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编辑同志,您好。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于2014年3月24日在荷兰海牙召开,包括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内的多国元首和国际组织代表出席了峰会,并阐述了各自对核安全问题的立场和态度。我想了解发起召开核安全峰会的背景是什么?历届核安全峰会的主题、成果及影响都有哪些?谢谢!
厦门读者:伊迪
伊迪同志,您好!
一般来说,核安全是指在核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期间,为保护人员、社会和环境免受可能的放射性危害所采取的技术和组织上的综合措施。广义的核安全还包括涉及核材料及与放射性核元素相关的安全问题。
核技术是一个国家的核心机密,核安全问题更是有核国家以致全世界共同关心的大问题,尤其在信息全球化和传统能源日益萎缩的大背景下,核材料与核技术被滥用的危险加大。正是为了加强各国在核安全领域的合作,共同应对核恐怖主义的现实威胁,核安全峰会便应运而生。
首届核安全峰会于2010年4月12日在华盛顿召开,主题为“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来应对核恐怖主义威胁”,峰会就核恐怖主义威胁以及通过多边合作采取应对措施等进行了讨论。为期两天的会议取得了不少突破,比如乌克兰、加拿大、墨西哥等国相继承诺消除境内剩余的所有高浓缩铀,美俄两个核大国签署了将武器级钚转化为民用核反应堆所需燃料的新协议。同时,峰会通过了《华盛顿核安全峰会工作计划》,确认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作为多边框架下和平利用核能、应对核恐怖主义威胁的法律约束力。
第二届核安全峰会于2012年3月26日在韩国首尔举行。此次峰会主要议题包括应对核威胁、安全保卫核原料和设施、防止非法核走私、强化放射性物质的管理等。此次峰会有三大看点:一是会议正值福岛核事故发生一周年之际,与会各方希望通过峰会进一步强化在核安全领域的沟通合作,加强核安全技术的交流转化,切实提高核能的安全应用水平;二是美俄两个核大国首次联手,共同要求朝鲜放弃发射卫星,两国还承诺在裁减核物质等方面达成协议,为国际范围内的核安全合作做出良好示范;三是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首次提出了“核安全四点主张”,明确指出中国将进一步采取核安全措施,确保本国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并严格履行国际义务,广泛开展核安全国际合作,积极对外提供核安全及核能安全援助。峰会通过了《首尔公报》,从全球核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多项非约束力承诺或鼓励措施。
在荷兰海牙召开的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以“加强核安全,防范核恐怖主义”为主题,与会各方就全球核安全体系建设、国际原子能机构作用、核材料、放射源、核安全与核能安全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出席峰会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第一次全面系统阐述了中国的核安全观,提出:“发展和安全并重,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发展核能事业;权利和义务并重,以尊重各国权益为基础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自主和协作并重,以互利共赢为途径寻求普遍核安全;治标和治本并重,以消除根源为目标全面推进核安全努力。”会议通过的《海牙公报》在减少高浓铀核材料数量、增强放射性材料安全保障措施、增进国际信息交流与合作三方面达成共识。