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军队不容污蔑!——东江纵队、粤赣湘边纵队老战士严正驳斥南方都市报和南方日报记者的恶意诽谤
----东江纵队、粤赣湘边纵队老战士严正驳斥“共产党游击队借枪借粮不还”的恶意诽谤
三位老战士均是李汉威所在游击队的战友,左起:李英、刘彪、叶方
老战士证实:在博罗战斗的共产党游击队没有李汉辉,只有李汉威,曾经担任过中队长,在战斗中负过伤,解放后在东莞工作。其经历与媒体报道的李汉辉相同,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他们亲自见证李汉威同志1947年9月参加革命队伍,其中刘彪大队长是李汉威的直接领导人。李汉威是经过地下党策反,从县政府地方武装转过来的。李汉威同志在1948年一次战斗中身负重伤,是伤残革命军人。
刘彪指出,我游击队从无布置过李汉威同志向地主借枪借粮。
如果需要借粮,主要由副官办理,要有两人以上签名并写下部队番号,盖章。
收缴地主的枪支,游击队所打的收条同样必须要有两人以上签名,并写下部队番号,盖章。收缴的物品要有专人保管。
媒体刊出的收据落款为1947年8月
记者在报道中以偷换概念的手法,将收据改称“借条”,然后指责共产党游击队和现政府赖账。
关于“打专江山来算帐”,老战士说:那时革命处于极其艰苦的阶段,我们思想上准备长期作战,究竟什么时候能打出江山不知道,不会这样写。这样写也不符合我们的规定。
博罗县公庄镇李洞地主黄观荣家老屋(现已荒废)
对于报道中游击队在地主家住了两年的说法
----刘彪说,我们共产党游击队从来没有在该村驻扎,更没有向黄家借枪借粮。
如果一支共产党的队伍整天在地主家进进出出,吃吃喝喝,怎么能取得群众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南方都市报的不实报道
黄达超,1947年7月参加我党游击队。
南都报记者说黄达超为借枪作证。
黄达超的回应:1949年初,我请假回家吊唁父亲,见到黄观荣,我对他说,你那几条枪给我带回部队打国民党。黄观荣说,一年多前已经给李汉辉拿走了,还写了收据。不久在一次大会战的庆功会上,我见到李汉威说起这事,李汉威说有这事,写过收据。
黄达超证实:我们收地主的枪用,不是借,没有要归还的说法。
南方都市报的不实报道
电话受访人刘彪同志明确表示不清楚此事,其他同志也根本没有向记者证明“借据”是真的。
而报道的小标题却是“老兵:认定借据是真的。”手法十分低劣。
实际上,原东三支一团政治处主任也不姓陈。
该报道基本上是使用偷换概念和偷梁换柱的手法。
老战士怒斥不实报道
老战士怒斥不实报道
老战士怒斥不实报道
老战士怒斥不实报道
老战士李英(左)质疑:她于1947年自带一枝驳壳枪参加共产党游击队,是从家里拿了7担谷子换来的。媒体报道黄海洋说一枝驳壳枪值150担谷子?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不容污蔑!
鉴于《南方都市报》和《南方日报》的不实报道,已经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声誉,老战士希望博罗县委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加快对此事件的调查与公布,以正视听,并提请有关部门对始作俑者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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