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知的神逻辑
——国内反腐看“腐”,国外反腐看“反”
腐败在当今世界上是一个普遍现象,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都会出现,关键在于,这些国家的政府对此采取什么态度,否则,在很多国际性的会议中,就不会把反腐败的国际合作作为一个重要的议题了。即使是在公知们吹得天花乱坠的所谓的“民主国家”里面,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其他政要的腐败并且被查处的也不少见。
当然,不可否认,在中国,在改革开放的特定时期,尤其是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是什么原因造成,很多人都清楚,只不过自由派公知为了推进其所谓的“宪政”,非把腐败现象与我国现行的社会制度进行“因果乱系”而已。
当公知们利用改革开放的特定时期出现的腐败现象以及引起的民众不满情绪推墙未遂后,他们就玩弄忽悠术,将无法掩盖的事实通过诡辩术,用这些事实引导人们产生对实现他们的目的有利的理解,而他们的的惯用伎俩是——国内反腐看“腐”,国外反腐看“反”。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打虎拍蝇,由于是对30多年来的积弊进行总清理,并且尽量做到除恶务尽,于是从查处的人数之多和查处干部的级别之高,都是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
对此,广大民众拍手称快,而自由派公知却能够从中得出另外的结论——那么多腐败分子,说明是体制的问题,只有实行所谓的“宪政”,才能根本解决问题。这就是所谓的“国内反腐看‘腐’”。
当人们摆事实,用西方国家出现的大量的腐败现象反驳他们,他们在哑口无言时,就玩出另外一招——国外反腐看“反”。
比如,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拉链门是尽人皆知的事情了。
还有意大利前总理西尔维奥·贝卢斯科尼(Silvio Berlusconi,1936.9.29-)。在他任意大利前总理期间,先后与多名女性有染。2012年10月26日,贝卢斯科尼本人因巨额逃税被判4年监禁。2013年3月7日因涉嫌将警方窃听记录非法泄露给媒体,被法院裁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8月1日,意大利最高法院终审判决贝卢斯科尼4年监禁。 2013年10月19日,意大利米兰一间法院判处该国涉及税务欺诈案的前总理贝卢斯科尼两年内不得担任公职。2013年10月23日,意大利那不勒斯检察官起诉前总理贝卢斯科尼,指控他贿赂前参议员。法院将于2014年2月11日就此案举行听证,2015年7月9日,贝卢斯科尼涉嫌收买议员被判入狱三年。
以色列前总统摩西·卡察夫(希伯来语:משה קצב,英语:Moshe Katsav),2009年3月19日,以色列特拉维夫地方法院以强奸和性骚扰罪名对卡察夫提出起诉。
法国前总统萨科齐担任法国总统期间,也是同多名女性有染,而且他在竞选总统期间,还接受了利比亚前总统卡扎菲的献金,结果下台以后马上被审查。
还有被查处的日本前首相竹下登、宇野宗佑,前副总理金丸信,韩国前总统卢泰愚,前总理金钟泌、李完久,还有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等等。
对于这些他们无法掩盖的事实,他们就换了一个标准——国外反腐看“反”,即用那么高级别的官员都被查处来证明西方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了。
其实,无论是哪一种社会制度,哪一个国家,我们都应该同时从两个方面来评估腐败程度和反腐败的成果,即既要看被查处的官员人数的多少和涉腐官员级别的高度,也要看惩处的力度,这种评价才会是客观中肯的。
但是这么一来,自由派公知就无法忽悠民众接受他们的主张了,于是他们就玩起他们在这方面惯用的忽悠术——国内反腐看“腐”,国外反腐看“反”。
如果咱们以毒攻毒,用他们的标准来评价,完全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西方国家那么多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政要受到查处,说明西方的制度已经从根子上烂了;而我们国家反腐败牵涉到的人数多,一是因为我们国家的人数本身就比他们任何一个国家多,腐败官员多一点有什么奇怪?二是刚好说明我们国家反腐败不留死角。
当然,我们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对西方国家反腐败的成果该肯定还是肯定,这跟公知们要通过诡辩术忽悠人以达到特定目的有根本的区别,我们的评价标准是既看“腐”,也看“反”,对内对外都一样。
而这样做恰恰像一面照妖镜,照出了公知们玩弄诡辩术丑化否定我国体制和美化西方制度的本来面目和无耻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