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闹剧引发的战略思考
2016年7月12日,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认为中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否定了“九段线”的合法性,还将“太平岛”降级为“太平礁”。消息一出,全球骚动,两岸共愤。一些别有用心的境外势力趁势鼓噪,形成喧嚣一时的舆论风暴。如何从国家战略的角度理性看待这次事件?而其中又隐藏着何种需要我们警惕的问题?本文将从战略视野为读者深入解读。
国际法悖论
这次南海仲裁引发的一个焦点问题,再次将国际法抛向风口浪尖。通过权威国际组织的裁决、仲裁,使国际冲突能够得到法制化的解决或管控,在近数百年来,一直是一股强大的国际思潮,也代表人类的一个美好愿望。一般而言,人们认为,英国学者卡尔的《二十年危机》一书,开启了系统化的现实主义国际政治学说。但是,即便在这本书中,卡尔也表达了一个明确愿景: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核心议题都是权力问题,而追求权力关系的和平变化,是不变的目标。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国际道德、国际法与国家权力共同发挥着重大作用。
与此同时,卡尔也指出这样一点,在国际政治领域实现权力关系的和平变化相对困难,因为国际关系处在无政府状态中。受此影响,国际法存在三大明显缺陷:1.任何法庭无权就法律或事实问题,作出整个社会公认的具有约束力的判决。2.国际法缺乏有效的执法机构。3.国际法只有“习惯”来源,而缺乏“立法”来源。
联合国的出现,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国际法体系的前述三大特点。换言之,我们其实处在一个国际法体系非常不完善的时代,因此,产生了两大影响:
其一,有理想的国家,应竭力推进国际法体系的完善,但注定是一个远期工作。
其二,短期内,一些出于现实主义策略而利用国际法漏洞采取小动作的国家,反而易于占据博弈主动。即便只是出于反制此种国家的防御性考虑,善良的人们也要擦亮双眼,以免因为自己的片面和过度的高尚,为对手提供攻击漏洞。
这个悖论给国家尤其是希望成为负责任国家的大国,造成了一个纠结的两难。如何平衡长期与短期的利益收益,又如何做到理想和现实的平衡,成为必须面对的一个恒定的国际政治难题。
美国的双重标准
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国家,在面对前述问题时,无疑更为吃力。尤其值得反思的是,国内一些学者盲目替美国背书,动辄强调要站在全球、全人类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本着所谓的普世价值解决冲突,甚至在菲律宾还没有提出南海仲裁案之前就声称:“中国真正做负责任的大国,还是要尊重国际规则,如果国际规则比较明确告诉我们权属属于谁的,无论结论和我们利益符合还是相悖都应该服从。”这就忽视了问题的关键:国际法体系仍处在一个非常不完善的状态。首先,国际规则往往由强者制定,由不规则的潜规则左右。其次,即便国际规则本身合理,谁来阐释?谁来落实?在何处环境下针对何种问题阐释、落实?这些都是严重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美国的对外宣传和实际行动就是不一致的。著名德裔美国学者、现代国际政治学的创始人摩根索,在其经典巨著《国家间政治》中早就说过:“国内法的制定以及它的实施,可能有赖于国家权力机构的强迫意志,而国际法主要是各种客观的社会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
现代国际法大师奥本海甚至把权力均衡称作“围际法得以生存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他从国际法发展的历史中总结出六条教训,“首要的教训是,只有国际法社会的各成员间存在着一种平衡、一种权力均衡时,国际法才能存在。倘若各大国不能互相制衡,任何国际法的规则均将失去效力,因为一个最强有力的国家自然会试图为所欲为并违反法律。由于没有也绝不可能有一个能够超乎各主权国家之上的中央政权机构来执行国际法,那么就需要一种权力均衡来阻止国际社会中任何成员拥有无限的权力”。
美国对国际法、国际组织始终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同时,美国虽然注重控制全球金融、教育霸权,但对国际法话语权模棱两可,正因为美国早巳意识到国际法既无实质效力,又容易作茧自缚,故而,“美国于1946年8月14日发表声明,宣布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可是,声明中所附带的保留涉及范围很大,弱化了所接受的严格的法律义务,使其几近乌有”。“因此,到头来任择条款对强制管辖权的发展又重新回到起点--在处理特别重要的国际争端问题上,各国对于是否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保留着行动的自由”。因为,“任择条款并未丝毫改变强制管辖权的实质。在国际法的司法领域中,各个国家的意志仍然是司法程序所有环节中的决定性因素,较之立法领域中的自由度,只是稍逊一筹而已”,“没有对法律主体间争端的强制管辖权,法律体系就不可能有效地限制他们的活动。既然如此,法律裁决的另外两个基本问题——司法机构组成和司法裁决效力——就只具有从属的意义”。
上世纪80年代,尼加拉瓜就曾经跑到国际法庭起诉美网干涉其内政,而且还拿出一大堆证据,说美国给其造成巨大的损失,要求美国停止对其内政的干涉,赔偿各类损失共计3.7亿美元。尼加拉瓜还真的把这个官司打赢了,判决也出来了,而且联合国大会也做出了决议,可是,美国根本不把这些放在眼里,结果就是不了了之。
至于美国对国际组织的态度,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其与国联和联合国的关系。国联也好,联合国也罢,说起来都是美国倡议成立的国际组织。但是,美国倡议成立国联,自己却不参加。原因就在于,当时美国的实力还不足以把控国联,而国联依循极高的道德准则成立,自然会形成制度福利外溢效应。美国一方面坐享福利,另一方面又保留了规避义务的自由。这也是为什么英法苏在处理德国问题时,都希望绕开美国,原因就在于反制美国的这种精明做法。
二战后,美国虽然参加了联合国,却始终保持着一个底线,即联合国要为美国利益服务。假如联合国和美国唱对台戏,美国就与之保持距离,甚至公然拖欠会费。苏联解体后,美国内部的很多战略家,如布热津斯基,更是公然宣称,联合国的职能早已瘫痪,除了乱吵架之外,没有什么用处。所以,美国应该抛开联合国,组建一个新的国际组织。一方面推动北约东扩,另一方面打造亚太版北约西进,最终在欧亚大陆的腹地进行会师,形成一个覆盖欧亚大陆的新国际组织,替代联合国,从而更好地实现美国对欧亚大陆局势的掌控。
文化帝国主义时代的暗度陈仓
我们姑且不说美国这种做法本身的善恶对错,从现实角度讲,至少应该认识到,美国对于国际组织、国际法,有其独特的务实观念。同时,更要看到,美国长期奉行一种双重标准,一面灵活地超越规则的束缚,一面又利用其强大的软实力优势,误导别人遵守规则,哪怕是问题重重的规则,
这又引出了更深一层的问题,力量有硬有软,手段有刚有柔,谋略有阳有阴。古往今来,成功的帝国和王朝都是善于征服的国家。征服这个词,事实上包含着“征”与“服”两个层面。如果只能“征”,不能“服”,就是昙花一现,甚至会陷入愈胜而敌愈多的状态。打倒一个对手,站起来两个对手,赢得越多,人家越害怕你。所以,高明的国家一定是能够兼顾“征”与“服”两个系统,既有硬权力还有软权力。从这一点来讲,如果能够善用这种国际舆论、国际法、国际组织,也能够实现自己的目的。但是,必须将这三者置于战略框架下指导,否则,就变成了自缚手脚的紧箍咒了。一旦把上述三者放在战略框架下,我们就会发现它们还是有用的。有用的地方就在于国际博弈之中,大家都希望能够做到师出有名,而且都不希望因为自己取得一个胜利,却树立更多的敌人,传播了恐惧。恐惧是双刃剑,有的时候需要让敌人害怕你,但是,过度恐惧,就会让别人团结起来围堵你。
所以,国际博弈注重师出有名,还要把握好力量使用的“度”的问题。力量运用非常重要,但是过于迷信力量也是不行的,一定要刚柔并济,恩威并施,软硬两手都要有,而且要用得高明。所以,卡尔在《二十年危机》中指出,决定国家间权力关系的基本力量有三组,一个是军事权力,一个是经济权力,还有一个就是支配舆论的权力。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中,“政治活动的基础扩大了”,所以,对内、对外控制舆论制高点的重要性也急速升高了。二战末期出现的核武器,从另一个方向强化了这一重要性。这缘于随着核武器带来的核恐怖,大国间的全面热战被硬性遏制。因为结果是没有胜利者,只能是互相毁灭。这种新的战略环境下,大国之间的博弈越来越趋向于文化战、思想战、舆论战和法理战的间接对抗。而在大国对抗中等强国和小国的时候,以及中等强国和小国、中等强国之间或小国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虽然说存在着军事手段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但是,也不能一味地去依赖纯粹的武力战,要高明地做到师出有名,力争不战而屈人之兵。这就是摩根索所强调的,军事帝国主义逐渐被经济帝国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所取代。在冷战格局中,如何塑造对方的认知逻辑和价值观,对博弈结局影响深远。美国著名战略学者约瑟夫·奈表示,形成权力的基本路径有三种,一种是强制,一种是利诱,一种是认知控制,从而让对方发自内心地按照我方意愿行事。
因此之故,宣传战、文化战、思想战、舆论战、法理战、意识形态战……在国际政治冲突中日趋重要,而且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当这些软权力手段综合使用的时候,威力可以达到惊人的程度。
从这一点上看纳粹德国、日本帝国,包括苏联,最后它们其实都不是败在不能打,不是败在它们的军事体系,而是败在它们的文化战、思想战、舆论战、法理战未能齐头并进,从而形成了它们过度依赖军事战和硬权力,最后造成失衡的局面,从而令自己陷入战略困境之中。以苏联而言,其在冷战中的崩溃,原因很多,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于,苏联没有像美国那样深刻认识文化帝国主义时代的特质,从而犯了两大错误:一是,总是幻想着通过大规模热战进行扩张,而忽视了冷战手段的打造,最终空有百万大军而无用武之地。二是,苏联自建国的那一刻,就有着注重宣传战和意识形态战的特质,但是,在时代剧变中,忽视了文化战、思想战、舆论战、法理战的重要性,以宣传战的单一思路对抗美国的文化帝同主义体系,以刻板的意识形态说教对抗美国灵活的文化渗透和认知控制,空有庞大的文宣队伍,却对内、对外穷于应付,终致土崩瓦解。
值得警惕的“曲棍球”策略
简言之,力量有软有硬。运用得当,就能相辅相成。不仅在大国的手中,软权力会成为一个有力的武器,甚至一些小国如果选对了时机,也能掀起一些风浪,这个风浪是在法庭之外逐渐形成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是一种“曲棍球”策略,值得我们警惕。
如果说美国的策略是搞双重标准,不动声色地给其他大国戴金箍,而其掌握念紧箍咒的特权,菲律宾等小国要做的则是在美国主导的大框架内,找漏洞中的漏洞、夹缝中的夹缝,寻找“片面的高尚”作为借力点,制造新安全漏洞,乘虚而入。从这个角度上看,这次的仲裁本身确实并不重要,法庭之外的间接冲突、隐形冲突和仲裁的外溢效应更重要。这也提醒我们,在国际政治尺度下,对抗也好,协商也罢,本身都是手段,没有绝对的好与不好。主动权在谁手上,才是决定博弈胜负的关键。
故而,针对我们对相关岛礁所宣称的历史权利,越南针锋相对,强调它们对其中的部分岛礁也有历史权利。菲律宾则强调这些岛礁属于所谓的无主之地,应符合先占先得原则。这些年来,这两个国家非常注重国际公关和舆情造势,所谓国际仲裁,只是一个特殊的扩音器。
对此,我们可以对具体的某个判决结果不屑一顾,却不能长期对其各种小动作纵容不问。否则,事情就要起变化,量变就会引发质变,它们倒打一耙的战术构想就有可能取得战略胜利。所以,我们尤其要研究好二战和雅尔塔体系的全息景象。讲好中国故事,不仅仅是讲血肉长城的悲情戏,更要理直气壮又润物细无声地讲好中国的二战贡献,以及雅尔塔体系如何在北部损害中国利益,同时在南部进行补偿。一定要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我们在南海岛礁问题上不仅有历史合法性,而且有二战的现实依据。即便从先占先得的角度,我们也早就占过、得过了。
归根结底,国际竞争不仅是要敢于该出手时就出手,还要能够善于战略性地讲好中国故事,真正把中国的思想文化、影响力传播出去。传播得好,就能不战而屈人之兵,或将“战”的后遗症降到最低。
我们讲睦邻友好,确实是非常高尚的外交原则。但是,睦邻友好要对接到睦邻友好才能形成双赢。这就是为什么《孙子兵法》一再强调要“知己知彼”,“知”的一定不仅仅是你有多少飞机大炮,我有多少土地人口,还包括深层的文化心理、行为模式。这样才能权操在我,软硬得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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