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对故居“约法三章”是什么?
周恩来对故居“约法三章”是什么?
周恩来生前曾说过:“退休后,要写一部小说《房》。”由于诸多因素,周恩来撰写《房》的心愿没能实现。但是,周恩来的一生,用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两种文化形态,给后人留下了有关“房”的日记、谈话、书信等史料,仍使我们读到了一部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传世著作。
叮嘱家人,“约法三章”
为了把故居处理好,周恩来经常向家人了解情况。据周恩来的堂侄媳孙桂云回忆,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周恩来两次向她了解故居情况,并且交待了处理意见:一次是“1961年8月,我第二次去北京,一天伯伯对我说:‘家里的房子全部要让人住,不要空着,空着浪费。’又说:‘你们不要说出我住过的房屋,叫邻居也不要说。’我根据当时县委的安排,向伯伯汇报说:‘有的已做县委学习室,有的做儿童图书馆,其余的大部分让居民住了。’伯伯听了说:‘房子要处理掉,拆掉了可以盖工厂,可以盖学校’”。再一次是“1974年8月1日晚,我最后一次见到伯伯。伯伯第一句话就问起家里的房子问题。伯伯问我:‘还有没有人去(参观房子)?’我说:‘县委很重视,层层向下传达了,不准去参观。但外地还是不断有人去。’伯伯说:‘你们要劝说去参观的人到韶山去瞻仰毛主席旧居。’接着又说:‘要把我住过的房子拆掉,不能和毛的旧居比。你们的住屋,可以拆到别处去盖。’伯母(邓颖超)说:‘你们拆迁,我们给钱。’我说:‘拆房子要经地方政府的批准。’伯伯点点头。但是伯伯说:‘坏了就不要修了,坏一间,拆一间,统统拆掉了,我也就放心了’”。
据时任县委办事组王宝瑾的的回忆录记载,“文革”期间国务院办公室负责人吴庆彤受周恩来委托,打电话给淮安县委负责人谈故居处理问题严格规定“约法三章”的真相是:“1973年11月13日晚上9时,我在县委办事组值班,国务院办公室负责人吴庆彤打来了电话,电话是我接的。吴庆彤说:‘要县委负责人接电话。’当时正好刘守庭副书记在场,我把电话交刘接。(吴在电话中说):‘总理听到了反映:1、要动员住在他家里的人搬家;2、要维修;3、要开放让人参观。是否是这个情况?总理要县委调查后向国务院办公室汇报。’我一一记录在电话记录簿上,第二天立即向县委常委做了汇报。1973年11月14日,我带着吴庆彤在电话中提到的3个问题,观察了总理故居,并询问了总理侄儿周尔辉同志,周尔辉同志说:‘没有叫人搬家的,也没有维修,仅仅是外地有人来看看。’晚上,我就向国务院做了汇报。1973年11月17日,国务院又来电话,还是我接的。吴庆彤传达了总理的3条指示:
1、不要让人去参观;
2、不准动员住在里面的居民搬家;
3、房子坏了不准维修。
1973年11月18日,县委常委开会研究(参加的人员有王永保、姚泽、江维邦、刘守庭、杨锦富),做了3项决定:1、不动员住在里面的居民搬家;2、不准维修房屋;3、我们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动员,不组织、不带领人去参观。江(维邦)书记说:‘要把总理意见和县委这3条,要向地委办公室汇报。’当晚我又向国务院做了汇报。吴庆彤主任说:‘把你们这3条,我向总理汇报。’1973年11月30日晚,吴庆彤又来电话,说:‘你们的3条,我已向总理汇报了,总理表示满意。他说,以后要派人检查你们的执行情况。’1973年12月5日夜里,吴庆彤来电话,指明要县委书记江维邦接电话,问他是否知道那‘3条’?是否执行了?江回答道:‘已执行了。’”
从此,周恩来对故居的“约法三章”,就在干部群众中传开了。简单几字的“约法三章”,令我们对周恩来严格要求自己、绝不宣传自己的崇高精神油生崇敬之情,更加自觉地传承和弘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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