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泼妇拦高铁,警察为何不敢惹?
黎 阳
安徽泼妇拦高铁,警察居然束手无策,硬是让她得了逞。
为什么?为什么那么多壮汉警察不敢碰一个泼妇?难道警察执法也得“君子动口不动手”?
恐怕这主要得归功于陈有西——且看这个“模范党员律师”的得意洋洋:“我在安徽辩护的不败记录”、“中国律师无罪辩护成功率万分之几,我在安徽这几年的辩护成功率则几乎达到百分之百”、安徽“各中院、省高院都坚持司法原则,彻底釆纳了律师辩护意见”、“是我在全国辩护实践中感受到司法最坚守原则有底线的地方”。
看见没有?陈有西们“坚持司法原则”、“司法最坚守原则有底线”的标准原来是“彻底釆纳律师辩护意见”、把无罪辩护成功率从别处的“万分之几”猛升为在安徽的“几乎百分之百”——换句话说就是警察百分之百错,法律党百分之百对;警察抓一个错一个;警察抓一个法律党放一个。警察成了无恶不作的邪恶化身,法律党成了光明正大的正义代表。
既然安徽被陈有西等法律党们誉为“司法最坚守原则有底线的地方”、“体现了安徽高、中级法院的实事求是司法精神”的模范标兵,那安徽警察的执法环境可想而知——“无罪辩护成功率百分之百”,罪犯抓了白抓,那谁还有劲头做无用功白折腾?(当然,安徽实际上是否确实如陈有西所夸奖的那样,恐怕得看今后的实践实例。)
抓了白抓还不算完。陈有西还有更狠的呢:
——“开创性的律师权对警察权制约逮捕第一案”;
——“律师主导程序”;
——“开创性的最高赔偿第一案”;
——“全国警察人人惊悚,压力很大”;
——“不是我们介入调查和进入捕人程序不可能”……
陈有西放出这些狠话,不仅是自吹自擂,更是杀鸡吓猴叫板全国警察:你警察抓罪犯,我律师抓警察——罪犯犯罪我不管,受害者家破人亡我不管,罪犯抓不着我不管,罪犯得不到惩罚我不管,我只管挑抓罪犯的警察的毛病,只要被我逮住把柄,就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在这种情况下,安徽警察对拦高铁的泼妇不敢执法很自然——只要动手,马上就会被拍照,然后精心挑选送上网流传,“公知”必然马上大肆宣扬“恶警滥用暴力虐待妇女儿童”、“粗暴执法”、“一个执法警察为什么会对一个抱着小孩的妇女出手如此之重?”、“为什么面对手无寸铁、毫无攻击力的女人和小孩时竟然采取了必杀技?”、“执法者极度缺乏人性教育”、“基本人权尊重的缺失”、“权力的傲慢与缺少民主监督”、“谴责警察野蛮执法,不顾幼儿安危”、“警察权的强势地位是法治社会的更大阻力”……在垄断中国舆论机器的“公知”煽起的仇警舆论狂潮面前,警方的声明和澄清从来是那么微弱,那么不起作用。有上海松江案的先例,有陈有西这样的狠话和给出的杀鸡吓猴反面榜样,在安徽这样被陈有西誉为“司法最坚守原则有底线的地方”,有“全国警察人人惊悚,压力很大”的大环境,又碰上“妇女带孩子”这样最容易被抓住把柄煽动倾向性舆论狂潮的情况,当事警察岂能不缩手缩脚?——“无罪辩护成功率百分之百”,抓了白抓,还要面临那么大威胁,谁愿意自找倒霉?
难怪中国泼妇拦高铁警察不敢管的第一例发生在安徽——在开创律师抓警察先例的陈有西“保持不败记录”、“无罪辩护成功率几乎达到百分之百”、“司法最坚守原则有底线的地方”、“体现了安徽高、中级法院的实事求是司法精神”的地方,警察敢认真执法吗?
此例一开,如不严厉迅速扭转局面,那今后是任凭举国法律废弛无法无天,还是从今以后用陈有西这类“法律党”取代警察、靠“君子动口不动手”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