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岩鹏 北京报道
“我们的两个转基因水稻品系虽然已经获得安全证书,但还没有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所以并未商业化生产种植。”7月10日,华中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范敬群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2008年转基因生物育种200亿专项资金获批后,包括水稻在内的转基因主粮商业化却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这不仅是因为转基因商业化的安全性还存在一定疑问,而且国内研制的转基因作物也没有逃开外资设下的“专利网络”。而一旦中国开始商业化种植受到国外专利控制的转基因作物,由于没有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对最终产品和品系也就缺乏控制权,长此以往下去,势必会影响到我国的粮食安全。
商业化无进展
华中农大是国内目前唯一获得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单位,2009年8月,农业部为其研发的含转cry1Ab/cry1Ac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颁发了安全证书,但同时农业部也强调,颁发安全证书不等于就允许商业化生产,我国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商业化种植,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
多年过去,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并没有实质进展,还是停留在实验室和试验田里,范敬群认为主要原因还是在主管部门上。但本报记者致电农业部,并未获得对方的答复。
一位长期致力于转基因作物研究的专家告诉本报记者,国家是支持转基因研究的,但在商业化上表现得比较慎重。
早在2008年,国务院便启动了资金规模达200亿元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抓紧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
然而截至目前,中国批准商业化种植的仅限于转基因棉花、番茄、甜椒、木瓜、杨树和矮牵牛6种植物。
2010年全国两会前夕,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院长张启发曾联名多位院士和专家向主管部门提交了关于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的建议书,称我国转基因水稻已具备区域性商业化生产的条件,应迅速批准商业化生产。
不过,与此同时转基因水稻商业化也遭到了来自民间的反对。当时全国130多名学者联名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农业部收回安全证书。
据知情人士透露,张启发2010年打算首先在湖北地区进行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种植,但湖北农业部门当时正在推广非转基因油菜籽,以对抗从美国进口的转基因油菜籽,如果此时再鼓励华中农大推广转基因农作物,显然与其宣传背道而驰,也就搁置了。
安全性遭质疑
对于转基因水稻迟迟没有商业化的原因,业内还有一种说法是主管部门考虑到生物安全问题。
“首先是担心转基因污染问题。我国是水稻的原产国,野生稻遍布我国大江南北,目前在试验田里种植的转基因水稻和外界的传统水稻都有一定距离的缓冲带,用来防止转基因花粉或种子飘移,破坏物种的多样性。但是如果主管部门通过了商业化生产,农民就会不设隔离带地大面积种植,不仅会导致生物污染,更严重的后果则可能是原生稻灭绝。”上述转基因作物研究专家称。
该专家进一步举例说道,“美国已经掌握了转基因技术许多年,为什么他们不把它应用在水稻上?那是因为转基因水稻商业化会带来不可逆转的后果,以后就可能再也看不到野生稻的种子了。”
但华中农大并不认同以上观点,他们给出的理由是,螟虫和稻纵卷叶螟等鳞翅目害虫是水稻生产上的主要害虫,是目前导致水稻减产的主要原因之一,大量使用化学杀虫剂,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增加了生产成本和劳动强度,加大人体中毒几率。而“华恢1号”正是高抗鳞翅目害虫转基因水稻品系。华中农大的一位科研人员告诉记者,种植这种转基因抗虫水稻,可以基本解决鳞翅目害虫问题,使水稻农药使用量减少30%-50%,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农业部的专家也认为,没必要担心转基因水稻会破坏物种多样性,就连杂交水稻之父、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都同意种植转基因水稻,因为最新一代杂交水稻的产量已经到达极点,在杂交技术上很难有所突破,到最后只有依靠转基因技术来提高水稻的产量和品质了。
“摆在我们面前更大的问题是粮食危机。据推测,2030年我国人口将增加2亿以上,粮食总需求量将达到7亿吨以上,单产需增加40%以上,由于土地等资源的限制,我国只能依靠转基因技术保障未来16亿人口的粮食安全。”上述农业部专家对本报记者说。
转基因水稻获得安全证书,但农业部到目前为止并未向社会公示安全报告的内容。有反对转基因的学者提出质疑,转基因产物表达的是蛋白,这种“毒”蛋白会一直保留在大米中,食用后会对人体机能产生不良反应。
上述华中农大的专家解释说,“毒”蛋白是一种误解,转入的蛋白只在一些威胁水稻生长的鳞翅目害虫的肠壁上才有结合位点,因而它能够准确无误地杀死此类害虫,而不会在其他动物和人类食入后产生不良影响。
绕不开的专利网
华中农大自称对其研发的两个转基因水稻品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一些机构组织对此提出了质疑,他们发现“华恢1号”所使用的基因cry1Ab被包括孟山都在内的国外生物技术公司持有,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孟山都等公司专利权的控制和制约。
本报记者调查获悉,“华恢1号”是华中农业大学和国际水稻研究所联合研发的,而国际水稻研究所则是洛克菲勒基金会和福特基金会出资建立的,这两个基金组织长期资助世界各地的转基因研究。
对此,范敬群回应本报记者称,“华恢1号”所使用的基因是中国农科院研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转入的技术和方法是华中农大的,已经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而孟山都等公司的专利已经在国内失效了,过了追诉期,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问题。
“这也许是华中农大的一面之词。”一位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学者说,“即使国外的某一项专利可能失效或即将失效,但国内转基因作物一旦涉及到国外专利,一般都逃不开‘专利网络’的控制。”
孟山都通常的做法是,每两三年就会对其核心专利进行专利保护延长,而延长的手段主要是对基因序列进行小范围改动和修饰,变为“新”专利。并且围绕核心专利,孟山都对涉及核心Bt蛋白的基因序列、相应转基因植物的获得方法和技术加以“专利网络”形式的保护,同样实现专利保护期的延长。
该学者告诉记者,不仅孟山都这样做,先正达、先锋等外资种业巨头都采取了“专利网络”的保护办法,他们的专利保护有效期远远不止20年,每一粒转基因水稻种子,也不只涉及到一两项专利,期待以专利过期来保障自主知识产权只能是一厢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