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是“贼”——当代汪精卫的汉奸逻辑
爱国是“贼”——当代汪精卫的汉奸逻辑
作者: 云淡水暖
邋遢道人说得好,美军航空母舰战斗群扬言要进黄海,各色人等都跑来发言了,连多日不见的老几位网友都发言了。表示反对激愤的有之,兴奋地要给美军带路的有之,道人说:
“疯僧肯定是要来的,只是把本来要给美军道路炮击贫道家改为什么给反贪局带路了。”
“搬运工人这种成年累月不来一趟的,既转帖篇从普世价值上论证美军行为是普世的,普世的就是正义的,还跟帖高喊‘美国民主万岁’。”
人民网强国论坛【搬运工人】网友余兴未消,开始发挥“搬运”的特长,接二连三地扒拉出来一两篇东西,反反复复地贴在论坛上,看标题就知道其中心意思——“爱国贼”,爱国的是“贼”。
这年月就是怪事多,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大汉奸,卖国贼汪精卫已经开始被一些自称“自由知识分子”的、当年的大右派子女之类的抬出来包装成“正面人物”了,“爱国贼”这个词被某些人津津乐道,也就顺理成章了。
也许是“卖国贼”这个名头太臭,连实实在在地卖身投靠于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帮助日本侵略军屠杀中国人民的汪精卫,还有为汪精卫做翻案文章的,都在努力地想把“卖国贼”这张皮淡化掉,汪精卫自己是如此、做翻案文章的也是如此,比如“曲线爱国”、比如“其实是爱国”云云。
而“爱国贼”一词的发明者和搬运者,想比汪精卫之流走得更远,要卖得“理直气壮”、卖得“心安理得”,当然对卖国的对立面——爱国,恨得咬牙切齿,必欲污名之而后快。现在的卖国势力是有“理论”的,他们不认同国家、民族的利益至高无上,只认同“人权高于主权”,谁的“人权”呢?谁认同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人权”呢?美国、西方,据说叫做“普世价值”。
于是,美国化、西方化的标准下,“民族主义”、“爱国”就需要一个去崇高、去道德的办法,既然过去把出卖城隍庙组利益、卖身投靠日本军国主义、美帝国主义的败类叫做卖国贼,那心存卖身投靠之意的就反唇相讥,称对方为“卖国贼”了。
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爱国爱成了“贼”,这种王八蛋逻辑如何成立,要说民族认同、国家观念,欧洲的各民族最有感觉,巴掌大的地方都要借民族、国家的概念分成这个国家那个国家,不惜刀光血影,也要分。还有美国,虽然是一个移民国家,但是,你从好莱坞大片如“巴顿将军”,还有每年的全美橄榄球总决赛的开幕式,爱国主义的精神得到的张扬,无以复加。
“祖国”这个词,在英语单词里面叫做:MOTHERLAND词根一个是:MOTHER-妈妈,一个是:LAND-国家、土地。国家、土地、母亲是等同的,看来全世界都是如此,至少在国家消灭,世界大同之前必须是这样。
把爱国者称为“贼”,说明这种角色的内心是没有心灵归属感的,什么民族、国家、土地,只要不符合其私欲,都在“可抛”之列,而只要有利可图,民族、国家、土地,均在可卖之列,因为有“普世”的标准——理性经济原理,有钱就卖,腿粗就抱。
换言之,既然爱国被视为“贼”,不管什么理由,不管什么狡辩,目的就是一个,把爱国污名化,为卖国“有理”、卖国“有利”找思想基础,争取群众基础。
国可卖而不为贼,爱国者反之为“贼”,细而推之,下而推之,其母亦可卖之,卖其母而不为贼,爱其母反为“贼”,如果其母亦爱国,卖国者想必弑母而卖国。
在汉奸汪精卫们的传人们眼里,爱国的是“贼”,在历史上的汪精卫们的眼里,真正爱国的何尝不是“贼”,汪精卫投敌叛国之后,为日本军国主义效尽犬马之劳,利用以原国民党军队投降叛国为主体的伪军,配合日本侵略军,搞了大规模的“清乡”,其“清乡”的对象,就是在敌后坚持抗战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力量。汪精卫说过“这次清乡工作,最显然的,是以肃清匪共为对象,…这次清乡工作以反共为实验场所…”(汪精卫 在清乡委员会驻苏州办事处对清乡工作人员训话),草民之所以故意略去一部分,是因为其与另外一位反共“领袖”的讲话惊人地一致。
历史上的汪精卫眼里,共产党就是“匪”,必欲去之而后快,但汪精卫还知道要找一个“曲线救国”的诡辩,妄图为自己披上“真爱国”的伪装。而当代汪精卫们走得更远,连那块遮羞布都不要了,要与“爱国”二字一刀两断,斩钉截铁地把爱国的视为“贼”。
当爱国者被视为“贼”的时候,也许卖国的就吃香了,就像一首抗日歌曲唱过“屠杀人民打内战,爱国的遭了殃”。
当然,事物都有两面,这一来,爱国还是卖国,阵线就分明了,当代汪精卫们就展现在前台,不折不扣地甘愿在外来势力入侵的时候当亡国奴、卖国贼了。爱国的是“贼”,是当代汪精卫们的汉奸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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