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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16岁的香港暴徒,判了

作者:   来源:长安街知事  

香港“修例风波”以来首宗正式受审的案件,判了。

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今年9月,一名时年15岁的中学生,携带镭射笔及改装雨伞参与示威游行,西九龙裁判法院本月初裁定其“意图管有攻击武器”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25日,裁判官判处被告入更生中心。

庭上,被告不时望向家人及点头示意。辩方律师在求情时透露,被告患有过度活跃症,致学业欠佳,更曾染上不良习惯如吸食大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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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当场从被告身上搜出的整套装备

长安街知事此前报道,9月21日,在所谓“光复屯门”游行当日,香港警方截查一名15岁中学男生,在其身上搜出镭射笔、改装雨伞等物品。

这名正就读中三的男生,因此被控“意图管有攻击武器”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项罪名。

本月7日,西九龙法院少年法庭审理此案,裁定被告两项控罪罪成。

据港媒报道,听到判决后,刚满16岁的他哭了,不时咬紧双唇。

据港媒报道,被告在事发后才满16岁。庭审中,裁判官认为,虽然镭射笔本身不是攻击性武器,但它会伤人眼睛,并可令皮肤轻微烧伤。

控方专家证人也指出,被告携带的镭射笔,在36米内直射眼睛0.25秒,就能对人造成伤害。

而他被截查时携带的雨伞,也经过蓄意改装,拉动伞篷后能露出长达47厘米的伞杆,伞尖突出的部分可用作伤人,同时可让自己隐藏于伞蓬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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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展示一把改装雨伞

11月25日,西九龙法院宣判,判被告入更生中心。辩方提出保释等候上诉,被裁判官拒绝。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在昨日庭上,被告不时望向家人及点头示意。

辩方律师在求情时透露,被告患有过度活跃症,致学业欠佳,更曾染上不良习惯如吸食大麻等。但其更生报告整体正面,被告表现合作、待人有礼,又称被告至今已被还柙近两个月,盼法庭判处短期监禁,让被告可即时获释,重投校园生活。

裁判官表示,被告示威期间携带攻击武器,危害警务人员人身安全、妨扰公众安宁,判处即时监禁无可避免,但考虑到早前索取的一系列报告,最终接纳感化官建议,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希望被告可透过职业训练及心理辅导等改过。

裁判官强调,任何人在示威中管有攻击性武器,将严重威胁前线执法人员的安全及破坏社会安宁。

据特区政府网站介绍,更生中心是香港惩教署的“更生计划”之一,处理14至20岁的青少年罪犯,为他们提供包括短期住宿训练的更生计划。

此计划共分两个阶段,为期三个月至九个月。获释的青少年罪犯须接受为期一年的法定监管。

资料来源:大公文汇全媒体、特区政府网站、香港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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