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 王峰明:马克思的剥削理论过时了吗?
马克思的剥削理论过时了吗?
——评奈格里和哈特基于“共同性”的剥削理论
周 晓 王峰明
摘要:奈格里和哈特以后工业时代劳动范式从物质劳动向“非物质劳动”或“生命政治生产”的转换为由,对马克思基于物质生产的剥削理论提出质疑和批评。他们认为,一方面,资本剥削的对象不再是剩余价值,而是所谓的“共同性”;另一方面,受资本剥削的主体不再是工人阶级,而是所谓的“诸众”。就前一方面而言,他们虽然论述了在新兴的数字技术条件下资本剥削的新变化、新特点,但不仅混淆了原始积累中(对自然资源和公共财产)的“剥夺”和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而且混淆了本质层面商品(如城市建筑物)价值的一元决定和现象层面价格的多元决定。就后一方面而言,由于剥削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关系和生产关系,所以他们所论述的资本剥削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新变化、新特点,并未形成对马克思剥削理论的否定和解构;他们所罗列的所谓诸众的具体形象,都不过是对工人阶级的生产和生活状况的描述,因而并未形成对马克思工人阶级范畴的否定和解构。无论是“诸众”还是“共同性”,由于在内涵上模糊不清、在外延上过于宽泛,所以它们与其说是揭示本质和规律的科学概念,毋宁说是流于现象性描述的日常用语。
马克思的剥削理论自其问世以来,就受到种种质疑和批评,从而成为国内国际学界的一大焦点难点问题。近年来,宣布马克思剥削观已经失效的各种论调甚嚣尘上,宣称取代马克思剥削观的各种新剥削观也层出不穷。奈格里和哈特就是其中之一。他们声称,由于劳动范式发生了从物质劳动向所谓“非物质劳动”或“生命政治生产”的转化,所以,马克思基于工人阶级所从事的物质生产或劳动的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和剥削理论均已失效和过时。在资本剥削所指向的对象或客体上,他们提出了基于“共同性”(the common)而非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的剥削理论;而在资本剥削所体现的主体际关系上,他们提出了基于“诸众”(multitude)而非雇佣劳动或“工人阶级”的剥削理论。如何看待这种观点?马克思的剥削理论是否已经过时?奈格里和哈特的剥削理论是否成立并超越了马克思?本文基于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予以回应并陈述一家之言。
一、非物质劳动与马克思剥削理论的失效
(一)非物质劳动霸权
按照奈格里和哈特的说法,所谓“非物质劳动”,指的是“生产非物质性产品(products)的劳动”。这些产品如“知识、信息、交流、关系或情感反应”(1)等,这些劳动则主要包括智力劳动、语言(交往)劳动和情感劳动,常见于信息经济和服务行业。在《诸众》的第二部分,奈格里和哈特指认了非物质劳动在后工业时代所处的霸权地位。“这种霸权地位就像一个旋涡,按照自己的特性逐渐转换其他劳动形式。霸权地位并不是在数量上占主导,而是在对其他劳动形式的转化方式上,霸权在这里意味着一种趋势”。就是说,所谓“霸权地位”并非指在数量上的优势,而是就一种劳动形式对其他劳动形式的转化作用而言的,如19—20世纪的工业劳动在数量上并非占多数,但却使农业、矿业、甚至社会本身都被迫实行工业化。随着历史的发展,“正如在前一阶段(工业时代)劳动的形式和社会本身必须被工业化,今天的劳动和社会必须被信息化,必须变得智能化和富有情感性”。他们从质的维度论证了非物质劳动在后工业社会取代物质劳动所处的霸权地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根据统计数据,从就业趋势来看,在经济上占主导地位的国家,食品服务商、计算机工程师、教师和卫生工作者等非物质劳动力的增长最为迅速。其次,从整个生产来看,越来越多的生产领域和劳动形式受到非物质劳动的影响并具有了非物质劳动的特征。其中,最普遍的是计算机、信息技术、知识等对传统生产方式的影响,例如对种子采取信息控制正在影响着农业的发展。再次,非物质劳动生产出越来越多的专利、知识产权等非物质商品,非物质商品受到法律保护,成为一种私有财产。最后,非物质生产正以典型的网络式分布形式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兴起,并成为理解一切和改变现代社会的重要方式。这是一种没有统计数据可以捕捉的趋势。(2)
(二)非物质劳动与“共同性”
奈格里和哈特认为,非物质劳动取代传统的物质劳动占据霸权地位,并且,非物质劳动范式的基本特征是其与合作、协作和交流的密切联系,而合作、协作和交流等就内在地包含着所谓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由“自然的”共同性和“人造的”共同性两方面组成。就前者而言,共同性主要是指“物质世界的共同财富,如空气、水、大地产出的果实以及大自然”等;就后者而言,共同性主要是指“知识、语言、代码、信息、情感”等。(3)它们不仅是社会生产和交往的前提和结果,还是社会生产本身,共同性和生产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因为,“事实上,共同性不仅出现在生产的开始和结束,而且出现在生产的中间,因为生产过程本身就是共同的、协作的和交流的”。可见,其所谓的“共同性”不仅在内涵上非常模糊,而且在外延上也十分宽泛。尽管如此,在奈格里和哈特看来,正是这种自然的和人造的“共同性”,不仅把非物质产品同物质产品本质地区别开来,也把非物质劳动同物质劳动本质地区别开来。
(三)马克思剥削理论的失效
就非物质劳动与资本主义的关系而言,奈格里和哈特明确指出:“并不是说非物质生产的范式是我们共同的自由生产并平等分享共同社会财富的天堂,非物质劳动和物质劳动一样,受到资本的统治和剥削”(4),或者说,非物质劳动和物质劳动一样,“仍然处于资本的控制之下”(5)。只不过,资本对非物质劳动的统治方式与以往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应地,资本剥削关系与马克思时代相比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他们看来,与物质劳动相比,非物质劳动越来越具有自主性,同时,资本日益处于生产过程和财富的生产之外。因为“在非物质生产范式中,劳动本身往往直接生产互动、交流和合作的手段”(6)。鉴此,他们把“非物质劳动”称作“生命政治生产”(7),并认为“生命政治生产往往自主地产生自己的社会合作形式并生产价值”(8)。由此,他们不赞成马克思关于可变资本只受资本的激发和聚合的观点,认为非物质劳动中的合作是完全内在于劳动自身的。在马克思时代,资本与劳动的合作关系就如同战场上的指挥官或乐队中的指挥一样,要对这种合作关系加以控制,资本家就必须把工人聚集到工厂中来,给予他们工具和方法并指挥他们在生产中进行交流和合作。而在像“情感性劳动”等非物质劳动条件下,“总是直接创造一种关系,观念、图像和知识不仅是共同生产的,是在和他人过去的和现在的合作中创造出来的,而且每一个新的观念和图像都会激发新的合作。语言的生产,无论是自然语言还是人工语言的创造(如计算机语言和各种代码)都是协作性的,并且都会创造新的协作手段。从各个方面来看,合作的生产已经变得内在于劳动而外在于资本了”。
与劳资关系的上述变化相联系,奈格里和哈特认为,马克思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剥削理论也不再成立。因为,马克思将资本剥削定义为对工人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并以剩余价值率衡量工人受剥削的程度,而剩余价值率的计算公式是:剩余劳动/必要劳动=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但问题在于,由于非物质劳动既在工厂内进行也在工厂外进行,既在工人的工作时间进行也在他们的休息时间进行,所以,用劳动时间所进行的价值量和剩余价值量的测算就成为难题。鉴此,他们提出以“共同性”作为“质”的衡量标准取代马克思的“劳动时间”这一价值衡量的“量”的标准。这样,基于非物质劳动及其“共同性”,他们不仅宣告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的失效,而且提出了一种新的资本剥削理论。一方面,虽然说非物质劳动所生产的共同性即知识、语言、代码、信息、情感等,对于资本而言成为一种外部性的存在,但是资本仍致力于“捕捉和掠夺这些自主生产出来的共同财富”。显然,没有这种“共同性”就没有资本剥削,共同性从而成为资本剥削的对象。因此,“正如我们必须基于共同性理解价值的生产一样,我们也必须将剥削理解为对共同性的剥夺”。另一方面,基于对非物质劳动霸权地位的指认,他们主张非物质劳动成为后工业时代价值和剩余价值的主要来源。从非物质劳动来看,“大规模工厂工人的劳动在剩余价值的生产中所扮演的核心角色如今越来越多地由智力的、非物质的和交往的劳动力来补充”(9);从生命政治劳动来看,“在后工业时代,生命政治劳动的生产性价值已经通过包容而非排斥生产的所有其他要素而成为霸权性价值”(10);从资本积累来看,由于资本和劳动关系的变化,资本积累的模式也发生了改变,“今天的资本主义积累越来越外在于生产过程,因此剥削采取了剥夺共同性的形式”(11)。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本剥夺公共物的新一轮原始积累,二是资本对生命政治劳动的剥削。
总之,基于“非物质劳动”及其“共同性”,奈格里和哈特重构(实则是抛弃)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和剥削理论。确认资本对劳动的剥削,这是他们与马克思一致的地方;不同之处则在于,他们把剥削看成是对非物质劳动及其共同性的剥夺,“共同性”从而成为理解经济活动和资本剥削的关键所在。
二、资本剥削:从剩余价值到“共同性”
奈格里和哈特从不同方面论述了资本对非物质劳动及其共同性的剥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本对公共财富的共同性的剥削
资本对共同性的剥削,表现为对“自然的”共同性的剥夺和对部分“人造的”共同性如公共产业、公共福利机构和公共交通网络的私有化。就后者而言,奈格里和哈特重新将原始积累这一范畴纳入研究视野,并充分肯定了新自由主义批判者的以下判断:“今天的资本主义积累是一种掠夺性的行动,它通过剥夺起作用,将公共财富和社会共同持有的财富转化为私有财产”(12)。具体来说,这种剥夺性积累主要通过灾难资本主义的形式加以实现,即打着新自由主义的旗帜,通过私人财团和政治权力的结合,利用战争、政变、生态灾难等造成的休克状态,通过对公共产业、公共福利机构、公共交通网络的大规模私有化,实现对现存公共财富的无偿占有。就前者而言,在奈格里和哈特看来,对“自然的”共同性即自然资源的新的剥夺正在全球范围内发生,其典型表现则在非洲,因为在非洲所呈现的剥夺形式更加剧烈和野蛮,如对乌干达油田和塞拉里昂钻石的掠夺。这些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往往属于外资企业,通过雇用少量的当地劳动力,实现对当地财富的剥夺和转移,这与原始积累中的殖民政权并无二致。(13)在此,奈格里和哈特所谓资本对共同性的剥削或剥夺,主要是指新自由主义政策引导下的对自然资源和公共财产的私有化和新一轮原始积累;并且,他们强调不能把资本主义积累单纯地理解为对现有财富的剥夺和占有,由于财富在本质上是由劳动所创造的,所以,资本只有通过雇用和剥削劳动力才能实现财富积累。(14)
如何看待奈格里和哈特的这些观点呢?第一,在马克思那里,以各种温和的或残暴的形式对自然资源和公共财产的私有化。例如,“欺骗性地出让国有土地,盗窃公有地……把封建财产和克兰财产转化为现代私有财产”(15)等,构成资本的原始积累。第二,资本原始积累的实质在于完成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分离,为资本主义生产准备自由劳动力。马克思说:“所谓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16),在原始积累的历史中,“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17)。显然,原始积累是资本剥削的前提条件,没有原始积累就没有资本剥削;但原始积累不等于资本剥削,后者是在原始积累基础上,实现对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第三,把劳动者与其生产资料强行分割开来。这是一种公开的“剥夺”(如对农业生产者即农民的土地的剥夺)和“掠夺”(如掠夺教会地产)(18);而资本剥削则是一种隐藏在等价交换背后的不等价交换,或者说是“一种表面的交换”(19),“只是由于滥用字眼,它才会被称为某种交换”(20),因而具有隐蔽性。马克思说:“货币关系掩盖了雇佣工人的无代价劳动”,使得其“剩余劳动或无酬劳动也表现为有酬劳动”。奈格里和哈特显然混淆了原始积累和资本剥削,把存在于原始积累中的“剥夺”甚至是“掠夺”混同为资本“剥削”。
(二)资本对生命政治的共同性的剥削
资本对共同性的剥削,不仅表现为对自然资源和公共财产等的无偿占有,也表现为资本对生命政治劳动的剥削。这种剥削主要指向人造的共同性,“包括我们创造的语言,我们建立的社会实践,定义我们的关系的社交模式等”(21)。奈格里和哈特认为,他们对生命政治劳动技术构成的转变的分析,不仅“涉及共同性的财富的生产,如知识、信息、图像、情感和社会关系”,而且“这些都被资本剥夺以生成剩余价值”。换言之,作为具有共同性的财富,知识、信息、图像、情感和社会关系等成为资本剥削的对象物,资本通过对它们的无偿占有来实现其剥削目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资本对共同性的剥削,除了对非物质劳动所生产的知识、信息、图像、情感和社会关系等产品的剥夺,更为重要的是对劳动的一般性生产能力的剥夺,对劳动的合作性和创造性的剥夺。在奈格里和哈特看来,资本不再组织生产协作,而是通过剥夺协作来实现剥削。显然,“这种剥夺不是发生在单个劳动力身上(因为合作已经暗示了集体性),而是实现在合作性的社会劳动身上,运作在信息流、沟通网络、社会代码、语言创新以及情感和激情实践的层面上”。在现实中,资本“剥削和控制的对象往往不是具体的生产性活动而是普遍的生产能力,即抽象的社会活动及其广泛的能力。这种抽象劳动没有具体的地点,但却十分强大。它是心与手、脑与体的协作的集合;它既无归属又是活劳动创造性的社会扩散”(22)。2014年,在清华大学的一次演讲中,奈格里进一步指出:“现在资本主义想剥夺的价值是共同性的价值,是来自个人独特性和创造性的价值”(23)。因此,如果继续将价值表达为资本剥削的对象,那么,这种价值的本质(“质”的标准)不在于马克思所谓的抽象劳动的凝结,而在于共同性。共同性不仅成为剥削的对象,而且随着劳动时间作为价值衡量标准的失效,剥削无法再被具体化和量化,共同性取而代之成为价值衡量的“质”的标准。基于此,在《大同世界》中,奈格里和哈特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率改写为:“剩余价值率不仅是资本对工人劳动力剥削水平的体现,也是资本对构成社会的劳动力的生产的共同力量的剥削水平的体现”(12)。
在笔者看来,第一,资本剥削由两个环节构成:一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二是剩余价值的实现过程。在资本剥削的整个过程中,固然包含了人的情感,也会发生各种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但是,资本剥削的对象物既非人的情感也非社会关系,而是也只能是工人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凝结在商品中的剩余价值。知识和信息只有转化为商品,或者只有与商品的使用价值发生“技术性关联”(24),才可能成为资本剥削的对象物;并且,它们只有凝结了工人的剩余劳动,才能现实地成为资本剥削的对象物。第二,至于奈格里和哈特所说的“协作”,马克思早就指出,这种协作与分工一样,是人的劳动的自然生产力,它会提高资本的个别劳动生产力,降低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从而为资本家带来超额剩余价值或超额利润。(25)很明显,这种超额剩余价值或超额利润虽说是由协作和分工造成的,但无论是协作还是分工,它们都是劳动本身的社会特征,是不同劳动之间的协作和分工,因而并不排斥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在创造剩余价值中的作用。就是说,资本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或超额利润最终依然来自于也只能来自于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奈格里和哈特把协作与劳动和剩余劳动绝对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这显然值得商榷。第三,资本剥削是对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剩余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剩余劳动。举凡商品,其使用价值都具有“排己性”(26),用马克思的话说它是“社会的使用价值”,就是说,是“为别人生产”的使用价值(27),对商品生产者本人并不具有使用价值。而就“共同性”本身而言,其使用价值则不具有这种“排己性”,恰恰相反,为一切人所共享共有即共享性和共有性是它们的本质特征。这样,共同性本身怎么会成为商品呢?又怎么会成为资本剥削的对象物呢?
(三)资本对大都市的共同性的剥削
资本对共同性的剥削,还表现为资本对大都市地租的无偿占有。在奈格里和哈特看来,在马克思时代,生产由资本家组织,这种生产依赖于协作模式和资本家的指挥,产业工人在工厂中为其生产利润;与此不同,由于当下的非物质生产拓展到整个大都市,所以,“大都市是一个生产共同性的工厂”(28)。有鉴于此,他们主张以“地租”取代“利润”来诠释资本主义剥削即对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换言之,资本对非物质劳动的剥削是通过占有大都市生产出来的“地租”而实现的。他们认为,地租概念体现了经济学的“外部性”,即资本以外的因素在价值生成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一个建筑物的价值,不再完全由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而是“同样或者主要由外部性所决定”(29)。这种外部性既包括空气污染、交通堵塞、高犯罪率等“负”外部性,也包括靠近学校、区域内文化思想关系活跃等“正”外部性。可以说,“地段是靠近和通往共同财富的别名”(30),后者不仅包括人们熟悉的公园,还包括“邻里关系的质量、沟通渠道、智力和文化动力”(31)等。资本通过对良好“地段”的投资和占有,努力将“负”外部性最小化,将“正”外部性最大化。可见,“大都市主要生产地租,这是资本占有自主生产出来的财富的唯一手段”(32)。
笔者认为,第一,奈格里和哈特所说的城市地租或租金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似乎资本家在大都市中所获取的任何货币收益都是地租。而实际上,由于大都市中劳动关系、劳资关系、资本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资本的货币收入具有不同的经济性质,决不能一概而论。第二,就他们所说的一个“建筑物”的价值而言,其来源是也只能是劳动者一般劳动的凝结;资本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是也只能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所创造的。至于其他外部性因素,无论是正外部性因素还是负外部性因素,它们所能决定和影响的是也只能是这个建筑物的价格,正外部性会提升其价格,负外部性则会拉低其价格。价格机制在本质上是一种商品价值的分割机制,而商品价值最终都来自于劳动者活的劳动的凝结。对资本而言,剩余价值在各个资本家之间的分割或分配是通过“生产价格”机制实现的(33),而剩余价值最终都来自于雇佣工人剩余劳动的凝结和创造。奈格里和哈特显然混淆了商品(建筑物)的价值决定和价格决定,他们只是看到了大都市中各种外部因素(包括所谓的共同性)对资本的货币收益(所谓地租)的作用,却不理解这是一种分割价值的价格现象,是一种分割剩余价值的生产价格现象。第三,根据马克思的农业地租和矿山地租理论,无论是绝对地租还是级差地租,也无论是级差地租Ⅰ还是级差地租Ⅱ,它们最终都来自于雇佣工人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马克思说:“一切地租都是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的产物。”(34)只不过,剩余价值向地租转化的具体条件、过程、内在机理各不相同,由此就形成不同的地租。如果说绝对地租来自于“价值超过生产价格而形成的余额”(35),那么,级差地租则来自于商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与一般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即“超额利润”。当然,这是两种正常的地租形式。除此之外,还有以“真正的垄断价格”为基础的地租形式。“这种垄断价格既不是由商品的生产价格决定,也不是由商品的价值决定,而是由购买者的需要和支付能力决定。”(36)可以说,马克思所讲的这些道理同样适用于奈格里和哈特所说的大都市租金。通过深入研究弄清楚剩余价值向城市地租转化的具体条件、过程、内在机理是必要且重要的,抽象地谈论城市地租并将之归结为共同性则值得商榷。
三、剥削的主体际关系:资本与“诸众”
奈格里和哈特认为,在生命政治生产中,不仅资本剥削的对象物发生了转化,即由剩余劳动转化为“共同性”,剥削的主体际关系也发生了变化,资本家仍然是最主要的剥削者(尽管其剥削和管控的方式发生了变化),而被剥削者则出现了由马克思时代的工人阶级向“诸众”的转化。
(一)诸众的内涵与外延
奈格里和哈特并不反对把诸众称为无产阶级,就是说,在生命政治生产中,遭受资本剥削的诸众仍然是无产阶级。不过,无产阶级的内涵和外延均需要加以拓展。他们声言,“从概念上讲,我们将无产阶级理解为包含所有其劳动被资本直接或间接剥削并服从于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规范的人”(37)。其中不仅包括雇佣工人,也包括半就业者、失业者、穷人等等。在他们看来,“没有质上的差异可以将穷人与就业工人区分开来,存在着越来越多的共同条件和创造性活动定义了整个诸众。穷人、失业者、半就业者和移民的创造力和发明力对社会生产至关重要。正如今天的社会生产在工厂内部和外部均等地进行一样,在工资关系的内部和外部也均等地进行”(38)。可以说,“今天,几乎全人类都在某种程度上被吸纳或从属于资本主义的剥削网络”(39)。奈格里和哈特特别强调“诸众”和“工人阶级”的概念差异,即工人阶级在其狭义的理解上排除了非工业劳动如农业劳动及相应的农民阶级,在广义上则专指雇佣工人,排除了非雇佣工人的劳动;“诸众”概念则不同,它向所有受制于资本逻辑的阶级开放,包容了一切在资本统治下进行劳动和生产的阶级,同时,在生产性诸众之间享有共同性,以致他们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反抗资本统治。
在笔者看来,奈格里和哈特的“诸众”概念由于拓展了受资本剥削的主体范围,所以,与其说是一个科学概念,毋宁说是一个处于日常思维层面的日常用语;与其说是对资本剥削的理性批判,毋宁说是一种骂大街式的情绪宣泄。因为首先,工人阶级是一个“整体”,既包括在业或就业工人,也包括那些以“产业后备军”形式存在的失业或半失业人口。马克思指出:“过剩的工人人口是积累或资本主义基础上的财富发展的必然产物”(40),而“每个工人在半失业或全失业的时期,都属于相对过剩人口”。正是这部分“过剩的工人人口形成一支可供支配的产业后备军,它绝对地从属于资本,就好像它是由资本出钱养大的一样”⑤。其次,作为一种本质抽象,工人阶级是对受资本剥削的劳动者的共同本质的概括,这种本质由他们所处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决定。但像“穷人”和“富人”这样的用语无非是对处于现象层面的人们的“货币收入”的一种统计、归纳和分类。用马克思的话说,这是一种“无概念的关系”(41),难以揭示处于本质层面发生在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再次,并非所有的失业、半失业者都是“雇佣工人”,一如并非所有的“穷人”都是雇佣工人。穷人、失业者、半失业者和移民的创造力和发明力对社会生产无论多么重要,他们只有与资本发生雇佣关系,其创造和发明只有为资本用于生产剩余价值,才能进入资本剥削的范围。因为,“资本主义时代的特点是,对工人本身来说,劳动力是归他所有的一种商品的形式,因而他的劳动具有雇佣劳动的形式”。最后,在对资本剥削的剖析中,马克思并未否认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其他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未否认在雇佣工人之外存在着大量其他遭受资本剥削的劳动者,如农民和手工业者。只不过,马克思将这些经济因素和经济关系都抽象掉了。因为,马克思所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从资本主义发展的一般趋势来看,各种前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无论是商人资本和借贷资本,还是土地所有权和地租,都必须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相适应,或者说,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42)在此意义上,奈格里和哈特并不理解马克思经济分析中的本质抽象方法。
(二)诸众在危机中的具体形象
在2012年发表的《宣言》一书的第一章,奈格里和哈特探讨了危机中的主体形象,即新自由主义主导下产生的受剥削的不同主体,主要包括:“金融和银行的霸权产生了负债性主体、被通信和网络的控制创造了媒介化主体、安全制度和普遍例外状态构成了遭受恐惧和渴望得到保护的安保性主体、民主的腐败造就了陌生的非政治化的被代表主体”(43)。
对于所谓“负债性主体”,奈格里和哈特认为,在马克思的时代工人被剥削,但是这种剥削被商品所有者之间的自由平等交换所掩盖,而当下的剥削不再基于平等的交换关系,而是基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等级关系。“今天的剥削主要不是基于(平等或不平等)交换,而是基于债务,事实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口受制于——即负担工作、负债、并服从于——百分之一的人。”(44)对于所谓“媒介化主体”,奈格里和哈特认为,媒介和通信技术越来越成为生产实践的核心,对于生命政治生产中所必须的合作来说也至关重要。媒介化是模糊生产和生活界限的主要因素,“对于许多工人特别是占主导地位国家的工人来说,通讯和社交媒介似乎一方面让他们从工作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又让他们束缚于工作之中,有了智能手机和WIFI,你在任何地方都能进行工作,但你很快就会意识到,无论你走到哪里,你都仍然在工作!”对于所谓“安保性主体”,奈格里和哈特认为,监视已经成为当今社会越来越普遍的社会现象,无论是机场地铁的安检、出入境的指纹提取,还是各种场所的摄像头等,安全技术都得到了飞速发展并深入渗透到我们的社会、生活和身体之中。(45)他们指出,经济和金融危机增加了恐惧,而其中最大的恐惧是失业。“你必须是一个好工人,忠于你的雇主,不要出去罢工,否则就会失业,就无法偿还债务。由于恐惧,安保性主体不仅接受自己在监视制度中作为监视者和被监视者的双重角色,同时接受被剥夺自由的事实。”对于所谓“被代表主体”,奈格里和哈特指出:“代表权不是实现民主的工具,而是民主的障碍,因为被代表者这一身份将负债性主体、媒介化主体、安保性主体整合起来,概括了这些主体屈从和腐化的最终结果”。首先,金融和财富的力量剥夺了人们联合和建立组织的可能性,因为人们无法负担竞选费用。只有非常富有的人才能靠自己的资源进入政治领域,并在这一领域变得更加富有。其次,占主导地位的媒体对每一种新兴的民主参与形式都设置了障碍,只有掌握主流媒介才能更好地进行政治活动。最后,主流媒体通过各种新闻报道实施恐吓策略,产生了安保性主体的恐惧。总之,在奈格里和哈特看来,这四种主体形象作为诸众的具体代表,正在遭受日益严重的生命政治的剥削。“正如负债者无法控制其生产性社会力量,正如媒介化主体无法掌握其智力、情感能力和语言发明能力,正如安保性主体生活在一个恐惧和恐怖的世界中,被剥夺了进行联合、正义和爱的交往的可能性,致使被代表者无法采取有效的政治行动”。
对奈格里和哈特所罗列的这些诸众形象,笔者认为,他们并未构成对马克思工人阶级概念的否证和解构。因为第一,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一方面工人的工资被限制在不触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的范围内;另一方面为了通过出售商品而实现剩余价值,“资本家不顾一切‘虔诚的’词句,寻求一切办法刺激工人的消费,使自己的商品具有新的诱惑力,强使工人有新的需求等等”(46)。其结果,就是使得工人家庭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而入不敷出(47);并且,这种债务关系并不排斥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自由交换关系,否则,就不属于资本剥削范畴,而是其他意义上的剥削关系了。第二,随着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社会劳动过程、分工体系和产业结构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像“数字劳动”和“数字经济”这样的新业态、新模式,资本主义也进入所谓“数字资本主义”时代。(48)在此情况下,资本剥削必然会在形式上和具体机制上有所调整和改变,对此需要深入研究;但是,资本剥削的本质特征决不会变化,工人阶级的本质特征决不会改变,马克思的资本剥削理论决不会失效。(49)第三,对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过剩人口,马克思指出:“他们不是靠劳动能力本身的劳动来生活,不再是靠工人的正常再生产来生活;而是别人用施舍(即所谓慈善事业——引者注)来养活他们,因此他们变成乞丐和赤贫”(50)。对于这部分人,资本主义必然会加强监控,使其沦为被监控、“被”保护的对象,从而失去自由。但传统工人阶级何尝不是受监控的对象呢?除了自由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他们哪里有什么自由可言呢?在完成市场交易后,每一个雇佣工人都会发现:“他不是‘自由的当事人’,他自由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时间,是他被迫出卖劳动力的时间”(51)。区别只在于,与以往相比资本家用以监控工人阶级的手段和方法更加发达,也更为隐蔽。第四,就经济剥削与政治统治的关系而言,“每种生产形式都产生出它所特有的法的关系、统治形式等等”(52)。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通过票选制工人阶级只能让渡自己的政治权利,永远无法主导国家的政治决策。而让渡的结果却是,工人阶级沦为“被”代表者,不仅无法保障自己的政治利益,反而强化了资本对自身的经济剥削;不仅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和安全,反而强化了自身的动荡和恐惧。工人阶级的这种政治地位和政治处境,难道有什么新鲜之处吗?无论如何,这些所谓“诸众”形象都表明,并非马克思的工人阶级概念过时了、失效了,而是奈格里和哈特并没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工人阶级概念。
(三)诸众受剥削的主要特征
其一,资本剥削诸众的空间特征。奈格里和哈特不仅分析了资本剥削对象的转变,而且分析了在非物质劳动范式转型基础上新的剥削形式即生命政治剥削的空间结构的变化。他们认为,“情感和智力,建立合作和组织网络的能力,沟通技巧及其他体现生命政治劳动的特征的能力通常都不需要固定的地点,你不仅可以在工作中,也可以在大街上或者家中进行思考及与邻居和朋友建立关系”(53)。随着生命政治劳动转移到工厂高墙之外,一方面,“资本主义剥削关系不再局限于工厂,而是正拓展到一切地方,倾向于占有整个社会领域”(54);另一方面,由于生命政治劳动不仅生产非物质产品,同时生产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所以“社会关系完全渗入生产关系,使社会生产和经济生产之间不存在任何外部性”(55)。因此,“今天的生产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趋向于完全非地方化、普遍化,它们不仅生产商品,而且生产丰富而强大的社会关系”(56)。简言之,生命政治劳动在工厂内外、工作内外,在雇佣工人和非雇佣工人中,在社会和在家庭中都在均等地进行,剥削的地点拓展到整个社会领域。“新的生产性力量居无定所,因为他们占据了一切地方,在这个无限的真空地带,他们进行生产并遭受剥削”(57)。在此意义上,“无产阶级内在于整个社会,并在其中进行生产”。
其二,资本剥削诸众的时间特征。基于剥削对象和剥削空间结构的变化,奈格里和哈特认为,马克思对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生活时间和工作时间所作的区分开始消失。由于共同性如“观念、图像或情感的生产无法轻易被局限于一天中的特定时间,所以,生命政治生产倾向于使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之间的区分失效”(58)。随着共同性的生产拓展到整个社会生产,不仅在工厂中的工作时间而且在生活中的其他时间,资本剥削都在进行。于是,“工作时间及与之相应的剥削和统治逻辑扩散到生活时间”。此外,正如前文已经指出的,随着劳动时间作为价值衡量的量的标准失效,剥削无法被具体化和量化。在此情况下,奈格里和哈特认为,“如今应该更多地按照共时关系而非先后关系对剩余劳动时间和必要劳动时间加以考量”,并且,“对资本增殖和剥夺的时间性的理解,不能再立足于单位时间的连续性,而是要基于被排除在线性时间性之外的共时性”。基于这种共时性,奈格里和哈特将必要劳动理解为“生产共同性的劳动”,而剩余劳动则是被资本所占有的社会协作的形式及其他共同性要素。(59)在此,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相重合,资本剥削也无法再用剩余劳动时间加以衡量。
其三,资本剥削诸众的整体特征。奈格里和哈特认为,就整体而言,诸众完成的生命政治生产逾越了工厂的高墙,拓展到整个大都市。“大都市是生命政治生产的场所,因为它是共同性的空间,人们在其中共同生活、共享资源,相互交流、交换商品和观念”;“大都市之于诸众,犹如工厂之于产业工人”。这样,大都市成为剥削的主要场所。正是在大都市中,资本剥削实现了时间结构和空间结构的转变以及二者之间的整合。他们以市郊的“通勤者”(banlieusards)为例,具体说明了资本剥削的时空结构转变以及二者在大都市完成的交织和整合。在时间上,通勤者劳动的核心特征就是生命政治生产所强加的流动性和灵活性。他们“缺乏有保证的合同、稳定的计划和有保障的就业,工作时间和生活时间在非正式的工作、变动的任务和挑战中趋于融合”。在空间上,通勤者居住于“贫穷的大都市边缘”即广大的市郊地区,每天穿过进入城市的边界只为谋生。他们在社会上遭受排挤,“他们的行动常常受到一系列阻碍,在地铁上、在大街上、在购物中心甚至在整个城市,警察和等级制度阻止着他们的行动”。奈格里和哈特认为,在通勤者身上可以有效反映出资本对不稳定劳动者进行剥削和控制的模式。
如何看待奈格里和哈特的观点?笔者认为,第一,剥削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阶级关系,这种阶级关系根源于经济关系和生产关系。马克思讲:“一方是货币和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另一方是劳动力的占有者”(60),由此便形成了劳动者和非劳动者之间的“阶级对立”。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构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两极”(61);并且,阶级剥削和剥削关系总是处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并呈现出这样那样的时间和空间特征。但是,决不能由此就像奈格里和哈特那样,把剥削关系归结为时间和空间关系,进而用时间和空间特征上的变化否定被剥削者的本质规定。第二,就资本剥削的空间特点而言,尽管为资本生产剩余价值的地点不再局限于工厂,不再有固定的地点,既可以在家中也可以在大街上,总之可以在任何地方进行;但这些都不会改变作为被剥削者的雇佣工人的本质规定。无论在哪里,只要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就是雇佣工人;也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才属于雇佣工人的范畴。第三,就资本剥削的时间特点而言,尽管为资本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不再局限于工作日,不再有明确的时间边界,工作时间和生活时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但是,工作就是工作,生活就是生活。只有工作时间,才是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而只要是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就是既有别于必要劳动时间也有别于生活时间的剩余劳动时间。因此,工作时间的这种变化同样不会改变作为被剥削者的雇佣工人的本质规定。更何况,资本剥削工人的手段和特点恰恰是,一方面“它掠夺工人呼吸新鲜空气和接触阳光所需要的时间。它克扣吃饭时间,尽量把吃饭时间并入生产过程本身”(62),即想方设法“把工人的生活时间转化为劳动时间”(63)。另一方面“为了自身的利益”,资本家又不得不把劳动时间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即“规定一种正常工作日”(64);并且,这种“正常工作日的规定,是几个世纪以来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斗争的结果”(65)。第四,生产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如家庭关系可以在时空上交织在一起,例如可以汇聚在“家庭中”;但是,家庭关系就是家庭关系,与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具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66);而后者则是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的关系,是生产资料的占有者与劳动力占有者之间的关系。奈格里和哈特显然把具有“家庭性质”的关系和“家庭中”的关系混淆了,尽管说其笔下的市郊“通勤者”与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偶然的个人”(67)是完全一致的,值得肯定和重视。
注释:
(1)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Multitude:War and Democracy in the Age of Empire,The Penguin Press,2004,p.108,p.107,p.109,p.148.
(2)See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Multitude:War and Democracy in the Age of Empire,The Penguin Press,2004,pp.114-115.
(3)See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Commonwealth,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viii.
(4)(5)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Multitude:War and Democracy in the Age of Empire,The Penguin Press,2004,p.149,p.149.
(6)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Multitude:War and Democracy in the Age of Empire,The Penguin Press,2004,p.147,p.147,p.150.
(7)“生命政治生产”(biopolitical production)或“生命政治劳动”(biopolitical labor)是非物质劳动的替代性概念,用以强调非物质劳动既生产物质性商品,也生产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的二重性特征。本文不对这两个概念进行区分。
(8)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Commonwealth,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150,p.141.
(9)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Empir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0,p.29.
(10)(11)(12)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Commonwealth,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316,p.137,p.137.
(13)(14)See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Commonwealth,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p.137-138,p.139.
(15)(16)(1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42、822、823页。
(18)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42、619、619页。
(19)(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82、233页。
(21)(12)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Commonwealth,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139,p.139,p.139,p.140,p.288.
(22)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Empir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0,p.209.
(23)[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当代资本主义剥削的是人的创造性》,2014年12月5日,https://wwwhtbprolthepaperhtbprolcn-s.libdb.ucass.edu.cn/newsDetail_forward_1283433.
(24)马克思对运输劳动与商品使用价值之间关系的论述,为我们理解这种技术性关联提供了参照。马克思指出:“在把产品从一个生产场所运到另一个生产场所以后,接着还要把制成品从生产领域运到消费领域。产品只有完成这个运动,才是现成的消费品。” (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68页。译文有改动)他还说:“运输所使用的劳动的结果就是使用价值的改变。也就是说,这种结果就是商品空间上存在的改变。这就是与商品的使用价值有关的规定。因此,运输费用,或者运输业本身,可以被看做是延长到本来的生产领域之外的,并且是在流通领域之内进行的与商品有关的生产过程,虽然它同时又是商品价值的实现所固有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67页)这就是说,运输商品的劳动(即运输劳动)之所以属于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劳动,是因为如果没有运输劳动,商品的使用价值在空间位置上就是不完整的,或者说就是一种不合格的商品。
(25)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25页。
(26)牛变秀、王峰明:《价值存在和运动的辩证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9页。
(27)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4页。
(28)(29)(30)(31)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Commonwealth,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250,p.154,p.156,p.156.
(32)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Commonwealth,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p.250-251.
(33)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73-192页。
(34)(35)(36)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15、862、864页。
(37)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Empir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0,p.52.
(38)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Multitude:War and Democracy in the Age of Empire,Penguin Press,2004,p.135.
(39)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Empir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0,p.43.
(4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28、738、728-729、198、8页。
(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31页。
(42)例如,马克思所研究的地租,是“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地租”(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15页),是体现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的地租,而非体现封建主义剥削关系的地租。
(43)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Déclaration.Cecin'est pas un manifeste,Raisonsd'agir,2013,p.19.
(44)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Déclaration.Cecin'est pas un manifeste,Raisonsd'agir,2013,p.22,p.26,p.35,p.37,p.41.
(45) See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Déclaration.Cecin'est pas un manifeste,Raisonsd'agir,2013,pp.30-31,pp.37-38.
(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47页。
(47)参见[美]罗伯特·L.海尔布罗纳、威廉·米尔博格:《经济社会的起源》,李陈华、许敏兰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79-180页。
(48)参见[美]丹·希勒:《数字资本主义》,杨立平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
(49)对此问题的讨论,参见[英]克里斯蒂安·福克斯:《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周延云译,人民出版社,2020年。
(5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13页。
(5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49页。
(5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88页。
(53)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Commonwealth,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152、p.241.
(54)(55)(56)(57)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Empir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0,p.209,p.209,pp.209-210,p.210.
(58)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Commonwealth,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147,p.242,p.242,p.242,p.250,p.250,p.245,p.245.
(59)See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Commonwealth,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p.287-288.
(6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55页。
(6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5页。
(62)(63)(64)(6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06、743、307、312页。
(66)(6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9、203页。
(本文发表于《教学与研究》202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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