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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苏:民主的三个版本

作者:王希苏   来源:红色文化网  

民主的三个版本

王希苏

编者按:本文作者王希苏教授在美国学习、教学、工作多年,致力于中西方民主研究。他指出,西方的democracy,其含义是“人民统治”,而且这个“人民”也不是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民大众,而是资产阶级,然而到中文里这个词却被翻译成“民主”,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西方的民主是民选领导人和议员,中国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西方用他们的尺度来衡量我们,认为没有西式选举,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合法性,完全是吃错了药。中国民主才是具有彻底人道主义、代表人类进步方向的民主。从今日起,本网将陆续发表王希苏教授论中西方民主的文章,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一、中国在世界民主革命的历史洪流中推翻帝制,实行共和

什么是民主制度?

民主制度是资产阶级用暴力推翻君主制后建立的共和政体。

从政治角度看,中世纪以来的世界近代史是民主制度生成和发展的历史。中国政体的演变是在世界民主化的潮流中发生的。

十七世纪中叶,英国率先发动资产阶级革命,国家大事的决策权交由议会,开代议制先河。革命以妥协告终,保留国王的形式地位,这是君主立宪制的由来。

美国殖民者在反抗宗主国的独立战争中立国(1776年),创建联邦共和体制,由东北部的十三块殖民地作为有自主权的州,结合成为一个非中央集权国家。

法国大革命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几经复辟,最终否定帝国体制,建立法兰西共和国(18-19世纪)。

其后的一百多年间,荷兰、丹麦、西班牙、挪威、瑞典、比利时等欧洲国家先后放弃君主专制体制,改行君主立宪制。奥地利和葡萄牙在上世纪宣布共和。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在上个世纪前半叶由英联邦的自治领地转为独立国家,下半叶获得司法独立权。虽仍属英联邦,英女王是名义国家元首,其实际运作与独立的共和国毫无二致。

俄国二月革命推翻沙皇、十月革命后,俄罗斯与被沙俄帝国并吞的十四个小国联合成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即苏联。

二次大战后,战败国德国和意大利告别帝制,实行共和。日本于1947年通过宪法,限制天皇权力,转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同时,从战争中解脱出来的十几个东欧国家宣布成立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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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170多个殖民地纷纷宣布独立

西欧的殖民帝国在二战中遭到重创,元气大伤,二战后的二三十年间,一百多个殖民地陆续独立,全部成立了共和国,殖民时代自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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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领导同盟会于1911年推翻满清王朝,中国共产党继承孙中山未竟的事业,于1949年,在各政治派别和各界精英组成的政治协商会议上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包括封建专制和外国殖民势力在内的三座大山,是世界民主革命的组成部分,它让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进入现代民主国家的行列。

共和和宪政是世界民主潮流的两个标志。共和是废除君主制,用民治代替王治;宪政是用宪法取代王法,用法治取代人治。

现在绝大多数国家实行了共和,即便是当今的王国,治理国家的模式也日益民主化。

民主和封建一样,是特定历史时期的国家形态,不是任何国家的专利,不为任何人私有。

二、现代国家理论提出的民主标准

要讨论什么是民主的本质和检验真假民主的标准,离不开启蒙主义思想家们创立的“现代国家理论”。

西欧的资产阶级革命催生了“现代国家理论”。这个理论反过来又主导了民主制度在世界范围的建立。

启蒙主义思想家在为推翻王权的资产阶级革命辩护时,用“天赋人权”取代“君权神授”,提出了“主权在民”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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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现代国家理论的代表作。其要旨是:政府和民众不是统治和被统治、君主和臣民的关系,而是社会契约关系。政府和官僚由人民“聘用”,是“公众的仆人”(public servant,公仆)。公民缴纳税赋支付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宪法规定国家制度和治理原则,是至高无上的国家大法。民选的议会通过立法表达民众的意愿,由政府执行。为防止政府滥权和专权,设立独立的监察机关和司法体系。

根据这个理论,民主国家的标志是:(1)政府不是统治者,是公仆;(2)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3)人民的意志表现为议会通过的法律;(4)政府依法执政,受法律监督。

这,就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实行民主制度的标尺。

依照这个理论,一些由国王主政的世袭制的王国,如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约旦等,不是民主国家。而英国、日本等几十个欧亚君主立宪制国家,虽保留王位,但是实权在议会手中,因此属于民主国家。

政治设计不是界定民主的标准。美国和法国实行总统制,英国和德国实行内阁制。美国和印度采用联邦制,法国和意大利采取单一制。美国和英国两党轮流坐庄,日本和新加坡一党独大、长期执政。南韩总统不得连任,默克尔连任四届(16年)德国总理。德国和意大利采用的是一人一票直接选举制,美国采用的是通过选举人团的间接选举制。尽管这些国家的政治设计不同,它们实行的都是民主制度。

有人借口中国不实行西方式的多党制和政党轮替执政、不搞西方式竞选而否认中国是民主国家。这无论在事实上或理论上都说不通。

抛开公认的科学标准,将某个国家预设为民主范本,并用作标杆去衡量其他国家,这个错误的程序必然导引出错误的结论。

三、民主是手段,不是目的

民主是手段还是目的?从本质上说,民主是手段。

目的决定手段,手段服务目的。

各国都有领导人,产生的办法却不一样。我们用它作例子来说明目的和手段的关系。

在西方国家,若干人竞选一个总统,让谁当呢?西方的做法是投票,少数服从多数。这个方法的目的是选出一个获得支持最多的人做总统,解决纷争。

西方的企业招聘和大学招生为什么不用选举的方法呢?因为企业和大学要挑最优秀的人,而是否优秀不能由人数的多寡决定,需要专人考核鉴定。

中国领导人的产生办法有些像西方的企业和大学。我们的目的是挑选出最优秀、称职的人领导国家前进。

我国从来就有“学而优则仕”的精英从政传统。官员要通过科举考试,层层选拔。古代的礼部、近代的考试院和组织部是负责甄选人才的部门。

中国认为领导人关乎国家的前途,选拔必须严格、慎重。中国采用“考察+选拔+培养+选举”的模式,从基层开始一级级考核、审查、把关,最后才提拔到领导岗位。一个退休的河南副省长曾回忆说,当年和他一起入围副省长候选人的有200多人。我国的高级干部是优中选优,百万里挑一。这个严格的选拔程序能保证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受过良好教育,富有实际经验,见识、品德、能力、业绩经过多次考察,得到群众拥护。

选举和选拔的做法有差异,因为要达到的目的不同。

民主和货币相似,开始都是作为手段设计的。时间长了,是目的还是手段这个问题变得模糊起来。有如一句谚语说的,“走得远了,忘记了为什么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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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和目的不能混淆。如果民主是目的,西方国家已经实现了民主,还要国家干嘛?

如果我们将民主功能分解来看,其“手段”属性一目了然:

从政治角度看,民主是国家治理模式

从社会角度看,民主是和尊重,平等,公平、公正一样的处世规则

从文化角度看,民主是主导人们行为的价值观体系

民主和集权、君主制和宪政、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市场和计划、大政府和小政府、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零和竞争和合作共赢、韬光养晦和针锋相对等,统统都是治国手段。

治国手段要达到的目的是:国家安定,政府廉洁,社会和谐,人民满意,国民财富增长。

民主等治国手段是为人民的,衡量的标准只能是人民的满意度。

美国有一家独立调查公司研究各国政府的表现和民众的拥护度。他们发现多年来,中国政府的民意支持度最高,常常在80%以上,近年超过90%。根据美国自己的统计,他们的总统常常以51%的微弱多数当选,继而支持率跌至40%以下。

现在西方人很少有人说得清什么是民主,不知道民主是目的还是手段,也不明白如果是手段,它服务于什么目的。

西方国家由于党派纷争,国家形不成统一的方向和目标。政府有任期,领导人不可以提出超出任期的目标。既然没有目的,也就无所谓手段。民主沦为没有实际意义的标签。

西方国家是近几百年社会进步最强有力的推动者。他们对民主制度、法律体系、市场经济的建设,建立了历史的功勋,也创造了时代的辉煌。西方是民主制度的发源地,可惜没有与时俱进,还停留共和和宪政的初级阶段,我称为1.0和2.0版本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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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在人民的地位及其意愿的表达上,超越了西方的民主制度。可以说,中国接受了西方的民主理念,在实践上将它推升到西方没有达到的高度。中国已经进入民主3.0时代了。

四、民主1.0:共和,推翻王朝,民治取代王治

1.0版的民主,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它推翻王权和神权(包括政教合一),建立共和,实现政治制度的改变。1.0民主的受益者是资产阶级,代表者是英法两国。

1.0版民主产生的历史是这样的:

欧洲的中世纪(公元476-1453),因为人民在精神上受神权控制、政治上受王权统治,生产力落后,史称“黑暗时代”(dark ages)。

文艺复兴(Renaissance ,14-17世纪)是欧洲的思想解放运动。它挑战神权,提出“人为本”的概念(humanism,人本主义),极大地释放了人的探知和创造能力,不仅使文学、艺术、建筑达到巅峰,还开启科学研究,形成天文、地理、哲学、政治、医学、心理、数学、物理、生物等现代学科的雏形。

科学的发展和应用引发工业革命并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工商业的兴旺发达创造出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孕育了资产阶级。

资产阶级的羽翼日益丰满,但是其财富和税赋与地位和权利不相匹配,因此产生了推翻王权的革命要求,为自己争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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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英国和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先后将英国国王理查一世和法国国王路易十六送上断头台,通过暴力建立了新的政体。政府权力从王室转移至由富人选出的议会手中,这是民主制度的1.0版本。

英文的民主一词“demo-cracy” 来源于古希腊文,由“人民-统治”两个部分组成。必须指出,那时的“人民”不是指我们今天理解的人民大众,而是处于王权和神权对立面的新生资产阶级。另外,西方理解的democracy是“民治”,不是“民主”。“人民”怎么“统治”呢?由选举出的领导人统治。这就是西方民主特别看重选举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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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民主政治就是选举政治。竞选和投票垄断了几乎全部的政治生活。选举是权势阶级的游戏。穷人的“民主权利”,是在两三个竞选人中选择其一的权利。

1.0版民主受益者寡,至多可称为“有限民主”。它诞生于资本主义温床,代表资本,不代表人民。

五、民主2.0:宪政,用宪法取代王法,用法治取代人治

2.0版的民主是法制国家,受益者是中产阶级。2.0民主的代表者是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

英国的《权利法案》(1689)率先确定了法律的崇高地位,开启用法律保护公民权利的先河。它规定王室不得僭越法律;国会内有演说、辩论和议事的自由;人民不得因请愿遭受迫害。

美国的《独立宣言》(1776)宣称人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且不容剥夺。

法国1789年颁布《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提出人权概念并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它指出人有自由、安全、反抗压迫、保护私有财产的权利,享受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同时规定公民有纳税的义务,个人自由不得妨害他人或扰乱社会秩序,不得违反法律。执法上,它提出“无罪推定”,禁止私刑和酷刑。

不久之后,法国通过了人类第一部《民法典》(1804)。这部法律确定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边界,并就权利受到侵犯后的责任和处置作了规定。

此后,一众国家纷纷效仿,用宪法和“民法”就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

资产阶级立法的初衷是保护自己争取到的权利,但是一旦形成法律便具有普适性,惠及社会的其他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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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便是一例。最初的选举和被选举权限于大额纳税的有产阶级男性。后来,英国工人通过宪章运动(1836—1848年)获得选举权;美国妇女在1920年、英国妇女在1928年争取到平等的选举权;上世纪60年代美国黑人发动“民权运动”,国会于1965年通过的《选举权利法》赋予黑人选举权。

人权是另一例。《独立宣言》和《人权宣言》发布后,印第安人依旧遭杀戮、黑人依旧受奴役。经过200多年,尽管前者几乎灭绝,后者仍然被歧视,但两类人的状况还是有不少改善。南非的种族歧视登峰造极,不得人心的种族隔离于1994年被废除。应了中国一句流行语:法律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法制体系逐步完善,最大得益者是中产阶级,因为他们的人数足以影响选举结果。同时,少数族裔和弱势群体也能依法申索自己的权利。这是现代民主制度的2.0版本。

民主和法制是孪生兄弟。法制是民主的护身符。

西方社会制度得以延续,靠的不是民主,而是法制。西方国家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公民的守法意识,是民主制度的生命力所在,是西方成功的保证。

六、民主3.0版:“人民当家作主”

民主3.0版不是从2.0版升级而来,它与1.0和2.0版在结构与外表上有许多相似,但本质却完全不同。

民主3.0版本,其本质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3.0版民主的受益者是劳动者,代表者是中国。

原意为“人民统治”的democracy, 在中文里没有翻译成“民治”,而翻译成“民主”,是个美丽的错误。

说它美丽,是因为它汲取“社会契约论”的精髓,同时契合中国“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理念。这个误译无意之中将人民的地位提高到主人的层次,简洁而准确地表述了一个原本朦胧的社会理想,催生出一个新制度。“民主”,无须宣传,普通民众望文生义就会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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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它错误,因为它造成了中西方在民主认知上的差异。西方人普遍认为民治的核心是选举,不经选举产生的领导者没有合法性。中国人将民主理解成人民当家作主,民主体现于人民的地位。

这个错误从来没有澄清。西方人不知道有这个翻译“错误”,所以无从理解何以中国接过民主的旗帜,但不实行西方的选举制度;艳羡西方的富足,却不想走资本主义道路。

中国在形形色色的西方政治理论中选择马克思主义、建设人民共和国是历史的必然。

中国自古便有“民贵君轻”的认知,用“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比喻说明“民为本”的主张。

孙中山提出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核心诉求的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其核心是人民;他期望实行的“耕者有其田”。

中国共产党则是直截了当提出“穷人翻身作主人”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口号,劳动人民欢欣鼓舞,上层社会的进步人士也衷心拥护。

中国共产党这样说了,也这样做了,并且做到了。

穷人怎样“翻身做主人”的呢?消灭剥削和压迫,提升劳动者和底层民众的社会地位。

具体的做法是:

1、定义新中国为人民共和国,宣示人民的主体地位,人民领袖、人民政府、人民军队、人民警察、人民医院、人民邮政、人民铁路、人民教师,都为人民服务;

2、进行所有制革命(农村的土地改革和城市的公私合营和国有化),实行生产资料共享,消除剥削和压迫的不公平土壤;

3、提升占人口半数的妇女的社会地位,用法律保障她们在教育、就业、恋爱、婚姻、家庭中的平等权利。妇女经济上独立,在婚姻和家庭中便能自主;妇女受同等的教育,在社会和人格上才有平等;

4、用扫盲班、文化班、工农速成班补充正规教育,教育政策向工农阶级和下层社会倾斜,快速提升底层人民基本素质;

5、探索农业集体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路径,提高农村生产力,竭尽全力帮助占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民提高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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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怎样“当家作主”呢?通过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表达人民的意愿,人大立法,政府执行。

人民代表大会不同于西方的议会。人民代表的名额按比例分配给各地区、各民族、各行各业、各个社会阶层,然后通过协商选举产生。这个做法保证了人民代表具有广泛、真正的代表性。

申纪兰是个劳动模范,没有多少文化,在西方民主体制下不可能当选议员。她却是中国唯一从第一届连任到第十三届的人大代表。她提出“男女同工同酬”,发出农村劳动妇女的心声,被人民代表大会接受并写入宪法。现在的全中国妇女的土地权益、工资、退休金、医保和社保福利和可比男性一样,这在世界上绝无仅有。

中国的政协由“民主党派”和各界精英为主组成,是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补充。

每年两会提交成千上万的提案,准确并充分地反映各界人民的迫切诉求。这是高质量的人民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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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应强烈、涉及群众利益的提案得到政府的优先考虑;有战略意义的提案形成法律和政策。这是人民参政的有效模式。

从制度上说,3.0版的中国民主有以下四个不同于西方的特点:

第一,它是一个整合各种职能、共同服务人民利益的强大国家机器。国务院、人大、政协、公检法和监察机关、军队全部置于中共领导之下,互相协调,释放出异常强大的动员力和执行力;

第二,它是有效听取人民诉求的政治制度。人大和政协机制覆盖从国家到省、市、县、镇所有层级。在村和街道一级,则有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听取民众的声音,解决属区群众关切的问题。老百姓还有各种投诉渠道,包括媒体、巡视单位、人民来信、市长热线等;

第三,它是保障基层权益的社会制度。中国有覆盖基层的各类全国性社会团体,维护特定人群的利益。早年红军中有“士兵委员会”,推动官兵一致、上下平等、经济公开,助力创建了一流的新型人民军队。这个传统得到发扬,现在妇女有妇联,劳动者有工会,分别保护妇女和基层劳动者权益。法律规定一切有规模的企业建立工会,保障职工福利。作家,艺术家等自由职业者有自己的协会,在政协里有代表。

第四,它是兼顾民主和集中的政治文化。民主体现在调查研究,从基层发现问题,了解人民诉求,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汲取群众智慧。集中体现在利益相关方协商处理分歧,兼顾各方利益,领导集体决策,一旦决策,便坚决执行。

中国的3.0民主是崭新的政治创造,它给中国带来的变化证实了其优越性。

中国的3.0民主可以简单概括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消除不平等,利益惠及全民。

3.0民主的核心角色是中国共产党。它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民主制度的建设者、人民主体地位的捍卫者;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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