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才是掀起问责风暴第一人!
要闻揭秘
诗曰:
万事开头正待兴,一庄错案惊高层。中南海里雷霆降,问责之风化雨生。
解放初期,曾经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纪凯夫案件”,因为毛主席的关注,掀起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起官员问责风暴。
案情其实并不复杂。然而,由于监守自盗者的陷害,加上官僚主义作祟,使得这起案件一波三折。
1951年4月12日下午6点下班后,武汉市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保险柜被打开,现款1200万元(旧币)丢失。当工作人员顺着地上散落的钞票,追寻到办公室外面的阳台,看到一边的电线磁头上挂着一个花布包,医院监委、党支部书记王清此时正站在阳台上。
本来,盗窃者的指向应该很明确了。可到了14日深夜,公安四分局却把报案者纪凯夫给拘留了。
作出拘留纪凯夫决定的是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和二医院监委、党支部书记王清。依据是:纪凯夫历史上有政治问题,哥哥纪憨曾是国民党特务,纪凯夫发现盗窃案后,表现特别积极,到总务科检查了保险柜,打电话向公安局报案,叫人监视王清的行动,他的这些行为都是别有用心的“贼喊捉贼”的伎俩。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原来,1950年10月,有人揭发宋瑛在任市第一医院院长时的问题,信是直接寄给中央的,中央批复回来查处。宋瑛怀疑是纪凯夫所写,并追查对证笔迹。事实表明,控告信不是纪凯夫所为,纪对此很反感,控告宋瑛侵犯人权。所以宋瑛对纪凯夫成见很深。因此,宋瑛借着这个由头想整治报复纪凯夫。
在武汉第四区委牵头,召开纪委、卫生局、公安局等有关单位的案情分析会上,会议本来作出决定,由单位将纪凯夫保释,并对王清做进一步的审查。可参加会议的宋瑛在会议上没有发表不同意见,会后却向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长周季方作了汇报。宋瑛的报告完全不介绍区委会讨论的全面情况,也不分析王清的疑点,一味认定是纪凯夫陷害王清。周季方听了宋瑛的报告,在没有认真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听信一面之词,下令将纪凯夫再次逮捕。第二天,市文化教育党组召开会议,批准了周季方的这种做法。
市长吴德峰、武汉市委也都支持周季方的做法,这当然和宋瑛的反映有关。4月30日,在市委书记张平化主持下召开会议,肯定市政府的处理是正确的。张平化认为,“盗窃的可能性很小,政治陷害的可能性大”,这自然就排除了王清的各种嫌疑,而将目标集中在纪凯夫身上。
吴德峰声称:“王清盗款的证据越多,恰恰就是反证越多。”认为纪凯夫是“阴谋陷害案”的策划者。
对于这种官僚主义的做法,中南局纪委曾予以制止,但没有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中南局纪委组成了联合检查组。检查组由中南局纪委、中南军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武汉市纪委等11个单位组成,组长由中南局纪委纪检处长樊德智担任,副组长由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的处长罗启林担任。
最后查明,盗款人是医院监委、党支部书记王清,而纪凯夫完全是无辜者。检查结果还认定:王清伙同宋瑛合谋嫁祸于纪凯夫。
毛泽东听到情况后,非常生气。因为毛主席特别容不得官僚主义,特别痛恨官僚主义,他立即作出批示,要求中南局迅速处理;随后还不放心,又发出电报,要求中南局将“压制民主,打击报复,侵犯人权”的周季方“立即逮捕法办”。
很快,有关责任人受到了严厉处分:市委书记张平化同志因犯有官僚主义错误,给予当面警告的处分并降为副书记;市委第一副书记、市长吴德峰同志因犯有严重的官僚主义错误,给以撤销工作的处分;直接参加对此案侦察审讯的市委第二副书记兼市纪检查委员会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谢治邦同志给予撤销工作的处分;副市长周季方则因压制民主,侵犯人权,被处有期徒刑9个月;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因压制民主,蓄意诬陷,藉端报复,侵犯人权,被处有期徒刑2年。
这次官员问责风暴,不仅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民主人士的热烈欢迎,也使责任人受到了很大的震动。时任副市长的民主人士陈经畲主动担责,他说:“我作为市长的助手,也请求给予处分……”。其他民主人士纷纷表示:“共产党带头守法、执法,不管再大的官也一样受处分,这非常令人敬佩和信服”,还有些委员表示:“这对我们是一个很大的教育,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要把这次教训铭刻在心。” 吴德峰同志也诚恳地表示:“接受教训,服从组织决定”。
这起官员问责风暴已经过去50多年了,但由毛主席掀起的对官僚主义痛下重拳的首次官员问责风暴,仍值得人们深思和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