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名身在美国的中国公民被美司法部定罪,罪名是“强制在美居住者返回中国”。
为啥?因为他们参与过中国的“猎狐行动”。美司法部甚至说,“猎狐行动”是中国政府“控制世界各地中国公民”的最新举措。
简直荒诞得离谱。
《纽约时报》报道两名中国人、一名美国人因参与“猎狐行动”被定罪。图源:纽约时报
一
“猎狐行动”,中国老百姓不陌生。它于2014 年启动,专抓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把赃款赃物从海外追回来。
9年来,通过“猎狐行动”,中国已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犯罪嫌疑人6000余名,追回赃款100多亿元人民币。还有不少上了“红通”名单的嫌疑人顶不住压力,主动回国投案。因中方的追逃方式以劝服为主,从未触犯各国法律,猎狐追赃得到多国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配合。
但备不住“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纽约时报》报道说,此次被定罪的一名美国退休警官、两名参与“猎狐行动”的成员,被美司法部指控“跟踪”“恐吓”了一名在新泽西州居住的中国人,犯下“跟踪”及“跟踪串谋”罪。
岛妹查资料发现,美司法部口中被“恐吓”的,是一名10多年前携巨款潜逃到美国的中国贪官,因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被重点通缉。
放眼世界,打击跨国犯罪、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很正常,美方也有义务依照《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协助调查。那美国凭啥给“猎狐行动”参与者定罪?
美检方说得很直白:美国始终关注来自外国政府的“跨国镇压”,认定涉案者是在“外部敌对势力指示下行动”。
数月前,同样出于“跨国镇压”的理由,美方起诉了40名中国公安民警,又以“协助中方设立私密警察站”为说辞,逮捕了两名华裔居民——可事实上,这些所谓的“私密警察站”,不过是辅助海外侨胞办理事务的机构而已。
2020年,美地方法院、FBI和司法部也曾联手,对8名“猎狐行动”参与者提起联合诉讼,最终5人被捕。当时美方丢下一句话:“中方在美国领土非法执法,并监控骚扰美国公民与永久居民。”
如此颠倒黑白,难怪美媒都感叹:“中国贪官外逃,美国是首选之地。”
中方依据国际法开展“猎狐行动”。图源:央广网
二
说起来,美方曾经也很配合中国的“猎狐行动”,中美执法部门一度加紧合作磋商与行动,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协调机制。近年来的案例也不少。
比如2014年12月,中美合作促成潜逃美国两年多的辽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投案;2016年11月,中方向美方提出协助遣返潜逃海外13年的“红通”嫌犯杨秀珠,美方将杨逮捕羁押,促其回国投案。
可阻力也不小。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导致中方执法人员在美行动受限。刑事管辖层面,美司法界一贯奉行“扩大管辖权”原则,别的国家想干啥,“世界警察”都得插一脚。
近几年,这些磕磕绊绊愈发显眼。在政界,美国频频就“中国秘密特工在美活动”发出警告;特朗普时期,美执法部门对中美引渡合作愈发消极,将“猎狐行动”作为对华施压杠杆;眼下,一些美国高级别官员更把猎狐追赃说成是“中国在美影响力行动”的一部分,说这干涉了美国事务。
为何发生这样的变化?《纽约时报》道出美“变脸”原因:“案件审理时,正值两个存在对抗的超级大国关系紧张到顶点。双方在诸多问题上存在分歧,司法部有理由将涉华案件作为‘重中之重’。”
面对所谓的“头号竞争对手”,一向自诩公正独立的美司法部门俯身下水,展现“对华强硬”。但问题是,“跨国镇压”的帽子怎么都甩不到中国头上,还是美方戴着更合适——毕竟,谁的执法人员在全球从事各种干涉、镇压行动,谁在全球范围内大搞“长臂管辖”,地球人都知道。
美国司法部大楼(图源:新华社)
三
有朋友问了,把正当的猎狐追赃污名化,美国图啥呢?
他们确实有自己的盘算。
比如,一些美政客和媒体诬称被追逃对象是“异议人士和批评者”,试图将经济犯罪嫌疑人包装为“受政治迫害者”,进而把“猎狐行动”说成“政治任务”,这样案件就成了“中美竞争对抗”的一部分。在此背景下,这些逃亡者只要强调“反共”立场,就能在美国申请“政治避难”。
看上去,这是一笔各取所需的交易。美政客可拿嫌犯“口供”攻击中国,嫌犯则成为保护对象。媒体有话说,政客能强硬,还能捞到真金白银:一些贪官到美国后大把“撒币”,抢购豪宅、豪车,成了美国社区房产、高档商品的消费者和政府税收的重要来源。
事实上,由于移民政策宽松、相关法律漏洞等原因,美国一直是全球腐败分子的集合地,更是发展中国家贪官潜逃和藏匿财富的“避罪天堂”。
有数据显示,过去几十年,非洲大陆因贪腐问题产生的赃款,多数通过匿名空壳公司流向美国;还有俄媒直言,“美国几乎从不引渡俄罗斯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因为这些逃亡的俄罗斯人会给当地带去大量资金”。
美国确实很“自由”——给那些为当地带去赃款的外国贪官赋予了充分的自由。
只不过,布林肯刚说期待中国高级别官员回访华盛顿,美国国内又整出“渗透控制”“政治迫害”“司法追责”的花招,这改善两国关系的诚意,美国究竟有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