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应该重提节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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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05日11:05 燕赵都市报
作者:郭松民
今天有两则新闻让人感到触目惊心:一则是哈尔滨街头一辆黑色轿车接连撞倒两人后,疾驰而去。记者后来发现,这并非是一起简单的车祸,而是公司老板撞倒讨薪女工的事件(9月4日《黑龙江晨报》);另一则是宁夏一位善良淳朴的青年农民王斌余,在外打工不仅长期拿不到工钱,而且还备受老板的欺侮和殴打,结果他在盛怒之下连杀4人,重伤1人,被判 处死刑。(见本报今日5版)
这两件事情发生的地点虽然远隔千山万水,但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强势老板的恣肆和张扬,将处于弱势的工人逼向绝境,其结果是严重损害了社会和谐。
在今日中国,由于老板和工人之间力量的不平衡,实际上无日不在发生着侵害工人权益的情况。每到岁末年初,“讨工钱”成为上至总理,下至普通农民工最为关心的话题就是证明。有鉴于此,我觉得有必要重提孙中山先生提出过的“节制资本”的口号,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武器。
中山先生早年考察欧美,发现以私有企业为主要组织形式的欧美社会,虽然富裕强大,但两极分化极其严重。中山先生认为,中国如效法欧美,“其善果可以致中国于富强,其恶果亦将造成不平等之世界。是故对欧美资本主义之流弊,有预防之必要。若不思预防,后来资本家出现,其压制手段恐怕比专制君主还要厉害些,那时杀人流血去争,岂不重罹其祸么?”
如何预防呢?中山先生提出的主张就是“节制资本”。但中山先生所要节制的不是资本,而是资本家。他非常明确地说:“夫吾人之所以持民生主义者,非反对资本,反对资本家耳”。这里的“反对资本家”,也不是完全将其消灭,而是主张加以限制,“此民生主义为预防政策,但须研究对于将来之资本家加以如何之限制,而不必遽学各国将资本家悉数扫除。”
现在看来,中山先生关于“节制资本”政策主张是非常富有哲理和远见的。因为在一个市场社会中,最强大的力量就是资本。当然,政治权力的力量也非常强大,但一方面,权力比资本更多地受到社会公众、舆论、意识形态和其他方面的制约,另一方面,资本也可以通过“权钱交易”的方式,用金钱驱使权力为自己效劳。既然资本的力量最强大,因此也就最危险,如果不加节制,结果就诚如中山先生所担忧的那样:“其压制手段恐怕比专制君主还要厉害些。”
压制是不能带来和谐的,所以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也就在于节制资本。因为只有节制资本,才能够维护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才能在社会各阶层间公平地分配财富和机会,才能做到让社会各阶层都分享到发展的成果。在当代西方国家,节制资本的表现一是建立福利国家,防止资本利用劳工的困境将不合理的条件强加给他们;二是允许工人通过组织化的力量来平衡资本的权力。
分别发生在哈尔滨和宁夏的事件是意味深长的。如果说,黑色轿车撞到讨薪女工暗喻了不受节制的资本相对于劳工的强势的话,那么宁夏王斌余怒杀4人,则预示了资本不受节制就必然导致“杀人流血”的灾难性后果。不断发生的类似事件表明,对于建设和谐社会这一目标而言,重提“节制资本”,不仅绝对必要,而且也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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