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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冰的所谓《<毛泽东选集>真相》 究竟是“真相”还是捏造的谣言

作者:齐得平   来源: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罗冰的所谓《<毛泽东选集>真相》 究竟是“真相”还是捏造的谣言

齐得平

  《毛泽东选集》第一至四卷,是毛泽东亲自主持编辑的,收入的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主要著作。前一段时间,网上流传一篇署名罗冰的所谓《〈毛泽东选集〉真相》(以下简称《真相》)的文章,诬称:“《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的160余篇文章中,由毛泽东执笔起草的只有12篇,经毛泽东修改的共有13篇,其余诸篇全是由中共中央其他领导成员,或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及毛泽东的秘书等人起草的。”这纯属无中生有、肆意捏造的谣言。而不少不明真相的人被这种别有用心的编造弄得迷惑了,至今还有人写文章进行引证,以讹传讹。

  这一谣言的制造者们,他们这样做出于何种考虑,有何政治目的,很值得人们思考。虽是满纸荒唐言,而且造得离奇拙劣,但不可低估它的社会影响。同时,在当今的社会土壤里,何以会冒出这种东西来,也很值得人们探究。

  我从1950年就开始参加中共中央档案的管理工作。1960年,中央档案馆领导决定将毛泽东手稿集中,指定由我专门负责保管。从此,我长期负责毛泽东手稿的管理工作,直至退休。我还参加了为编辑《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提供文稿档案等项服务工作。面对罗冰们的造谣惑众,谬种流传,本着对历史负责,对读者负责的精神,我作为一名老档案工作者,深深感到有责任谈谈我所知道的真实情况,尤其是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毛泽东文稿的情况,以正视听。

  一、我为编辑《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提供文稿档案的情况

  1959年10月中央档案馆成立。这年12月,中央档案馆副馆长裴桐到中南海开会,领受了为编辑《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提供文稿档案的任务(此前《毛选》一、二、三卷已经公开出版)。我当时负责保管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的档案,他要我将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至1949年10月1日前毛泽东的讲话、报告做出一个目录,交给保管部主任吴善昌看过后,上报《毛泽东选集》编辑委员会办公室。我照办了。

  1960年元旦一过,裴桐、吴善昌召集中共中央档案保管部全体人员开会,动员、布置为编辑《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提供文稿档案的工作。当时毛泽东同志起草的文电手稿分散在中央档案各卷中,需要逐卷翻阅查找。因要求急,任务重,时间紧,保管部30多人,大部分都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大家把为编《毛泽东选集》提供文稿档案当作头等政治任务,参加这一工作的同志加班加点,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查阅三千多卷档案,从数万件文电中,将这一时期毛泽东同志起草的几千件文稿查出,由我负责把这些文稿编制目录,交付打印成册(其中本馆打印了两年的目录,另请中办机要室、机要局各帮助打印了一年的目录),同时将毛泽东的这些手稿一一调出来,提供给裴桐和吴善昌逐件阅览,遴选出他们认为可以考虑选用的文稿,陆续报送《毛选》编委会办公室。裴桐、吴善昌推荐上报的文稿共约一百余件。其中有几十件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除了《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1945年8月13日)、《关于重庆谈判》(1945年10月13日)等几篇文章是根据毛泽东同志的讲话记录整理出来的文稿外,其余绝大多数是毛泽东同志的手稿。

  除了查阅馆藏档案之外,还需要在社会上广泛征集。1960年1月,经《毛泽东选集》编委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批准,成立了中央办公厅征集小组。曾三任组长,叶子龙、裴桐任副组长。以中央档案馆征集科和中办机要室三科为主,共抽调五人组成中办征集小组办公室,立即着手工作。征集工作首先在中直机关、国家各部委、北京市有关各单位和中央军委及各总部开展起来。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不到一个月就征集到毛泽东手稿原件165份。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这165份文稿主要来自胡乔木处和新华社负责人范长江处。其中有几篇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

  毛主席还亲自参加了《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文稿的选稿工作。如《丢掉幻想,准备斗争》、《别了,司徒雷登》、《为什么要讨论白皮书?》、《“友谊”,还是侵略?》、《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五篇文章,就是他自己从新华书店出版的《驳艾奇逊》一书中选定的。毛泽东同志写的这几篇文章的手稿和《驳艾奇逊》这本小册子,都收藏在中央档案馆保管的毛泽东文稿中。

  二、我参加了《毛泽东选集》第四卷部分文稿的校对、鉴别、核实和考订等工作

  在编辑《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期间,我参与了一些文稿的校对、鉴别、核实、考订等工作,深深感到编辑《毛泽东选集》是一项极其严肃认真的事情。

  我参加的校对工作,主要是用档案原稿逐件核对《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的印文。当时,参加《毛泽东选集》编委会办公室工作的逄先知同志带着《毛选》第四卷书稿的印文,来到中央档案馆,在馆部领导安排下,我将原稿调出,用毛泽东同志文稿原稿,逐字逐句进行核对。核对的地点就在我的办公室,工作程序是我读原稿,他看印文,确保准确无误。

  我参加的鉴别工作,主要是鉴定有些一时没有见到原始稿的文章是否是由毛泽东同志起草的。比如1948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老区半老区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的指示》一文,当时《毛选》编委会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打电话问我:档案馆有没有毛主席起草的这个指示的原始手稿?因为他看见的是毛泽东同志在抄清稿上作了修改的稿子。我查看了档案原始稿,是周恩来同志起草的,毛泽东同志作了修改,修改后由秘书誊清,毛泽东同志在誊清稿上又作了修改。《毛选》编委会办公室看到的就是在誊清稿上作了修改的稿子。我把核查的情况向编委会办公室作了汇报,说:这个指示是由周恩来同志起草、经毛主席修改的,原始稿就收藏在中央档案馆。后来这篇文章就没有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1980年,该文收入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周恩来选集》上卷。

  我参加的核实工作,主要是核实毛泽东同志手稿中涉及的一些地名、人名以及具体数字。比如1947年9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解放战争第二年的战略方针的指示》中,详细列举了敌军的数字。编委会办公室为核实《指示》中的这些具体数字,四处查找根据。在军事科学院找不到,在中央档案中也没有找到,十分着急。我也急编委会所急,经过反复查找,终于在周恩来总理办公室交来的周恩来档案中,找到了周恩来当年亲笔写下的关于敌军数字的统计材料,印证了指示中的数字,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我参加的考订工作,主要是考证毛泽东同志手稿中的一些具体文字和写作日期。如为查实1946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军委关于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指示》的写成月份。当时,编委会办公室的一位同志打电话问我:“《指示》中说的有些事是八月十六日以后的,《指示》末尾写的是‘八月十六日',这是怎么回事?”接电话后,我查了中央档案中保存的《指示》原稿,原稿文尾写的确实是“八月十六日”,但从字迹上看,“八月”二字是后人加上去的。为了查清这个问题,我又查了发文的编号,编号是9月的,证明这个重要指示发文时间应该是“九月十六日”,而不是“八月十六日”。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编辑出版的《军事文集》(第二集)中错印成“一九四六年八月十六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纠正了这一错误。

  以上几例是我为编辑《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提供文稿等服务工作中的几件小事,还远算不上是《毛泽东选集》的编辑工作。这些情况,足以说明《毛泽东选集》的编辑工作,是十分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

  三、《毛泽东选集》的真相不容篡改--批驳《真相》一文的几份档案文献

  在《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收录有1948年1月7日毛泽东同志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一文,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同时特别强调给中央所写的报告应“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见《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64页)。毛泽东同志对各中央局和分局书记是这样要求的,而他自己就是这样带头做的。《毛泽东选集》四卷收入的文章,都是毛泽东同志的著作,都有原始档案为据。中央档案馆保存有毛泽东同志的文稿档案几万件,这是他给我们党和国家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

  罗冰的所谓《真相》一文称:《毛泽东选集》中《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都“不是毛泽东写的,最后都变成毛泽东写的了”,“这就构成‘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这完全是一派胡言。

  下面,我就列举中央档案馆保管的毛泽东同志的有关文章的原始文献为证,来回答谣言的制造者,澄清事实真相。因为这些文章都是被罗冰们诬指为由他人代笔的,相信广大读者看了之后自有明断。

  1、《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1937年5月8日)。这是毛泽东同志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当时称“苏区党代表大会”)上所作的结论。毛泽东同志这篇重要著作的手稿,全文共28页,用的是16开纸,是用毛笔横写的。以下是这篇文章开头的4页。

  毛泽东同志的亲笔手稿,白纸黑字,历历在目。可造谣者却硬说是别人起草的,用心何在,不言自明。

  2、《实践论》(1937年7月)、《矛盾论》(1937年8月)。这两篇文章是毛泽东同志应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简称抗大)的请求,前往讲授辩证法唯物论所写提纲的部分章节。当时毛泽东同志每周到抗大讲两次课,每次4个小时,历时3个月。总政治部把讲课记录整理出来,经毛泽东同志同意后印了若干份。中央档案馆收藏有1937年9月油印的毛泽东在抗大讲《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和1940年八路军军政杂志社出版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实践论》是讲授提纲第二章的第十一节,《矛盾论》是讲授提纲第三章中的一节。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亲自将这两节整理收入《毛泽东选集》。1956年3月14日,他在谈到这两篇文章时说:自己对已经发表过的东西,完全满意的很少。《实践论》算是比较满意的。(见《毛泽东文集》第七卷第15页)。

  以下是中央档案馆收藏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的油印件和铅印件的封面:

  《真相》一文却说《实践论》、《矛盾论》不是毛泽东写的,这不是无稽之谈又是什么?

  3、《改造我们的学习》(1942年5月19日)。

  这是毛泽东同志关于延安整风的重要著作之一。当时毛泽东同志在延安干部会上讲演时,只写一个提纲。这篇文章的手稿是他按照讲演提纲亲自加以整理的。全文18页,用的是16开纸,是用铅笔横写的。

  以上是这篇手稿的前4页。

  而《真相》一文却捏造说,这篇“文稿是由康生起草的,经王稼祥修改的”。这种捣鬼之术,实在是荒唐可笑。

  4、《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这是毛泽东同志向中共七大作的书面政治报告。1944年5月21日,扩大的中共六届七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七大的议事日程及报告负责人,决定政治报告由毛泽东同志来作,并特别说明政治报告不设准备委员会。1945年3月31日六届七中全会全体会议讨论为七大准备的政治报告草案和党章草案时,毛泽东同志对政治报告的写作原则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报告的主要观点也进行了具体的阐释。他说:如果同志们同意这些基本观点,政治报告修改后可以印发参加七大的所有代表,代表大会上仍可提出各种修改意见。并说:我已改了8次。这次会议一致通过了毛泽东同志起草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

  胡乔木同志后来在回忆文章中说:“4月24日,由毛主席向大会作政治报告。他写了一个书面政治报告,即《论联合政府》,发给大会代表,每人一册。”

  中央档案馆原副馆长裴桐同志也对我说过:“《论联合政府》是毛主席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

  而罗冰在《真相》一文中却把《论联合政府》说成是“由康生、艾思奇、胡乔木等人起草”的,这不又是一个谎言吗?

  5、《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30日)。这是毛泽东同志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28周年写的一篇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著作。手稿全文共31页,用的是16开纸,横写。文章标题原为《二十八年》,后来毛泽东同志用毛笔改成《论人民民主专政》,后边还有他的亲笔署名。

  手稿第1-15页是用铅笔写的,第16-31页是用毛笔写的,均用毛笔修改过。有过两次竖排铅印的清样稿。

  第一次清样稿16页,标题原为《二十八年》。毛泽东同志用毛笔改为《论人民民主专政--纪念中国共产党二十八年》。正文先是用铅笔修改,后又用毛笔修改,增加了很多内容。

  第二次清样稿也是16页,毛泽东同志用毛笔作了一些修改,又增加了一些内容。

  以上是这篇文章手稿中的4页和清样修改稿的最后一页。

  而《真相》一文却说文稿“主要执笔人是陈伯达、艾思奇和邓力群”。显然,又是在向壁虚构,信口雌黄。

  从我所列举的上述这些毛泽东文稿的真实情况中,读者可以清楚地看到《真相》一文作者所编造的谣言是何等离奇,何等荒诞不经!

  《毛泽东选集》第一至四卷,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编辑的,它收入了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主要著作。这些著作,对探索中国革命道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创建新中国,产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影响。完全可以这样说,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没有哪一个历史人物的著作能够与之相比。这些著作中所体现的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和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永远应该倍加珍惜和不懈学习的。编造《真相》一文的罗冰们使出造谣之术,企图瞒天过海、欺人欺世,但谣言毕竟是谣言,一经被事实揭穿,就会被击得粉碎。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崇高形象,是任何力量、任何诡计诋毁不了的。他们这样做,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档案是历史的见证,而历史不容篡改!

  此文经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同志的帮助,刊于《文献与研究》2011年12月31日第60期;中央宣传部《党建》杂志社《学习活页文选》2012年第2期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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