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愚:称落马官员为“落水狗”有何不可?
鲁迅先生说,落水狗分为三种,狗自己失足落水者;别人打落者;亲自打落者。如果说,落马官员是落水狗,那他一定是“自己失足落水者”,而且是自作自受,绝非“别人陷害”之说能够开脱的。
偶然间看到,南阳市作家协会会员、唐河县文联副主席金少庚先生的微信公众号上发了一篇为“落马书记”朱是西鸣冤叫屈的帖子——《三问陈先义:说落马干部是“落水狗”是对犯罪官员人格的极大侮辱》,不禁慨叹金副主席笔力千钧,大有颠倒黑白、扭转因果的力度。金副主席首先交代了,他是看了陈先义的《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痛打落水狗!》一文而义愤填膺,因而他对陈先义连发出三条质问,一是公民都有自己的权利,犯罪是犯罪,犯法是犯法,该如何判,有法可依,称落马官员是落水狗是侮辱人,公开辱骂;二是有的落马官员冤枉的;三是你陈先义吃了人家饭、喝了人家的茶就该闭嘴,否则人品就是“低劣的,无耻的,下贱的,可悲的”。
呵!乍一看,金副主席的这番申辩确实有道理,让我一时觉得陈先义老先生确实不咋地,但是当我翻到金副主席文章末尾,看到网友的热评以后,在经过仔细琢磨,才发现自己不经意间掉入了金副主席的逻辑陷阱。
首先,正如河南网友评论:许多落马干部是极度贪婪无耻!有的甚至杀人越货,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说他们是落水狗是轻的,这些人中有的甚至应该判死刑,立即执行!
其次,过去,保不定有个别干部是冤屈的,但他们基本都被党组织经组织程序平反了,这类遭受冤屈的同志并不在落水狗之列,陈先义老先生的文章里也绝没有要把这类同志大加批判的意思。
其三,金副主席口中“吃了人家饭、喝了人家的茶”是什么意思呢?不过是南阳迷笛节负面舆论充斥网络时,朱是西派人到北京要捂人家嘴。之前我在文章中也提到过,朱是西派南阳市委干部若干人到北京约谈人家,意图施压删帖。在交谈中,这几位南阳市委干部声称,他们之所以来找司马南,是因为朱是西本人即将升职,负面舆论过大恐将对他个人升迁造成影响。我还听说,第一次去的时候,气势汹汹,可惜呢陈先义老先生是部队退休的,住在大院里,任凭那些人再怎么气势汹汹也进不去大院的大门啊。这才换成了一副笑脸,请吃饭,请喝茶。试想,如果是普通老百姓,还不得跨省带走,随即送上一副银手镯?
陈先义老先生是河南人,出于对河南政治生态和老百姓权益的关心,仗义执言,批评违法违纪官员,为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陈先义老先生本不愿接受他的打招呼和讲私情,这鸿门宴他更不想去吃,但是想去听听对方的辩解,谁知那来人却把出丑当功绩,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所以话不投机,半句多,最后不欢而散了。至于金副主席所说,什么吃南阳人民的饭,喝南阳人民的酒和茶叶,我想这些东西并不是南阳人民想去送的吧,这个东西是朱是西委托人带来“求人办事儿”的,理应是朱是西自己出的钱,金副主席非说这是南阳人民的,这不就等于在说朱是西鱼肉百姓,贪赃枉法吗?这不是背后捅刀子吗?
试问,到底谁不地道啊?
自古以来,中国老百姓都称贪官恶吏为“狗官”,现在贪官落水,称为“落水狗”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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