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奇同志与我的一次谈话
刘少奇1947年有一次谈话,对我的思想解放起了促进作用。现在我就来讲讲这一段故事。
1947年我在参加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并且在西柏坡附近搞了一个时期的土改之后,刘少奇要我们到别的解放区继续去做土地改革的试点工作,再进一步检查全国土地会议作出的决定,具体贯彻全国土地会议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在即将离开西柏坡前往冀中等地的时候,我考虑到,按照党的工作方法,我们这个工作团虽然是中央直接领导的,而且在团员中有不少是革命历史很长、地位较高的老同志,但是到外地农村去工作,仍然要在当地党组织,比如在地委、县委领导下工作,不能当钦差大臣。因此可能发生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当地党组织的领导有严重的官僚主义,它发出的指示不正确,我们会遇到很大的困难,我们该怎么办才好。于是,我就和另外一位年轻同志闯进少奇同志的住所,向少奇同志提出问题。
少奇同志听我把话说完之后,略微思考了一下说:“你们不要一般地、笼统地反对官僚主义。官僚主义对我们也有一定的用处。国民党的法律,从表面上看,对地主和农民也还是‘平等’的,但是县政府在办案时,当地主告农民时就雷厉风行,没有官僚主义,如果农民告地主,就搞官僚主义。这样地主就会感到这个衙门是自己的。现在我们搞了一个《土地法大纲》。在这个《土地法大纲》面前,地主农民也是‘平等’的。地主也可以根据我们的《土地法大纲》到我们县政府告农民的状。在地主到我们的县政府来告状时,我们就可搞点官僚主义,而农民来告状时,我们的政府就一定要雷厉风行。这样,农民就会感到我们的县政府是他们自己的。”我觉得这一段话讲得很精彩。
接着他还讲了一段:“你们在中央土改工作团做了半年工作,又参加了全国土地会议,中央精神很了解。我们这次会议强调了反对官僚主义。我们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对自己的基本群众决不允许搞官僚主义。这样的官僚主义一定要坚决反对。可是我们的会议才开过。开会的人回去层层传达,传达到县里要有一段时间,而你们很快就下去。一直下到村庄,你们到那里,会议的精神很可能还没有传达到,所以县里有点官僚主义很可能。官僚主义要反。中央已经作了决定,分区地委都会布置。你们有自己的脑子,可以去分析、去判断你去的那个地方的党组织的某些指示是不是官僚主义的。你们应该有把握作出自己的判断,如果你们作出了哪些指示不符合党中央的精神,是官僚主义的这样的判断,你们心里要反对,在行动上也应该反对。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们可以向地委、县委讲自己的意见,提自己的建议。但是你们也要有精神准备,尽管你们反对,也不能把人家的官僚主义的指示反对掉。而且,你们也不好老提意见嘛!老提意见也不一定合适。对你们来说,最根本的一条是不应该把这种官僚主义的指示看作党的指示,也就是说不能把这样的指示奉为神明坚决去贯彻它。如果你们以为一切从上级下来的指示,不论对错,都去坚决贯彻,那就完全错误。不但在思想上错,就是在组织上也是错。党的组织原则,不只下级服从上级这一条,还有全党服从中央嘛!就是中央的个别人也要服从集体,中央的集体也要遵守党纲党章。你们如果一听是上级来的官僚主义的指示就奉为神明,那你们自己就成了官僚主义者。你们要当心自己不要成为官僚主义者。”刘少奇接着说:“你们如何去处理才得当,这是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地去处理,而且要做好。也许你们这么去做不那么容易。既反不掉,又要反,你们要做的成功就看你们的本事了。你们总应该有自己的见解、自己的作为嘛。”这一段话当时我没有作记录,上面写的当然不是他的原话,而是我的回忆,是经过我的理解复述出来的。因为这话对我有很大的教育意义,我是记得很牢的。不但记在心里,而且把它们作为我的行动指南,从不去做把那种自己认为官僚主义的指示奉为神明积极贯彻的事情,力求自己不成为官僚主义者。在这谈话后,51年的时间过去了,那时32岁的我,现在83岁了。对我发出那种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指示的事遇到的可真多。由于各种原因想把他们的想法强加在我头上的事也真不少,但我大都顶住了。遇到这种情况我常想到少奇同志讲:“你们有自己的脑子”的话,想一想这种东西到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在我能够做到这一点时,我常想到刘少奇给我的的确是一个锦囊妙计。
(作者:于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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