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恐怖分子的个体因素在恐怖犯罪活动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东突”恐怖分子的个体特征对中国新疆所发生的暴力恐怖犯罪有很大影响。这些个体特征包括“东突”分子的个人年龄、文化水平、性别特征等。通过分析中国公安部认定的三批“东突”分子和2013年国内法院所审理的“东突”恐怖案件,可看出“东突”恐怖势力的个人特征及其对恐怖活动的影响,并能观察未来“东突”恐怖势力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世界上发生的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具有很强的个体特征,恐怖事件的制造者大部分是心理不成熟、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中青年男性,且大多出生于宗教氛围比较浓厚的家庭。他们因对现状不满,并相信以个人的能力能改变现状,因而经常从事极端活动甚至暴力恐怖犯罪。简言之,年纪轻、文化低、精通网络、生活于虔诚的宗教家庭是这些恐怖分子的基本特征。近年屡屡在新疆制造恐怖事端的“东突”恐怖势力的个体特征与当代国际恐怖主义分子的基本特征非常相似。本文试图根据中国公安部认定的三批“东突”分子和2013年国内法院所审理的“东突”恐怖分子的个人特点,分析其带共性的个体特征及其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关系,并据此预测“东突”恐怖势力的今后发展走向。
一、“东突”恐怖势力个体特征分析
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国际反华势力加快对华“分化”、“西化”步伐,近期又抛出制造中国“内乱裂变”的新一轮图谋,并将中国新疆视为重要突破口。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境内外“东突”势力内外勾联,不断制造恐怖事端。仅2013年,“东突”恐怖势力就在内地和新疆各地制造多起恐怖事件,造成了包括人员伤亡在内的巨大恐怖效应。为将其绳之以法,2003年以来中国公安部先后公布了三批包括四个恐怖组织和25名恐怖分子的名单。通过对这些名单及2013年新疆各级法院审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公布的恐怖分子的个体特征进行分析,可梳理出近期“东突”恐怖势力以下几大个体特征。
首先,在恐怖活动中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恐怖主义发展是同步的:恐怖主义经历了一个从录像时代到摄像时代、再到网络时代的发展进程。恐怖主义组织越来越多地通过“信息高速公路”传播恐怖主义犯罪信息,以获取作案技术、进行联络及筹措经费等。随着网络的普及,“东突”恐怖势力日益注重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传播媒介的功能和效应,一方面加大宣传攻势,另一方面进行思想和组织整合,对中国新疆大举进行渗透、分裂与破坏活动。其中,境外“东突”恐怖势力纷纷建立自己的网站,向中国新疆传播极端思想;境内“东突”恐怖势力利用网络技术创造的各种交流工具从国外“东突”势力那里“取经”,并在国内不断制造恐怖事端。在公安部公布的25名恐怖分子中,就有14名恐怖分子利用网络策划、煽动或传播恐怖主义行为和思想。在第一批名单中的四个“东突”恐怖组织中,“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和“东突厥斯坦新闻信息中心”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互联网向境内“东突”分子秘密传授有关毒剂和爆炸物的制作方法。第二批名单中的“东突”恐怖分子以互联网渗透和派人直接向国内渗透等方式,在国内外组织、参加、招募、煽动和策划各种针对性较强的恐怖活动,制造了多起恐怖事件,严重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第三批名单中的“东突”恐怖分子则更加注重充分利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一方面通过建立恐怖训练营地,培训恐怖活动人员,并组织、策划和实施恐怖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则在网上发布恐怖视频,企图引起社会恐慌。
境内“东突”恐怖分子虽然个人文化素质不高,却很重视掌握网络技术。从2013年多起恐怖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特征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在犯罪实施过程中被大量使用。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东突”恐怖分子“网上纠合、网下行动的动向明显”。据统计,仅在2013年6月26日至8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查处的传播“圣战”等宗教极端思想的人数就达139人。2013年3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莎车、疏勒、疏附县同时召开宣判大会,对利用互联网、手机及电子存储介质进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寻衅滋事和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4起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喀迪尔江•约麦尔等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2013年4月23日,新疆喀什巴楚县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这起案件的嫌疑人在观看暴力恐怖视频时被民警发现后发动恐怖袭击,造成民警、社区工作人员15人死亡,2人受伤。2013年6月26日,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发生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多名暴徒先后袭击鲁克沁镇派出所、特警中队、镇政府和民工工地,放火焚烧警车,造成24人死亡。该起案件中的恐怖分子也存在收听观看境外恐怖组织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音视频现象。从以上一系列案例中可以看出,“东突”恐怖势力正在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学习犯罪技能和犯罪手段、传播恐怖分裂思想。总之,网络正在成为“东突”恐怖势力技能提升和信息传播的重要平台。
其次,“东突”恐怖势力团伙中呈现出女性增多态势。犯罪学研究结果显示,男性犯罪普遍多于女性,特别是在带有暴力性质犯罪中男性比例更是占据多数。正是由于男性在暴力犯罪中的绝对优势,使不少学者坚信,荷尔蒙以及生物因素是对犯罪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性别差异的最好解释;男性较高的犯罪率和少年犯罪是由男性的生物学特征所决定的。还有的学者认为性别在感知世界方式的社会化和文化上的差异造成男性犯罪率高于女性。同时,男性体质比女性强壮,因此其犯罪机会相对较多。公安部前三批认定的25名恐怖分子和同期在国内从事危害中国安全和暴力恐怖活动的也都是男性。但是,最近几年“东突”恐怖势力团伙呈现女性增多态势。2008年3月7日,18岁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古扎丽努尔•吐尔地受境外“东突”恐怖组织指使,携带汽油燃烧瓶登上从乌鲁木齐飞往北京的南航CZ6901航班,企图以自杀式袭击方式炸毁民航客机。同年7月8日,警方在捣毁乌鲁木齐市晨光花园小区地下恐怖窝点的行动中,当场击毙、击伤和抓获1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阿吉买买提和阿不都热合曼•吐尔逊两个暴力恐怖团伙,分别抓获10名恐怖团伙头目及骨干成员和3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就包括5名女性犯罪嫌疑人。另外,在同年“8•10”库车连环爆炸案的袭击者中,也有2名女性参加了爆炸袭击。2013年6月至8月底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查获的470余名恐怖分子中也不乏女性。2013年10月28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的驾车冲撞致人伤亡暴力恐怖袭击案件中,有4名女性参与,其中2名直接参加自杀性袭击。
第三,“东突”恐怖势力团伙的年龄结构呈现出低龄化特点。研究表明,最易产生一般性犯罪的年龄是在青少年时代的中后期。这种犯罪年龄规律在“东突”恐怖势力大部分犯罪行为里表现得很明显。公安部认定的第一批恐怖分子大多在20世纪80-90年代出国并在国外接受极端分裂思想。其中大部分为1960后出生,平均年龄为39.6岁,其接触和接受极端恐怖分裂思想并开始从事分裂活动的年龄大约在20-30岁左右。第二批名单中的恐怖分子绝大部分为1970后出生,平均年龄为34.8岁,其恐怖活动也基本始于20-30岁左右。第三批名单中的恐怖分子的年龄反映了犯罪年龄的自然规律--犯罪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少。在第三批名单中的恐怖分子中1960后出生的数量明显减少,仅占总数的17%,1970后出生的占总数的33%,而1980后出生的则占总数的50%。
与境外“东突”势力相比,国内“东突”势力明显表现出年龄结构的低龄化和稳定性。在2013年3月26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19名罪犯中,89.5%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平均年龄为27.05岁。2013年7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通缉的11名犯罪嫌疑人中91.1%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之后,平均年龄为27.09岁。“东突”恐怖势力相对稳定的年龄结构反映了其犯罪性质的严重性和对社会危害程度的特殊性。
第四,“东突”恐怖势力成员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新疆涉恐涉暴案件人员多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及无职业人员。教育因素是影响犯罪的主要变量。据不完全统计(排除了白领犯罪),犯罪和少年犯罪与教育成就负相关。那些在学校表现不好,不喜欢学习,成绩不佳,常常逃课并在早年退学的青少年的犯罪可能性随着学业成绩的下降而有所提高。犯罪学的这个结论在笔者所掌握的境内外55名恐怖分子的教育背景中得到充分证明。从其教育背景中可看出,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占很大比重,大部分人没有读到高中就辍学,在社会上游荡或从事一些临时性工作。这些“东突”恐怖分子在文化结构方面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显著差异,其中大学、中专和高中学历只占总数的15%,而初中和初中以下却占总数的85%。可见,高学历者参与“东突”恐怖犯罪的可能性要比低学历者低很多。
第五,“东突”恐怖势力以南疆地区为中心辐射到东疆和北疆。行为背景(地点)是人的每日生活环境中客观、自然的一部分。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地域形成和进行的。犯罪行为的地理空间分布和犯罪的年龄、性别和文化分布一样较具规律性。有的犯罪类型会在某一地区集中出现,并在该地理空间内发展且对该地区造成严重危害。中国所发生的恐怖活动也存在一定的地理空间相对集中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新疆为主要基地,集中分布于南疆地区,在此基础上逐渐辐射到东疆和北疆一些地区。据笔者所掌握的55名恐怖分子的资料,其大部分均来自和田与喀什地区。2013年,媒体公布了11起暴力恐怖事件,其中8起发生在南疆,1起发生在东疆-鄯善,1起发生在北京。2013年12月15日和12月30日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也是在南疆的疏附县和莎车县发生的。近几年随着政府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恐怖活动和恐怖分子有向新疆其他地区甚至是内地转移的趋向。自2010年以来,喀什、阿克苏、和田等南疆地区的重点监控人员为了逃避当地的监控、打击,出现举家搬迁到北疆(如伊犁地区)或内地趋向,同时喀什也发现多批人员向阿克苏、和田等地结网纠集。这些都明显表现出犯罪的地缘分布特征。
“东突”恐怖犯罪的地理分布与新疆人口分布特征吻合。新疆少数民族人口的85%聚居在南疆地区。在笔者所掌握的恐怖分子中,87%来自南疆。与此同时,南疆地区少数民族入学率和辍学率的区域分布也与恐怖犯罪的地理分布基本一致。
表1 “东突”恐怖分子的地理分布特征
和田 喀什 阿克苏 其他 总体
总数 12 31 5 7 55
比例 22% 56% 9% 13% 100%
数据来源:根据公安部认定的三批“东突”分子和2013年新华网、人民网等官方媒体对新疆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的新闻报道整理而得。
二、“东突”恐怖势力个体特征的成因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东突”恐怖势力以和田、喀什为主要基地,以只具有小学和初中文化水平的18-35周岁的青少年为主要构成,并具备互联网使用能力。“东突”恐怖势力之所以产生这些个体特征,主要与以下几大因素密切相关。
首先,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对“东突”恐怖势力的活动和联络方式产生很大影响。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的统计,目前世界上超过27亿人、也就是全世界人口的39%使用网络。另有统计认为,全世界每百人中就有35.6人经常使用互联网。据2013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达5.9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4.1%,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4.64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提升至78.5%。中国网民主要是40周岁以下的群体,其中39岁以下人员占总数的80.2%。新疆虽然接入国际互联网时间较晚,互联网普及率却非常高,2013年新疆网民人数已达962万,其中少数民族网民占44.05%,40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占少数民族网民的绝大多数。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正是看中了中国发达的网络环境和网民结构,认识到网络在改变人们思想方面的巨大作用,并企图通过网络影响新疆的青少年。近年来,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以南疆地区的青年为重点对象,通过网络向其灌输极端宗教思想,传授犯罪手段,教唆其从事分裂国家和极端恐怖犯罪活动。青少年心理并没有完全成熟,涉世不深,易冲动,缺乏理智,自我约束能力不强,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接受网络及网络上传播的各种思想。同时,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和自由性又使青少年道德和责任感减弱,法律意识淡化,犯罪感缺乏。特别是南疆地区的少数民族青年因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信息分析能力不够、好奇心很强,以至对网络在新疆的普及高度兴奋。他们通过翻墙软件或者其他途径观看和获取境外“东突”恐怖势力的各种信息,其中部分人被“东突”恐怖势力通过网络传播的各种谎言所迷惑,听从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的教唆,在国内从事暴力恐怖活动,制造恐怖事件,与政府对抗。
其次,和田、喀什等地少数民族的受教育程度不高特别是维吾尔族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也为“东突”恐怖势力招募成员提供了条件。在上述笔者分析的55名恐怖分子中,80%只有初中及以下水平,这与目前新疆少数民族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现状基本相符。2011年,新疆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升学率为47.64%左右,而南疆三地州仅为23%左右,有相当数量的青少年由于不能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而过早进入社会。在喀什地区,2012年初中毕业升入普通高中的升学率只有33.61%,学生辍学率高、就业率低,高中和中职教育发展滞后。阿克苏地区2012年初中毕业升人普通高中升学率也仅为45.5%。库车县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仅有32%,升入中职学校也只有7%,每年约有7000名未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直接进入社会,他们就业能力低,不少人成为社会闲散人员,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2013年和田地区初中毕业升人普通高中升学率很低,其中职高入学率为23.3%。和田地区皮山县初中毕业生升人高中阶段学生比例小于50%,失学少年儿童数量多,学生到校率低、初中辍学率较高。在过早辍学的这些青少年中,不少人成为了“东突”恐怖势力的主要成员和后备军。
其三,少数民族妇女文化素质和社会地位较低也为“东突”恐怖势力拉拢妇女,教唆其从事暴力恐怖犯罪创造了条件。妇女犯罪行为是由于妇女个体主观方面和社会客观方面两者的消极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社会方面的因素指个体所处的具体社会环境,包括微观社会环境和宏观社会环境。微观社会环境包括个人的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居住街道、交往关系、文化接触等;宏观环境包括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律、道德、文化教育、舆论、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对个体的影响是通过微观环境来反映并实现的。相对于其他民族,少数民族特别是维吾尔族并不太重视女性的教育问题。大部分农村维吾尔族家长认为女人生来就是要做家务伺候男人的,女人的依靠来源于家庭,学得好不如嫁得好。因此,他们宁可让女儿在家学家务,也不愿意自己的女儿继续深造。正因为如此,有的维吾尔族女性选择过早辍学和过早结婚。由于过早离开学校,还没有掌握任何生存技能,其在社会上自我实现和自我发展的机会非常有限,就业机会更少。加上目前各种就业机会对求职者的个人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这些过早离开学校的少数民族女性因无法达到就业要求,被迫在家待业。正是在此过程中,不少女性就有了接触“东突”恐怖势力极端宗教思想的机会。此外,在目前这种信息爆炸的时代,由于女性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信息分析能力较差、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敏感度较低、视野较窄,在面对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的虚假信息攻势面前往往不能正确应对,从而使自己被动地处于“东突”恐怖势力的操控之下,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东突”恐怖势力的帮手。
最后,南疆地区相对落后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东突”恐怖势力培养成员和制造各类恐怖事件提供了借口。现代犯罪学研究证明,经济因素与犯罪的发生密切相关,其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制度、生产力水平、社会经济管理、社会分配制度、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平衡状况、失业等。“东突”势力之所以在南疆地区有一定的市场,主要是利用该地区生活环境封闭,经济较为贫困,就业率低,群众文化水平较低,缺乏民族之间的沟通等因素,并进而进行分裂和民族仇恨宣传,煽动维吾尔族群众对政府和汉族群众的不满和仇恨。喀什与和田是新疆少数民族贫困群众最为集中的两个地区。目前,在新疆27个国家级贫困县中,喀什、和田两个地区就占15个,其中喀什地区11个县中有8个、和田地区7个县全部为国家级贫困县。和田是南疆最贫困地区,人口212.34万(其中维吾尔族人口204.42万人),2012年的地区生产总值(GDP)145.4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927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89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60.93元。2012年,喀什地区生产总值为517.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2461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14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97元。这两个地区的GDP总量仅仅与内地一些县相当,表现出发展程度的巨大差距。和田和喀什地区这种比较落后的状况不仅为西方敌对势力攻击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制造了借口,也为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招募人员和从事犯罪活动提供了条件。他们正是以南疆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为把柄,歪曲中国西部大开发和援疆政策,煽动南疆的一些青年从事分裂国家活动。
三、“东突”恐怖势力的发展趋向
“东突”恐怖分子在新疆各地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十分严重,其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在中国公检法部门的严厉打击下,虽然暴力恐怖分子最近几年没能进行大规模的暴力恐怖袭击,但其并没有放弃犯罪目的。他们在不断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正向更加缜密的犯罪化方向发展,这将给打击和预防“东突”势力的恐怖犯罪活动带来新的挑战。
纵观今后“东突”恐怖势力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将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东突”恐怖势力的构成将会更加复杂。“东突”恐怖势力构成的复杂化主要表现在“东突”势力分布的复杂化、成员成分的复杂化和活动趋向的复杂化上。以前“东突”恐怖势力的“练胆之地”主要集中在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俄罗斯的车臣。2013年随着世界格局的微妙变化,“东突”恐怖势力从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辐射到其他国家。特别是动荡的叙利亚局势为世界各地的恐怖分子提供了用武之地。境外“东突”恐怖势力也认识到国际环境对自己有利这一特点。它们陆续派遣一批“东突”分子赴叙利亚,让其练胆、上手,积累从事恐怖活动的经验。据报道,从2012年开始,“东突”势力就派部分成员由土耳其进入叙利亚,参加叙反对派中的极端宗教恐怖组织与叙利亚政府军作战,同时还从在叙利亚作战的“东突”分子中物色人选,然后潜回中国境内策划、实施恐怖袭击行动。中国反恐怖部门2013年6月就抓获了一名由“东伊运”和“东突教育与互助协会”派遣入境的、曾参与叙利亚战争的“东突”恐怖分子。虽然在美国在阿富汗的打击行动中有一大批“东突”恐怖分子被消灭,但仍有相当数量的“东突”分子隐藏在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叙利亚。这些恶势力正在成为“东突”势力的主要轴心。随着中国对外交流方式的多元化,他们可能会以各种身份渗透到中国境内,与国内的“东突”势力沆瀣一气,制造新一轮恐怖袭击事件。同时,境外的“东突”恐怖势力可能会与其他国际恐怖势力联合形成更大的恐怖团伙。此外,国内“东突”恐怖势力之前的恐怖活动主要集中在南疆地区,而目前恐怖活动正在越来越多地辐射到新疆各地甚至是北京等内地大城市。今后“东突”恐怖势力的犯罪触角可能更多地伸到内地城市,并试图通过在内地制造恐怖事件达到不断扩大其恐怖活动社会效应的罪恶目的。
其次,“东突”恐怖势力的犯罪手段将会更加多样化。在所有的恐怖活动中,爆炸、暗杀、组织(策划)骚(暴)乱是“东突”恐怖势力最得心应手的几种手段。在上世纪实施的多起暴力恐怖活动中,“东突”势力就用这些传统的方法和手段在中国新疆和国外制造多起恐怖事件。进入21世纪以后,“东突”恐怖势力在坚持使用以上传统犯罪手段的同时,越来越重视运用现代技术,以劫机、开车冲撞人群和军人、网络攻击等手段制造恐怖事件。如2012年6月29日,由和田飞往乌鲁木齐的GS7554航班起飞不久便有6名劫匪冲击驾驶舱企图劫持飞机,但被机组与机上乘客及时制服,6名恐怖分子全部被抓获。2013年10月28日,乌斯曼•艾山、其母库完汗•热依木及其妻古力克孜•艾尼3人驾乘吉普车闯入北京长安街便道,沿途快速行驶故意冲撞游人群众,造成2人死亡,40人受伤。最后,嫌疑人驾车撞向金水桥护栏,点燃车内汽油致车辆起火燃烧,车内的乌斯曼•艾山等3人当场死亡。在新疆等地公安机关大力配合下,北京警方随后将玉江山•吾许尔、古丽娜尔•托乎提尼亚孜、玉苏普•吾买尔尼亚孜、布坚乃提•阿卜杜喀迪尔、玉苏普•艾合麦提等5名同伙抓获。纵观以上几起案件,各类交通工具正在成为“东突”恐怖分子实施恐怖行为的主要手段,而这在以前发生的恐怖袭击案件中很少见。随着国际恐怖主义势力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现代网络媒体信息传播功能的不断提升,“东突”势力将会更加注重传统的恐怖手段和现代高新技术结合运用。同时,“东突”恐怖分子也将会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一方面加强向国内传播分裂、恐怖思想,教唆维吾尔族青年从事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还将通过网络进行媒体外交,歪曲解释中国打击恐怖分子的政策,谋求西方反华势力对他们的同情和支持。
其三,预防与打击“东突”恐怖势力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大。随着“东突”恐怖势力的复杂化和恐怖主义手段的多元化,今后中国政府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工作将会面临更大的挑战。中国新疆边境线长,与巴基斯坦、阿富汗等恐怖主义活动猖獗的国家毗邻,而且盘踞于这些国家的“东突”组织与境内“东突”恐怖势力联系紧密。近几年,已发现多起通过偷越国境或求学、访问等方式进入他国参加境外恐怖活动、提高恐怖活动能力之后回国指挥境内“东突”恐怖势力活动的案件。这就要求政府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技术,加强对边境地区的管控。此外,“东突”势力恐怖袭击活动越来越多地从随意性转向预谋性,也将会加大侦查工作的难度。从近期发生的恐怖犯罪案件看,“东突”恐怖势力实施恐怖犯罪的自发性、随机性增强,且规模较小,作案方式明显呈现分散化,但除个别案件属于无组织的个体行动外,大部分恐怖犯罪案件事前仍经过精心预谋、组织和策划。“10•28”驾车冲撞致人伤亡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经过严密策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这对于目前中国政府所采取的以防范为主的反恐策略将带来新的考验,增加了预防和防备工作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