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华北南下干部与南方新区剿匪
新中国成立初期华北南下干部与南方新区剿匪
代雅洁
干部南下是中共中央为顺应全国战略形势的发展而制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华北南下干部则是全国干部南下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接管、建设南方新区的重要任务。
南方新区即长江以南的新解放区,是一个相对于华北解放区、东北解放区、山东解放区等北方老区而存在的历史概念。由于南方新区解放较晚,民众基础薄弱,因此接管和建设南方新区的工作主要由解放军和北方老区的南下干部负责。
20 世纪八九十年代,学术界对南下干部的研究多以资料类、纪实类成果为主,学术性、实证性研究相对较少。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各地档案资料的陆续开放、史学研究路径的转向以及海内外学术交流的加强,有关南下干部的学术性、实证性研究成果日渐丰富,以往诸多被忽略的历史细节也逐渐走入学术研究的视野,内容涉及南下干部的组织派遣、政权接管、历史贡献等方面。
这些研究成果无疑深化了学术界对于南下干部的整体性认知,然而目前学术界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华北南下干部与剿匪工作的专门性研究仍然较少。鉴于此,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华北南下干部的角度来剖析新中国成立初期南方新区的剿匪实践。
一、南方新区匪患严重及其原因
1948年,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迅猛发展和新解放区的不断扩大,国共双方的攻守之势发生根本转变。1948年 10月 28日,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准备五万三千个干部的决议》,要求华北、华东、东北、西北、中原等北方老解放区抽调干部随军南下,以接管和建设广大南方新解放区。
在此次抽调的五万三千名干部中,“分配华北一万七千人,华东一万五千人,东北一万五千人,西北三千人,中原三千人”。华北解放区为重点区域,这不仅缘于华北局抽调的南下干部人数最多,亦因为华北解放区是老解放区,脱产干部人数众多,干部构成较为完善,且各地干部均经过土改、整党、生产等运动的洗礼,工作经验丰富,理论掌握也较为娴熟。
华北解放区干部所具备的这些条件被认为非常有利于革命实践在全国范围内扩展,因此抽调大批华北解放区干部南下也就成为题中之义了。三大战役结束后,中共中央即开始对渡江南进工作进行准备,而干部配备则是渡江事宜中的重要环节。
1949年 2月 3日,中共中央向各分局下发了《中央关于军事形势和准备渡江南进干部的指示》,强调“华北局所担任的一万七千干部,亦应于二月底集中八千人于石家庄,加以训练待命,交华东局率领随华野、中野向江南前进”。
在中共中央的指示之下,经过整体性抽调程序与系统性整训工作,华北局下辖各区的南下干部正式踏上了南征之路,辗转数省,历经艰辛,最终到达湖南、贵州、福建等地。
华北南下干部到达湖南、贵州、福建等地后,战争依然继续,匪患异常严重,直接关乎到新政权能否在南方新区扎根。中共中央明确指出:“如果许多地方实际上仍为特务土匪和反动势力所控制,则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无法推行,旧的反动政权不能改造,人民的负担很难减轻和公平,救灾治水等急要之举也受到阻碍,一切革命工作无法展开,城乡关系不能沟通,人民币不能占领广大的市场,经济生活无法恢复,城市将被孤立,农村将被窒息。”待南方新区的接管等事宜初步完成后,剿匪工作遂被提上了日程。
湖南解放之初,有土匪十余万之多,包括“有相当力量的惯匪或特务土匪或国民党反动派有计划潜留的所谓‘游击部队’集群游击活动,我地武打不了,主力来了就跑,或我剿甲区其到乙区之流窜活动与我周旋对抗,如邵阳陈光中、贺幼农和郴州之交警总队等。”
这些土匪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地域性。多数土匪是本地人,被打散不久又窜回来;有些人本身就是当地的地主兼土匪;另一个是政治性。矛头大都是对着共产党和革命政权的,有些土匪还戴着一副替穷人说话的假面具。他们当时提出的一些口号,既荒谬又反动,什么‘打倒蒋介石,活捉毛泽东’,什么‘饿死不征粮,打死不当兵’,‘谁通共产党,必杀全家’,等等,这些匪徒,经常昼伏夜出,抢劫财物,危害人民,杀害解放军和地方干部,破坏、扰乱社会治安。”匪患问题的严重性与紧迫性从中可窥一斑。
贵州解放后,趁第五兵团入川作战,全省忙于接管工作,基层民众尚未充分发动之际,各地土匪乘机而动,于 1950年春发动了大规模的匪特暴乱。
尤其是“4月份,匪特暴乱最为猖獗,被围攻的县城达十多个,干部战士与匪特进行了顽强的斗争。镇远地委组织部长王富海、息烽县委书记王涌波、金沙县委书记李旭华、省委白云区工作团副团长李英等一批党的优秀干部,在开辟工作中英勇牺牲。
在清剿匪特的斗争中,各级干部牺牲 600多人,加上战士,伤亡共计 2千余人”。有些地方土匪甚至“扬言‘要拿下贵阳,赶走解放军,夺取全省’,造成社会秩序极其混乱,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新生的革命政权受到严重的威胁”。频繁的匪特活动极大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福建的匪患也比较严重,匪患问题在各地的材料中均有记载。南安“1949年至 1950年初,全县 11个区中有 5个区政府被土匪围攻,诗山区委书记宋义,码头区副区长张清,东田区区委书记胡绪和、副书记靳三庆等 12人,还有丰州区的一个武装班 8人,在与土匪斗争中光荣牺牲”。
建瓯解放后的一年时间里,“土匪杀害我们的军人、干部以及群众 381人。其中地方干部 24人,军人 90人,群众 267人。劫车 145次,劫船 534次,劫舍 147次,焚房1490间,奸淫妇女 44人,绑票 208人次,勒派、抢劫大米 39.2万斤,黄金 652.6两,银元 3.24万枚,人民币 6145万元,猪 394头”。
新中国成立初期,南方新区匪患的严重既有地理、历史等方面的原因,亦跟新旧政权更替、社会秩序的混乱等因素相联,可谓错综复杂。
湖南、贵州、福建等省许多地方历来匪患猖獗,其山高林密、坡陡沟深、地广人稀等地理环境为土匪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再加上这些地区历史上民族关系复杂,地方势力根深蒂固,各种关系盘根错节,一直保持着相对封闭的状态。
湖南“沅陵在湘西为最大县份,约等于十个古丈县,或五个泸溪县,民性强悍,文化较落后,帮会组织较为普遍,且全县区的匪患,甚为闻名。自明朝以来,季节性的虫起,连年不绝,以匪起家,民谚:‘不为匪则不起家’”。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农民生活普遍贫困,在一些地方,为匪甚至已经成为了部分农民的第二职业,农忙为民,农闲为匪,逐渐演变为一种生存方式。
湘西地区即是如此,“农民生活维难,其原因由于军阀、官僚、封建地主对其压榨剥削造成衣食不继,迫于生计问题有不少农民乃相率拖枪山上为匪”。南方新区的匪患问题既是一个历史问题,又是一个经济问题。
新旧政权交替之际,南方新区的社会秩序极度混乱,不少政治性较强的土匪开始勾结国民党残余部队,一些恶霸地主亦趁机扩大势力,发动暴乱。
湖南“许多老土匪首领及野心家乘机而起,组织武装,其数目在 20万以上,虽经过三四个月来的改编歼灭,直到今天盘踞及散布在县区者为数尚在 10万左右。这些土匪武装与地方恶霸特务分子相结合,进行反革命的活动,屠杀革命干部,屠杀善良人民,打家劫舍,烧毁民房,焚烧仓库,破坏交通运输,破坏法令推行”。
赣东北“当地的惯匪头目,利用地主封建武装,搜罗溃败下来的游勇散兵,发展成一股股土匪,到 6月间,人枪已达万余。土匪不断围攻我区乡政府,杀害我军和政府工作人员,拦截车辆船只,到处抢劫”。社会的暂时失序对湖南、贵州等地匪患的严重起到了推波助澜之效。
国民党政权在败退之时还实施了所谓“应对”政策,有计划地潜留匪特,收编散匪,支持匪乱,以图破坏共产党政权在南方新区的接管建政工作。
贵州“匪帮又有计划地成立‘游击自卫干部训练班’,训练特务、惯匪、地主、恶霸达一千六七百人,作为游击骨干,并派遣特务到农村中勾结土霸,成立预备兵团;‘保’为中队,‘乡’为大队,以当地地主、恶霸、地痞、流氓为骨干,原封未动的乡保武装,有计划潜伏,求得合法活动”。
福建解放前夕,国民党政权“有计划地留下了大批的匪徒和特务,并把原来分散的土匪武装统一起来,发给他们汤姆、卡宾、轻重机枪,以及美式收发报机,使他们进行反革命活动。
福建解放以后,台湾的美蒋匪帮与陆地上的土匪保持着联系,特务分子、零星小股的残匪不断地从海上潜入,支持和指挥境内的土匪,积极从事破坏活动,这就造成了福建解放前后一度颇为严重的匪情”。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国民党潜留匪特与本土惯匪、恶霸的合流更加剧了南方新区社会治安的混乱,也加大了剿匪工作的难度。
二、应对与治理:剿匪工作中的华北南下干部
面对南方新区匪患问题的日益严重,新生的共产党政权采取积极的应对与治理之策,以人民战争的方针,坚持军事打击、政治瓦解与发动民众三位一体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了历代为患的土匪问题。
在“党政军民”人民战争的系列链条中,华北南下干部有效地弥补了军队干部地方施政经验的不足和本地干部革命斗争实践的欠缺,他们长期接受党的领导与教育,熟知党的各项政策,武装斗争和地方治理的经验丰富,政治觉悟较高,成为总体战链条中的重要环节。
(一)党委领导协调军队与地方,相互配合,共同剿匪。新中国成立初期,南方新区的剿匪任务是由军队与地方共同承担的,这其中既有分工,又有协作。
一般而言,解放军主要负责剿灭股匪,掩护地方开展工作,而以南下干部为主导的地方干部则主要负责消灭散匪,发动群众,收缴枪支,并为军队剿匪提供情报。
冀南南下干部魏子文在回忆中指出,“剿匪的计划和部署是在地委统一领导下,部队以消灭大中股匪为主,地方武装和公安人员,党政干部发动群众以消灭小股土匪和散匪为主,互相配合,同步进行”。
晋中南下干部韩晓瑞也强调,“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剿匪工作主要以部队为主进行武装清匪,地方干部主要做好发动群众、宣传群众、调查了解、提供情报等工作。我们县里工作人员,除极少数留守县政府,大多数都分散深入到各区乡基层工作。下到基层的同志主要任务是配合驻军,贯彻‘武装追剿、发动群众、政治瓦解’三结合的剿匪方针,消灭持枪土匪”。
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贵州、福建等地的各级干部大都是由华北南下干部构成的,华北南下干部长期处于对敌斗争的前线,斗争经验丰富,协调能力较强,这些均有利于其在南方新区剿匪工作的开展。
为了更有效地整合军队与地方,充分发挥分工与协作的最大绩效,树立和完善党的领导机制即成为南方新区剿匪工作中的重要步骤。
剿匪工作开展的初期,湖南沅陵“因地方干部缺乏,剿匪发动群众,均以部队为主,故至今尚未建立军政统一领导机构,军队与地方虽未发生大的不协调现象,但发生了个别地方工作人员与军队干部,互相争功的本位主义现象,而引起不团结不协同,甚至有为自己多搞成绩,明知力量不够,也不告军队(或政府)配合,致影响任务之完成。
如马底驿战炮营责令向时持信,找其潜藏山中之外甥匪首胡光印来降,五区区长也将其找去,叫其持信劝降胡光印,但对向时说:‘胡光印投降政府,我保证他生命财产安全,如降军队,我们不负责’”。
这一事件充分说明统一军队和地方领导机构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为此,湖南省委与湖南军区联合下发《中共湖南省委、军区关于深入剿匪与群工密切配合的规定》,明确要求“各部队(不论主力、地方)必须服从各工委或党委的领导,凡以军队为主之地区,工委由军队同志负主要责任,而地委、县委或区委必须指派专人参加工委,协同军队开展群工。凡军队派出参加已有党委组织之地区工作时,则军队必须服从当地党委领导,并派人参加党委,可列席”。
贵州省委也指出,“剿匪工作不单纯是军事问题,而是联系到当前的全部工作与各项政策问题。因而,更重要的是有各级党委坚强的一元化领导”。在湖南、贵州等地的各级党委领导系统中,华北南下干部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重要的领导职责,发挥着协调军队与地方的重要作用。
(二)展开强有力的政治攻势。针对土匪的封建性与地域性特征,中共中央曾多次强调,“对付武装的土匪特务,一定要采取主动的军事行动,予以沉重打击,显示出我们的力量,才能迫使敌人瓦解和投降。但与军事行动同时,必须展开政治攻势”。共产党政权为了强化华北南下干部对于政治攻势重要性的认识,反复要求其“迅速展开强有力的政治攻势”。
坚持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的有机统一,是中共革命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原因之一,长期在华北老解放区工作的华北南下干部深受这一方针的浸染,灵活的政治攻势是他们瓦解对手的一项重要策略。
在中央精神的指示之下,湖南、贵州等地的华北南下干部开展了行之有效的政治攻势,以宣传镇压和宽大相结合的剿匪方针。
早在 1949年10月,以冀南南下干部为主体的湖南益阳行政专员公署和益阳军分区即颁布了剿匪联合布告:“一、对组织土匪武装作乱,残害人民罪大恶极,人人痛恨之匪首,坚决镇压。即使逃至天涯海角,亦必追剿缉拿,归案法办。由匪首率领自动投降,或枪杀匪首,携械来降者,按其立功大小,分别给以奖赏,其过去罪恶可酌情减免,将功折罪。二、凡过去被迫为匪之胁从分子,如能立即脱离匪首,交枪登记,悔过自新,回家安业者,免予治罪。如能瓦解匪众,枪杀匪首,或密送情报而有成效者,按其立功大小,分别给予奖赏。如不知悔改,继续作恶者,缉捕后予以惩处。三、过去为匪,解放后确已改邪为正,安业守法,并保证再不参加土匪活动者,不咎既往。”
因公告内容过于复杂,考虑到理解程度,华北南下干部还采取了标语和口号的宣传方式,使政治攻势更具穿透力与影响力。1950年 4月,在贵州的冀鲁豫南下干部发挥其对敌工作优势,制定了剿匪的标语与口号:“(一)团结起来,剿匪自卫,保卫生命财产。(二)全国胜利,蒋匪垮台,当土匪没前途。(三)国民党残匪全部覆灭已为期不远。(四)好老百姓不为土匪特务送死。(五)当土匪破坏人民国家,国法决不宽容 !(六)当土匪命不长,赶快洗手回家乡。(七)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八)遵行人民剿匪公约。(九)不听信土匪造谣。(十)报告匪枪匪赃。(十一)土匪要赶快向人民政府缴枪登记。(十二)窝藏土匪通匪犯罪。(十三)向匪首叫子索夫回家生产。(十四)擒贼先擒王,捉住匪首去领奖。(十五)加紧春耕,生产备荒。(十六)贯彻合理负担,踊跃缴纳公粮。(十七)协助人民解放军早剿灭土匪早安生。(十八)土匪一日不消灭,人民生命财产一日无保障。(十九)彻底肃清匪特,巩固革命秩序。”
剿匪公告的发布与剿匪标语和口号的制定,反映出了华北南下干部对于政治攻势重要性的认识,亦彰显出了华北南下干部的务实作风和细致方式。
除了发布公告、制定标语和口号以外,华北南下干部还借鉴其在华北老解放区的基层工作经验,结合南方新区的具体情形,通过组织写信、召开会议、发挥本地干部的社会影响等方式来开展政治攻势。
由于土匪是一个兼具地域性和封建性的群体,因此借助旧有的关系网络对其进行政治攻势往往立竿见影。在福建,太岳南下干部“向土匪写信讲理,发动土匪家属使动摇的土匪自动来自新,使土匪孤立,外无援兵,内无亲信,逼迫下的一条(路)就是自新。如安田保姜标妹和林坍保林世有父子三人向我自新,特别是由自新土匪经过教育,去叫同类来自新。如上洋人茅圣四说:蒋介石几百万兵都被打垮了,几个土匪能成事”。
在贵州,冀鲁豫南下干部“则普遍通过各界代表会、保甲长、保民、土匪家属等各种会议,讲解政策,进行前途教育,并吸收有威望人士组成剿匪委员会,发动各界人民劝其在匪中的乡邻亲友自新悔过。对已自新悔过的土匪,则给予短期训练后,再通过他们去争取瓦解土匪,以‘将功折罪’”。
(三)发动群众争取一切社会力量。我们党历来注重群众路线在各项革命实践中的作用,并将民众的发动程度视为运动深入与否的重要标志。
在南方新区剿匪之初,中共中央即明确指出,“必须发动群众,争取一切社会力量,组织剿匪反恶霸的统一战线,使这个斗争成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
随着军事打击的深入,湖南、贵州等地的股匪基本被消灭,散匪、残匪则纷纷逃亡,隐蔽民间,剿匪成本增加,群众动员的重要性日渐凸显。南方新区党的各级政权也逐渐意识到,“要彻底肃清这些残匪,光靠我军队搜剿是不可能的,必须把群众彻底发动起来,建立农会,实行减租反霸,使群众得到实际利益。在实际斗争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站起来斗倒一切恶霸地主,才能过好日子。如此形成群众性的清剿及反霸运动,才能彻底清剿散匪散枪”。
由于华北解放区为老根据地,工作生活在此的华北南下干部长期接受党的政治思想教育,对于党的群众路线的领悟更为深入。冀中南下干部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发动群众在剿匪工作中的重要性,“在那种特别的环境下,群众觉悟不起来,我们是肃清不了土匪的,因为许多土匪白天在家种田,晚上又拉枪抢劫,谁是土匪谁是百姓,谁有血债谁是无辜的,只有群众自己知道”。
由于当时共产党政权在南方新区的社会基础还相对薄弱,所以最大程度地发动群众是如期完成剿匪任务的重要保障。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华北南下干部在南方新区普遍注重剿匪工作与发动群众之间的关联,而发动群众又是经历过土改、整党、生产等运动的华北南下干部的工作强项之所在,他们纷纷将华北老解放区发动群众的成功策略和具体方法实践到南方新区的剿匪工作中。
冀中南下干部在皖南芜湖剿匪初期,“由于当时正值水灾,群众生活困难,加之匪特活动猖獗,开始群众为我工作的积极性不高。针对这种情形,县委、县政府及时向灾区群众发放救济款、粮,以稳定群众情绪。同时召开各种会议,层层进行发动,在此基础上,又及时帮助各地建立农会、妇女会、民兵等组织。在群众组织的有力配合下,使剿匪斗争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太行南下干部在福建南靖“召开了二百六十人的全区农民代表大会,进行了诉苦、挖苦根、剿匪、反恶霸的教育。接着又集训了民兵二百七十六名。
经过这些教育,农民群众的阶级觉悟提高,划清了敌我界线,知道土匪、恶霸、地主是一家,是穷人痛苦的根源,要翻身要分田必须先消灭土匪”。南下干部有效地发动群众对于剿匪工作的深入意义甚大,人民群众的在剿匪实践中的作用日渐凸显。
(四)收集情报。因土匪的隐蔽性和警惕性较高,“散匪和小股土匪的活动方式多为夜聚昼散。所以我们要想消灭土匪必须建立秘密情报网点,及时准备收集情报”。
对于情报的收集工作,湖南怀化党的政权曾明确要求“以公开的情报掩护秘密的情报,秘密情报要华北来的老干部负责,区委委员与驻军要互相联系交换,使材料更加真实。并要注意秘密情报的方式与情报员的安全”。
由于南下干部均来自于华北解放区,与南方新区错综复杂的地方势力没有任何关联,因此主要由南下干部负责情报的收集工作保障了剿匪情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冀鲁豫南下干部在贵州毕节即“组织大众的情报通讯,以加强军机,固守阵地的组织,并使两者密切结合起来,使各个剿匪委员会在情报通讯上有确切的联系”。
晋中南下干部在湖南邵阳各区乡也纷纷成立情报站,充分掌握匪情动向,“由于我军掌握匪情准确,追剿匪徒不畏山高林密,不论几千米之高山,是无山不上,无洞不搜,使被剿匪徒下不了山,吃不上饭,逃不出去。土匪说到处是解放军,动都不敢动,饿得没办法,不投降不行。因此很多小股土匪被迫纷纷投降”。
(五)建立地方武装。地方武装的建立对于稳定南方新区的社会秩序发挥着巨大作用,冀南南下干部在向湖南省委的报告中反思说:“没有地方武装,县建立大队人数不多,不能配合下乡剿匪筹粮。”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南方新区各地地方武装的不完善和不健全极大地制约了剿匪工作的深入与巩固。
经过多次剿匪斗争,华北南下干部逐渐意识到了建立地方武装力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冀南南下干部即强调,“必须下定决心,扩大与建设武装,绝不能因为困难而放松武装建设,必须抓紧有利时机大力发展武装,大家都必须知道掌握武装,不掌握武装,就没有拳头,没法工作,就站不住脚”。
其实,华北老解放区即是正规军与地方武装相结合的军事体制,地方武装对于强化党的领导、稳定社会秩序、扩大兵源等有着重要的作用。南下之前,很多华北南下干部曾担任过地方武装的领导人,经历过多次的大小战斗,组建和领导地方武装的经验均非常丰富。随后,南方新区各地的地方武装相继建立,日渐壮大。
赣东北“以南下支队武装为骨干,以坚持在赣东北活动的游击队为基础,通过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带动大批群众参军,迅速建立起各县大队和区中队,将收缴的地主枪枝进行配发,到 7月底,全区的地方公安武装由不足 2000人迅速发展到 9973人”。
此外,在湖南的南下干部也发挥其组建地方武装的实践经验优势,在湖南各地“积极进行此项工作,注意重视此项工作,长沙分区共建立地方武装人数二千一百二十七人(岳阳、长沙县大队未计入),长沙县最多计三百八十二人,最少的湘阴县四十三人”。
事实证明,地方武装力量在南方新区的剿匪斗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皖南芜湖的“民兵已发展到 5740人,在全县 7个区范围内,参战 93次,参加人数 726人,俘虏匪特 85人,恶霸地主 27人,缴获步短枪 42支,子弹 7发,粮食 8127斤,钞票 149500元以及衣被等物资”。福建沙县“已有民兵和自卫队 10405人(其中民兵 3540人)。九个月来,全县的人民武装英勇地投入剿匪肃特斗争,计配合部队出击 41次,单独出击 22次,共歼灭匪特 815名(其中有自新匪 225名)。缴获长枪 67支、短枪 4支、手榴弹 8颗、子弹 1085发”。
贵州黔东铜仁专区各县“在农民协会领导下的农民联防自卫武装已达五千六百人,他们拱卫了各县农村的治安。遵义县鸭溪农民组织的保家班,过去曾在匪情紧张时一连十三天不分昼夜地站岗放哨,并曾击溃小股土匪的袭扰,保护了当地人民的安全”。
三、南方新区剿匪工作的顺利完成与重要意义
到 1952年,在“党政军民”人民战争的指导之下,经过解放军、南下干部、本地干部和当地群众的共同应对与积极治理,南方新区长期存在的匪患问题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华北南下干部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且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一些华北南下干部甚至用生命谱写出了剿匪工作的传奇。
赣东北“全区剿匪 174次,毙敌 327人,俘敌 1264人,受降 2050人,收编 1555人,合计 5176人。缴获各种炮 29门,重机枪 12挺,轻机枪 347挺,步枪 9980支,短枪 70支,卡宾枪 32支,冲锋枪 129支,各种炮弹 1220发,子弹 320950发,手榴弹 1948枚。”“在赣东北的剿匪斗争中,五兵团部队伤亡干部战士 300名。南下支队牺牲的干部战士 44人,其中区级干部 15人,一般干部 16人,战士 13人”。福建建瓯共计“歼灭土匪 3768人,并缴获步枪1148支,还有小炮、机枪。在闽北各县的剿匪中,南下干部和地方干部、地方部队同志并肩战斗,出生入死,赴汤蹈火,冲锋陷阵,勇敢杀敌,一些南下干部在剿匪中光荣牺牲” 。
由南下干部所主导的南方新区剿匪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征粮、土改、建政等运动的开展创造了一个较为稳定的社会环境。湖南剿匪工作完成后,“群众觉悟程度大大提高,并积极协助部队剿匪。半年来将残存中心区之匪首及散匪大部歼降归案,各分区匪情一般均是逐月下降,特别在部队经过暑期整训结束,于十月份全面展开对中心区与边缘区剿匪行动后,匪情发生了急剧变化,至十一月底止,全省匪数已由九月份之一五九六六名下降为三九五九名,至十二月底全省有形残匪仅剩一四五〇余名。打开了全省所有边境地区之局面”。
福建“从一九四九年八月,到今年三月,共毙俘匪‘总司令’唐宗以下、大队长以上的匪首一千一百四十七名,歼灭土匪六万八千余名,全省股匪遂告基本肃清”。社会秩序的稳定为南方新区下一步的社会改造和社会治理创造了条件,剿匪工作顺利完成之后,华北南下干部又迅速投入到减租退押、土地改革、民主改革等工作之中。
南方新区的土匪大都跟地主、恶霸、官绅等地方势力等相勾联,“从其性质上看,一种是特务武装,一种是多年反共专家的武装,一种是打家劫舍的惯匪,这些土匪一般的与当地地主阶级有着密切联系,或者直接为地主阶级所指挥”。
贵州省委也指出,“一般各股主要负责者为过去国民党常委,伪县长或伪国大代表。其次为地主乡保长,惯匪则为下层骨干,勾结帮会,挑拨少数民族,对基本群众则采取欺骗威胁利诱”。
因此,根除匪患的过程也是打击南方新区地主阶级和地方势力的过程,剿匪工作的顺利完成,“打垮了封建势力公开的拿起武装在农村的统治,初步树立了大部分地区农民在乡村的优势,我党、我军、人民政府在乡村中有了初步的基础”。随着剿匪工作的完成,党的政权开始真正迅速嵌入南方新区的基层社会,党的权威逐步树立。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贵州等地的匪患异常严重,这不仅扰乱了南方新区征粮、土改等运动的进行,还关乎到新政权能否在南方新区扎根的关键问题。南方新区的匪乱,既跟新旧政权更替所造成的社会失序有关,亦与地理、经济、历史等因素相互交织在一起,其治理难度之大,不言而喻。
面对南方新区各地严重的匪患问题,共产党政权采取了积极、务实的应对与治理之策,通过强化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战争的战略方针,顺利完成了剿匪任务。在“党政军民”人民战争的系列链条中,解放军、南下干部、本地干部和当地群众的相互配合、优势互补。
在残酷且艰巨的剿匪斗争中,南下干部不仅起到了沟通与协调解放军、本地干部和当地民众的重要作用,其在斗争环境复杂的华北老解放区所锻炼出的实践能力与适应能力,培养出的革命信念和精神气质,更是对于南方新区剿匪工作的展开发挥了巨大作用,他们有效地弥补了军队干部地方施政经验的不足与本地干部革命斗争实践的欠缺,加之与南方新区错综复杂的地方势力毫无瓜葛,因而肩负起配合军队剿匪、开展政治攻势、培养本地干部、发动群众、收集情报、组建地方武装等不可替代的重要责任。剿匪工作的顺利完成,使共产党政权得到巩固,并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南方新区土改运动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文章原题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华北南下干部与南方新区剿匪工作研究——以福建、湖南、贵州为例》,《党的文献》2018年第3期。
作者代雅洁,河北大学历史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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