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生:太平洋上的大屠杀——如何看待「远洋渔船鲁荣渔 2682 号 11 人杀 22 名同伴」事件
(上)
鑫发渔业集团公司鲁荣渔2682号载着33名船员出海捕鱼。只有11人回国,22人或被杀或失踪。回来的11人在第一次口供中口径一致——他们清白无辜。真相在后来的讯问中逐渐厘清:没有无辜者,他们都“沾血”了……
事件的起因是鑫发公司采用连蒙带骗招收劳工远赴秘鲁钓鱿鱼,用相对较高的待遇(每年4.5万底薪加提成,海上工作两年,可以获得10万以上的收入)的承诺,把这些劳工诓骗到海上。渔船到达秘鲁沿海作业区后,船员每天要连续工作18个小时以上。特殊情况下,还要经常两天一夜连续加班。这种情况下,唯一能保证船员劳动热情和积极性的,只有公司允诺的每年4.5万元的底薪。
不久,船员获悉,他们上当了:鑫发公司拒绝支付底薪,仅支付按照捕捞量的计件提成——首犯刘贵夺的捕捞量远远领先其他人,但是仍然极低,甚至不足以支付其在出海前赊购的香烟。
苦干两年,一无所获。这种情况下,不满情绪自然在蔓延。
(非人的待遇,极低的报酬,船员之中不满情绪在蔓延。与“博光丸”号蟹工船一样,鑫发渔业集团公司鲁荣渔2682号钓鱿船上也酝酿着风暴)
鑫发公司这样做应该不是第一次,类似的做法也是行业潜规则——用高薪诱惑不明真相的劳工上船,出海后翻脸不认账。所以,公司早就预料到这些劳工会有不满情绪,有三种手段控制这些劳工:
一、鑫发公司使用的这些劳工没有正当合法手续,是黑劳工。理论上,他们出海,就是偷渡。如果这些劳工回国不想惹上司法纠纷,就要老老实实合作。(原文:刘贵夺当时曾就提前回国与船长沟通,但船长告诉他,“你们回不去了,都没办船员证,其他船不敢搭你们回去,否则就是偷渡,你们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而刘贵夺所设想的诉讼途径,后来证实也无法实现,因为公司与船员签订合同时使用了虚假公章,他们事实上是一群困在海上的黑工。)
二、以船长为核心,以管理层为组织,对其它多数船员(劳工)采取高压统治。劳工数量虽然多于管理层,但是力量分散,所有船员都是相对独立的个体,无力反抗管理层的镇压。(原文:船长个儿很大,脾气不好,有个船员惹他不高兴,一拳打过去,眼圈都黑了,船员之间起争执,他总向着自己的老乡,再有就是打耳光。)除了殴打,还可以通过停止供应食物和淡水的手段,控制不停话的船员。不干活不给饭吃,不给水喝。(这就是为什么厨师老夏必须是船长心腹的原因。)甚至可能对个别挑头闹事的船员搞定点清除。大洋之上,夜半时分,杀人灭口,销尸灭迹,毫无难度。这种手段,文中没有提及,但不是危言耸听。(原文:没个人就没个人,就说刮海里了,让鱼带下去了,海上常有的事,反正好解释。)
三、劳工们并不掌握驾驶技术,除非管理层合作,驾船回国,否则劳工们无法独自驾船回国。(这也是刘贵夺劫持渔船后没有杀死船长,并最终拉拢船长入伙的根本原因。)
鑫发公司使用这些手段,卡住黑劳工们的脖子,使他们陷入了孤立无援,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的困境。鑫发公司使用金钱等手段控制船长,船长和管理层使用暴力等手段在海上控制船员,这种模式与旧军队依靠金钱和残酷的纪律控制乌合之众组成的军队大同小异。
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忍让,熬满合同跳出火坑。
但是,这次鑫发公司失算了。
失算的原因有三个:
一、鑫发公司这次招收的劳工内部,有丰富紧密的地域、人际关系,许多人是老乡拉老乡,朋友邀朋友,一起上船的。主犯刘贵夺集团和另一名被害的主犯包德集团,内部都有紧密的地域、血缘关系。不仅如此,刘贵夺、包德在其集团内部均有较强的威信,是潜在的“头狼”领导者——他们说话有人听,跟着走。这就形成了潜在的动员基础。
二、刘贵夺和包德两个人均不是善类。在一群并非善类的船员之中,能够担任“头狼”,即可侧面说明两人能力出众。(原文:船上至少有两人有犯罪记录,其中一人曾被判无期徒刑。)事件的发展证明,两个人均有潜在的心狠手辣的侧面。在无法无天、容易发生困兽斗的大洋上,这样的侧面,更容易爆发出来。
三、鑫发公司并没有有效镇压数量较多的船员采取鱼死网破的行动的有效手段。公司对船长的控制依赖金钱手段:不问可知,船长的待遇要远远高于普通船员,多数管理层也是如此。这种手段面对生死选择时,不堪一击。以死亡相威胁,管理层选择合作,这就是船长为什么会在生死关头会反水投靠刘贵夺的原因——一旦渔船顺利靠近海岸,船长失去利用价值,刘贵夺也好,包德也好,都会杀掉船长,销尸灭迹。鑫发公司希望船员知难而退的保障,在数量较多的船员采取鱼死网破的行动时,完全靠不住。
这样的背景下,出现船员(劳工)反抗并且采取极端杀人手段,船长反水积极配合协助杀人劳工就毫不奇怪了。
(中)
刘贵夺也好,包德也好,积极参与劫船的刘贵夺、包德团伙成员也好,最初的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回家,最后为什么会演化为大屠杀,这是许多人感到困惑的问题。这其中有刘贵夺和包德个人因素,也有船员内部结构因素。
一、刘贵夺和包德两人,作为各自团伙的首领,有勇气有暴力有能力,但是缺乏通盘考虑全局的长远视角。杀死厨师老夏以后,刘贵夺才意识到事情不好善后。(原文:老船员包宝成,他说‘没一个人就没一个人,回去就说刮海里了,给鱼带下去了,海上常有的事,这玩意儿回去很好解释。’我看刘贵夺也没吱声,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坐在那儿收拾鞋袜。)这与刘贵夺、包德个人成长经历有密切关系,两人均读书不多,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却缺少长远的战略眼光,可以谋一隅不能谋全局。
二、船员内部有紧密的地域、人际联系,既有利于船员形成统一行动的小群体,又不利于船员之间形成稳固的阶级联盟。(原文:管理人员还包括大副付义忠、二副王永波、轮机长温斗、大管轮王延龙等,其他为普通船员。船员主要来自辽宁沈 阳、朝阳、丹东、抚顺、大连,吉林长春,内蒙古,山东等地。船员们多数也是亲戚、熟人之间互相邀约,比如温斗与船员温密是叔伯兄弟,二副王永波是船员吴国志妻子的表兄。来自大连的25岁船员王鹏也是受同时学驾驶的“师兄”温斗邀约,抱着到外面闯一闯的念头,不顾家人反对登上“鲁荣渔2682号”。还有几个内蒙古人,说话用他们那蒙古语,别人也听不懂。)
三、大多数来自社会底层的船员缺乏阶级觉悟意识,难以为争取共同利益联合起来。(第一劫船斗争发生前,船员分为三类:管理层,阴谋叛变者和袖手旁观者,其中,刘贵夺集团和包德集团是阴谋叛乱者,只占总数三分之一,与管理层对比,没有形成一比二甚至更高的压倒性的数量优势。)其他船员持观望态度,他们愿意当斗争胜利的搭车者或者火并的幸存者,而不愿意直接参与斗争。
这种船员结构,直接导致参与斗争的人数严重不足,引发三个严重后果:一是每次斗争都难以形成压倒性的多数对少数,少数服从多数的相对稳定的斗争局面,难以采取罢工等和平的手段取得斗争胜利。二是为了巩固斗争成果,必须使斗争失败者彻底“失能”,而不能监视劳动。三是斗争胜利者无法采用监禁等和平的手段使斗争失败者“失能”。所以,每次斗争,必然以血腥大清洗的方式进行。于是,斗争的手段从和平上升到暴力,从一般暴力夺权,监视、监禁,上升到杀人、大屠杀。
可以想象,以刘贵夺为首的船员(劳工),并没有远大的诉求,他们与管理层之间没有私仇,彼此内部最初也没有不可调和矛盾,只是希望鑫发公司能履行最初的每年底薪4.5万的承诺,或者,不能拿到底薪就提前回家。由于他们不能采用罢工、监禁、监视等相对温和的手段,不得不采取暴力劫船。他们选择了这种手段,却并没想好怎么善后。事实上,也很难善后。
厨师老夏的死,是整个血腥屠杀的总开关。考虑到船上积极参与夺船的船员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原管理层内部有紧密的组织结构,刘贵夺等人当时必然杀死老夏。杀死老夏达到三个目的:第一、警告所有试图反抗劫船的船员,尤其是原管理层。第二、从威胁原管理层合作的角度看,刘贵夺等人也有必要杀一儆百。原管理层中,技术含量最低的老夏,自然容易成为牺牲品。他自己持刀反抗,使自己加速走上绝路。第三、使所有参与劫船的船员坚定信心,干到底!否则,如果不能做到这三点,一旦他们的气势被老夏压住,那么劫船事件必然以失败告终。
(铤而走险的劫船团伙需要老夏的人头,警告其他船员,胁迫管理层,坚定信心)
最终,事件发展到最后的结果,远远超出他们最初的计划。
劫船本身就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的事情。劫船一旦失败,必然发生非常严重的后果。劫船船员(劳工),很可能要遭到原有管理层的血腥清洗:第一、原有管理层内部结构紧密,很容易达成攻守同盟。第二、其它大多数袖手旁观的船员,在管理层清洗劫船船员(劳工)的时候,必然袖手旁观。管理层甚至可能胁迫这些袖手旁观的船员执行劫船船员(劳工)的死刑。事实上,船长就建议刘贵夺安排其他没沾血的船员执行了对弃船船员的死刑。(原文:这时候是船长,走到刘贵夺跟前,说‘赵木成和项立山怎么办?救援要来了,他俩还没沾血。)三、船长有丰富的海上经验,知道如何掩盖杀人过程。(原文:渔政船的领导上船之后,船长李承权将他拉到一边,偷偷塞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编造的谎言:包德一伙人行凶后乘木筏逃走,剩下11名幸存者。)
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杀人,杀人以后又没有善后的手段。
海上杀人灭口很容易,难的是上岸以后统一口径。这方面,管理层有组织优势,而劫船船员们没有。
除非在生死关头,以轮机长温斗为首的原有管理层,显然没有必要,也没有动机替劫船船员们掩盖厨师老夏的死因。其它作为搭车者的船员,虽然能够获得提前回国,结束黑工的好处,但是也不愿为夺船船员掩盖杀人劫船的过程。
为了自保,他们有必要在在幸存船员之中,达成一种新的攻守同盟,这种同盟,就是所有船员,都“沾血”。只有这样,他们认为才能确保所有船员在上岸以后都统一口径,保持缄默。
(严刑峻法是农民组织中常用增强组织凝聚力的手段。比如新选组的法度大致如下:不可违背武士道;不可任意脱离组织;不可任意受取金钱;不可任意介入纠纷;不可私闘。违者切腹谢罪。对于由没有阶级觉悟、自由散漫的农民组成的新选组来说,这样的纪律是极其必要的。没有这样纪律,新选组不可能屡建奇功。但是,一旦组织无力执行纪律,纪律也就土崩瓦解。所以,新选组末期,许多老队员主动脱队了,比如:永仓新八、斋藤一、原田左之助。对船上的人来讲,一旦上岸,各奔东西,纪律自然没有任何约束力,所以,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
(祈求于鬼神,结拜兄弟,歃血为盟也是农民战争中经常使用的增强组织内部凝聚力的手段,但是不如投名状可靠)
或者说,所有人都缴纳过投名状——投名状是在古代边缘群体用于增强团体内聚力,表达对个人、组织的忠心,有强烈的人生依附性和反社会倾向,通常意思是以非法行为做保证(投名状)而加入非法团体。投名状是加入非法团体的表示忠心的保证书。
这是封建年代,农民战争中常用的增强团体凝聚力的方式。在每个人都有浓厚的小农意识,自私自利缺乏阶级利益感,无法以阶级利益形成团体利益纽带情况下,不得不采用这种方式增强内部凝聚力——每个人身上都有血债,都必须维护同盟,不能背叛团体。
《水浒传》中,林冲要在梁山落草,王伦向其要求透明状:林冲道:“小人一身犯了死罪,因此来投入伙,何故相疑?”王伦道:“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除了劫船船员,即刘贵夺和包德团伙外,其它成员参与杀人的原因只有两个字,裹胁。他们手上沾了血,不得不跟着刘贵夺走。
(下)
缴纳投名状,加入杀人同盟,或者死,只有一个选择。加入就要杀别人,手上就要沾血。不愿沾血的人,只有死路一条,他们的人命成为别人的投名状。——这就是船上的屠杀最终失控的原因。
日本以东海域的木筏上试图弃船的四个人就是因此而死。
相比之下,以温斗为首的原管理层,根本没有缴纳投名状的机会。他们数量众多,相对忠于鑫发公司,内部结构紧密,难以控制,更难以以投名状的方式加入劫船船员集团,上岸后必然不会替刘贵夺集团和包德集团保密。从劫船船员的角度考虑,温斗为首的原管理层被彻底清洗是迟早的事。
温斗密谋反抗,也是看到了这一步——他们难以获得劫船船员的信任,一旦渔船靠近中国大陆,他们失去利用价值,被劫船船员怀疑,迟早必遭毒手。不过,他的密谋反抗,并没有成功,而是使血腥屠杀提前而已。
温斗等原管理层被屠杀,给了船长反水入伙的机会。船长很清楚,如果自己不反水入伙,一旦渔船靠近大陆,他迟早也会被杀掉灭口。
刘贵夺与包德之间,完全是个人矛盾——两人都希望偷渡去日本逃生。包德怀疑刘贵夺独吞了为偷渡准备的资金。两个人的个人矛盾,影响到两个集团的生存。两个集团内部以地域、人脉形成联系。两个集团成员之间,没有彼此合作的纽带。他们的合作建立在两个集团头目联盟的基础上。一旦两个集团头目反目,他们也就只能你死我活。
留下的活口越多,越不容易形成攻守同盟,这一点,刘贵夺和包德都清楚。两人无论谁得手,都会对对方集团幸存人员展开屠杀。这与封建年代,一个以血缘、地域为纽带建立起来的贵族集团击败另一个结构类似的贵族集团之后,对另一个集团的成员展开灭绝性的屠杀大同小异。
整个劫船返航过程中,对刘贵夺、包德等劫船船员来说,杀人既是在人数相对不占优势斗争时不得不用的手段,也是增加同伙,巩固同盟,掩盖真相的必要手段,必然被广泛采用。
这次血腥事件的发生与中国无产阶级相对落后有密切的关系,中国的无产阶级成为有组织有纪律有统一阶级意识的合格的无产阶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近三十年来,大批农业劳动者虽然离开土地,进入城市工作,成为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但是地域、人脉之间的联系并没有被完全打碎,阶级内部没有形成阶级认同感,缺乏大工厂生产培养出来的组织性纪律性和群体意识,所有组织联合和群体意识仍然建立在地域、人脉基础上。
以鑫发公司为首的渔业公司长期使用虚假的高薪和合同欺骗缺乏必要知识的底层劳动者,非法使用黑工。鲁荣渔2682号上的刘贵夺等人,不过是上当者之一。渔业行业的做法,持续了若干年,一直没有被揭穿,即使那些上过当,出过海,回来的黑劳工,也是选择忍气吞声。无产阶级内部,并没有形成广泛的信息传播渠道。所以,虽然不断有人回国,在亲友间揭穿渔业公司的骗局,但是总有后来人没有获得相关信息,不断为虚假的高薪诱惑报名出海,到了海上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
从职业上看,刘贵夺、包德是无产者,但是从意识上,仍然是农民,他们缺乏无产阶级思想,更缺乏相应的组织行动能力。所以,无论是组织基础,还是巩固组织采取的手段(缴纳投名状),与当年农民战争,几乎没有区别。虽然生活在工业化时代,但是刘贵夺、包德等人的游戏规则,与《水浒传》时代的游戏规大同小异。
这件事情中,如果船的规模再大一点,劳工数量较多,彼此间地域、人际关系联系较弱,或者劫船船员的阶级觉悟再高一点,可能就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结果。
如果所有的船员都被动员起来,那么船员们很可能采取罢工等方式让管理层屈服。如果袖手旁观的船员,积极参与劫船行动,那么厨师老夏很可能被震慑住,未必敢持刀反抗,即使反抗,也可以制服,不必杀死,整个过程血腥的阀门就不会被打开,便没有后面一连串为了掩盖真相而导致的杀人行为。整个劫船、返航回国的过程就不必大开杀戒。如果参与反抗的船员中有技术人员,那么完全可以把原先的管理层监禁起来。如果反抗的船员数量比较多,也可以对管理层实行监视劳动。而不必采取血腥大清洗,亦不必采取投名状的方式,巩固船员联盟。如果所有劳工船员效忠于整个集体的阶级利益,而不是以地域、人际为基础结合的小圈子的领导者,那么即使刘贵夺和包德发生内部矛盾,也不必采取站队加血腥大清洗的方式解决。
无独有偶,日本作家小林多喜二的小说《蟹工船》也描写了一个完全类似的故事。不过,故事的结尾是,占大多数船员们联合起来,使用相对和平的手段,夺取了捕蟹船的控制权,取得了对渔业公司斗争的不完全胜利,而不是血腥的大屠杀。
(我们每天那么忙,为什么还这么穷?)
(蟹工船有多个版本,个人觉得漫画版通俗易懂,最给力)
没有先进的觉悟,就没有先进的革命。缺乏先进思想指导的底层斗争,很难位共同的利益联合起来,很容易为自己的眼前地局部的利益所迷惑,被分化瓦解,或者陷入内部血腥屠杀之中。他们的反抗行动,往往是盲目的、短暂的、无力的、失败的。
社会顶层天然数量稀少,容易联合。社会底层天然数量众多,难以形成合力。顶层会使用一切手段妖魔化底层联合的思想,瓦解其联合的努力。受教育背景、个人认识、落后生产关系狭隘思想残余的影响,多数底层的选择是个人自扫门前雪。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做起来不容易。
整个事件,船员们在太平洋上你死我活如困兽斗,无论是以船长为首的管理层也好,还是以刘贵夺、包德为首的劫船船员也好,还是其它袖手旁观的船员也好,大家都是输家。33人出海,22人死亡或失踪。5人死刑,1人死缓。绝大多数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相比全军覆没的渔船管理层,获得丰厚利润的鑫发渔业公司则几乎没有损失什么——船员上船前有保险,船员内部开展血腥大屠杀,公司没有直接责任,很容易推卸赔偿责任。事实上,鑫发公司也是这样做的。即使对这次事件中被杀掉的公司的爪牙,他们也是不愿赔偿的。鑫发公司一面抵赖赔偿,一面继续干着类似的勾当。
鑫发公司坐拥资本,获取利润,毫发无损,决胜千里之外,这是本案最终让人唏嘘不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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