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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人民观对儒家民本思想的超越

作者:戴立兴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9 年第2期  

毛泽东人民观对儒家民本思想的超越

戴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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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文化同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密切的关联,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毛泽东自接受马克思主义以后,就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指导,吸取了传统儒家民本思想中的大量精华,并在革命、建设实践中予以创新及扬弃,提出了极具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人民主体论、人民利益论和群众路线论,把“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党的宗旨,使中国儒家传统民本思想的优秀内涵与时俱进地放射出时代光芒。毛泽东人民观对传统民本思想的超越,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

一、实现了对儒家重民思想的超越——从“得民心者得天下”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

儒家的民本思想认为,民众是立国之本,主张重民。历史地看,在总结治乱循环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历代统治者大都自觉不自觉地把握了“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基本准则。而古代先进政治思想家也从农民起义中看到人民中蕴含的巨大力量,并用理论的形式加以阐释。从孔子“仁”的思想看,其本质是为维护旧的政治秩序服务的。虽然孔子也提出了一系列强调德治的改良措施,但其指向都是为了维护旧秩序所强调的君尊民卑的政治现状。概而言之,在如何处理君民关系的问题上,孔子只是在民制约君、君依赖民的关系层面上肯定民的地位与作用。因此,儒家的民本思想有其积极合理的意义,但它的核心问题是维护封建的剥削制度,其局限性是非常明显的。在儒家思想看来,所谓的民,是指封建专制统治下的老百姓,包括士农工商四个阶层,其实质不过是从君主的视角居高临下地看待民意罢了。事实上,《论语》中就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等诸多愚民、卑民的观点。儒家思想提出给予民众一定的参政议政权,但这种有限的权利必须依赖君王的恩赐。所以,儒家的民本思想强调,“政之所从出,其权力乃在人民以外”。

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的伟大之处,在于其不是简单地“从民”,而是强调“国家主权在民”,把各项民主权利真正赋予人民,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够监督政府、真正参与政治,其目的是建立和实现最广泛的、真正具有人民性的民主。即是说,两者的区别在于:传统儒家思想虽强调“民惟邦本”,但这里的“民”具有为统治阶级所利用的工具性质,服务于统治者治国安邦的最终目的;毛泽东则主张“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唯一宗旨,把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放在党的各项工作的首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追求。

第一,毛泽东充分肯定人民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伟大作用。传统民本思想固然承认“民”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与地位,但终究是为了更好地去治民。毛泽东在继承传统民本思想的基础上则创造性地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一深刻精辟论断,高度概括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创造历史的思想内涵。在这一思想基础之上,毛泽东提出,一方面,社会物质财富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封建时代,“不但地主、贵族和皇室依靠剥削农民的地租过活,而且地主阶级的国家又强迫农民缴纳贡税,并强迫农民从事无偿的劳役,去养活一大群的国家官吏和主要地是为了镇压农民之用的军队”。而且,正是因为有人民群众创造的物质财富,才有了中国社会变革的坚实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精神财富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在谈到文化产品的生产时,毛泽东认为,首先,“中国历来只是地主有文化,农民没有文化。可是地主的文化是由农民造成的,因为造成地主文化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从农民身上掠取的血汗”。其次,“人民生活中本来存在着文学艺术原料的矿藏,这是自然形态的东西,是粗糙的东西,但也是最生动、最丰富、最基本的东西”。毛泽东进而认为,这种“矿藏”是文学艺术产生的“唯一”源泉。毛泽东还曾说道,有很多文学作品是“老百姓的歌”,是劳动人民在劳动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反映了他们的劳动与生活,比如《诗经》的“风”诗就是。最后,在谈到中华民族的发展史时,毛泽东不止一次地指出,中国历史上的许多伟人或属于或出身于劳动人民,他们是创造中华民族光辉灿烂文化的主体力量。

第二,毛泽东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变革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毛泽东认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当深受压迫而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劳动人民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时候,只有用暴力手段去推翻旧的政权。当新政权建立起来以后,新的当政者必然会采纳、实施一些缓和社会矛盾的政策、举措,农民斗争的作用在此得到体现。及至近现代,革命的主体力量仍然是人民群众。毛泽东说:“革命的主体是什么呢?就是中国的老百姓……但是这许多人中间,什么人是根本的力量,是革命的骨干呢?就是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的工人农民。”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执政地位以后,毛泽东领导我国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群众成为国家主人,人民群众的创造力、积极性得到史无前例的发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动了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此外,毛泽东认为,人民群众的革命、解放、建设都要靠自己,共产党不能搞“包办”或“代替”,这体现了毛泽东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精髓。毛泽东一贯认为:“有许多时候,群众在客观上虽然有了某种改革的需要,但在他们的主观上还没有这种觉悟,群众还没有决心,还不愿实行改革,我们就要耐心地等待。”当然,毛泽东要求全党都要做到既相信群众,也不能落后于群众,更不能做群众的“尾巴”。

第三,毛泽东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毛泽东在《青年运动的方向》《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等文章中,先是提出了“建立人民民主主义制度”的设想,进而提出新中国应当建立一个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新中国建立前后,毛泽东又撰写了《论人民民主专政》《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文章,这些文章系统阐述了他的人民民主思想,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人民民主,即“让人民当家作主”,是毛泽东提出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核心内容。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高屋建瓴地提出要审慎地、妥善地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严格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具体方针,如按照“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处理经济生活中的问题,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确立为新中国的文艺方针等。突出强调依靠人民监督反对腐败,是毛泽东人民观的重要内容。1945年,毛泽东在与黄炎培的“延安窑洞对”中,提出破解历史兴衰“周期率”的方法就是发扬民主、让人民监督政府。中共成为执政党以后,毛泽东对防范党内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主观主义的滋生保持高度的警惕,将其视为共产党面临的最危险敌人,提出了“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的重要思想。

二、实现了对儒家利民思想的超越——从“为政利民”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儒家的政治学说,就是民为邦本、为政利民的学说。儒家鼻祖孔子教导他的弟子从政的一个主要原则就是:“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孟子请教子思:“牧民何先?子思曰:‘先利之。’”把利民摆在为政的首位。儒家为政利民思想随着众多的思想家、政治家的反复强调与实践,使之成为传统治国的基本思想和历代开明政治家所奉行的为政准则。比如,唐太宗自称每出言行事,都要考虑“于百姓有利否?”并实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存百姓”的政策。但从唯物史观的视角来看,儒家的利民思想不可能真正得以实现。到了近代,一些受到西方民主思想影响的思想家、政治家,把为政利民思想推向新的阶段。其中孙中山提出了使人耳目一新的主义——“民生主义”,其实质就是施政为民。他的这种思想已十分接近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境界了。

对于以上儒家思想,毛泽东给予客观的评价,在此基础上将中国传统的“利民”思想升华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且进一步强调了中国共产党代表好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极端重要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即“为人民”的利益“服务”,它与“为人民谋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毛泽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对儒家利民思想的超越,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毛泽东认为,人民群众是物质利益的主体,因此,党的所有工作都要以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毛泽东强调,共产党员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不同的价值取向代表不同阶级的价值目标。“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历史地看,即使是封建王朝中的一些君王、大臣也通过历史上的朝代更替认识到,要想维护和巩固自身的统治、推动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给予民众一定的好处与福利,实施一些利民与惠民政策是必不可少的。但封建统治阶级最终是将这种利民思想作为控制、麻痹民众的统治工具和手段,其目的在于安抚民心、稳定政局。而毛泽东思想中所指的人民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主要是指以工农群众为主体的劳动人民。中国共产党不同于剥削阶级政党之处在于,在党的工作中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取向,在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前提下做好工作,自觉地将自己视作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周恩来指出,毛泽东利益观的最大特点“就是他所提出的原则总是照顾大多数,为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总之,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人民观所反复强调的第一位的原则,在价值主体上,人民概念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次,毛泽东认为,必须把给予人民物质福利视为党的根本路线。青年毛泽东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世界什么问题最大?吃饭问题最大。”1925年,针对“为什么要革命”这一问题,毛泽东提出革命为的是让人民获得经济上的幸福。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重要思想,他提出,“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即便是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也多次告诫,为保护人民群众的抗日积极性,要处理好政府、军队向人民“要东西”和“给东西”的关系,决不能搞竭泽而渔那一套。为此,他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减租减息、精兵简政”等方针政策。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多次提出,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此外,毛泽东还指出,人民利益是具体的,为人民谋取利益不仅指的是谋取经济利益,还包括政治、文化利益。同时,毛泽东还十分关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即使是在艰难的战争年代,他也十分注意要“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始终强调物质利益的人民性,反映了毛泽东人民观的真知灼见。

最后,毛泽东将维护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视为衡量共产党人一切言行的最高标准。由于儒家传统利民思想的目的是为维护封建统治服务的,因而在当时的社会是难以实现的。其原因在于,利民思想与封建剥削思想是根本对立的。中国两千多年以来封建社会的政治生态,反映了儒家传统利民思想的失败。毛泽东人民观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并且将其确立为中国共产党一切行为的根本出发点,从而与儒家利民思想在根本上区别开来。毛泽东提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一方面,共产党的各项决策,必须符合人民的利益要求。1941年,党外人士李鼎铭最早提出了“精兵简政”的建议,毛泽东对这一建议采取了虚心接受的态度并在边区积极推行。毛泽东后来评述道:“‘精兵简政’这一条意见,就是党外人士李鼎铭先生提出来的;他提得好,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采用了。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另一方面,符合人民利益是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该遵循的人生价值标准、最高道德准则、生死观标准。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毛泽东说:“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创造性运用与贡献,具有鲜明的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毛泽东的以上论述,将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升华为中国共产党的高尚利民观,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使命的实质所在。

三、实现了对儒家从民思想的超越——从“听政于民”到“群众路线”

民意不可违,是民本思想的理论基点,顺民意即是顺天命。基于这种认识,“水能载舟,亦可覆舟”成为历代统治者自励的著名警句。汉代王充也提出了“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的思想,启示为政者要走出庙堂,到草野和江湖中的民众那里去观察、听取意见。著名思想家黄宗羲赋予民本思想以新的民主主义色彩,提出了“天下为主,君为客”的主张。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也好、民本思想家也好,其政治立场都是高度一致的。表面上看,他们认为,应当将一些参政权利交付给民众,事实上却千方百计地阻挠民众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去。显而易见,儒家传统民本思想中的所谓“听政于民”,只是将一些形式上的参政权利交付给民众,实际上民众不可能真正拥有这些政治权利。

毛泽东提出的群众路线,将“听政于民”思想提升为共产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领导方法,既沿袭了儒家思想中的精髓,但又与儒家思想不同的地方是,这里的民主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人民群众翻身做主人,而不是在专制统治下的民主。最为经典的是毛泽东把党群关系比喻为“鱼水”关系。毛泽东认为,共产党犹如鱼,人民群众犹如水,共产党离开了人民群众就难以生存。毛泽东对于这种“鱼水”关系的比喻,远比唐太宗李世民等所提出的“舟水关系”在认识上更为深刻,也更加生动形象地揭示出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基于这样的认识,毛泽东将君主政治中的“听政于民”升华为“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实现了对儒家从民思想的超越。

一是群众路线解决了价值主体问题。“一切为了群众”是党的群众观点最核心的内容,它表明我们党的价值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这也是群众路线的出发点。所以,毛泽东强调:“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一切依靠群众”回答的是共产党以哪一个阶级作为阶级基础的问题,是对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的运用。毛泽东认为:“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而只会被我们所压倒。”依靠群众,就要求共产党必须尊重群众,这样才能够团结人民群众,夺取革命的最终胜利。否则,企图用“代替”或“包办”的方法,而不是让群众自觉、自愿地参与到革命、建设中来,那是决不会成功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充分说明了坚定地站在人民群众一边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根本政治立场。由此可见,实行群众路线的前提是人民必须当家作主,这就从价值主体上与儒家从民思想划出了原则性的界限。二是群众路线确定了党领导群众的原则和工作方法。毛泽东在继承儒家从民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民主的重要思想,提出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作为一种领导方法,群众路线集中体现了人民民主思想的要求。毛泽东提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论断,从根本上表明,人民群众既是实践的主体、又是认识的主体。在方法论层面,“从群众中来”是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实践,并在对人民群众的实践素材进行提炼、总结中得出来的;“到群众中去”是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得当,只有拿到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才能得到验证,进而得到完善、发展。正如毛泽东所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而且,实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也不可能是简单的“从群众中来,再回到群众之中”的单维度过程,而是“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三是群众路线解决了领导与群众的有机融合问题。实践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的实践。群众路线的认识方法揭示了党的领导认识活动同人民群众的认识活动之间的关系,即:一方面,党实现领导取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活动为党的领导提供了强有力的实践和理论基础。党如果想从社会实践中不断地认识到实践活动中存在的客观规律和真理,需要虚心从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中总结经验。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又超越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活动。能够实现这一点的原因在于,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实现了正确的集中,即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不断改进发展,达成了系统的意见,从而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在这之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识理论又不断地回到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中进行实践和检验并得以改进。所以,从根本上说,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即“群众—领导—群众”的过程,就是“实践—认识—实践”的过程。所以,尊重实践,尊重群众,就是尊重唯物论、辩证法。

总之,毛泽东在精神上始终保留着一条维系自我心灵世界与民族文化传统相联系的脐带,他的理论创造使得儒家民本思想实现了质的升华和飞跃。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

[2]《毛泽东传》(上、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

[3]《毛泽东年谱》(上、中、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

[4]《毛泽东早期文稿》,长沙:湖南出版社,1990年。

[5]《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6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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