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王志乐强奸民意:“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是“主流观点”
乌有之乡网站“入世10周年”专题:http://www.wyzxsx.com/Article/Special/WTO10/Index.html
商务部专家谈“中国入世十年”:外资利用争议渐消
2011年09月15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9月15日电 题:中国入世十年 外资利用争议渐消——访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
中新社记者 孔任远
今年是中国加入WTO十周年,在14日召开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温家宝总理再次向世界宣示:“中国的发展是开放的发展。中国的开放是长期的、全面的、互利的。一切有利于对外开放的政策,我们都会坚持下去。”
“几年前人们还在讨论‘中国需不需要继续利用外资’。现在,‘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已成为主流观点。”回顾入世十年来中国国内数次影响较大的相关社会争议,中国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感慨地说。
中国加入WTO十年来,吸收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水平显著提高。中国实际利用外资的规模已经由2001年的469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1147亿美元。
2006年2月,中国外汇储备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外汇储备国,当年10月中国外汇储备突破1万亿美元。随之出现的疑问是“不差钱”的中国究竟需不需要继续利用外资?
“引进外资并不只是为了填补建设资金和外汇的缺口。”王志乐告诉记者,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利用外资已进入‘非双缺口型’的发展阶段,即不再以填补资金外汇缺口为目标,而是要使外资起到“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催生现代产业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作用。
而针对近年来中国国内有关“外资并购是否影响国家经济安全”“跨国公司是否破坏自主创新”等争论,王志乐表示,自己曾对近年来颇受争议的22个外资并购案例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没有一个真正影响了国家安全”,由于外资企业仍然是中国高新技术出口的主要承担者,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目前已成为中国创新体系中的一个增长点,过分强调“自主”反而阻碍了中国的创新。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对待外资利用便有“爱国卖国之争”,八十年代末,争论则演变为“姓资还是姓社”,九十年代开始讨论“中国该不该入世”,入世十年至今天,争论焦点再次集中在“外资企业姓中还是姓外”。
2010年,国务院9号文件强调发挥跨国公司“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温家宝总理在会见跨国公司代表时多次强调,“所有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国注册的企业都是中国企业,它们制造的产品都是中国制造,它们研发的产品都是中国创造,都应该一视同仁,享受国民待遇。” 舆论普遍认为,这为外资利用的争议敲了定音锤。
对于这些年来在利用外资的观念和政策上的争议和变化,王志乐教授认为主要是两种思维在博弈,即冷战时期以战争、革命、对抗为核心“零和博弈”思维和冷战后以合作共赢为目的“正和博弈”思维的博弈。他指出:“在以和平发展为主题的今天,我们急需完成从‘零和博弈’思维到‘正和博弈’思维的转变。”(完)
附文:评商务部王志乐的引资论
(一)评王志乐的国家经济安全论
王志乐认为,“中国目前是有史以来,起码是从1840年算起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国国家的经济安全度最高的时期。跟解放前,跟改革开放前比,这个事实很容易理解。”(无另注时,加引号处均摘自参考文献〔3〕)
为说明当前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度最高,王志乐建立了一个概念:“外资企业不是外国企业”“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的一部分”,换言之,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并提供一组数据,“外资企业引进技术在中国引进技术总额中约占50%,外资企业出口约占中国全部出口60%,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88%是外资企业实现的”,因此“中国企业群体不包括外资企业,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大打折扣”,而“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是否安全,主要看它的经济竞争力。”
上面的表述可简化为,由于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市场占有率又如此之高,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因此我国的经济是安全的。
王志乐独出心裁,为国家经济安全制定这一判断标准,以说明引进外资越多越安全。在我看来,这是一个错误的判断标准,会误导我国的引资政策。
国家经济安全是针对国家之间而言,是针对外部势力对本国经济产生威胁而言。以此判断我国各历史时期,说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经济是安全的,因为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对我国经济产生威胁。所谓文革中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是指内部经济运行发生了混乱,与外部势力入侵威胁国家经济安全性质不同。
外资拥有控股权的企业就是外资企业,与在哪个国家注册、建厂、入股无关。根据这一判断标准,从王志乐给出的数据看到的是危机,看到的是外资企业主导和垄断了我国某些市场,导致大量本土企业无国际竞争力,无核心技术。用这种观点看问题,得出的结论与王志乐相反:当前我国的经济安全度很低,警示现行引资政策与对外开放的目标背道而驰。
提起国家经济安全,让人联想到国家经济的细胞——企业的安全,并延伸到产业安全。对一个产业来讲,核心技术掌握在本土企业、本国人手里,这个产业就是安全的。
对一个企业来讲,核心技术是企业的根本。企业老板都知道,企业无核心技术意味着丧失竞争力,对无形资产占比大的企业更是如此,老板本人不掌握核心技术,或不给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激励,企业就会丧失竞争力。专利、商标、品牌等体现知识产权的事物应运而生,说明保护知识产权是保护发明人的新技术、新工艺等,可增强本国、本土企业的竞争力。因此,核心技术掌握在本土企业和本国人手中,国家经济才是安全的。
国家经济安全是一个集合的概念,是若干产业经济安全的集合。判断国家经济是否安全,除了看中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还要看中资与外资在具体企业所占股权的份额,定量评价不但是解决经济纠纷的依据,也使实现国家经济安全具有操作性。王志乐认为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不在乎中资外资的股权份额,或许是凯雷收购徐工85%股权的由来。
王志乐还认为,“外资企业并购内资企业是中国企业之间的商业行为,不应当将这种商业行为意识形态化,进而渲染为国家经济安全问题。”
不可否认,企业并购是商业行为,然而存在恶意并购行为,属于恶意并购就不能看成单纯的商业行为了,因为外商取得本土企业控股权,企业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本土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王志乐作为掌握跨国并购大权的技术官员,不但不为国把关,还指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人们在搞意识形态,不可理喻。
为说明进入我国的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王志乐还搬出了《公司法》,认为“外资企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它们不仅具有中国企业的法律地位,而且已经在中国经济体系中运行。”
王志乐的解释不符合我国的《公司法》。
我国《公司法》第192条明确:“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第196条明确:“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第218条明确:“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显然,将进入我国的外资企业说成是中国企业没有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97条还明确,“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公司法》要求在华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却被王志乐话锋一转,变成外资企业“具有中国企业的法律地位”。这是法盲还是异想天开?要知道,政府官员懂法、执法、守法事关重大,其言语行迹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大计。
各国在国家经济安全问题上早有共识,对外资企业并购本土企业都有法律法规严格监管,以保证本国经济安全,下面作一介绍。
美国对重要行业的外资并购有法律法规和行政管制。国会和政府双管齐下,并设立外国投资委员会,监管外资并购案,对重要行业的外资并购评估和审查。我国中海油竞购优尼科、海尔竞购美泰败北是鲜活的案例,说明美国对外资企业并购本土企业严加管制。
德国《公司法》规定,跨国收购25%或50%以上德国公司的股份,必须通过联邦卡特尔局,收购行为产生和加强了对本国市场的控制被禁止。
加拿大规定,外商超过2亿美元的并购必须经加拿大政府批准。
欧洲各国也有法律法规限制外商并购本土企业,特别是限制并购重要行业的本土企业。
各国的法律法规表明,限制外资企业并购本土企业是国际惯例。面对这一国际惯例,我们有什么理由放弃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对等原则,让外资企业进入我国攻城掠地呢?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引进外资在冲破旧观念和缓解资金短缺上意义重大。20多年后,情况已发生变化,随着外资大量涌入,外资在某些行业已处于垄断地位。当前,我国有28个行业开放,其中21个行业已为外资掌控;工业增加值37%由外资企业创造;高技术产品出口中,2005年外资企业占89%〔4〕。
上述情况表明,我国已进入过度引资阶段,在过度引资的背景下加码引资,量变将引起质变,需研究对策,将国家经济安全提上议事日程。此时,对王志乐的观点“中国给外资一定的优惠并不为过,这是参与国际引资竞争、吸纳国际资源竞争的需要”需保持警惕,不为似是而非的理论误导。
我国的招商引资与政府创政绩配合,导致经济、科技甚至政法部门都有招商引资指标。各地争先恐后招商引资,不惜廉价出售甚至白送土地,不惜破坏资源和环境。此外,招商引资也有图虚名的,将变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视为殊荣,拼凑引资理由甚至做亏财务帐目,也要去换一顶外资企业的帽子。在这股外卖潮中,外商捕猎的往往是我国的龙头企业、知名品牌、核心资产,国家经济安全亮起了红灯,呼唤政府、学者、公众增强安全意识。
(二)评王志乐的垄断论
王志乐谈到我国尚无行业被外资垄断时,认为有两点要澄清,一是“不应当把一个行业所有外资企业加在一起作为一个市场竞争主体来作判断”,二是“市场份额集中是垄断的条件,但不等于垄断。”“判断是否垄断主要看这个企业是否运用其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由此得出“中国经济安全度高 尚无行业被外资垄断”的结论。
上述论据无说服力,但可看到王志乐是如何为外资企业辩护的。
首先,作为市场竞争主体,无论外资企业还是中资企业,少数几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大到一定程度,都会形成双寡头或多寡头垄断。纵观历史,说明在维护国家利益还是个人利益的当口,有人会选择依附外来势力,甚至与之结盟。既然国内外势力都可能结盟,几股外来势力(外资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也存在默契、结盟的可能,从而形成垄断。可见,王志乐的观点违反了市场规律,否认了人性的弱点的客观存在。
其次,既然承认市场份额集中是垄断的条件,那么集中到一定份额,将形成垄断格局,不是谁说不等于垄断、承诺不会垄断就不垄断。
再次,限制竞争属于政策层面的术语,垄断则是企业的行为,因此谈不上垄断者限制竞争。用文字游戏转换议题,避开垄断一词,用是否限制竞争代替是否形成垄断,从而达到否认垄断的目的,这是一种诡辩手法。
王志乐也承认“国家经济安全是相对外来威胁而言”。问题在于,王志乐将进入我国的外资企业视为中国企业,认为中资外资企业之间,即使竞争也不涉及外来威胁。这又回到初始概念上——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既然逻辑起点是错误的,推出的结论“不涉及外来威胁”也是错误的。
综合上述,说明外商控股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在某行业处于垄断地位时,会形成对该行业的垄断。按企业占有市场份额判断是否形成垄断,是衡量企业是否垄断市场的必要条件,市场份额大到形成垄断,企业就可以垄断市场,这是市场自身的逻辑,不以谁的意志转移,并为无数垄断案例所证实。摩根斯坦利并购南孚电池就是一典型案例〔5〕,此案将外资企业吞并本土企业的运作手法暴露无遗,不可视而不见。
(三)评王志乐的整合国际资源论
面对外资企业吞并本土企业的事实,王志乐的观点令人惊奇,摘录几段。
“一个企业的竞争力关键看你吸纳整合资源的能力。一个国家的竞争力也是看你吸纳整合国际资源的能力,比如能源、资金、技术、市场等。历史上一个国家崛起的时候,往往都需要吸纳国际资源。”“中华民族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她有一种特别的竞争力——反征服征服者的能力,历史上多少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最后都融入到中华文化当中了。”
上述观点可简述为:外资企业并购本土企业可提高我国整合国际资源的能力,可将征服者融入中华文化中。王志乐忘了一个常识,外资企业控股中国企业不会变成中国企业,就像狼吃掉羊不会变成羊一样。中国企业卖给外资企业是吸纳整合国际资源这个观点太离奇,与乐凯胶卷卖给柯达,柯达就被我们吸纳整合了一样离奇。的确,中国历史上发生过一次次改朝换代,但是,改来改去仍然是中国,这与西方列强殖民不能相提并论。
王志乐先生与龙永图先生似孪生兄弟。这边厢,王志乐说,外资企业并购本土企业(中国企业卖给外资企业)是“吸纳整合国际资源”。那边厢,龙永图呼吁不能为自主品牌而搞什么自主品牌,“中国企业应全力争取被国际整合!”〔6〕一时间,忙乎着把家底卖给外国人成为时尚。在这股崇拜外资、依赖外资的思潮冲击下,国退洋进呼声此起彼伏。
凡事都有一个度,引资得当利国利民,引资过度将走向反面,这叫物极必反。
(四)评王志乐的自主创新不是自己创新
王志乐还有一个观点:“自主创新不是自己创新”〔7〕。
自主创新是自己主导的创新,可以称为自己创新,“自己”泛指国家、本土企业、国人。两种提法的区别在于文字表达方式,本来不必在这上面作文章,可王志乐把自主创新说成不是自己创新!谬之千里,需推敲推敲。
自主指自己作主,自主是较之自己更为广义、抽象的文字表达。王志乐又玩弄文字游戏,得出“自主创新不是自己创新”这种完全相反的结论。打个比方,丰田车是日本丰田公司的自主创新,大家会说丰田车是丰田公司或日本人制造的。即使丰田公司去美国投资,开发新产品,申请专利,也是丰田公司的自主创新,或曰自己的创新,不能说这些研究成果不是丰田公司自己的创新。
王志乐谈到自主创新不等于自己创新时,认为我国可以在学习国际先进技术基础上创新,要利用国际资源来创新。
不否认,引进外资可以给我们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但不能依赖外资。这些年的引资实践说明,外资不是仙丹,“市场换技术”是一厢情愿,外商的专利、核心技术不会给我们,卖给我们的大多是陈旧技术,即将淘汰的技术。不过这可以理解,因为外商将核心技术给我们,他们被淘汰的日子也就不远了,这不符合资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
总之,建设创新型国家要靠本土企业完成,因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创新主体卖掉了,没有了,谈何自主创新!一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表现为本土企业和国人的自主创新能力,集中表现在生产高端产品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管是否是龙头企业(现在不是龙头不等于将来不是龙头),都应纳入自主创新的视线。因此,国企改革要优先考虑民企参与并购重组,通过制度安排,引导民企介入生产高端产品的企业,不能将民企压制在产业链的低端,让外资企业占据属于本土企业的地盘。
至于企业的自主创新,甲乙丙企业在技术、人才等层面上如何竞争,不是政府操办的事。政府的职责是为企业自主创新营造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让本土企业茁壮成长,引导他们走出国门,在国际竞争中拥有一片天地。
丢掉依赖外资企业创新的幻想,激发国人的智慧,我国就能成为创新型国家。
(五)王志乐眼里的凯雷并购徐工方案
归纳起来,王志乐的引资论有几大观点。一是引资越多国家经济越安全;二是外资所占市场份额大不等于垄断;三是本土企业被外资企业并购是整合国际资源,“与外资合作出现问题应当更多地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四是自主创新不是自己创新,要在学习国际先进技术基础上创新。具体实践时,王志乐将这套引资论用在凯雷并购徐工上。
2005年以来,凯雷并购徐工吸引了公众的目光。最近,炒得纷纷扬扬的凯雷并购徐工,据说方案已经敲定,只等商务部批复,那么,商务部专家王志乐眼里的方案是什么呢?王志乐说,“关于徐工的并购,我们觉得被凯雷收购也好,或者最终被卡特彼勒收购也好,就算由外资控股了,也是变成了一个中国的外资企业。”
这一表态式方案是:支持凯雷并购徐工,即使最终转让给卡特彼勒也行,外资控股很好。一句话,外资企业并购本土企业就是好。不过,王志乐宣传的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具体到凯雷并购徐工却止了步,称凯雷是“中国的外资企业”,未称凯雷是中国企业,为何改口呢,因为人家凯雷不会承认自己是中国企业。在国人面前振振有词,在洋人面前立刻改口,可见谎言成不了真理。然而,用谎言构建的理论制定引资政策,那就是中国的悲哀了。
在凯雷并购徐工这场论战中,以王志乐为代表的学者支持徐工外卖,以余永定为代表的学者和民企老总向文波反对徐工外卖。这期间,王志乐又是发表文章,又是接受采访,鲜明地支持凯雷并购徐工。
王志乐还表态,“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合作竞争最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具体到民营企业三一重工欲并购徐工,王志乐却大谈引进外资的意义,认为“在我们内资充裕的情况下也应当继续积极吸收外资”,所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过是掩人耳目。
有趣的是,王志乐在支持凯雷并购徐工的文章中举的例子,却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在列举上工申贝收购德国DA,北京第一机床厂收购德国科堡机床厂时,王志乐称,“收购以后,品牌、技术专利以及工厂和研发中心都属于中国企业了。”既然中国企业并购德国企业,德国企业就变成中国企业了,那么,美国凯雷并购中国徐工,中国企业就变成美国企业了!这与王志乐通篇宣传的理论相悖。可见,论证外资企业并购中国企业,外资企业就变成了中国企业多么荒唐,真是误国误民,既误导公众也误导自己。
(2006年10—12月稿,2011年3月修改)
【参考文献】
〔1〕《2011年前两月中国利用外资的房地产企业占近半》信息时报2011年3月16日
〔2〕刘映花《外资投房地产同比大增 更加青睐商业地产》北京晨报 2011年3月23日
〔3〕王志乐《中国经济安全度高 尚无行业被外资垄断》2006年8月9日中国新闻网,原标题为《也谈外资并购与中国经济安全》
〔4〕王磊《科技部官员:以市场换技术的策略必须调整》中国青年报2006年12月24日
〔5〕丁立民《关注凯雷并购徐工》发展论坛2006年10月27日(附二)
〔6〕龙永图:《中国企业应全力争取被国际整合收购》新华网2006年9月7日
〔7〕王志乐《外企在中国不会形成行业垄断》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2006年10月17日
附二:关注凯雷并购徐工
2006年10月26日,《徐工董事长披露收购细节:5个月做凯雷思想工作》一文披露了美国凯雷收购我国徐工机械(简称徐工)的细节。
(一)凯雷并购徐工涉及国家产业政策
据该文报道,徐工董事长与凯雷做思想工作长达五个月,劝凯雷让步。2006年4月,徐工提出股权变动方案,徐工、凯雷各占51:49,凯雷坚持控股85%的原方案。在徐工领导人反复劝说下,凯雷同意减为控股67%,这当中凯雷还请出鲍威尔等美国政要公关,直到9月,才达成“凯雷愿意跟我们对分股权,双方有了更多的默契。”〔1〕
凯雷与徐工之间是收购与被收购的关系,是真刀真枪的股权交易,然而,整个谈判过程变成了徐工给凯雷做思想工作!凯雷是风险投资机构,做思想工作靠谱吗?我国已有外资并购本土企业转手卖给跨国公司的案例,需警惕跨国公司恶意并购。
凯雷并购徐工有违国家政策法规。一是违反外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0%的规定,二是违反50吨以下汽车起重机属于限制外商投资项目的规定,三是违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徐工集团下属徐工机械是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龙头,是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核心资产,凯雷并购徐工涉及国家产业政策,需从国家发展战略考虑。
在凯雷与徐工的股权交易中,凯雷用18亿元(2.5亿美元)购得徐工50%的股份,买下了半个徐工,徐工没有这么不值钱。徐工作为同行业之首,市场占有率很高,我国经济处在高速发展期,对工程机械需求潜力巨大,徐工的市场前景广阔,需算经济账。
徐工有过辉煌,2004年徐工年营业收入高达170多亿元,位列我国工程机械行业之首,响当当的一流企业。对于徐工的改制,短期看,要考虑由谁控股的问题,从长远看,要考虑国家经济安全和工程机械的产业布局,警惕我国的龙头企业沦为跨国公司的加工车间。
这些年,地方政府把引进外资作为创政绩的举措,希望由此解决国企资金缺乏、技术落后、股权多元化等问题,对引进外资是否危及国家经济安全考虑得少。凯雷并购徐工虽是个案,却是外资并购国企的参照系,如果并购成功,就会成为外资并购国企的范例,这已不是危及某个行业经济安全的讨论了。凡事有利亦有弊,国企改革不可一味地引进外资,然后上市融资,用圈钱来维持。
(二)徐工改制应优先考虑与本土企业重组
据徐工领导人透露,徐工与凯雷达成默契是为了“整合湖南长沙当地企业”。这需引起警觉,难道徐工要以国企改革为由,与凯雷联手吞并本土企业吗?名曰给凯雷做思想工作,实为吞并长沙当地企业作准备,是长沙哪家企业呢?这让人联想到长沙的三一重工。
在凯雷并购徐工过程中,徐工高管放出狠话,即使不能卖给凯雷,也不卖给三一重工,称“不与凯雷外的其他任何并购方洽谈”。有些国企领导可谓内战内行,宁可与外商合伙,也不愿给自己人合伙,不管三七二十一,卖给外国人了事。如果面对慈禧的“宁予洋人,不予家奴”,大家会口诛笔伐,面对当下的外卖家产,有人会搬出外卖论,教育你卖给外资企业如何好,然而万变不离其宗。
以徐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三一重工的信誉和潜力,强强联合是可行的,资金短缺可以发公司债解决,民企如何生存让市场去选择。跨国公司都是民营企业(私人企业),为何要厚国外民企,薄本土民企,不给本土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机会呢?
当前,需将扶持本土民营企业摆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来认识,以实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具体操作时,规定国企重组顺序为先内资后外资,向本土民营企业敞开大门,取消歧视本土企业的政策,譬如给三一重工并购徐工提供机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民营跨国公司。
(三)警惕凯雷恶意并购徐工
在股份制公司中,谁控股谁对公司拥有支配权。在凯雷并购徐工中,一旦并购成功,下一步面临是否被凯雷控股的问题。这在徐工与卡特彼勒共建合资公司中领略过,开始大家客客气气,据说还包下了北京钓鱼台酒店准备庆贺,然而合资公司进入运作阶段,卡特彼勒一步步蚕食徐工的股份和人才。这是引狼入室,需痛定思痛,商场如战场,外商不会在脑门上贴标签公告自己的企图,不要被外商放的烟幕弹迷住了双眼。
摩根斯坦利并购南孚电池一案,也证实了外资企业恶意并购的企图,下面,简单介绍摩根吞并南孚电池的过程。
1999年,我国南孚的碱性电池产销量居世界第五位。然而,地方政府在“做大做强南孚”的冲动下,引来摩根等与南孚合资组建“中国电池”,外资持股49%,中资持股51%,中资控股。之后,摩根趁下属一家中资企业亏损,收购其持有的中国电池8.25%的股份,随后,又收购另外两家中资企业的中国电池股份,摩根的股份提高到72%,夺得控股权。摩根夺得控股权后,2003年将所持中国电池股份作价1亿美元,转手卖给南孚的竞争对手美国吉列。之前吉列的中国市场份额不及南孚的10%,吉列控股南孚后,南孚被迫退出海外市场,扩建的生产线一半被闲置,吉列通过南孚占领了中国市场。〔2〕
摩根并购南孚足以说明控股地位的份量,勾画出中国企业与外资企业合资,即使一开始控股权在自己手里,也没摆脱被外资企业吞并的结局,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摩根并购南孚是外资企业并购本土企业的缩影,需举一反三,总结我国许多老字号和知名品牌沉沦的原因。现在外资又瞄准徐工这类大型国企,需严格把关,避免重蹈南孚的覆辙。
(2006年10月稿,2011年3月修改)
【参考文献】
〔1〕王佑:《徐工董事长披露收购细节:5个月做凯雷思想工作》 第一财经日报2006年10月26日
〔2〕杨利宏《外资蚕食中国产业调查 谁在国退洋进盛宴中狂欢》2006年2月12日 中国经营报
为中国的自主创新政策送葬:致把“外资企业都视同于中国企业”的某君的一封信
贾根良
错误的经济思想使人看不清自己的利益归属。因此,与利益相比,更危险的其实是思想。
——凯恩斯
某君:
当2010年5月23-24日召开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落下帷幕的时候,我正忙于教学、学生答辩和校订书稿等诸多事务。抱歉,拖到今天才有点时间给您写这封信。写这封信的目的就是希望您能够了解、调查和严惩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被美国人所欺骗的我国政府中的那些笨蛋,正是他们使我国在殖民地经济的道路上又大大地迈进了一步。
在这个会议召开之前的5月21日,我和左大培、张仁德和杨虎涛等经济学教授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坚决支持政府在“美中战略与经济对话”中击退外国对我国自主创新政策的粗暴干涉》,目的是希望参加会谈的官员们不要上美国人的当。因为像笔者这样的愚钝之人即使是信息不灵,但也在会议召开之前就已看出,美国经济战略家的阴谋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暴露:美国发动贸易保护战和汇率战的真实意图是声东击西、暗渡陈仓,真正的目标就是要让中国放弃自主创新政策和诱使中国在金融自由化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当这一步不可逆转之后,在未来的某个时候,美国将再实行强迫人民币升值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最终达到摧毁并控制我国经济的目的。
在2010年5月23-24日召开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结束后,我悲哀地看到,美帝国主义战略家的这种“阴谋”最终还是得逞了,我国的自主创新政策实际上已经被跨国公司所埋葬。因为据新华网北京5月24日电,“中国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24日表示,中国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启动2010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工作,欢迎所有中国企业包括在华外资企业积极申请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他表示,从征求意见情况来看,2010年的认定通知基本解决了各方关注的问题,体现了非歧视、市场导向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从中方召开的20多次座谈会看, (外国在华)商会和外资企业的主要关注点已转为具体申报程序的技术细节问题,对中方的原则没有什么意见。”
好一个“(外国在华)商会和外资企业……对中方的原则没有什么意见”!中国经济政策的制定必须要得到外国企业和外国政府的批准吗?毫无疑问,让美国政府担忧的“自主创新”政策完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2009年11月,中国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供货商在被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之前必须获得产品认定,所有申报的产品都要拥有中国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且申报人的知识产权必须完全独立于海外机构或个人。中国政府的这种政策完全是正当的,没有违背任何国际规定和惯例;中国政府也没有加入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定》,没有义务和责任让在华的外资企业参与中国的自主创新活动,发达国家的政府、跨国公司和媒体凭什么对中国横加指责,无理取闹?难道中国人都像他们所认为的都是傻子吗?对于他们这种把中国当作殖民地对待的行径,中国人民决不答应!
然而,在这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我国政府中的那些笨蛋又上当受骗了。因为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召开之前,由于欧元危机和我国近年来的通货膨胀(还有房地产泡沫),人民币汇率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升值了,如果考虑到未来的通货膨胀预期,这更是如此。因此,即使按照美国人的看法,人民币汇率实际上已经没有升值的必要了。就是这样一个已经没有升值必要的人民币汇率问题却被美国人拿来和中国的经济主权进行交换。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召开之前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社会上就流传着这样一种推测:4月13号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文件)就是美国财长盖特纳利用人民币汇率升值进行恫吓的结果(我曾对这个9号文件专门给您写信,表示强烈的反对)。对于社会上的这种推测,由于不了解情况,笔者不能贸然肯定。
但是,比美国要求中国无条件对外资开放投资机会的这种进攻更为毒辣的是,美国政府利用“已经没有升值必要的人民币汇率问题”压迫中国政府放弃自主创新政策和进一步实行金融自由化,这个“已经没有升值必要的人民币汇率问题”被美国人拿来作为“一石三鸟”的武器,您说可笑不可笑?但我想您肯定是笑不出来的,因为哭还来不及呢。我国政府中的那些笨蛋就是这样被一个明眼人就能看得出来的一个算不上阴谋的“阴谋”所欺骗,在我国自主创新政策问题上乖乖地对美国和跨国公司束手就范了。
有人可能会辩解说,“不妥协不行啊,因为商务部此前在广东和浙江所做的压力测试表明:假如人民币升值3%,就会有大量企业倒闭。”这种辩解是站不住脚的。由于欧元危机、我国近年来的通货膨胀和房地产泡沫,人民币汇率已经大幅度地被升值了,这种理由就足可以回击美国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问题。据说,赫德森在4月份曾经给您写过一封信,清楚地分析了人民币汇率升值一点也解决不了美国对华贸易逆差问题(目前,赫德森的这封信改写成了学术论文,将发表于《广东商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由于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涉及中华民族长远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在《坚决支持政府在“美中战略与经济对话”中击退外国对我国自主创新政策的粗暴干涉》中退一步指出,“人民币汇率升值问题可以让步,但是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绝不容有少许的退让!而对于人民币汇率升值问题,我国政府也必须坚持‘如果你们非得迫使人民币升值,但中国必须使用外汇储备买回美国在华企业’的原则寸步不让”。使用外汇储备回购美国在华企业,这是回击美国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问题的又一杀手锏,我们可以料想,美国绝不会因为鸡肋似的“人民币汇率”问题,损失其跨国公司在华的殖民主义经济利益。至于中国的自主创新政策可以义正词严地指出,这是中国的内政,绝不容许讨论!
某君,不知道您是否注意到在目前的我国出现了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不知是为什么,只要以美国为首的外国势力一对中国施压,我国政府就退让,这哪还有一点骨气?这是我国在这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有关中国自主创新政策问题大失败的根本原因。而且,美国总是提出一大堆无理的要求,采取一种“你总要答应一些或做出妥协吧”的战略,这是一种无赖的战略。然而,外因总是通过内因其作用,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在这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之前,在我国出现了这样一种奇谈怪论:凡在中国注册的企业都是中国企业。汉奸龙永图又跳出来为美国干涉中国的自主创新政策制造舆论说,“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以后,它接受中国政府的监管,向中国政府交税,为中国创造就业机会,它就应该是百分之百的中国企业。如果始终将外资在华企业看作是外国企业,中国就不可能建立一种对外开放的良好体制环境。” 像龙永图这样一点也不懂政治经济学的汉奸竟然活跃在中国经济论坛的舞台上,这真应了阮籍的那句话“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某君,像龙永图这样的民族败类已经被钉在了历史耻辱柱上,即使是对中国横加干涉的跨国公司也会对他感到恶心,因为只有铮铮铁骨的人才被对手所尊重。但令我感到悲哀和担心的是,您怎么最近也说出了和汉奸龙永图类似的话?我听别人告诉我,您曾经说过,“凡是在中国合法进行生产、雇用中国员工、进行研发投资和商业运营的外资企业都视同于中国企业”,您真是糊涂啊,这样的话是您随便可以说的吗?按照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子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企业的产权无疑是属外国人所有、是外国企业,他们的产权什么时候归你中国政府或公民所有了?你真伟大,一句顺口开河的话就有可能在经济学说史上“开创”产权理论的一个新“流派”!但是,您忘记了中国近代史上外国资本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了吗?这些外国资本也曾经“是在中国合法进行生产、雇用中国员工、进行研发投资和商业运营的外资企业”啊!难道您没有注意到跨国公司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支配其经济、干预其政治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事实吗?如果您没有注意到,发生在您身边的中国自主创新政策被绞杀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某君,我记得就在中央于2006年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自主创新战略的当年,在我仍为中央的英明决策而感到振奋的时候,一位科技政策的研究者忧心忡忡地对我说,“不知你听说过没有:在中国28个主要行业中,外国直接投资占多数资产控制权的已经达到21个,每个已经开放产业的前五名几乎都是由外资所控制,在这种情况下,自主创新怎么搞?难道跨国公司是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这样一句话犹如一桶冷水浇遍我的全身,使我哑口无言。当我查看了一些资料和思考后,我禁不住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事隔三年多,正当笔者为我国政府制定的《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感到些微安慰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在外国势力的压力下,我国自主创新的政策却被严重破坏了!在外国直接投资现在几乎全部采取独资的发展趋势下,在我国变本加厉地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情况下,在民营企业与外资的竞争中是如此弱小的情况下,究竟谁将是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如果不把跨国公司排除在自主创新之外,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成为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必将无法避免。
某君,我不知道您是否了解自主创新中“自主”的含义?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技术创新是我们的自主创新吗?如果不是,那又为什么让他们掺和进来呢?强大的跨国公司对决弱小的中国民营企业,中国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上能成为跨国公司的对手吗?如果了解历史,了解英国和美国是如何从贫弱中走向发达的,我想,任何人都会明白中国民营企业绝不是跨国公司的对手。“跨国公司是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这种说法恐怕连形式逻辑都不符合,无论多么颠倒黑白和胡搅蛮缠的人都无法否认这一点!
如果没有民族企业的自主创新,我们的子孙后代都会成为富士康“高科技血汗工厂”的现代奴隶。端午节就要到了,这是一个永远值得我们缅怀的日子,“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某君,富士康的十二条生命连一声抱怨都没有就跳楼了,他们从不抗争,默默地走了,多么年轻的生命啊。但我不知道您是否想到过没有:富士康的“十二跳”难道不是对政府引进外资的无声抗议和血泪控诉吗?难道不是对中国模式的莫大讽刺吗?该是拨乱反正的时候了,该是结束自1993年开始的中国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阶段的时候了。
某君,1913年的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曾经指出,“曾有人说拉丁美洲给外国资本以特许权,但从未曾有听人说美国给外国资本以特许权,这是因为我们不给他们这种权利,因为投资于某个国家的资本会占有并且统治该国。”原先我曾觉得威尔逊的这些话有些言重了,但面临今日中国之状况,我不得不承认威尔逊的话是多么富有远见。
某君,我真担心我们这一代人将成为中华民族的历史罪人,我真担心外国在华商会和跨国公司在不久的将来,将套用骆宾王《讨武曌檄》中的一句话豪迈地宣称:试看中华之大地,竟是谁家之天地!哎,想到这里,我不禁悲愤交集。呜呼哀哉!我再也写不下去了。
某君,如果您不拒绝,等我情绪平静几天以后,我再和您谈一下我对富士康“现代集中营”的看法,谈一下为什么中国作为“自由贸易的坚定捍卫者”只不过是正等着西方国家宰杀的迷途的羔羊而已,再谈一下……,我有许多话要和您说,但我担心您不愿再听。
此致
敬礼!
贾根良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2010年6月14日夜
外资控股或外资收购了企业还叫中国企业吗?
外资企业控股中国公司产品之后,就大幅涨价,获取高额利润,这些公司将中国的批发商,零售商的利润又卡得很低,而他们的自己的利润又很高,他们控制中国原产品价格,用中国的品牌,只不过被他们收购之后,表面上中国的品牌,但实质是西方的 品牌了,他们用中国工人,农民生产(工资很低),用中国的资源产品作为原材料,然后又销售给中国人,就这样源源不断地利用中国的一切东西获取高额利润
而与这些外资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的中国人,就在这些外资企业中任职,他们又加入西方国籍,而这些人的亲戚又留在中国,他们相互利用,相互联系,利用在中国 官方关系网络(这些外资企业之中的懂事或高管本身就有很多是中国高层或中国官员们的子女或这些高官们的亲戚,或这些官员的代理人),他们与这些外资企业家一道共同榨取中国劳动人民的血汗,共同占有中国的资源,原材料,廉价劳动人力,利有原有品牌的销售渠道,销售关系网,销售经验等,又高额获取中国消费者的财富,这就是中国的洋奴势力与西方势力相互勾结,其结果就是他们获取高额利润,而严重阻碍了中国的强大进程,也阻碍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到来,也将中国的差距拉得更大,将中国的劳动人民至于水深火热之中,严重影响中华民族的其他多数人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中华牙膏:被英国联合利华收购
南孚电池:被美国吉利收购
乐百士:被法国达能收购
小护士:被法国欧莱雅收购
乐凯:被美国柯达收购20%
“洁花”洗发液134万美元被收购;
“孔雀”电视机315万美元被收购;
“豪门”啤酒60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
“光明”染发液20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
“金鸡”鞋油10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
“洁银”牙膏10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
“太湖水”啤酒25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
“凯歌“(电视)消失了……
“燕舞”(收录机)消失了……
王只和臭豆腐 王麻子剪刀
曾经占据卫生巾行业半壁江山的“舒而美”,自从1994年被金伯利收购后,几乎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如美国宝洁买断“熊猫”、德国利洁时买断“活力28”、高露洁买断“三笑”都是这样的例子
美国强生收购大宝;
美国高盛收购肉类食品第一品牌——双汇;
壳牌收购统一润滑油;
百威啤酒的制造商AB集团收购中国第四大啤酒商哈尔滨啤酒;
、嘉士伯收购云南大理啤酒;(云南本省知名品牌,在云南占有1/3的市场份额)
无锡威孚是国内柴油燃油喷射系统的最大厂商,被德国博世并购;
北美最大的消费电子零售商百思买以1.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国内第四大家电连锁商江苏五星电器51%的股权,从而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2004年美国约翰迪尔收购佳木斯联合收割厂。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曾是全国惟一能生产大型联合收割机的企业,其产品占中国市场份额的95%。1997年,美国跨国公司约翰迪尔与佳联合资,到2004年改为独资公司,约翰迪尔遂取代了原佳联在农机市场的地位,我国失去了在大型农业机械领域的自主发展平台;
国际私募股权基金PAG接手了好孩子集团67.4%的股权;(中国最大的童车生产商)
我国造纸企业约3600家,产量5600万吨(2005),近10年来,生产和消费均以10%以上速度增长,产能占世界10%,消费占世界14%,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多数企业资金短缺、技术装备和原料均严重依赖国外,低档产能过剩,高档纸供不应求。
从上世纪90年代起,国际纸业巨头如芬欧汇川、斯道拉恩索、印尼金光集团等,纷纷以合资或直接投资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如2005年,国际纸业和太阳纸业在兖州共建合资公司,投资1.6亿美元上30万吨液体包装纸生产线,华泰集团2006年与芬兰斯道拉恩索在山东东营合资建设年产20万吨的高级超压纸项目等。
CVC并购晨鸣案:晨鸣纸业集团为中国纸业龙头企业,原为寿光造纸厂,产能0.6万吨,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现总资产112亿元,拥有山东、武汉、江西、吉林、海拉尔等十几处生产基地,2005年纸产量210万吨,销售收入170亿元,连续11年保持全国第一,为中国企业500强和世界纸业50强。2006年5月,美国CVC(花旗集团与亚太企业投资管理公司共同成立的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私募基金27亿美元)与晨鸣签署了战略投资意向书,向CVC非公开发行10亿A股,募集50亿元,CVC将持有晨鸣42%股份,超过寿光国资局成为第一大股东。同年9月,此意向取消,改由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组成银团申请60亿元长期项目贷款。
日化行业
洗涤品:全国四大年产8万吨以上的洗衣粉企业,3家被外资收购。
美国宝洁利用其品牌优势和税收优惠,基本上挤垮了国内洗涤品企业,国内十大民用洗涤剂品牌几乎全军覆没。仅飘柔、海飞丝、潘婷、沙宣四个品牌,就占有60%以上的国内市场,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垄断线。宝洁每招收一名员工,就意味着中国原洗涤剂企业有2~3名员工下岗。
在日化行业的合资中,外资通常利用中国企业原有的生产线和营销渠道,为外资品牌打工,同时冷落中方企业原有品牌。1994年初,联合利华取得上海牙膏厂的控股权,并采用品牌租赁的方式经营上海牙膏厂“中华”牙膏,外方口头承诺自己的“洁诺”牌和“中华”牌的投入比是4:6,但并未兑现,中华牙膏多年为联合利华贡献8亿到9亿的销售额。
中国著名商标美加净:该品牌原占有国内市场近20%,1990年,上海家化与庄臣合资,“美加净”商标被搁置。跨国公司向上海家化投入巨资,实际上是将“美加净”逐出市场,为自己的品牌开路。上海家化的销售额从3亿元骤降至600万元。上海家化于1994年出5亿元收回美加净商标,但失去了宝贵时机。
化妆品:
法国欧莱雅正在快速占领中国市场。2003年该公司收购小护士,2004年收购羽西。在彩妆领域排名第一,在护肤领域完成两次并购后名列第二。中国化妆品市场的竞争已形成外资主导的局面。
跨国公司占据国内高端市场后,正在向中低端品牌发展,冲击本土企业。如联合利华从2005年加强二三级城市的布点分销。宝洁将飘柔、汰渍等产品大幅度降价、大力在全国推销玉兰油。欧莱雅收购小护士之后正寻找合作伙伴开拓三线城市和农村市场。美国雅芳和日本资生堂等也蠢蠢欲动。
2007年2月,作为全国护肤品行业第一的北京大宝,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全部股权(北京三露厂国有股83.42%,职工持股会16.58%),3月与美国强生签订了转让全部股权的合同。2005年,大宝销售额为7.8亿元(占全国市场1%),在国内护肤品企业中排名第一,这样,强生就拥有了大宝遍布全国的二、三线营销网络。
化妆品企业淘汰率很高,两年前全国有5000多家,现只剩3300家,2005年外资化妆品企业有130多家,占有国内40%的销售额和80%以上的利润(外资企业销售利润率为10%以上,内资企业仅2-3%)。目前活跃于市场的本土品牌还有隆力奇、拉芳、丁家宜等20余种,随着外资企业瞄准三、四线城市,国内品牌的空间将进一步受到挤压。
制药:
华药集团:国内最大抗生素生产基地,2004年销售收入78亿元,居全行业第二。2005年落到行业第四,亏损2千万元。公司陷入债务困境。2004年进行股权改革。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华北制药”4.07亿股国有股折10亿元,另5820万国有股以2亿元卖给荷兰DSM(欧洲最大的原料药生产企业),一并抵偿所欠“华北制药”债务。DSM遂获得华北制药7.4%股权。2007年2月DSM再用3500万美元购得华北制药25%股权;另出资1.06亿美元与华药集团的青霉素和维生素业务合作成立新公司,占49%股权。DSM成为华北制药第二大股东。
哈药集团:2005年,香港中信资本、美国华平投资集团联合投资获得控股权(?)。
盖天力:2006.10,拜耳医药保健(BHC)与我东盛科技之启东盖天力制药公司签署协议,以10.72亿元收购后者的“白加黑”感冒片、“小白”糖浆、“信力”止咳糖浆等业务和相关资产,收购金额10.72亿元(1.08亿欧元),东盛科技仍保留部分西药OTC业务。此为医药领域最大外资并购案。
2007.2,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和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分别购买河南天方药业集团16%和4%股权。天方药业由此从国有股份企业变为中外合资企业。(目前国内大部分医药企业都是外资控制的合资企业?)
小五金电器:
法国SEB并购国内压力锅老大苏泊尔: 苏泊尔品牌销售额占压力锅市场40%。2005年全国炊具行业销售额50亿元,2006年上半年苏泊尔主营业务收入达5.7亿。苏泊尔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等称号,评估品牌价值16.248亿元。
2006年8月,法国SEB(世界小家电的头号品牌)以2.4亿欧元,购得苏泊尔52.74-61%的股权(苏泊尔及相关公司以18元/股卖给SEB共2.5亿股14.38%股权;以同等价格向SEB增发4000万A股、要约收购苏泊尔4860-6645万股),控股苏泊尔。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烹饪炊具分会的8家副理事单位中的6家,如爱仕达、沈阳双喜等,2006年8月发布声明,反对苏泊尔并购案。他们指出:苏泊尔在炊具行业销售额已过20%,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规定》:并购方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的和市场占有率达20%的,并购导致一方市场占有率达到25%或者一年内连续并购10家企业的,都必须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报告。苏泊尔的并购触及四条“红线”中的三条;一旦这种垄断式的并购成为事实,行业良性竞争格局将变为以价格战、广告战等先导的恶性竞争,国内许多企业破产倒闭,将造成大量员工失业。仅在广东彩塘镇一地,炊具五金小企业就有上千家之多。商务部对此案进行了反垄断调查后,于2007年4正式下文批准。 默多克是网通薪酬主席,也就是占有网通很大的股份,这正是由江棉恒发起建立的网通公司的又一大阴谋,我就不信江在其中没有利益,没有股份?除非是有人以江的代理人身份拥有网通等的股份。
“中国平安”被汇丰控股
“中国”深发展被外资控股,
现在深发展又被平安收购,其实质是外资收购外资企业
我大声疾呼以后凡是被外资控股或[被外资收购的企业不要再冠以中国的称谓好吗?因为他们不是中国企业了,不是民族产业了,请国人注意!
利用外资八思:绝对不能再不计成本地引进外资
丛亚平
中国实行对外开放和引进外资的政策28年,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近6600亿美元。伴随外资的大量进入,带来了中国紧缺的资金及一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对于促进中国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6%,对外贸易年均增长17%。外资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推动功不可没。
中国政府高层对引进和利用外资一如既往持积极的态度。正如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指出的:“随着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我国对外开放面临着新的形势。要在巩固和扩大已有开放成果的基础上,加快调整和完善对外经济发展模式,提高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有效应对服务业扩大开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和海外智力为重点,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一些地方在引进外资方面的急功近利、相互攀比等种种因素,以及一些外资企业的不良行为和最大化追求利润的本质,使得引进外资的负效应也显现出来。有关专家认为,随着我国长期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大量不计成本引进外资的行为已对我国经济和国力构成伤害。
如何正确辩证看待引进和利用外资?一方面,要充分肯定外资的正面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理性看待外资利用的负效应,《瞭望》新闻周刊日前就引进和利用外资问题请教了相关专家,试图从八个方面对引进外资的有关问题做一些深入的解剖和反思。
进行这些反思,并不是要否定利用外资的积极意义,恰恰相反,深入反思引进和利用外资的利与弊,不仅是对引资工作的一次盘点,而且有利于更有效地、更负责任地引进和利用外资。
大量土地资源廉价出售是否得不偿失
为了吸引外资不断进入,不少地方政府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廉价出售或批租给外商,是否过于急功近利?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又是什么呢?
江苏省政府有关部门曾披露,苏州的工业用地的开发成本平均为每亩20万元,但为了引进外资,却将地价压至每亩15万元。前些年苏北地区协议出让的土地最低每亩几百元,一般也就几千元。在这种恶性竞争的驱使下,周边的吴江、宁波、杭州地区将地价压到每亩5万元的低水平。号称寸土寸金的上海也加入了这种土地杀价竞争。在上海郊区,每亩土地的价格压至5万元~6万元。这就出现了GDP不断增长,但招商用地价格不断下滑的怪现象。在苏州昆山,每亩工业用地的价格从2001年的9.5万元降到2002年的8万元,再降到2003年的6万元。而外资拿到这些不断升值的土地本身就是拿到了“聚宝盆”。
到8个省区调研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平新乔发现,外商到东部一些省份投资,只需要以当地平均土地价格1/5~1/3的价钱就能拿到土地。同样,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今年在上海松江地区调研也发现,一个年生产1300万台笔记本电脑的台湾厂商,在此地获得1平方公里的土地,当地政府分文未收,还对企业的所得税进行减免。一些中西部地区也大步跟上东部沿海,大片优惠出让土地和引资建设。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王元京指出,中国经济是典型的“土地低成本扩张的粗放经济增长”,土地要素成本在工业成本领域被低估。专家指出,由于中国的土地属国有性质,不像发达国家大量土地为私人所有,土地利益和价格受到利益主体的保护。而中国的国有土地则是相关部门有时大笔一挥土地就能出让,并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来通过民众的同意,领导者不用担决策风险,相反可能得到引资政绩及其他好处。这是各地政府不顾成本大量廉价出让土地吸引外资的一个深层原因。
不能再忽视环境污染的“外资因素”
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一方面,人们看到大量的内资企业在地方政府的纵容下排放污染物,另一方面,一些执行“国际标准”的外资企业也加入到违规排污的大军。
作为跨国公司和外资企业,本应将更好的环境理念带进中国,但可惜,有些外资企业借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引资心切和管理薄弱,大大降低在国际上或本国(本地区)企业奉行的环保标准和治污成本,在大量生产各种产品的同时,却使中国这一“世界加工厂”成为环境污染的牺牲地。
北方交大教授李孟刚指出,“外资利润流走,留下生态失衡”的现象较为普遍。近年来,发达国家从保护本国环境、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出发,通过国际经济合作、国际投资或跨国公司经营等途径,将造纸、建材、制药、纺织、化工等污染严重的行业转移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中国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不顾一切地吸引外资,降低准入门槛,甚至不惜牺牲当地居民的长远利益,对那些污染严重、破坏生态平衡的项目也大开方便之门。项目产生的大部分利润流向发达国家,而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却长久地留在了中国。
NGO(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一份名单将33家在华知名跨国公司列在了一起——不是荣誉排名,而是环保违规。名单上的企业是从各地方环保局网站搜集的。引人注目的是,名单中的公司包括5家2006年“世界500强”的在华企业。名单中的一些在华跨国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未保证正常运转致废水超标排放”,已成为当地的污染大户。
导致国家税收流失的“外资超国民待遇”疑虑
专家指出,我国向外资提供的过于优惠的税收政策,使外企该尽的义务没有承担,也使中国在巨大付出后难以得到应有的收益。外资企业与国有和民营企业税收的差距本质上应视为中国付出的“成本”,因为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条件,外资企业得到了不低于甚至高于国内企业的公共产品,却提供相对较少的税收,其差额就是中国引进外资的成本。
我国一直实行双轨税制,外资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免税、减税、低税率,在这样的情况下仍有相当多的外资企业利用各种手法避税、逃税,使我国在外资企业的大幅盈利中没有分享到该得的税收。有关机构估计,外资企业利用各种手法偷漏的税款金额近来每年至少有1000亿元。
根据厦门市政府公布的材料,2002年当地国有与民营企业产值合计仅占当地国民总产值的16%,而税收贡献却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6%。这16%的产值支撑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一些专家和国内企业负责人认为,“超国民待遇”容易导致严重的不公平竞争,使国内企业的成长处境不利。一直以来,国内企业才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提供者,“双转税制”之下受到不平等待遇,在外资的挤压空间中竞争生存。使众多民族企业被挤垮,国家在税源流失的同时,还承担本国产业升级艰难的风险。中国企业不出国门也会面临不公平的“国际竞争”,长此以往,必将严重阻碍内资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
难得的市场资源被外资企业大量分割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立强认为,企业生存的前提是产品要有销售市场。在资金、技术、原料等诸个发展要素中,市场资源名列榜首。任何一个企业要保证自己不断发展都得不断开拓销售市场;从宏观角度看,任何一个国家要保证社会不断发展都得保护已有的市场规模并采用一切办法,力争不断地扩大市场规模。为此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都在抢占世界市场的同时,不顾国际舆论谴责大搞贸易保护来维护本国市场。
王立强提醒,在开放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最大损失还不是国外的订单,而是自己的市场资源。5%的市场流失对国家发展就构成伤害,超过10%就构成实质性伤害,超过30%就可以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大量市场的失去,将使发展中国家丧失赖以发展本国企业的土壤,失去提升竞争力和利润空间的机会。等到国门洞开、市场大多被外企占领之后人们才知道,自己的市场资源服务于发达国家的持续发展,而本国的可持续发展则受到极大遏制。
以“市场换技术”难如人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吕刚分析,外资在中国并没有明显的技术溢出效应。首先,跨国公司大多倾向于只向子公司转让技术,大部分国际技术转让都发生在跨国公司及其在华子公司之间,本地企业从跨国公司获得的技术转让比较有限。中国加入WTO后外资企业的“独资化”浪潮加剧,这就更不可能引进什么技术了。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李孟刚、李文兴及商务部蒋志敏指出,如果我国在部分出让市场、股权、品牌的过程中,最大程度地获取了外资的技术,那么这种交易还算是公平的。但在实践中,对外资方而言,技术是其在东道国的立身之本,因而,自然会对技术产生强烈的控制意识,并会采取一切手段防止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的外溢。
从总体情况看,跨国公司投入或转让的大多是针对中国国内市场的所谓“适用技术”,但这些技术,在国际上仅仅是二三流、已经过时的技术,真正的高新技术、上游环节技术、产品开发技术却很少在我国转让或投入。另一方面,国内合资方企业过于依赖跨国公司母公司开发的现成技术,自主开发动力不足,对促进技术进步也未能发挥太大的作用。另外,随着众多国内龙头企业被外资收购和兼并,这些企业原有的科研基础也消失。科技研发的平台都不存在了,科技创新无从谈起。
国内产业和品牌被外资控制的隐忧
陕西财经学院教授高拴平指出,上世纪90年代后,我国原有的一些拳头产品和名牌产品纷纷被淘汰,而由外商的品牌取而代之。许多高新技术含量的产品,外商的市场占有率很高,如传真机和摄像机,外商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98%和99%,移动电话机占到80%,大中小型计算机占到75%,微型计算机占到60%,电子元件占到60%,轿车占到70%,数字程控交换机占50%。
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玻璃行业、电梯生产厂家,已经由外商控股;18家国家级定点家电企业中,11家与外商合资;化妆品行业被150家外资企业控制;20%的医药企业在外资手中。据国家工商总局调查,电脑操作系统、软包装产品、感光材料、子午线轮胎、手机等行业,外资均占有绝对垄断地位。而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外资公司的产品已占据1/3以上的市场份额。
与此同时,我国民族品牌受到跨国公司品牌的打压。在全球化过程中,一些民族品牌选择接受跨国公司的全球化分工安排,放弃自主品牌,专为跨国公司做贴牌加工,或者长期作为地域性的小品牌存在,寻找和填补市场缝隙;一些具备成长潜力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内品牌,又往往容易成为跨国公司兼并或收购的目标。
近些年跨国公司通过合资、兼并或收购,蚕食了我国众多知名品牌,比如曾经活跃一时的国内知名洗涤用品美加净、活力28、白猫、熊猫、天津加酶等品牌,如今大多在市场上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则是奥妙、碧浪、飘柔等国外品牌。而常识告诉我们,市场和品牌代表着利润。有关专家质疑,在奉送给外资种种优惠和超国民待遇时,我们自己市场和品牌的丢失,将使我国损失巨大的利益和发展前景,损害了我国的产业安全。
缓和还是加剧了我国就业难题
有关专家认为,表面上看外资企业为我国劳动就业创造了一些机会,但随着这些年外资企业在产业、市场上的扩张不断加剧,兼并、收购的步伐不断加快,加上一些地方政府给予外资的种种超国民待遇,进一步助长了外资的扩张能力。由此国内众多企业被挤压倒闭或被收购,造成的下岗和失业人数远远大于在外资企业就业的人数。
陕西财经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高拴平指出,对外开放中的强对外依赖性,进一步加剧我国业已存在的劳动力失业问题。由于不适度的进口替代和外国资本的大举进入,我国国内一些完整的产业链条被打断,国内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降低。另外,跨国公司投资建立的企业,其资本密集性强,自动化程度高,对劳动力的吸收有限。上述两方面的综合作用使我国在产业升级换代过程中,对劳动力的使用数量和使用率降低,进一步加大了我国业已存在的失业问题。失业问题的加重会加大国民经济的波动以及社会的不稳定,从而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制造”出很多障碍。
关注我国“有出口而无产业”现象
相关专家指出,需要高度关注我国存在的“有出口而无产业”的现象。在外资产品大量占领市场和大多数行业被外资所控制的格局下,我国产业发展和升级遇到障碍,出口总数额虽多,但属于高附加值的民族产业却属凤毛麟角。在机电产品出口、高新技术出口中,外资企业占68.9%及77%。从出口结构来看中国产业进步也是不真实的,总体看出口量大、出口产品多,但高附加值的产品大多是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由此创造的贸易利润也大多是外方的。在光鲜的出口数字下并没有形成我国的产业支撑,民族产业进步有限。
不少专家指出,应综合衡量和动态评价引进外资的整体效益,看一看在付出了土地、资源、环境、人力、市场、品牌、税收等大量成本和代价之后,我们得到了什么,是付出的代价多还是最终收益多。只有弄清了这些,才可能采取更好的应对和发展之策。绝对不能再不计成本地引进外资。引进外资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目的应是能否促进综合国力的提高,国内企业和民族产业是否得到更好的发展。因为后者才是一个国家能最终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
(《环球视野》摘自2006年第51期《瞭望新闻周刊》)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正视外资的十大危害[①]
贾根良
(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872)
摘要:引进外资已经成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最大障碍,本文列举了外资对中国经济的十大危害:它是中国深陷美元陷阱、人民币被迫升值、国内通货膨胀和中国经济“自我剥夺”的罪魁祸首,它严重地阻碍了中国内需产业和内地经济的发展,最终将使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为泡影;并成为寻租、滋生庞大买办利益集团和干涉中国内政的强大力量。它加快了通过掌控产业价值链垄断和支配中国经济的进程,因而成为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破坏和谐社会的隐蔽性杀手,并通过挤占民族企业的投资机会成为催生中国泡沫经济的重要因素。外资不仅加剧了我国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而且它还通过直接投资特别是金融自由化直接掠夺我国自然资源和金融财产,并最终将造成这样一种可怕的前景:即使中国保护本国市场也主要保护的是外资企业,从而使外资支配中国经济的格局永久化。本文的探讨说明,所谓缺乏资金、转移技术和“搅局”中国经济等引进外资的所有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误国误民之论,引进外资对中国经济已是百害而无一利。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国必须停止引进外资并回购大部分外资企业;而对那些我国政府没有回购的外资企业,也要通过各种政策措施,促使其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关键词:外国直接投资;美元陷阱;回购外资企业;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自2007年十七大召开以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成为我国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研究的热点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他今年的讲话中曾反复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2010年3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为任仲平的政论文章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看作是决定中华民族命运的第三次社会经济大变革。但是,在引进外资的弊端日益暴露的今天,很少有人认识到,引进外资特别是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障碍,相反的做法却是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大力鼓励外资的政策,例如,2010年4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文件)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本文将依次讨论外国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的十大危害,最后则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外资是是中国深陷美元陷阱和“自我剥夺”的罪魁祸首
众所周知,中国外汇储备的安全面临着严重威胁。余永定先生指出,美元贬值、美国的通货膨胀和美国财政状况的急剧恶化正在严重地侵蚀着中国外汇储备的价值。余永定指出,自2002 年4 月开始到2009 年年底,美元已经贬值41%,这实际上等于美元贬值这一项就使中国的美元储备损失了41%。余永定认为,事到如今,除了向美国“晓以大义”,中国手中并没有什么牌可打。他还认为,更加令人扼腕的是,即便我们自知已经陷入陷阱,但却无法自拔。[②]显而易见,由于美国滥发美元和迫使人民币升值,中国外汇储备的大幅度缩水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向美国“晓以大义”是根本没有用处的。但中国果真是手中没有什么牌可打吗?笔者认为,我国实际上有一张大牌可打,而要打这张大牌就需要先弄明白为什么“我们自知已经陷入陷阱,但在陷阱里却越陷越深”的原因。
据报道,截至到2010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约为2.4万亿美元;另据报道,截至到同一时点,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超过1万亿美元,中国连续17年位居发展中国家之首。在全球跨国直接投资下降近40%的情况下,2009年中国吸收外资仍保持在900亿美元的高位,仅下降2.6%,居全球第二。[③]我们知道,由于引进的外资不能直接在国内使用,所以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兑换成人民币,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收到的1万亿美元就直接变成了中国的外汇储备。这也就是说,在不考虑游资等短期资本进入中国的情况下,即使就引进的外国直接投资而言,这1万亿美元就占到了中国外汇储备的42%。另外,据2010年 3月14日温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后接见中外记者时引用的数据,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中国出口总构成的60%,这也就是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对于中国在美元陷阱里越陷越深的“贡献率”达到34%。两项加总计算,引进的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创汇”到2010年3月底就达到1.6万亿美元,占中国外汇储备的三分之二。毫无疑问,引进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是中国在美元陷阱里越陷越深的罪魁祸首!
因此,我们就看到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观”:一方面,我国大量引进外资,这些外资在变成美元储备后就不断贬值,在理论上说,这些美元外汇储备在未来将变得一文不值,而外资企业却在中国每年赚取高达25%的利润。不仅如此,美国跨国公司收购中国企业的资金也来自中国人民自己的血汗钱:美国不允许中国出口廉价商品辛苦挣来的美元购买美国高科技产品,更不允许收购美国企业,因此中国大量的外汇储备不得不被迫购买美国国债。然后,美国把通过发行给中国的美国国债筹集到的资金低息贷给跨国公司,而跨国公司再转手使用这些资金大肆收购中国企业并进而控制中国产业特别是高端产业,这无异于中国人通过美国财政部把自己的血汗钱无偿地交给美国跨国公司,从而使用自己的血汗钱达到自虐性的“自我剥夺”的目的。此外,引进外资也是推动人民币升值的重要因素之一,引进外资越多,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也就越大,破产倒闭的本土出口企业也就越来越多,这实际上就等同于通过引进外国直接投资来摧垮自己的民族企业。
世界上还会有比中国更傻的国家吗?我仿佛听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嘲笑声:中国人真是空前绝后的大傻瓜!这就是笔者激烈地反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文件)的最简单的理由,[④]仅此一个理由就完全可以为停止引进外资并回购外资企业提供充足的理由。很明显,停止引进外资并回购外资企业是中国“避免进一步落入美元陷阱,并尽量减少已有外汇存量可能发生损失”最直接的办法,但令笔者一直以来就感到疑惑不解的是,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和中国政府官员为什么对此视而不见,却反而在2010年更变本加厉地制定为外资敞开大门的政策呢?
二、引进外资严重地阻碍了中国内需产业和内地经济的发展
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引进外资造成了我国繁荣的出口导向型部门(地区)与萎缩的内需部门(地区)之间相分割的“二元经济”。如果说我国巨额的美元储备由于美元的不断贬值而遭受天文数字的损失;如果说我国卖给美国的国债再也收不回了,那么,中国人民十几年来的血汗都权当是喂狗了,虽然我们对此很心痛,但这还不是最坏的事情。最坏的事情是引进外资和以出口为目的的外资[⑤]仍在严重地损害我国内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引进的外资仍在把国内储蓄转变成几乎没有用处的外汇储备,继续加重这种畸形的“二元经济”。而且,外汇储备特别是那些实际上已经成为“呆账”的美国国债和“两房”企业债还成为逼迫中国人民银行以“外汇占款”的形式过多发行基础货币的祸根,从而使近十年来的中国经济经常处于通货膨胀的威胁之下。例如,这是我国在2007-2008年发生严重通货膨胀的根源,也是近几年导致资产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主要根源之一。
对于引进外资和外资企业出口是如何以牺牲内需发展为代价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举例说明如下:截至到2010年3月,我国引进了10000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兑换成人民币比方说是68000亿元,如果我国货币发行总量不变,那么,这相当于出口经济部门从内需经济部门吸走了68000亿元人民币。由于引进外资集中在沿海地区,在我国货币发行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这相当于从全国其他地方吸走了68000亿元人民币,这说明沿海地区增加了68000亿元的投资,别的地方就减少了68000亿的投资;同样道理,出口创汇的1.4亿美元也具有同样的作用。
上面假定我国货币发行总量不变,但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因为引进外资10000亿美元或出口创汇10000亿美元都要增发68000亿人民币,新增人民币会带来通货膨胀,由于沿海地区的货币供给比其他地方增加了68000亿;其他地区的货币供给量表面上不变,但因为购买力下降了,资源的利用还是减少了,资源就从别的地方流向了沿海地区。因此,我国沿海地区通过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并加入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两头在外、大进大出”战略实际上是一种与内地和内需产业争资金、争资源和争夺劳动力的资源配置机制:沿海地区吸引的外资和出口创汇越多,从内地或内需产业吸走的资金和资源就越多,内地发展就越缓慢,内地或内需产业也就越贫困。[⑥]出口创汇和以出口为目的的外国直接投资所积累的巨额美元储备不仅一直在虹吸国内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和资源,导致内需发展严重不足,而且它也说明,内地或内需产业一直在补贴沿海地区和出口导向型部门,造就了金融危机之前繁荣的出口导向型部门与萎缩的内需市场,并加重了沿海地区与内地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使西部大开发战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外资最终将使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为泡影
到目前为止,我国通过建立合资企业实现自主创新尚无一例,反而,自主创新都是在外资企业之外独立发展起来的,中国汽车业就是突出的例证。按照自主创新的定义,外资独资企业的创新不是中国的创新,那么,外资独资企业会不会通过技术扩散,对提升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所帮助呢?笔者认为,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在我国加入WTO后,外资独资企业在我国引进的外资中越来越占绝对比例,而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条款,外资企业不再承担转让技术的义务,外资即使是在中国市场使用先进技术,其目的也是为了摧毁中国民族企业的创新能力,达到垄断中国市场和支配中国产业的目的,这是由资本的本性而非人的本性所决定的。试想,如果您是全球技术领先企业的领导者,那么,在中国没有强迫您转让技术的情况下,您会通过技术扩散在中国为自己制造竞争对手吗?您是不是也要采取这种在中国封杀竞争者的战略?
因此,外资对华技术政策将采取如下战略。1)首先实行对华技术封锁,通过对技术的知识产权索取天价,不仅在中国市场榨取巨额技术垄断利润,而且将迫使中国企业在生存线上挣扎,根本无财力进行技术创新,如外资对中国彩电业的战略特别是对液晶面板技术采取了这种战略;2)通过外商直接投资转移低廉的过时技术,冲击中国自主技术的利润,打击中国自主创新企业;3)在牢牢控制核心技术的情况下,在中国高科技产业大规模建立“装配线”,抢占中国市场和终端客户,把中国的自主技术扼杀在市场化之前,如外资对中国高科技产业的战略;4)通过收购、控股和建立独资企业,完成产业价值链的布局,将中国牢牢地固定在产业价值的低端环节,如外资对中国装备制造业和大量传统工业的战略;5)通过直接专门挖掘中国的高级智力,打击自主知识产业的人力资源,如中国一宣布重新启动被外资摧毁的大飞机项目,外资马上就在天津建立大规模的飞机组装厂;6)通过收购和兼并等方式,摧毁中国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将其据为己有,如中国大量的著名民族品牌就这样消失了;7)迫使中国政府放弃任何“自主创新”政策的努力,正如笔者在第四部分将要谈到的,外资通过2010年5月23-24日召开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埋葬了中国有关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政策。[⑦]
自1993年以来,在我国就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至今仍占统治地位的观点:引进外资的最大作用就是为了发挥“鲶鱼效应”,促进国内竞争:“任何时候中国都需要外资。理由很简单,不是为了学习外企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治理机制,……而(是)需要外资来‘搅局’,即需要外企来促进和激活国内的市场竞争……去撼动乃至打破国企的垄断地位。即使将来民企主导中国的市场,也需要一个外在的力量去和民企竞争以保持市场的活力。仅此一点就够了。”[⑧]在这里,我要请邓聿文先生、中国的经济学家和中国政府的官员们回答我这个问题: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6年的研究报告,在中国28个主要行业中,外国直接投资占多数资产控制权的已经达到21个,每个已经开放产业的前五名几乎都是由外资所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民企还有资格谈主导中国的市场吗?我们还有资格在这些行业谈自主创新问题吗?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第三次科技大会上曾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建设成创新型国家,在这种情况下,试问这一目标将如何实现?
经济史的研究告诉我们,除了新加坡和爱尔兰这样的小国,所有的国家无不是通过严厉限制外资甚至拒绝外资进入本国市场而崛起的,美国在这方面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我们知道,美国在1875 年开始的第三次技术革命中与英国共同成为领导者,而到了1908年开始的第四次技术革命时则成了唯一的领导者,但人们并不了解,这与美国拒绝外资进入其市场具有直接关系。利普西曾指出,“美国在19世纪许多行业技术落后于欧洲国家,(但)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行业中基本没有(外国)直接投资,而(外国)直接投资是开发优势技术的天然渠道”。[⑨]笔者认为,这并没有什么可惊讶的,因为如果放任外国直接投资进入美国市场,美国民族企业在技术创新上根本就无法与欧洲国家的企业进行竞争,所以,美国的一位经济史学家写道,“我们商业政策的基调从一开始就是为国内制造商保留国内市场,而排斥外国竞争的”。[⑩]正是由于美国的高关税保护和排斥外国直接投资,“美国巨大、丰富的市场……使美国在国际比较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有些技术创新源于欧洲,但由于可以在美国市场中实现规模经济,其发展却是在美国进步最快,这种例子为数众多”。[11]
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成功的历史经验和拉丁美洲失败的教训都说明,市场重于技术,有市场才有技术创新的机会,而我国实行“以市场换技术”的结果是:市场丢了,技术也没有得到,而没有了市场,技术将如何创新?我国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外资政策,外资必将使中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成为泡影。
四、外资已经成为寻租、滋生庞大买办利益集团和干涉中国内政的强大力量
奇怪的是,邓聿文先生在他的《中国为什么还需要外资》中一方面为外资张目,而另一方面却又指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外资直接游说相关主管部门,造成两税合并拖延了很多年。时任财政部长的金人庆就曾感叹,为中资企业说话的人太少了,为外资企业说话的人太多了。这正是目前的问题症结之所在:跨国公司利用政府官员和学者们对外资的危害认识不清,特别是利用地方政府置国家整体利益而不顾、为了追求政绩疯狂引进外资的行为,在中国大搞政策寻租行为,诱导政府制造不公平竞争环境,在中国的领土上享尽了特殊低税率、低价土地出让金等之类的“超国民待遇”,不仅在中国培育了庞大的买办利益集团,而且还直接干预中国内政。例如,自2009年底以来,跨国公司通过对中国政府施压并游说美国政府,成功地迫使中国政府放弃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2009年11月,中国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供货商在被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之前必须获得产品认定,所有申报的产品都要拥有中国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且申报人的知识产权必须完全独立于海外机构或个人。中国政府的这种政策完全是正当的,没有违背任何国际规定和惯例;中国政府也没有加入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定》,因此也没有义务和责任让在华的外资企业参与中国的自主创新活动。但是,这种完全属于中国内政的自主创新政策却招致跨国公司的极大不满,他们到处散布外资在中国经营环境恶化的言论,把中国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污蔑为贸易保护主义,唆使发达国家媒体对中国政府群起而攻之,中国美国商会还在今年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召开之前的5月3日-6日开展了对华盛顿智库、奥巴马政府以及国会的游说之旅,最终迫使中国政府在实际上放弃了对民族企业自主创新进行支持的政策。[12]
俗话说,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毫不奇怪的是,为了迫使中国政府放弃对民族企业自主创新进行支持的政策,汉奸龙永图又跳出来为美国干涉中国的自主创新政策制造舆论说,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以后,它接受中国政府的监管,向中国政府交税,为中国创造就业机会,它就应该是百分之百的中国企业,如果始终将外资在华企业看作是外国企业,中国就不可能建立一种对外开放的良好体制环境。在我国政府中,有人得了软骨病,经不住外国人的压力,提出了这样一种奇谈怪论,说什么“凡是在中国合法进行生产、雇用中国员工、进行研发投资和商业运营的外资企业都视同于中国企业”。确实,外资企业在中国注册在名义上是中国企业,但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子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企业的产权实际上是中国企业吗?
按照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子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企业的产权无疑完全属外国人所有、是外国的企业,他们的产权什么时候归你中国政府或公民所有了?根据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注册,就把它和民族企业一视同仁,这实际上是陷入了马克思所批判的“法学幻想”之中。奇怪的是,跨国公司再猖狂,他们还没有猖狂到敢于篡改产权理论的程度,倒是有不少中国人敢于颠倒黑白,为外资控制中国经济鸣锣开道。作为一个中国人,难道我们忘记了中国近代史上外国资本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了吗?这些外国资本也曾经“是在中国合法进行生产、雇用中国员工、进行研发投资和商业运营的外资企业”啊!难道我们看不到跨国公司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支配其经济和干预其政治的事实吗?
在外国直接投资现在几乎全部采取独资的发展趋势下,在我国变本加厉地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情况下,在民营企业与外资的竞争中是如此弱小的情况下,究竟谁将是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如果不把跨国公司排除在自主创新之外,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成为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必将无法避免。“跨国公司是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这种说法恐怕连形式逻辑都不符合,无论多么颠倒黑白和胡搅蛮缠的人都无法否认这一点!跨国公司击败我国自主创新政策无疑是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莫大讽刺。
五、外资通过掌握和控制产业价值链垄断和支配中国经济
外资不仅采取了全面的对华技术遏制战略,而且目前正在通过掌握和控制我国各个产业的价值链,达到垄断和支配中国经济的目的。对于外资企业来说,与中国企业在技术创新上进行竞争太辛苦,也难以稳坐某个产业的江山,因此,最便利和最具战略性的手段就是控制产业价值链,因为控制住了产业价值链,也就控制了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权,控制了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外资无须在中国进行任何技术研发,就可以通过提高价格,或者通过对中国本土弱小的民营企业进行盘剥,就能够达到在中国稳固地获取超额利润的目的。例如,2004年,跨国粮商盯上了中国的食用油领域。他们首先利用期货拉高大豆价格,诱使国内榨油企业集中采购美国大豆。随后又一路把价格打压下来,导致中国油脂企业半数破产。跨国粮商趁机通过并购、参股和合资的方式,控制了近60%的中国油脂企业。在控制了中国的食用油市场后,跨国粮商几次涨价,不但获取了高额利润,还成为中国近几年通胀的主要推手之一。
目前,中国经济从制造业到农业再到服务业,正面临着全面被外资所控制的严峻局面。据北京交通大学在2009年12月发布的最新外资控制报告,近10年来,外资对中国制造业的市场控制度稳步上升,平均控制率已接近三分之一,超过一般行业市场控制度的警戒线。像电子信息产业,外资对中国市场的控制度在2004年以后均在80%以上。而对中国经济转型意义重大的高新技术产业,总体外资控制度近几年也处在近70%的水平。 国家工商总局也曾公布过一项调查:微软占有中国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95%,利乐占有中国软包装产品市场的95%,法国米其林占有中国子午线轮胎市场的70%。[13] 又如,2010年第3期《国际先驱导报》的文章《洋种子深植中国土壤》指出,外资在垄断了蔬菜种子后,“天价种子”已经陆续出现,有些种子比黄金还要金贵;不仅如此,外资正在加紧布局蔬菜产业链的掌握和控制。现在,这样的例子在中国急剧增加,只要看一下这些文章的题目:《流通业主渠道盛世危言:外资已占60%》[14]、《外资控制我2/3信用评级市场》[15]《中国粮仓的钥匙决不能让外资抢走 》[16]……,难道我们不会得出中国民族产业面临着全面告急的局面吗?
六、外资是造成收入分配两极分化并破坏和谐社会的隐蔽性杀手
如果外资控制了我国国内大部分的产业价值链,那么,这必将重演我国通过廉价劳动力和加工贸易加入全球产业价值链、从而任由跨国公司剥削和掠夺的悲剧,富士康的“跳楼文化”就会在中华大地上遍地开花,我们的子孙后代都会沦为富士康之类的高科技血汗工厂的现代奴隶。实际上,当我国的国家计划委员会被取消后,跨国公司就日益担负起中国经济的计划者和组织者,把中国经济纳入到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和销售网络之中。由于全球产业价值链是由跨国公司的生产者驱动和购买者驱动这两种类型所构成,因此,在跨国公司垄断着国际生产和国际交换的格局下,我国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只有通过加入到全球产业价值链中进入国际市场,其结局只能是被残酷剥削的地位。例如,在美国,1995年五家最大的供应链就占据了市场份额的68%,中国产品根本就没有定价权。笔者在下面就以生产者驱动的富士康和购买者驱动的沃尔玛来分析外资如何成为我国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罪魁祸首的。
首先,作为所谓的高科技生产企业,富士康却一直执行着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突出地代表着跨国公司对中国工人的残酷剥削。在富士康“十二连跳”事件之后,“地板工资”成了一个新名词,它是指许多企业在过去十年左右虽然在规模和效益逐年递增,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还和10年前差不多,这些企业大都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农民工发薪水。由于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设厂的目的就是利用我国所谓的廉价劳动力,而我国政府又相信了盛行中国的所谓中国的“比较优势”就在于廉价劳动力,因此,跨国公司和我国地方政府联合起来压低工人工资,而林毅夫所谓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战略又导致了这种低水平专业化的自我强化,导致了中国以及所有发展中国家的“竞次”活动,这种持续的对工资水平的挤压迫使工人不得不通过消费更少并尽可能工作更多来增加他们的“自我剥削”,这不仅对工人及其家庭是损害,而且也产生了国内需求的严重不足。
其次,沃尔玛是以层层控制和在全球进行采购的巨型零售商,据统计,我国百货业百强企业营业总和还不到沃尔玛的十分之一。而就是沃尔玛几乎每年都要把从中国进口的大部分货物的价格压低5%,国内资本家也就不得不把这种成本降低的负担转嫁给工人,从而再次产生对工资水平的持续挤压,使中国的广大工人阶级在生存线上挣扎。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的调查,一个人在深圳租房、吃饭和看病起码需要1200元,这不包括抚育后代、赡养老人和文化生活,而所谓的高科技工厂富士康在2010年“十二连跳”事件发生之前支付给工人的标准工资只有960元,而富士康却是工人们打破脑袋要挤进去的工厂。因此,外资是造成我国收入分配两极分化和破坏和谐社会的隐蔽性杀手。
七、外资是挤占民族企业投资机会并催生中国泡沫经济的重要因素
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都属于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属于高质量生产活动。高质量生产活动是科技进步的载体,由科技进步所带来的高创新率和高水平进入壁垒所产生的高附加值不仅创造了可以由企业家、劳工和政府分享的生产率增益,而且由高质量生产活动的创新所产生的“不断涌来的收入潮水浮起了所有的船”,是导致各行各业中全体国民共同富裕的基础。但是,一旦一个国家丧失了对高质量生产活动的控制权,那么,这个国家将不仅在自主创新上举步维艰,而且它也将丧失高质量生产活动通过系统协同效应使其生产率增益普惠于报酬不变和报酬递减的行业以及提高全体国民公共福利的机会。历史上,德国、美国和日本之所以没有能够沦为外国的殖民地,原因就在于通过幼稚工业保护大力发展他们当时的高质量生产活动。但是,在国发〔2010〕9号文件中,我国政府却置发达国家成功的历史经验而不顾,反而“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高质量生产活动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我国不仅不应该鼓励外资投资,反而应该禁止外资进入,为民族企业和子孙后代保留市场空间。实际上,跨国公司目前已经在我国通过占据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和控制产业价值链,严重地挤占了我国民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投资机会。例如,2009 年在我国本土企业因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严重经营困难并有几十万家和上百万家企业倒闭的同时,据中国美国商会今年春天发布的《2010年商务环境调查报告》,2009年,71%的美资企业实现了盈利,82%的企业对在华业务前景表示乐观,91%的企业对未来5年的发展前景表示乐观。科尔尼公司和联合国贸发会议进行的外国直接投资信心指数调查和对众多大型跨国公司的调查显示,中国再次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东道国。
因此,从前几年开始,因无利可图从劳动密集型出口产业中游离出来的大量资金在外资把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都掌握在手的情况下,或者不得不投资于可以在短期内就能产生回报的产业,因而造成钢铁、水泥、煤炭、轻工业和建材等产业的大量产能过剩;或者转向股市和房地产等投机活动,特别是在前者的产能过剩日趋明显的情况下,无形中又加剧了房地产的投机活动。由于跨国公司大量的逃税行为和民营企业的不景气,我国地方政府从实业上征收的税赋入不敷出,因此纷纷靠卖地增加财政收入,从而不断推高房价,更加助长了房地产业的投机活动,因此成为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由于外资占据了国内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富人阶层就把大量资金挥霍在奢侈品的消费上,以至于还存在大量贫困人口的中国竟然在2009年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占到全球市场的25%以上。这对中国过去因缺乏资金引进外资的政策是很大的讽刺,现在外资却在我国造成了大量无利可图的内部游资。
八、外资“新政”无法解决外资破坏我国生态环境和耗竭自然资源的问题
由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低端主要是靠消耗资源和破坏环境进行生产的,因此,我国通过利用所谓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和引进外资加入到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低端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是有目共睹的。众所周知,目前我国80%的江河湖泊断流枯竭,绝大部分森林已经消失;世界银行报告列举的全世界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中国就占了16个。据报道,在我国引进外资最多和“世界工厂”最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虽然在面积不大的区域内创造了我国30%的对外贸易额,但代价是深受污染之痛,且持续已久。相关调查结果显示,广东珠江三角洲近40%的农田菜地土壤遭受重金属污染,且其中10%属于严重超标,这直接导致当地叶菜类蔬菜的污染情况十分严重。[17]
为了应对上述环境危机,国发〔2010〕9号文件的外资“新政”明确地提出,要严格地限制“两高一资”的外资项目,因而“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但是,国发〔2010〕9号文件是否就避免以往引进外资所造成的环境和资源问题。笔者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只要中国没有自主知识产权,“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结果就仍然会是外资在中国从事这些产业中消耗资源的制造环节等,而研发和关键部件生产仍将留在发达国家,就像富士康一样。例如,太阳能属于新能源,但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仍然是定位于生产基地。而据研究,1KW多晶硅光点需要10公斤多晶硅,而制造这些多晶硅就需要6000度左右的电能,排放超过40公斤的有毒物质。宁夏石嘴山市多晶硅生产厂附近,由于四氯化硅和氯化氢的排放而导致周围寸草不生。
而国发〔2010〕9号文件提出的“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本质上仍然是把东部地区引进外资的危害向全国扩散,其利用外资(实际上是被外资所利用)的目的无非是采用优惠政策,继续出卖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廉价土地、廉价能源和廉价劳动力而已,国家发改委官员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专访时就一语道破了这种动机:目前,中国东部地区外资集中,大体上占全国的87%,使东部地区出现了土地供应紧张和生产成本上升的趋势,而中国的中西部地区在土地、能源、劳动力的成本方面还是有优势的,具备更多的承接外商投资,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外商投资的条件。特别值得引起注意的是,我国大量的矿产资源储备集中在西部地区,目前外资控制我国一些自然资源并掠夺性开发和贱卖我国自然资源的行为必须被坚决制止。
九、外资通过直接投资特别是金融自由化直接掠夺我国自然资源和金融财产
当前,外资对我国资源产业的控制和掠夺情况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有资料显示,外资在资源产业的诸多领域,通过独资、合资及技术合作等各种方式,绑架或控制了我国许多资源产业,这在煤炭、铁矿石、有色金属和生物资源等方面的表现尤为突出。例如,贵州、云南、辽宁等多个储量过百吨的特大型金矿山,均被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外资矿业公司控股圈占。2001年,贵州省的烂泥沟金矿被澳大利亚澳华黄金有限公司通过“行政划拨”完成收购,实际该公司自己分文未出,就得到了烂泥沟金矿85%的股份;2002年,云南播卡金矿被来自加拿大的西南资源公司以区区310万美元就占据60%的股份,后来增持到90%,几乎完全占为己有;辽宁营口市的猫岭金矿,也同样被加拿大的曼德罗矿业公司控股,控股比例为79%。我们需要知道,这三个金矿都是世界级的,也即黄金可开采量都在百吨级别之上!
长期以来,我国珍贵的稀土资源被贱卖和流失情况严重。据有关资料,由于不掌握定价权,我国的稀土出口曾经便宜到每公斤价格仅18元人民币,而国际市场价格竟高达每公斤1000美元。据有关专家预测,按目前的开采速度,再有30年,世界上最大稀土矿——包头白云鄂博矿藏就将消失;再有20年,江西稀土资源矿将消失;再有14年,世界储量最大的中国钨矿资源也将消失。[18]近年来,国家通过限制出口配额的政策阻断外资直接批量采购我国稀土资源的行为,但是最近的调查现实,外资开始在稀土下游产业做文章,投资稀土产品加工行业,在将初级制成品出口进行提炼和深加工。
外资除了利用直接投资大肆抢购和控制我国自然资源外,还极力劝诱我国政府实行金融自由化,以便打开运用金融手段掠夺我国财富的大门。有关我国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问题已经有大量报道。但是,由于对金融自由化的危害没有一点警觉,国发〔2010〕9号文件继续“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这些措施无疑将进一步为外国资本控制我国经济和运用金融手段掠夺我国财富敞开大门。在这方面,日本经济被美国通过金融自由化所击败、拉丁美洲以及中东欧大部分国家的金融业被外资完全控制的深刻教训值得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十、即使中国保护本国市场也主要保护的是外资企业的可怕前景
自由贸易或经济全球化发展到今天,它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了只有利于国际垄断资本而对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劳工阶级乃至中产阶级都非常不利的状态,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的直接投资和外包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制造了普遍的血汗工厂制度,而且也夺取了发达国家的工人和中产阶级的大量工作,导致他们实际收入在过去二三十年中停滞不前,这就是美国中下层阶级反对自由贸易而支持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因。自由贸易由于把我国固化在产业价值链低端,因此不符合中国民族经济发展的利益,也不符合我国工农阶级的利益。因此,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将是大势所趋。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旦我国忍无可忍,也不得不开始考虑本国长远利益,因而被迫实施贸易保护主义(乃至退出WTO)并开始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企业的时候,按照现在外资在中国的发展趋势,尾大不掉的外资企业在那时仍将继续支配中国经济,这就是在拉丁美洲所发生的事情。
历史事实告诉我们,拉丁美洲在1960年-1980年的贸易保护时期取得了远比经济全球化时期(1981年-2001年)好的多的经济成就:前一时期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了2.9%;而在后一时期年均经济增长率却只有0.4%[19]。但为什么同是贸易保护主义,美国在三十年的时间里(1865-1894)崛起了,而拉丁美洲通过同样的三十年(1950-1980),却仍没有摆脱依附型经济的命运呢?笔者认为,原因就在于外资政策的不同,与美国在经济崛起时期严厉拒绝外国直接投资不同,拉丁美洲却指望外资给其带来福音。其结果是,拉丁美洲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是让民族企业独享国内市场的工业化收益,但是,在外资企业控制了拉丁美洲经济的情况下,这种贸易保护反而成了跨国公司在关税保护之下利用垄断地位在拉丁美洲国内市场攫取巨额利润的工具。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一国经济被外资大面积控制,那么,世界经济无论是处于自由贸易时期还是处于贸易保护主义时期,这个国家总是要处于被剥削和被压迫的国际依附地位,我国目前正面临着这种可怕的前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拉丁美洲这种血的教训难道还不值得我们警钟长鸣吗?
结语
笔者认为,国外两位名人的名言可以很好地概括本文的中心思想,其一是:凯恩斯曾有言,错误的经济思想使人看不清自己的利益归属。因此,与利益相比,更危险的其实是思想;其二是,1913年的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一针见血地指出,曾有人说拉丁美洲给外国资本以特许权,但从未曾听人说美国给外国资本以特许权,这是因为我们不给他们这种权利,因为投资于某个国家的资本会占有并且统治该国。[20]我过去曾经觉得威尔逊的这些话多少有些言重了,但面临今日中国之状况,我不得不承认威尔逊是多么地富有远见啊!
本文讨论了外资肆虐中国经济的十大罪状,这些讨论清楚地说明了,所谓缺乏资金、转移技术和“搅局”中国经济等引进外资的所有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误国误民之论,引进外资对中国经济已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既然外资的巨大危害已经非常清楚,那么,我国政府还犹豫什么?因此,为了保护我国民族产业,保护民族产业发展的国内市场,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为了中华民族的未来,我国的外资政策就必须进行根本性的变革,笔者认为初步性工作可以包括以下两项。
首先,停止引进外资并回购外资企业。我国政府应该首先把那些控制了我国国内产业价值链的和该行业中处于骨干地位的外资企业、资源行业的外资企业以及阻碍民族企业自主创新的外资企业收归国有,在收归国有后,一部分保留为国企,大部分拍卖给民营企业。拉丁美洲在20世纪60年代曾展开过外资企业国有化运动,我们应该比拉丁美洲做的更彻底,把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地位降低为“拾遗补缺”的地位,这种地位实际上就是美国和欧洲国家能够允许华人企业在其所在国仅有的地位。赫德森也建议中国政府用手里多余的美元买断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在华投资,他指出,“决定谁拥有和控制自己的工业、银行信用创造特权和其他资源,理所当然地属于任何一国的主权。国际法长期以来在贸易、投资政策和信用等政策上一贯支持东道国。我期望这是外国——欧洲、亚洲尤其是中国,在买回美国境外投资时的出发点。或许需要一个委员会来辩论这些未来买断资产的公平价格。但这类问题的解决恐怕旷日持久。此项政策的含义和妙处,我宁愿在适当的时候做详细的口头解释。[21]
其次,对于我国政府没有收购的外资企业,通过各种政策措施,促使其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我国政府应该废止国发〔2010〕9号文件;我国政府还应该重申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基本条件:申报人的知识产权必须完全独立于海外机构或个人,坚决把外资独资企业排除在自主创新产品支持之外;由于技术创新一般都是节约劳动型的,工资上涨将迫使企业采用新技术,因此我国政府可以通过强制措施大幅度提高外资企业工人的最低工资,促使外资企业在中国使用新技术;并同时对在华跨国公司提高各种资源的价格和征收相关税收,以便限制跨国公司把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我国。在这方面的政策需要系统的研究,笔者在这里提出的建议只是为了抛砖引玉,以便推动学术界和政策部门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②]余永定:《中国深陷美元陷阱》,第一财经日报,2010年5月31日。
[③]王仁贵:《中央调整引资政策,外资“超国民待遇”时代谢幕》,《瞭望》新闻周刊,2010年4月23日。
[④]贾根良:《就停止引进外资并回购外资企业致温总理的信》。
[⑤]当然,港台资本不属于外资,但由于港台资本也是通过美元进入大陆,因此港台资本对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利影响与外资基本上没有什么差别。
[⑥]参见黄树东:《选择和崛起:国家博弈下的中国危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45-347页。
[⑦]第二至第六点的论证受到黄树东的启发,见黄树东:《捍卫核心经济利益、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智库第3届高层论坛”会议论文,清华大学,2010年6月15日。
[⑧]邓聿文:《中国为什么还需要外资》,中国经营报,2010年4月17日。
[⑨]斯坦利·L·恩格尔曼等主编:《剑桥美国经济史(第二卷):漫长的19世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93页。
[⑩]转引自左大培:《绕过比较优势“陷阱”、以技术立国》,《绿叶》,2009年第8期。
[11]理查德·纳尔森:《经济增长的源泉》,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第283 页。
[12]据新华网北京5月24日电,“中国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24日表示,中国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启动2010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工作,欢迎所有中国企业包括在华外资企业积极申请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他表示,……从中方召开的20多次座谈会看, (外国在华)商会和外资企业的主要关注点已转为具体申报程序的技术细节问题,对中方的原则没有什么意见。”
[13]见张皓雯、金微:《外资掌控中国产业大半壁江山》,《国际先驱导报》,2010年第3期。
[14]高江虹:《流通业主渠道盛世危言:外资已占60%》,21世纪经济报道,2009年12月3日。
[15] 郑新立:《外资控制我2/3信用评级市场》,经济参考报,2010年04月12日。
[16]余丰慧:《中国粮仓的钥匙决不能让外资抢走 》,经济参考报2010年6月21日。
[17] 叶铁桥、陈安庆:《IT业重金属污染爆发》,中国青年报,2010年5月31日。
[18]晏琴:《中国稀有资源正流入发达国家》,http://www.wyzxsx.com,2010。
[19] Esteban Pérez Caldentey and Matías Vernengo, 2008,Back to the Future: Latin America’s Current Development Strategy, p4,根据图1和表1计算所得。
[20]转引自贾根良:《美国在经济崛起前排斥外国直接投资的原因解析》,广东商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21]迈克尔·赫德森:《美元霸权与中国崛起——兼论如何应对美国强制人民币升值》,广东商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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