在《战国至清代社会史略说》中考察了“闭关政策”的实施,认为“国外贸易自由与闭关主义之争,自宋历元,以及明清,绵亘至千年之久”。也有学者对“闭关锁国”进行反思。例如,时人将林则徐写给英国国王的信重新发表,以此肯定林则徐的外交举措。
民国时期大多数学者认为鸦片战争前的中国实行了“闭关锁国”政策:“鸦片战争之前,中国还是力持闭关主义,欧洲人到中国来通商,不但限于一定的地方,并且限于一定的季节。……欧洲人要打破中国的闭关主义,便是在这样情况之下发生出来的,而英国当时在远东的商务又居于最重要的地位,所以为着鸦片问题,英国就首先用炮舰冲破了中国的闭关主义。”
新中国成立后,史学界对清朝的外贸政策有所反思。王仁忱较早对清朝“海禁政策”进行梳理。他认为,清朝采取对外贸易限制政策的原因是维护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经济,也是在政治上采取的一种戒备措施。1956年,毛健予在回复读者有关“清代闭关政策”的问题时,肯定了马克思等人的观点,认为清朝闭关不是完全闭关,与防御资本主义侵略直接相关。这表明当时社会上对清代闭关政策尚存争议。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学界对清代闭关政策与明清市场性质问题进行了有益探讨。1958年,湖北大学政治经济学教研室编写的《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讲义》讲到鸦片战争与闭关政策时,认为:“资本主义国家要求自由贸易,封建国家实行的是闭关政策,这两种通商制度的矛盾,正是两个社会制度矛盾的体现,这就是鸦片战争前中英的矛盾。”这一观点遭到孔经纬的质疑,他认为中英矛盾并非两种制度的矛盾,而是侵略与反侵略的矛盾,清朝实施闭关政策目的是维护自身统治。不久,湖北大学国民经济史教研室撰文答复,指出前文确有淡化政治因素的缺陷,但清代“闭关政策”值得讨论,认为该政策起始于17世纪,而非18世纪末或19世纪初,反驳了有些学者论证贸易量增加可说明清朝没有实施闭关政策的观点。
此后,孔经纬似乎没有给予更多回复,而是参与了一场明清市场形成问题的讨论。孔氏认为中国民族市场是在鸦片战争后形成的,李湘认为鸦片战争前就已经形成了统一的国内市场,杨志信认为民族市场形成于明朝后期。学者对明清市场性质的讨论,与断定明清社会性质及其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更是考察明清时代是否实行闭关政策的重要线索。尽管以上学者对明清市场形成问题的讨论尚缺乏必要的实证研究,但在学术界产生了积极影响。
1979年3月13日,戴逸发表《闭关政策历史教训》一文,讨论清代闭关政策得失。该文认为清朝闭关政策是落后的封建经济的产物,它不仅限制国人出海,同时也限制洋人经商,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阻碍。此文很快得到学术界关注,引发了学者对清代外交政策、外贸关系问题的研讨。
胡思庸认为清代闭关政策重点不是对洋商的控制,而是对国内经济、文化的保守政策,是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的产物。谢俊美在总结胡绳、戴逸、刘大年等人观点基础上,认为闭关政策有自卫意义,但长远来看是一种国策失败。沈渭滨、夏林根则专门论证了清代闭关政策的“自卫作用”,认为清代闭关政策是清政府维护封建专制总政策中的一个重要环节。1980年,陈胜粦撰文支持批评“闭关政策”的立场,赞成戴逸、胡思庸等观点,否认“闭关政策”有民族自卫意义。
至此,一些学者一改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观点,即从强调清代闭关政策具有抗击侵略、保卫民族的意义,转而认为闭关政策是落后封闭的根源。20世纪80年代以后,一些学者开始对学术界一味批评清朝“闭关政策”的主张提出质疑。1982年,郭蕴静首先反对“闭关锁国”之说,主要有三点理由:一是国家实施了保卫自身权利的措施;二是清朝并未彻底断绝对外往来,“闭关锁国”一词典籍难寻;三是闭关并未影响贸易。遗憾的是,此后大多反对“闭关锁国”之说的文章,要么不追溯“闭关锁国”之说的来源,要么把“闭关锁国”与“闭关政策”相互混淆。
1983年,汪敬虞推进了相关研究。他肯定清代闭关政策的存在,认为严格海禁的时间很短,但禁海精神和管理措施在鸦片战争前绵延了约200年。汪氏总体上辩证地看待清代闭关政策,一方面认为闭关政策尤其必要,是防卫殖民主义侵略的必要措施;另一方面认为闭关政策不利于清朝经济发展。1988年,郭蕴静在中外关系史会议上,就“清代闭关锁国”问题发言,认为清代禁海和一口通商,并非闭关;清朝防夷,不是锁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证明清代并未闭关锁国。
1986年,在论证清代贸易发展时,黄启臣对“闭关锁国”论提出新批评:“长期以来,学术界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清代前期实行的是闭关锁国政策,海外贸易微不足道,甚至比不上宋、明两朝”;“不能笼统地说清代前期的海外贸易是实行一条闭关锁国政策,它实行的乃是开海设关、严格管理贸易的政策,海外贸易额比宋、明两朝是有发展的”。同一时期,对清代实行过“闭关锁国”政策之说持否定态度的学者还有夏秀瑞,他认为清代前期实行的是开海贸易政策,“闭关锁国”的论调来自西方的“中伤”,与中国传统的外交贸易政策不相符合。
面对不同学者的公开质疑,戴逸并未放弃清代实行“闭关政策”的观点。他承认清代外交政策实施过程的复杂和对外贸易额度的增加,但更强调乾隆以后统治者的封闭保守心理,以及清朝失去了追赶世界潮流的机会。
在各方争论之中,清朝外交政策实施过程和对外贸易规模得到更加详细的论证。同时,学界从中外关系角度进行讨论,为有关闭关政策的研究注入新意。张之毅比较17、18世纪中、印、日三方对西方殖民者侵略的应对策略,认为在经贸领域,清代不存在“闭关政策”,在外交领域确实存在“闭关政策”。
概言之,20世纪80年代,清代闭关政策广受关注,但相关讨论陷入各说各话的境地,学者往往在经济与外交两个层面探讨清朝闭关政策。
进入20世纪90年代,高翔从文化视角进行观察。他认为,由于当时中国和西方诸国没有建立起近代意义上的外交关系,所以闭关政策主要限制的是中外文化交流和经济交流,集中体现为禁止天主教传播。1992年,张顺洪比较英国两位大使马戛尔尼、阿美士德对华评价与态度,指出他们的评价基于西方标准,对东方有着某些偏见,这也预示着中英关系的转折。万明将明清对外政策进行系统比较后认为,从主导趋向来看,贯穿明朝海外政策的主线是开放,而贯穿清朝海外政策的主线是封闭,因此严格意义的闭关政策自清朝形成、确立和完备化。
21世纪以来,学术界关于清朝“闭关政策”的讨论较之以前有所减少,但相关反思值得重视。2002年,陈尚胜在总结改革开放20多年来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闭关”和“开放”的分析框架无法有效解释清前期海外贸易的实情。2009年,他撰文梳理“闭关锁国”概念的来源,认为该概念源于19世纪初期的日本。
近年来,相关研究在概念和事实层面,都比以往有所深化。王宏斌通过细致考证,提出乾隆皇帝“从未下令关闭江、浙、闽三海关”。赵轶峰研究明清两代对外政策,认为明代不应被认定为“闭关锁国”,而是“有限开放”。清前期中国对外关系的基本格局既不是闭关锁国,也不是全面开放,同样是“有限制的开放”。
国外学界对“闭关锁国”的讨论,常见于有关明清对外政策的研究和评价。早期以费正清、佩雷菲特为代表的学者,用“封闭”、“保守”、“停滞”形容明清时期中国。近几十年,国外学界基本否定了明代中国处于闭关锁国、自给自足状态的论点,赋予其在早期近代世界商贸体系中占据关键位置的角色。随着全球史观兴起,国外学界充分探讨了中国在17、18世纪深度融入世界经济、政治体系的状况,认为清朝中国是全球史的一部分,从未自绝于世界。日本学界更是比较自觉地注意避免“西方中心主义”可能带来的先入之见,注重从当时历史环境出发,探寻朝廷制定外交和贸易政策的内外背景及因素,认为16—18世纪中国的对外政策不是“闭关锁国”,明清海禁和开海之间政策摇摆的轴心是国家安全与海洋贸易利益的平衡点,与18世纪世界上很多国家(如日本、法国等)相比,清朝在民族、宗教、经济等领域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中国的朝贡体系不是自我封闭的有限交往圈,而是具有包容性与开放性的区域国际秩序。明朝因固守华夷之分,对外政策相对保守僵化;清朝则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华夷”思想的束缚,对外政策较为灵活开放。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术界目前对“闭关锁国”的研究虽然没有达成一致认识,但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我们准确揭示16—19世纪中国在世界发展体系中的角色与地位,对“闭关锁国”概念及相关问题展开更系统深入学术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闭关锁国”概念的渊源流变
迄今为止,我们尚未在古代文献中找到“闭关锁国”的表述,它不是中国传统的历史概念。17—19世纪,西方人在描述中国时也没有提出与“闭关锁国”相对应的表述。基于中国相对于西方世界边缘的地理位置,西方人经常认为中国处于一种与世界“隔绝”(isolation)、“孤立”(seclusion)、“不受外界影响”(hermetic)的状态。这里的“隔绝”和“孤立”往往被译者翻译成“闭关自守”或“闭关锁国”。显然,这种译法有欠准确,这个概念也不来自西方。那么,“闭关锁国”这个概念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它的内涵又是什么呢?
中国古代文献中“闭关”一词,最初是“关闭城门”之意,如《周易》中“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此后,历代对“闭关”一词的使用,都是中性表达,不具有封闭、保守的含义,不是贬义词。明肃州巡抚陈九畴为防范“土番”侵扰边境,上疏说“贼不可抚,乞闭关绝贡,专固边防”。疏上,“报可”。此处,“闭关”被视为一种军事防御手段。到了晚清,“闭关”才逐渐具有“保守”之意。如由英人麦肯齐著、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口译、华人学者蔡尔康笔录的《泰西新史揽要》一书,指出当时清政府“又恒闭关自守,与他国不相闻问”。但在涉及国家利益时,“闭关”又被视作与敌国抗争的手段或方式,被赋予浓厚的正面政治含义。如晚清丁宝桢指出,“设厂内地,不为彼族所觊觎,万一别有他事,仍可闭关自造,不致受制于人,利一也”。
16—19世纪,随着中西联系增多,西方人对中国的兴趣日益浓厚。除了大量赞美中华“帝国”的观点,也出现了中华“帝国”封闭、孤立的负面看法。德国哲学家赫尔德、黑格尔及马克思等即以“封闭”(verschließt)、“闭塞”(beschlossen)和“不受外界影响的隔绝”(hermetic isolation)描述中国;美国传教士何天爵等使用“孤立”(seclusion)一词形容清朝的对外关系。但是,当时并没有出现与“闭关锁国”对应的表述。
中文的“闭关锁国”是近代嫁接词组,是中国既有的“闭关”与19世纪初在日本出现的“锁国”相结合的产物。1801年,日本学者志筑忠雄在翻译德国人肯普费撰成于17世纪末的《日本史》时,将后者所说“shutting up”译成“锁国”,用以概括江户幕府时期的外交政策。这一“锁国”概念被清末留日学人接纳,传至国内。这批留日学人大多是当时领国内风气之先的人物,影响自然很大。
我国较早使用“闭关锁国”一词的文献,是1906年佚名文章《论中国人性质不宜对外之故》。1910年,著名记者林白水在分析政治因果关系时也用到“闭关锁国”一词。近代以来,维新派领袖梁启超,新文化运动主将陈独秀、鲁迅,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社会各界,除了明确使用“闭关锁国”外,还普遍使用“闭关自守”、“闭关时代”或“闭关主义”等词语,指称旧的社会、旧的外交政策,或文化保守主义,借以实现推动革命及社会发展的目的,引起强烈“共鸣”,其影响延续至今。这一状况最典型的表现是,在翻译赫尔德、黑格尔、马克思等人著作时,将本来描述地理上“隔绝”、“孤立”、“不受外界影响”的状态,译为“闭关自守”或“闭关锁国”。从严格学术意义上讲,这种译法存在明显瑕疵,无论是“hermetic isolation”,还是“seclusion”,在词源上均强调地理意义上的封闭空间或隔绝状态,而中文“闭关锁国”则强调人为的政策选择或主观上的保守与封闭,二者存在显而易见的差别。以后者翻译前者,在不自觉中强化了人为和主观色彩,进而改变了作者原意,可以说是一种带有时代色彩的“意译”。
1978年以后,基于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出于对“文革”的反思,我国史学界在阐述中国历史发展进程时,主张用“闭关锁国”概括明清时期的对外政策。由此,“闭关锁国”一词在我国学术界和社会上流行起来,成为概括明清时期外交政策和社会状况的主流认识,并作为概念固定下来。
19世纪以来,西方人惯于站在欧洲立场,以开放—封闭、文明—野蛮二元模式,评述亚洲各国尤其是中日两国对外政策。西方国家在综合国力和话语权上占据强势地位,在日常交往和文化传播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使“西方中心主义”视角变成亚洲国家对自身评价的视角,进而影响了亚洲国家特别是东亚国家的自我认知。由此观之,用“闭关锁国”形容明清时期对外政策,是特定时代“西方中心主义”影响的产物,并不是对明清时期对外政策的客观描述。
三、明清时期的中国与西方
准确认识明清时期中国对外政策,必须将其置于16—19世纪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考察,放在中西比较的宏观视野中考察。有两个基本事实客观存在:一是尽管中国从16世纪开始出现了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趋势,资本主义萌芽悄然萌生并缓慢发展,但封建传统根基依然强大,从总体上看,中国仍是一个封建国家;二是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及其在全世界的殖民扩张。这两个基本事实,决定了16—19世纪中国和西方之间既存在社会形态差异与文化冲突的一面,更存在侵略与反侵略、殖民与反殖民的一面。
西方殖民势力东来,是晚明和清朝统治者面临的最大历史变局。一部世界资本主义发展史,就是充满暴力与血腥的殖民扩张史,这由资本的性质所决定,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不可能改变。根据马克思的观察,随着16世纪资本主义时代降临,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历史”开始了。充满活力的欧洲资产阶级奔走于世界各地,用炮舰、用商品、用《圣经》、用血腥的暴力方式中断了其他国家和民族的自然历史进程,开始全球范围的殖民征服、掠夺和统治。此后数百年,“丛林规则”被西方资产阶级发挥得淋漓尽致,其他国家、其他民族几乎无一例外地被卷入由西方主导的全球化浪潮中。资本在征服世界的过程中,“展示出一幅背信弃义、贿赂、残杀和卑鄙行为的绝妙图画”。
最早来华的西方殖民主义国家是葡萄牙。明正德六年(1511),葡萄牙人占领满剌加,随即在中国东南沿海展开侵略活动。他们贩卖人口,袭击广东沿海。嘉靖时期,葡萄牙人通过贿赂地方官员,骗取澳门作为殖民据点。此后,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等西方势力陆续通过海路来华。
1566年,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爆发,荷兰很快走上殖民扩张道路。1622年,荷兰攻占澳门港未遂,转而在澎湖列岛筑城设守。1624年,被明军击退后,荷兰人撤至台湾。荷兰殖民者将台湾民众掠卖至爪哇为奴,对殖民地统治异常残暴。1740年,荷兰殖民当局制造“红溪惨案”,对在雅加达的华侨进行疯狂屠杀。
早在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前,英国就积极向海外进行殖民扩张,成立东印度公司,给予它对印度和中国的贸易垄断权,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印度殖民帝国,作为其进一步争夺海外市场和原材料产地的重要基地。此后,通过四次英荷战争,英国取代荷兰占据海上贸易主导权,一跃成为世界殖民体系的核心势力。
17世纪以后,俄国逐步入侵我国东北地区。1643年,由波雅科夫率领的“远征队”以征收毛皮、寻觅矿产资源为借口,侵入黑龙江流域,遭到当地居民武装反抗。1650年,哈巴罗夫率领哥萨克人入侵我国达斡尔人居住区,奴役当地居民。1653年,斯捷潘诺夫一伙侵入松花江流域掠夺粮食。顺治末年,清廷基本肃清黑龙江中下游的俄国侵略军。此后一段时期,俄国趁清廷将军事斗争重点集中于华南地区之机,再次入侵黑龙江流域,大肆修建殖民据点。清廷通过两次雅克萨战争,有力反击俄国入侵,与其签订《尼布楚条约》,遏制了俄国在黑龙江流域扩张的势头,确定了中俄东段边界。
明清之际,伴随殖民扩张,耶稣会士纷纷来华,开启了西学东渐进程。尽管传教士带来西方天文学、数学、医学等科技知识,但他们中的一些人参与到中国政治之中,有些传教士以种种方式干预中国内政,企图推动中国皇帝皈依天主教,将中国变成天主教国家。葡籍神甫穆经远为赢得传教利益最大化,甚至参与康熙晚年的储位之争,后为雍正帝所杀。在中俄谈判期间,法国传教士巴多明收买清廷掌管俄罗斯事务、担任内务府“署理总管事”的大学士马齐为俄国效力,马齐成为俄罗斯特使的“现任秘密顾问”,给予俄罗斯“很大援助”。
中国当政者对东来的西方殖民势力是有所警惕的。葡萄牙人占领满剌加后,满剌加国王写信给明廷,称葡萄牙人为“强盗”,并将其在满剌加四处抢劫、任意杀戮的行为告知明廷。尤其是17、18世纪,西方正处于全球扩张高峰期,清朝统治者对殖民暴行更加警觉,采取一系列限制性措施加以防范势在必行。康熙五十五年(1716),康熙帝在谈到海防时曾说,“天下事未有不由小而至大。小者犹不可忽,大者益宜留心……即如海防,乃今日之要务,朕时加访问”;预言:“通海口子甚多,此时无碍,若千百年后,中国必受其害矣。”
四、明清两朝中央政府的对外政策
面对西方殖民势力的步步进逼,明清两朝统治者从军事、经济、文化等不同层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
首先,在军事上加强对西方国家的防范,“立中外之大防”。明正德年间,葡萄牙使团被驱离北京后,中葡关系恶化。嘉靖元年(1522),葡萄牙船队强行驶入中国沿海,遭到中国官兵阻挡,中葡之间爆发“西草湾之役”,这一事件使明朝统治者从心理上增添了对“外夷”的不信任感。此后,明朝加强沿海地区防守,“革渡船,严保甲,搜捕奸民”,整顿海防官兵,日夜操训。至清朝,康熙帝一边勤学西洋科技,一边对殖民侵略保持警觉,强调加强海防,在沿海地区安设炮台严加防御。乾隆帝在得知英使马戛尔尼即将来华后,下令各省以加强海防为要务,对巡哨疏懈、营伍废弛之处加以整饬。为确保边境安全,清廷对西方来华商船作出限制性规定,西方商船进入黄埔港,须将所带炮械交出;来广州贸易的商船所带之护货兵,不得擅自进入各海口;西方商船停泊之处,广东地方官府派兵巡逻稽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明清两朝实行的海禁政策并不等于“闭关锁国”。明初,出于倭寇侵扰、流亡海外的敌对势力很多,以及海防建设尚不完善等原因,确实曾长时间实行海禁政策。但海禁和禁止与外国交往不是一回事。如洪武二十五年(1392)七月,“两浙运司言:商人赴温州各场支盐者必经涉海洋。然着令军民不得乘船出海,故所司一概禁之,商人给盐不便。上曰:海滨之人多连结岛夷为盗,故禁出海。若商人支盐,何禁耶?乃命兵部移文谕之”。可见,明朝虽有海禁,但并不禁止正常的海上生产活动。实际上,明代的海禁政策针对的是本国人民,目的是切断敌对势力从大陆获得后勤补给和情报,并不是针对海外各国,更不是有意识地闭关锁国。同时,在海禁政策实施期间,明廷通过“收集”的方式,把大批敌对势力留下的航海人员收编到军队中,从而在很短时间内训练出一支强大的海军,实行不间断的近海巡航,保障了海上经贸活动的正常开展。此外,明朝加大海禁力度,目的是维护沿海秩序和社会安宁。在平息海寇后,随即作出调整,允许中国商民出洋,又在澳门开埠,允许外商入华经营海上贸易。
清初实施“禁海”、“迁海”政策,是针对郑成功抗清势力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属于对内政策。康熙二十二年,清朝统一台湾后立即作出“展界”决定,使沿海居民重归故土。康熙二十三年十月,清廷正式开海,允许民众从事海外贸易。至康熙五十六年,虽然出于海防的需要,清政府发布了“南洋禁海令”,但没有限制东洋和西洋的贸易。
其次,在经济上限制对外贸易区域,以便有效管辖。自明初以来,中央政府为便于有效管理朝贡事务,划定不同口岸,规定入明朝贡的外国人员在各自划定口岸登陆。万历初年,广东地方官员采取变通方法,允许非朝贡国商人每年夏冬两季定期至广州贸易。明朝政府还对澳门的进出口贸易制定了法规;对停泊与居留在澳门的外国商船进行登记,发给“部票”;对到广州贸易的外国商人,不准其上岸居住。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防范外国商船及商人的不法行为。
清朝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宣布关闭闽海关、浙海关和江海关的西洋贸易,只保留粤海关通商,变“四口通商”为限定广州“一口通商”,不少研究者将其作为“闭关政策”的重要内容。事实上,限定广州一口通商,并未禁止西方各国商人到其他三口通商,也不禁止华人出海贸易。与此同时,陆路贸易在中外交流中也占有一席之地。以中俄陆路贸易为例,雍正六年(1728),依据《恰克图条约》规定,以恰克图、尼布楚为双方贸易地点;至乾隆中叶,中俄贸易方集中于恰克图一地。
明朝和清朝政府的上述举措,并非完全出于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保守思想(事实上,传统的自然经济同样不可能完全离开市场交易),主要缘于国家安全的考虑。乾隆皇帝对此有明确说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利之所在,瑕衅易滋”。在清朝统治者看来,面对大量涌入的西方人,只有强化整体管控,实行集中管理,方可避免生事生乱,以防出现危及政府统治和社会稳定的状况。
“限关”的同时,明朝中后期、清朝中前期,政府为应对海陆边境(对外)贸易需求,采取了相对积极的政策。明朝中后期,东南沿海、北部长城一带至辽东地区,形成经济繁荣、华夷杂处的边境社会。为应对这一情况,明朝政府于1558年解禁了山东半岛至辽东半岛的海上航路;1567年松弛海禁,允许漳州府月港的民间海外贸易;1570年以降,在北部和东北地区的大同、张家口、开原、抚顺等地相继开放“互市”,最终形成内地—边境—朝鲜—日本—东南亚的庞大贸易网络。在相继平定三藩和收复台湾之后,清朝于1684年开海,施行积极的海外贸易政策;1717年为了平定准噶尔叛乱,再度施行南洋海禁;1727年重开南洋,此后东洋和南洋贸易一直持续至清末。18世纪的广州成为环球海上航路的重要中转港:从广州出发经马六甲海峡、巽他海峡至印度洋沿岸各地,再经好望角到达欧洲;从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Acapulco)至菲律宾马尼拉,再至厦门及广州。
此外,明清统治者对西洋科技和文化,采取“节取其技能,而禁传其学术”的态度。明清之际,中国和西方科学文化交流,主要是由传教士开启的。从利玛窦开始,耶稣会士确立了在中国传教的两个基本策略:一是通过学习儒学,尊重中国风俗,以减少中国人的文化抵触和排斥心理;二是通过介绍西方科学文化,获取中国朝廷和士大夫支持。这些策略使天主教传播与中西科技文化交流紧密结合起来,在晚明和清初收到十分明显的成效。康熙年间来华传教士白晋说:“因为一个多世纪以来的经验使人们认识到,要在中国引入和传播基督教,宣传科学是一切必由之途中的最主要一种。到目前为止,上帝要所有的传教士都运用这种手段。今天,上帝似乎更明显地还要人们从今以后要运用科学来排除中国的异教邪道。”
但是,到康熙晚年,形势发生剧变,直接原因是罗马教廷禁止中国教徒祭祖祭孔,规定:“传教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允许基督徒主持、参与或者出席一年数度例行的祭孔、祭祖的隆重仪式,我们宣布这种供祭是带有迷信色彩的。”这与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冲突,康熙帝明确讲“中国两千年来,奉行孔学之道”,雍正帝在接见传教士葛大度时重申“我们是不会为了你们的宗教而放弃有几千年历史的儒学的”。清廷和罗马教廷之间随后发生激烈文化冲突,康熙帝于1717年批准将天主堂改为“公庙”,将传教士尽行驱逐出境,禁止天主教在中国传播。
雍正帝即位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驱逐西方传教士,将其迁往澳门,其出发点与对国家安全的担忧密不可分。雍正帝直言不讳地对传教士说:“你们想让所有中国人都成为基督徒,这是你们宗教的要求,朕很清楚这一点。但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变成什么呢?变成你们国王的臣民。你们培养的基督徒只承认你们,若遇风吹草动,他们可能惟你们之命是从。朕知道目前还没什么可担心的,但当成千上万的船只到来时就可能出乱子。”
需要指出的是,禁止天主教传播不等于终止中西科学文化交流。在整个清前期,西方宗教在中国的影响仍然存在,西方传教士秘密传教的情况并不鲜见,清廷对西方先进科技也有一定程度接纳。乾隆时,纪昀等在谈到西学政策时曾说,“欧逻巴人天文推算之密,工匠制作之巧,实逾前古。其议论夸诈、迂怪,亦为异端之尤,国朝节取其技能,而禁传其学术,具存深意”。“节取其技能”,指有选择地学习和吸收西方先进科学技术,主要集中在西洋天文历算和制造技术上。但在实践中,清廷对西方先进科技患得患失,并未将这一思想很好落实。“禁传其学术”,主要指禁止传播天主教。当然,从严格意义上而言,“学术”还应该包括当时西方先进的意识形态如启蒙思想等,但传教士没有将其带到中国,清政府也无从接受这些思想。
显然,明清朝廷对中西交流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限制性的,并没有完全关上中国的大门,用“闭关”加以概括不符合历史实际。“限关”是自主行为,其动机是维护国土安全、文化安全,是面对外部袭扰,特别是面对西方殖民侵略威胁时,采取的防御性自我保护策略。因此,我们认为明清两朝中央政府采取的是“自主限关”的对外政策。站在今天的角度看,是否开放、如何开放、开放范围多大,属于国家主权范围。国内外一些学者简单地斥其为“落后”、责其为“野蛮”,甚至认为违反所谓“国际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五、“自主限关”政策下的中外交流
“自主限关”政策具有维护国家主权、防范西方殖民侵略的意图,无论是形成还是发展,都有其历史合理性。最新研究表明,“自主限关”没有阻断明清时期中外经济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互鉴。明代中国无疑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伴随明廷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不断调整,朝贡贸易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
一是朝贡给赐贸易。“正贡”与赏赐实际上相当于中外礼品交换。明太祖诏敕中屡屡表达“薄来而情厚则可,若其厚来而情薄,是为不可”的思想。这种交换的政治外交意义远重于经济贸易利益,因其贸易份额在整个贸易体系中只占很小一部分,乃至有学者认为这不能算是真正的贸易。《明会典》详细记载了25国始贡时间及其贡品,另有须文达那、拂菻、览邦等38国未记载具体贡品,合计63国。各国贡品以本国土特产品、珍奇为主,明朝的给赐则以丝绸、钞币为大宗。
二是朝贡贸易中附带物品交易。除了贡赐品交换之外,还有各国使团成员(包括附搭来华的商人)附带物品的交易,明廷称为“附至番货”或“附搭货物”。这种“正贡”之外的商品交易,在朝贡贸易中占有相当大比重。明廷对此类贸易一般采取“关给钞锭,酬其价值”的办法,分别于京师会同馆、市舶司所在地及沿路进行贸易,具体贸易地点因国而异。
三是遣使出洋直接贸易。这类贸易以郑和下西洋为典型,实际也是最能体现官方国际贸易体制的类型。七下西洋客观上也是国家权力介入区域合作的表现,郑和下西洋贯通了海陆丝绸之路,推动南海至印度洋的贸易达到一个历史的新高度。
四是民间互市贸易。这是以往研究常常忽略的官方管理下的民间对外贸易。朝贡贸易本身包含一定的民间私人对外贸易。明人王圻曾言:“凡外夷贡者,我朝皆设市舶司以领之……许带方物,官设牙行与民贸易,谓之互市。是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互市。”这意味着朝贡贸易本身具有互市贸易内容。
以明末高宇泰《敬止录·贡市考》引述永乐《鄞县志》中的外国物品清单为中心,通过对宋元明时期在宁波的贸易物品、仓储规模和市舶司及其行人设置方面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明初对外贸易远盛于宋元之时。明代对外贸易的特点在于有贡就有市,如日本国“正贡”的物品仅见20种,随带贸易的物品则多达248种。这种巨大差异提醒人们注意:朝贡贸易中作为礼品交换的物品只占极小部分,绝大多数是作为商品来交易的。进一步说,当时的国际贸易具有集区域各国重要资源交换的特点(开展贸易的各国统治者本身就是本国资源最大的控制者)。当时在宁波市舶司设有100个行人(即牙人),可见在国际合作机制下国际贸易的繁盛景象。
中西经济贸易往来之频繁,在贸易规模、出口商品与白银和其他海外商品的涌入方面也得到了充分体现。从数据上看,明清中国海上贸易规模总体上持续增长。1685—1757年,西方来华商船312艘,而乾隆帝实行“一口通商”后的1758—1838年,前来广州贸易的商船达5107艘,是之前的16倍多。可知从康熙至乾隆时期的100余年间,海外贸易量有大幅度提高,“一口通商”并没有成为西方商船进入中国的阻碍。一些人认为中国人对海外贸易的态度是消极保守的观点也不能成立。以18世纪60年代广州贸易的数据为例,中国帆船运输货物量占广州贸易总数的25%,比运量最多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仅低2%,表明中国帆船运载的货物在广州贸易中占有很大比重。关税增长也是贸易量增长的重要体现,据粤海关统计,18世纪30年代到18世纪末平均每年税银不过5万两左右,而19世纪初则达到每年100多万两。道光八年(1828)至十七年间,关税收入更高达1500多万两。显然,在自主限关期间,中外贸易呈稳定增长态势。
从商品出口情况看,明清时期中国织品、瓷器、茶叶等大量外销。17世纪下半叶,丝织品(包括生丝、丝绸等)和瓷器仍是最受欧美各国青睐的中国商品,这两种物品原是只供上流社会使用的奢侈品,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比如,中美洲热带地区的居民已经开始穿着丝绸制品;又如,仅荷兰商船在17世纪就输出了1500万件中国瓷器。进入18世纪,欧洲贵族阶层仍然以拥有来自中国的精美瓷器为荣,他们往往在客厅中布置“中国角”,以展示自己的珍藏。18世纪20年代,茶叶开始取代丝织品,在此后很长时期内,成为占据首位的出口商品。
此外,明清时期白银与其他海外商品的涌入,也可反映海外贸易的繁荣。明中叶以后,日本和美洲的白银大量涌入中国;清前期,白银流入的趋势仍在继续。据统计,1700—1830年间,中国进口白银价值9000万—1亿英镑。之所以有巨额白银流入,原因之一是西方国家本身没有多少能够吸引中国消费者的商品,他们所看重的商品,如英国的绒料在中国没有很大的销量,因为当时中国人没有穿着西服的习惯,绒制品价格又高,远不如土布实用。由于没有吸引中国人购买的商品,而作为“新世界”的美洲又盛产白银,他们就只能装载大量白银来华贸易。康熙时期来华英国船的银—货比价经常为2∶1,雍正年间更高达9∶1。白银之外,西方商船也运来胡椒、檀香、毛皮等商品,其中大部分产自东南亚。对清朝上流社会而言,钟表、火枪等西方产品更受欢迎。值得注意的是,明后期引入的番薯、玉米、烟草等美洲农作物,在清前期得到广泛传播,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西洋番舶虽然较少直接贩卖这些商品,但不能不说这些美洲作物在中国的普及,也是海外贸易促成的结果。
中西文化交流在明清时期持续发展,中学在西传,西学在东渐。一方面,从晚明到清中前期,中国文化在西方使节、商人、传教士的笔端,在一些欧洲精英眼中,成为文明智慧与道德秩序的典范,备受推崇,18世纪的欧洲一度形成“中国热”(Chinoiserie)。另一方面,西学东渐的进程开启并不断推进,像“地圆说”、“日心说”、西洋绘画等知识的传入,自鸣钟、火器等制造技术的传入,不仅使中国知识界开阔了视野,而且对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明末西洋传教士带来的“天学”知识体系在士大夫群体中引起很大反响。从顺治到乾隆的约150年间,清朝宫廷里从不缺少西方技术专家,这些传教士为清人提供从制订历法、舆图测绘、建造火炮,到园林建筑、绘画、御前医生等多种技术服务。乾隆时期纂修的《四库全书》就收录了56种西学著作。而天主教在中国扎根,使中国社会信仰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推动其中国化则成为新的时代课题。
六、“自主限关”政策的局限性
尽管明清政府“自主限关”政策具有防范外来侵略的一面,也没有阻断中外交流的进程,但不等于这一政策是完全正确的。相反,它的局限性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消极防御占据主导地位。16—19世纪,西方殖民侵略势力汹涌东来,频闯中国大门,但明清统治者并未对这一历史大变局进行深入分析和科学判断,相反满足于传统的朝贡体系,以“天朝上国”自居,心存通过限制或减少对外往来换取天下太平的幻想。“一口通商”之后获利甚厚的表象,实施海禁后得到的片刻安宁,使明清统治者沉湎于政策红利的沾沾自喜中,自以为限关就可以化解西方人的入侵,就可以稳固江山,殊不知自主限关在本质上属于消极防御,没有主动的、长远的、全局性措施,自主限关最终达不到有效防御的目的。限关只能得到短期自保,无法从根本上阻止殖民侵略;限关只能得到短暂喘息,无法获得长期的稳定局面;限关只能得到一时利益,无法获得可持续的增长。因此,在明清对外关系中,中国一直处于被动地位而疲于应付,时而多口通商,时而“一口通商”,管理措施细碎烦琐,消极防御注定不能改变中西力量对比。
另一方面,对西方先进科技采取漠视态度,加剧了军事和技术的落伍。恩格斯曾感叹说,“仅仅詹姆斯·瓦特的蒸汽机这样一项科学成果,在它存在的头50年中给世界带来的东西就比世界从一开始为扶植科学所付出的代价还要多”。产业革命不仅带来欧洲科学技术的大变革,而且彻底改变了欧洲和中国的力量对比。康乾时期,清廷虽然感受到了欧洲殖民侵略的威胁,对其心怀警惕,也察觉到西方在不少领域已经领先中国,但墨守成规的保守观念、“不贵异物”的陈旧思想,使其对西方科技进步缺乏足够的敏锐性,在接受西方科技知识时疑虑重重、步履蹒跚。事实上,康熙帝热衷于学习、研究西洋科技,深知其许多地方优于中国,但故步自封,并没有传播和推广这些知识的意识,更没有组织力量丰富和发展这些知识。
18世纪后期,清廷已经深悉西方科学技术远超中国。乾隆帝知道英国人“谙悉海道,善于驾驶”,当1793年马戛尔尼使团来华后,他亲眼看见英国人带来的礼物,为其发达的科技而深受震动,尤其是装有110门大炮的皇家号军舰模型给他留下极深印象,他“详细问到当时在场帮助安装的使节团人员关于军舰上许多零件的问题,以及有关英国造船事业的一般问题”。乾隆帝的皇子也“喜欢询问外国事物,对外国的科学发明俱感兴趣”。然而,这种兴趣始终停留在感知层面,没有采取措施予以学习、研究。清廷面对欧洲不断提升的科学技术和日益先进的“坚船利炮”,不思进取,在科学技术和军事装备上日趋落后,为近代中国陷入被动挨打的局面埋下了伏笔。
衡量历史是非须置于当时的特定环境,后人不能苛求前人。清代著名史学家钱大昕在谈到历史评价时,曾强调“史非一家之书,实千载之书”,批评一些学者“不卟年代,不揆时势,强人以所难行,责人以所难受,陈义甚高,居心过刻”。其言值得深思。今人不能把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历史责任完全推给清朝政府。近代中国和西方发展差距的拉大,并不仅是明清两朝对外政策单一因素所导致,它既是中外历史漫长进程中,各国发展此消彼长的必然结果,也是封建制度根深蒂固的必然结果,还是明清时期思想意识、社会制度、内外政策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仅仅停留在某一点上来分析和阐释,难免失之偏颇。
当然,明清两朝统治者对近代中国的落后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历史再次证明一个基本规律:因循守旧而不解放思想,抱残守缺而不与时俱进,墨守成规而不勇于改革,就会导致国力衰竭,社会停滞,民不聊生。只有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与时代同行。清廷在拒绝接受西方宗教、社会制度的同时,把西方先进科学技术视为“奇技淫巧”,把诸如军舰大炮之类“制胜要器”拒之门外,实际上站在了时代发展的对立面。
客观而言,自主限关具有其合理性,它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西方殖民主义者血腥东扩的步伐。自主限关也有明显先天缺陷,不仅具有浓重的守成性,而且具有很强的保守性,前者体现在明清统治者盲目自大,以为守住“天朝大国”的威势,就可以化解一切外来冲击;后者体现在明清统治者故步自封,力图单纯依靠某个政策调整来抵御所有外部威胁。事实上,自主限关只换来短暂的成效和一时的喘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明清王朝的命运和中国社会的走向,更不可能改变西方殖民者贪婪的本性和觊觎中国的野心。当基于工业革命而日益强大的西方殖民者入侵中国的私欲不断膨胀时,当嘉庆、道光两朝政治腐败日趋严重时,自主限关就难以为继,再也无法支撑清廷的统治,中国进而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苦难深渊。
结语
保守、落后、封闭不是明清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内容,也不是明清时期对外交流的全貌,不能把明清社会标签化为“闭关锁国”。在16—18世纪不少西方社会精英看来,中国首先是一个拥有高度政治文明的礼仪之邦,是文明智慧与道德秩序的典范,东方文化价值体系对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产生了深刻影响,甚至成为他们阐扬新思想、批判旧制度的重要武器。此外,茶叶、瓷器等中国商品,也对欧洲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
明清时期,中国对西方的影响是广泛的,对世界的贡献是巨大的,这是应该得到尊重的客观历史事实。至于19世纪中国形象在西方的改变,既是双方力量对比的结果,也是西方政客、文人、学者出于偏见刻意操作的结果。
明清历史是中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社会制度,还是对外政策,既有其长也有其短,既有其优也有其劣,今人既不能为腐朽没落的封建制度、封建礼教歌功颂德,也不能以“闭关锁国”全盘否定明清历史对中国、对世界的意义。
(作者为中国历史研究院课题组)
来源:《历史研究》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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