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英烈谱之杨明甫
杨明甫(1902~1981)曲阳人。6岁随父母逃荒到涞水县镇厂村落户。父母均为人佣工,杨明甫自己讨饭吃。34岁时,父亲经受不住苦难折磨死去,留下十几石粮食和近百元的外债。母子二人全靠杨明甫为地主扛长工、打短工,租种几亩地,兼做小生意维持生活。1938年,平西抗日根据地开辟以后,杨明甫于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村锄奸组长、农会组织委员,村抗联主任、区农会委员、村拨工队长兼合作社副主任。
1940年,政府实行减租减息,允许贫苦农民开垦荒地,杨明甫全家积极劳动,省吃俭用,于1943年新置了12亩土地。
1944年收获粮食30多石,除本家吃用外,还存在合作社一石五斗玉米,预备救济灾民。因他领导全村的减租减息斗争,富户对其非常仇恨,便收买部分村民诬告杨明甫,但经政府彻底查明,杨明甫并无问题。1943年,镇厂村遭受自然灾害,有7户村民要弃家逃荒。杨明甫立即献出7斗玉米,并带病为灾民成立借贷所,动员富户借与粮食,避免了村民背井离乡。杨明甫在本村带头组织拨工队,在抗联小组中分别进行动员,得到全村拥护。杨明甫领导的拨工队采取等价变工办法,并制定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生产逐年提高,拨工队成立前粮食年产329石,全村仅有8户够吃;拨工队成立第二年,粮食产量翻了一番,达到616石。
1945年,拨工队开发河滩荒地40亩,开渠两条,部分旱地变水田,粮食产量大大提高,拨工队冬季又搞运销,每年均收入百元左右。为了把村合作社办好,杨明甫把原来以户为单位入股改成以人为单位入股,并把野生中药材、核桃、杏仁、禽蛋、短工都折成股金,股金很快增加到5000多元。还设立了医药股,吸收当地中医,用变工或抽红办法为群众治病。
1944年11月,杨明甫被评为劳动英雄出席了平西涞水县群英会,被奖励1匹骡子。不久参加晋察冀边区英雄代表大会,获奖章一枚。涞水山南村集市,原是旧式经纪人把持,市场物价混乱,群众意见很大,杨明甫把小商贩组织起来,进行了整顿,从而保证了正常交易,农村物价稳定下来。
1945年春,杨明甫由镇厂村抗联主任调到涞水四区任锄奸助理。抗战时期,平西根据地曾以霸王鞭、扭秧歌、拉洋片、歌曲等多种形式宣传杨明甫的事迹。《晋察冀日报》以《涞水劳动英雄杨明甫》发表专题文章。挺进剧社还编演过杨的话剧。
新中国成立后至1958年,先后担任县政府实业科副科长兼涞水县农场场长、五区(即白涧区)副区长、县建设科副科长、县粮食局行政股长和赵各庄粮所所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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