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曾湘泉在一个论坛上表示,由于国企重组等因素影响,要准备迎接第二轮下岗潮。这一论调立刻引发了舆论关注和焦虑,毕竟,上一轮下岗潮造成的梦魇,仍停留在很多人的记忆里。
不过,人们在媒体上读到了这样的言论,“国企改制和下岗潮是后来经济起飞的基础”,国企职工会下岗是因为贪图安逸、“在市场打拼远不如在国企轻松”,“从下岗潮走出来者,绝大多数人都过得更好”……
这种论调在过去的一些年相当流行,然而这些说法对那一次下岗潮中的职工并不公平。
“下岗”是个中国特色的词语
下岗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
下岗的基本解释是指离开执行任务的岗位,与在岗和上岗区分。在上世纪90年代,下岗一词有了中国特色的含义:职工因企业破产或裁减人员等原因失去工作岗位。
实质上,下岗就是失业,但又与失业有着微妙的差别: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权威机构都只有“失业”这一概念,而不存在“下岗”这一词语。至于中国为什么会出现“下岗”这个词,2004年南方周末是这样说的:“按照官方的统计口径,有相当多的失业人口没有被统计到失业人口和失业率之中,比如下岗职工、国有企业中的隐性失业人口。”
根据2002年2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下岗职工报告:1998年至2000年,全国国有企业共发生下岗职工2137万人,其中,1998年,年初为691.8万人,当年新增562.2万人;1999年,上年结转610万人,当年新增618.6万人;2000年,上年结转652万人,当年新增444.6万人。
下岗工人都贪图安逸、游手好闲吗?
这些年,有些媒体和学者将下岗工人描述成这幅模样:“没文化,没技能,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脏活嫌脏,累活嫌累,干活嫌钱少,宁愿在家打牌搓麻将、上网发帖诉苦喊冤,一心沉浸在过去那种游手好闲不愁吃喝的幻想中不能自拔。”甚至还有人认为,正是这些工人的懒惰,才导致了国企大量倒闭最终破产,而下岗也是他们咎由自取。
这种说法对下岗职工来说极不公平,1998年出现“下岗潮”的原因在于:一,亚洲经济危机影响到中国出口,工厂开工率不足,工人没活干;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央政府提出“三年搞活国有企业”,除了少数有资源垄断优势的大型企业之外,其余数以十万计的企业被“关停并转”。21世纪初,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互联网企业的兴起,与工人下岗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联。
“游手好闲”,“好逸恶劳”,“吃大锅饭搞垮了企业”……是对下岗工人的污名化。当年的下岗工人很多还是技术能手,贾樟柯拍的《二十四城记》里,有个工人问厂长:“20多年,我有没有迟到?20多年,我哪年不是先进?”然而并没有什么用,还是下岗了。
买断工龄,一夜间几十年的“单位人”成路人
在“下岗潮”之前,很多国企职工过着“单位人”的生活,最大的特点是“高福利低工资”,吃喝拉撒、教育、医疗、养老……一切都由单位来搞定,个人并没有什么财富积累。在很多国企集中的城市,工厂几乎就是城市的主体,比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如果把工厂厂区和职工住宅区刨除在外,整个地区可能只剩下一两个公园。在这里,所有人的生活都是整齐划一的进厂上班和下班。
歌曲《杀死那个石家庄人》对当年国企工人的描述更加直观:“傍晚6点下班,换掉药厂的衣裳,妻子在熬粥,我去喝几瓶啤酒,如此生活30年,直到大厦崩塌……”
下岗改变了这一切。一开始,企业还给下岗费,后来很多企业干脆就不管了。当年国企改革的一个重点就是“减员增效”(减少企业冗员,增强企业效益),职工虽然下岗了,但还挂靠在单位上,并没有达到“减员”的目的。所以,当时很多国企为真正瘦身,纷纷采取的一个重要手段——“买断工龄”:依据职工的工作时间长短,发放数万元左右的一次性安置补偿费,该职工从此与企业脱离任何关系,不再享有任何该企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事实上,“买断工龄”的做法是违法的,当时的《劳动法》就已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是不能够用“买断工龄”的方式与员工结束关系的。1999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层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然而在实践中,采用“买断工龄”这一做法的却比比皆是,以至于成为一个默认事实。不少用人单位甚至以强迫的方式来“买断工龄”,《时代周报》曾报道,2000年7月,在河南省卢氏县公安局五楼突击召开石油公司职工大会,与会领导以“谁不在协解合同上签字就不让出门”相威胁,以此举迫使仅剩三个月、一年、三年、五年的时间就要退休的老职工下岗。
在2009年一项针对沈阳国企职工的研究中,随机挑选的21位被买断工龄的受访者,有11位是被强制买断的,有6位是半强迫半自愿,只有4位是自愿选择了买断工龄。
当时,一年工龄的价格在各省也不同,东北地区大约是2000元,江浙一带则是800元到1000元——也就是说,一个工龄二十年的工人拿了几万元钱就被推到了马路上。
下岗工人的生活什么样?
当年买断工龄的工人一次性可以拿到几万块,算是不小的数目,但对于四五十岁,没有什么能力寻找新岗位的人来说,这仍然显得不够。何况,很多单位效益不好的下岗职工,根本没有机会拿到这笔钱,只能依靠“低保”生活。
1998年沈阳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金”为每月240元,只能领两年。此后如果生活难以维持,可以到民政系统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205元。想拿到这205元并不容易,只要家里有电器,不管多老多破,都不能申请低保。
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作为下岗重镇的沈阳市铁西区,那里的工人村农贸市场,猪肉每斤比沈阳别的区便宜5角钱,鸡蛋每斤少2-3角,即便如此,销售量依然很小。
专栏作家吴晓波在文章中还写过这样一件事:“一户家庭夫妻下岗,生活艰辛,一日,读中学的儿子回家,说学校要开运动会,老师要求穿运动鞋。家里实在拿不出买鞋的钱,吃饭期间,妻子开始抱怨丈夫没有本事,丈夫埋头吃饭,一语不发,妻子抱怨不止,丈夫放下碗筷,默默走向阳台,一跃而下。”
下岗工人再就业有多难?
很多人质疑:下岗工人为什么宁可吃低保,也不出去打工再就业?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郭于华2004年曾对沈阳、长春两市的近千名下岗职工进行过专项调查,她当时的调查显示,下岗职工平均年龄42岁,其中45至49岁所占比例最大,占30.1%,其次是40-44岁年龄段,占26.9%。郭于华曾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这些人再就业很困难,其实大多数人没法再就业,甚至他们的子女,毕业以后,初次就业都出现了问题,你让这批人怎么再就业。”
一些人尝试做一些小生意,也并不容易。针对下岗职工,沈阳市曾有规定,下岗失业者做生意可以“减免一年工商管理费”,但条件是:这个下岗职工必须是首次自谋职业。对于很多没有任何商业经验的下岗职工来说,在几次不成功的创业之后,就要交齐各种税费:工商管理费、摊位租赁费、卫生费、报纸费、消防费……合起来,在当时每月要数百元。
在江浙等私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再就业还容易些;在老工业基地,下岗潮爆发的时候几乎影响了整个城市,这时候做小生意,顾客又在哪儿呢?
当时下岗潮爆发的城市,出现了自发组织的劳务市场,求职者胸前挂着牌子,上面写着诸如“水暖工”、“电工”等自己擅长的活计,一有人走过,求职者就追问:“要不要人,要不要人,干什么都行!”对于没什么技能的男性,干得最多的就是保安、门卫。
对于女性来说,再就业则更为酸楚。这些年,沈阳当地一直流传着这样的故事:“铁西区很多工人家庭全家下岗,生活无着,妻子被迫去洗浴场做皮肉生意,傍晚时分,丈夫用破自行车驮她至场外,妻子入内,十几位大老爷们儿就在外面吸闷烟,午夜下班,再用车默默驮回。沈阳当地人称之‘忍者神龟’。”
这种生活甚至直接影响到了下岗职工的下一代。纪录片《铁西区》的第三集“艳粉街”,描述了当时生活在铁西区的年轻人,他们几乎都是下岗职工的孩子。父母下岗,收入微薄;年轻人没受过多少教育,又失去了接班工作的机会,每天无所事事,对未来茫然无措。
时至今日,下岗工人还要担心养老问题
十几年前的下岗职工,如今已经逼近退休年龄,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变得更好,反而要操心养老问题。
中国从1995年正式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至2005年最终确定了个人8%,企业20%的缴纳比例。然而,对于下岗职工来说,很多人从下岗的那一天开始企业就停止了为他缴纳保险,如果补缴需要个人承担全部28%的费用。
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放宽缴费年限、免除滞纳金等政策,然而补缴十几年的养老保险仍需要数万元,这对于很多下岗之后就没有正常收入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其实,社保问题在下岗潮之初就引起过一些经济学家和官员的担心。1998年前后,世界银行和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分别对社保欠帐的数目进行过估算,一个比较接近的数目是2万亿元。包括吴敬琏、周小川、林毅夫以及出任过财政部长的刘仲藜等人便提出,“这笔养老保险欠帐问题不解决,新的养老保险体系就无法正常运作,建立社会安全网、保持社会稳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吴晓波在专栏文章中提到:“2000年初,国家体改办曾设计了一个计划,拟划拨近2万亿元国有资产存量‘做实’老职工的社会保障个人帐户,然而,几经波折,这一计划最终还是流产。反对者的理由是‘把国有资产变成了职工的私人资产,明摆着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后来,吴晓波在参加一个论坛时,遇到一位当年反对2万亿划拨计划的经济学家。他问,十年以降,对当年的主张有何反思。这位经济学家一边吃饭,一边淡淡的回答说:“不是都过去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